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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发生前[快穿]-第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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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怀孕。

    正常的男人遇到这两个词或许会有些好的联想,然而大妞推及己身,就是一个哆嗦,次日再出门的时候,特意绕到隔壁,拽起了躺在床上的季复礼。

    季复礼晚上修炼精神力,白天多是用来补觉,反正五婶总是会在午饭之后过来给他喂饭,并不会发现他日夜颠倒,谁想到猛地被人拽起。

    别看精神力如今已经有了一些,但他的体力,还是个战五渣,这又不是星际时代,可没有机甲可以代替身体素质,小鸡一样,被大妞拎着衣领拽出了门,直接往后山去了。

    季复礼走在半道上清醒过来的,也没急着问话,免得灌一嘴凉风,等到在小树林里停下来,他才咳嗽了两声想要问话。

    大妞性格果断,不等他问就直接说了:“咱们两个的婚约不作数,作为补偿,我会教你一套剑术,你看好了。”

    不等季复礼说什么,她就开始演练,手上的木剑平滑,一招一式,或许是为了教人的缘故,都十分缓慢,让人看得很清楚。

    季复礼早就对她的剑术好奇,但之前实在是精神力扫描的范围扩展不到这里,若为了这个早早出来跟踪,他又觉得太过流于痕迹,难得这位肯教,他竟是直接忽略了原因,运起精神力来认真看着。

    或许是用了精神力看的缘故,跟肉眼看又有不同,两相映证,竟有些莫名的感受,一遍下来,便记得十分牢靠。

    “来,你来一遍,我看看。”

    大妞也不废话,一套剑术演练下来,气都不喘地,把木剑扔给了季复礼,让他来一遍。

    季复礼反应极快,接住了木剑,跃跃欲试地照着来了一遍,很多地方,他的动作做得不到位,但看得出,他确实记住了,至于不到位的原因,实在是这个身体缺乏锻炼,活泛不开。

    大妞惊讶地多看了季复礼一眼,同样练习完一遍,速度也不是很快,他却是汗湿重杉,鬓角的头发也都湿透了,风一吹,哆嗦了一下。

    “看不出来,你还有些学剑的天分……”若是以往,遇到这样的孩子,他可能会考虑收来当个徒弟,但,两人之间还有婚约,还是早点儿断个干净为好。

    大妞迟疑了一下,还是没说别的,只嘱咐道:“这套剑法叫做青云剑,取‘青云直上’之意,招式轻灵,锐意进取,你若练得好了,不仅可以强身健体,还能增长精气神,大有好处。”

    只要运动,总是能够强身健体的,至于增长精气神,想来说的不是精神力,但,季复礼敏感察觉到自己的精神力也随之有了水滴般的增长,这样的增长微乎其微,根本不是寻常人能够察觉的。

    心中多了些愉悦欣喜,再看大妞,便有些明白她的灵魂为何明亮如斯了,这些剑术的好处她都已经享受到了,虽不知道她的灵魂能够穿越时空是怎样的机缘,但若非精神力强大,也早就在时空乱流中化为飞灰了。

    “……剑术我已经教给你了,咱们之间的婚约就作罢,以后你若有事,我要是能办到,自然会照应一二,其他的,你还是不要想了,等几年,我也可助你娶一房贤惠妻子。”

    大妞信誓旦旦地许诺,完全忘了自己现在的女子身份,也没想过她以后是否能够做到,言辞间倒是格外真诚。

    季复礼想笑,也确实露出了一抹微笑,剧情中只觉得这人做事从来太过自我,不考虑其他,却未曾想到,真的接触了,这种自我还是挺好玩儿的。

    虽然不知道大妞是从哪里听来婚约之事,但是季复礼完全没有辩驳,自认占了大便宜的自己还是个傻子,他一个字都没吭声,直到在大妞的督促下又联系了一遍剑术,又被大妞送了回去。

