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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发生前[快穿]-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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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村人的说法,这般独自求药,若是足够诚心,真人自会出现,赐下灵药。
镖师嗓门大,为了突出悲苦,以情胜人,还特意放声发出悲泣来,有模有样地来了一通,不远处马车里的侍儿听得几乎忍不住笑,尤其是从车窗偷看到那镖师模样自若,泣声却宏的样子。
一众人屏息凝神等着,山神之事,历来难见实在,众人虽有些期望,但心里头其实也都不是太信,半信半疑地等了好久,见得没什么动静,便有人露出失望之色。
马车之中的公子也不例外,一双美目从最开始的目不转睛到了现在也有些微微眯起,一早起来等到现在,他也有几分累了。
正午时分,日光正是最浓的时候,连马匹都忍不住要打盹儿了,山林中忽有腥风传来。
警觉的镖师立刻瞪大了眼睛,屏息凝神,做出手势来让周围的人都保持警戒,自己也拿了刀在手上,一副戒备的模样望向山林。
树枝哗啦啦作响,随着响声和腥风,林中一人骑着老虎走出,猛兽之王双眼通红,冰冷凝视过来的视线让所有的人都脊背发凉,偏偏虎背上的人,披发赤足,竟是极为漂亮的少年郎君。
“是你们求药?”黑眸冰冷,转视一圈儿,不难发现自己是刀剑所向,唇角的笑容便有了些许冷意。
“不,不是她们,是我,你还记得我吗?我是董卿。”
一向自持身份,彬彬有礼的公子不曾带上幕离,一把拉开车帘,从车厢中走出,站在车上,露出一张娇嫩如花的脸庞来,眼角的泪痣妩媚如昔,那双眼也似蕴藏着水色,却不知是因为苦等已久,还是故人重逢。
正在暗恼自己大意的谢谦愣了