    作为一个剑客,大妞的武功或许是真的不错,但却不是武侠世界那种能够飞檐走壁的武功,平实的武功来自于勤奋的锻炼,讲究的是脚踏实地,一步步往前走。

    虽然某些东西,如同剑术上也需要一些灵活运用和领悟,但到底,剑客的追求是比较纯粹的。

    大妞见季复礼都应了,自认没有什么事了,送他回去的时候,两个人一同走着,竟是没避讳任何人的目光。

    不过见到这两人的人除了奇怪他们怎么会走到一起去,也没有多想,哪怕年龄相差不大,但季复礼是个傻子是人人都知道的,翠儿去镇上不回来的消息也未曾被广为传播,大家的印象中,季复礼未来的老婆必然是翠儿,也就无须大家多操心。

    五婶见到倒是问了大妞一句:“你怎么跟季哥儿一起回来的?”

    “我教他练剑。”大妞言简意赅,完全不准备多说,她还是知道一点儿,身为女子不自由,若是让父母知道她私下解除婚约,恐怕要糟。

    自她醒来完全没有跟村人有过多交流,自然也不会有谁跟她说季复礼是个傻子,这件事以前村中也没人提起过,或者说,大家都觉得这是人人都知道的,就像太阳是圆的,没谁会特意说起。

    自然,也不会有人跟她说关于季复礼以及他家童养媳的事情,村中有童养媳的人家多了去了,也并非季复礼一家,谁也不会特意说起。

    所以,大妞根本不知道自己完全误会了。

    “练剑?”五婶见过大妞自己弄的那把木剑,虽然看着很像那么回事儿,但是跟小孩子的玩具也差不多,笑了两声说,“好,你们好好练剑。”

    她只当大妞是童心未泯,找到了人做伴儿一起玩儿,完全没想到别的。

    偏偏她这种反应,落在大妞的眼中,分明是因为有什么,才完全不介意她和季复礼多相处的事实。

    心里有些梗,但想想,等到自己武功恢复七八成,必然不会在这里久留,也就不是很介意这种事情了,没多说话,“嗯”了一声,进屋去了。

    没想到自己一句玩笑话会变成这样的大嫂偷笑了两声,入睡前跟丈夫咬耳朵:“隔壁季哥儿,跟大妞还真是配。”一个傻子,一个呆子,绝配。

    以为季哥儿已经好了的大哥听到这话心里头一动,妹妹上次被人轻薄了,还有那么多人看到,怕是名声不好,若是季哥儿不嫌弃……他那个童养媳好像跑了,倒是正好……

第159章() 
大妞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从那天起,天天带着季复礼一块儿去山上林子里练剑,还给季复礼也做了一把小木剑,让他拿着比划剑术。

    季复礼本来装傻,天天躺在床上,最多看几本书,然后锻炼精神力,并不用消耗多少体力,五婶送来的那顿饭也就足够一天所需了,可练剑不一样,有一次尴尬到在大妞的面前肚子叫。

    他自己不好意思看大妞的表情,大妞当时也没说什么,谁知道第二天,大妞就给他带了块儿馍馍。

    “多谢。”季复礼说了一声,用帕子擦了擦手,才接过来。

    “不用你谢,你家的粮食本来就被他们领了,如今管你吃的是应该的。”大妞为人正直,从来不占这种小便宜。

    季复礼再一次认真打量大妞,他上次认真打量,还是第一次去镇上那时候,有些好奇上错了身的剑客会是怎样的,哪怕是同样的容貌,但大妞的其他,都不同了。

    原主记忆中的大妞是一个开朗爱笑的姑娘,跟其他的姑娘一样,也有嘴馋偷懒的毛病,在爹娘的宠爱之下,大妞心地善良,从来也没有嘲笑过原主的傻,还曾同情过翠儿的劳碌,如今……

    眼前的人消瘦了许多,或者说是因为练武,有了一种属于武者的气质,还是那样一张椭圆脸,但分明,很多都不一样了,哪怕是那五官,与记忆中相对,也有了一种陌生的感觉。

    季复礼看得久了,想得也有些远,大妞却没他想得那么多,发觉他盯着自己看,才觉得这小子不是真对这身子有什么好感吧!

    一股子毛毛的联想让大妞退后了一步,板着脸说:“还不快吃,吃了好继续练。”

    季复礼哪里知道大妞还惦记着之前说过的那些话,他早就忘了那个玩笑一样的说法,点点头,应了一声,大口吃了馍馍,然后不待人催促,继续拿起小木剑练武。

    五婶知道大妞跟季复礼出去,但不知道他们都做什么,只当是玩儿,后来发现大妞总是带吃的,问了一句,知道是给季复礼带的,皱了皱眉,也没说什么,只是过后午饭她便少带一些。

    这种情况大妞开始还没发现,直到某次大哥送饭才发现给的太少,问了五婶两句。

    “他又不干活,吃那么多干什么?大妞每天都给他带吃的,中午少吃点儿,怕什么。”

    五婶的语气有些不舒爽,自家的女儿病好后跟爹娘兄长都生分了,倒是莫名其妙跟那个傻子亲近起来,难道还真的要给他家做媳妇不成?

    村子里的流言不多,但五婶交际广,到底还是听到了一些,实在是男女都不算是小岁数的了,一大早就钻林子里,不到中午吃饭不出来,任谁都要有些想法,还有些看到他们“搂搂抱抱”的,自然更让五婶不舒服。

    就算女儿现在跟自己不亲,那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儿肉,能这样白白给了人吗?

    “这么点儿,哪够吃啊!到底季哥儿还长身体呐。”

    清汤寡水的汤面里面捞不上两根面条,绿油油的都能照出人影,哪里是十来岁男孩儿吃的,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个年岁的男孩儿,吃这么点儿,怎么活呢?

    大哥想到季复礼那小身板儿,再想想自家妹妹,还真是……换个性别可能就般配了。

    “没面了,咱家还不够吃呐。”五婶咬死了不肯再弄面。

    大哥拿亲娘没办法,叹了一口气,到底还是端着稀汤寡水的面条汤给季复礼送去了。

    季复礼哪里想到背后有这么一段弯弯绕,精神力再好,他也没空天天监视隔壁动静。

    等看到那一碗面条汤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该离开这里了。

    稀里糊涂喝了汤,把碗还给大哥,多说了一句让大哥明儿送自己到镇上,他要买些东西。

    大哥点头应了,也没多说,回去后,也没跟其他人讲,只说自己明日要到镇上转转。

    用精神力监督着这一段儿完全按照自己的预期走了,季复礼松了一口气,想到要离开,看着这破旧的屋子,竟然也觉出了几分亲切感,到底是住了这么些日子的。

    傍晚的时候,大妞破天荒过来了一趟,端着一个大海碗,碗里的面条满满地冒了尖儿,热腾腾还散发着热气。

    “吃吧。”

    把碗放到桌子上,筷子塞到季复礼的手里,大妞说完扭头就走了。

    季复礼看着大海碗苦笑,这一大碗,他可吃不了,正想着,大哥也过来送饭了,一块儿馍馍捏在手上,“我还说你中午吃得少,怕你饿,没想到大妞先送过来了,你吃面吧,热乎着。”

    馍馍也没拿回去,也放在了桌上。

    季复礼叹口气,拿起筷子吃面,粗细不匀的面条一看就知道做的人没什么经验,有些地方还有些生,但,的确是很暖和,一碗下肚,暖融融的感觉好像从胃里升腾上来,弥漫到全身,让人舒服得动也不想动,只想挺着肚子仰着。

    好久没有这么饱过了。

    懒洋洋地,什么也不愿意多想,季复礼这一晚连精神力也没锻炼,早早就睡了。

    次日一早,大哥就把车子弄好了,季复礼悄悄拎着包袱出来,他的东西不多,就带了两件衣服,最值钱的那一箱子书,太沉了,根本没法儿带,反正知识都在脑子里,带不带也不那么重要了,他索性把那些留下了,将来若是五婶家有人读书,或许会因此发掘出宝藏。

    大哥对包袱视若无睹,安安静静地赶着车,季复礼没说话,起得这么早,薄雾都没散,他很有些新奇地呼吸着这样单薄的雾气,直到……

    雾气中有个人远远跑来,近了,是大妞。

    “你们做什么去?”

    大妞追上来,大哥就停了车,便听她这般问。

    “去镇上买点儿东西。”大哥的说辞简单有效。

    大妞看着季复礼,重点是季复礼的那个包袱,没有谁去镇上买东西还要带着包袱的,除非是想要离家。

    季复礼没吭声,全当大哥的回答就是他的回答。

    大妞不再问,单手撑着车板,一翻身就上了车,坐到另一边儿,“我也去。”

    大哥没有拒绝,看了大妞一眼,确定她不会改变主意,也不多说话,扭头继续赶车。

    到了镇上,大哥还在上次的地方寄存了车子,约定了到了什么时辰在这里碰头,然后就跟两人分开走了。

    季复礼没理会大妞,一个人拎着包袱找人打探路过商队的事情,他长得好看,人又有礼貌,听说话也不是那种不学无术的,便有人愿意跟他多说两句,多问了两个伙计,便知道了一个商人的消息。

    找上门去,只说求个方便捎带一程,他自己能够帮忙记记账算算东西。都说商人奸猾,但商人也豪爽,在看出有利可图的时候往往出手更加大方,好像奇货可居的吕不韦,只因一个看似渺茫的念头,前期投资之多,便难以数计。

    那商人见他年龄小,考了考他,发现水平不错,便有了些善待的心思,也不欺负他年龄小,谈好了价码之后,还请他一同吃饭,等到早饭后再上路。

    这年头不算乱,大面儿上还是太平盛世,但是古代的盛世,水分还是很大的,以这些商人的看法来说,哪里没有盗匪,不过是多少大小的区别,因为是太平盛世,官兵也少不了,很多地方还要被多盘剥一回。

    但商业之利,到底比税多,他们纵然多有抱怨,却还是乐于往返,只是那些有心眼儿的难免多耍些花招合理避税。

    商人看季复礼顺眼,也不隐瞒这些,谈话间涉及到了,少不得还有些自傲地说些自己的心得来。

    季复礼以前也不是没了解过,但一个世界跟一个世界到底不太一样,当权的人不同,使用的政策也是不一样的,所以某些方法在他听来,还真是很新颖,效果似乎也不错的样子。

    一顿早饭之后,商人对外已经称季复礼为侄儿了。

    这年头有关系总要让人高看一眼,下头的人见商人这样说,对季复礼也客气多了,等到真正上路的时候,季复礼还有幸跟商人做了一辆马车,配置自然是高大上那种,走起路来颠簸较小。

    离开镇子的时候,季复礼掀开帘子往后看了一眼,以后他恐怕都不会再回来了,至于大妞那里……成为女性已经是最大的不同,以后的路,他还是不要破坏太多了吧,不然岂不是太过挫折?

    这段日子的相处,季复礼发现现在这个大妞的心性也是十分不错的,其实,剧情里就能够看出来,这位剑客的性格很好,胜不骄败不馁,总有自信,也总能信人,无论多少得失,他却始终坚守正义,这一点,虽然拖累了不少人,但天真点儿说,也是极为不容易的。

    像这种纯粹的人,若是让她一生挫折,未免有些过分了,反正她现在是女性,以后应该不会有哪个女性被她拖累至死,这样就好了。

第160章() 
“咱们的商队小,行路便要小心一些,路上也莫要轻易结伴,能够一直安稳到达就是好的了。”

    收留季复礼的商人姓孙,孙商是贩卖布匹的,这些东西看着粗笨,却是哪里都少不了的,若是能够捡上些花色好的新鲜货,自然也能卖上高价,只是一路行来未免多了许多风险,风吹雨打这就不算什么了,最难防范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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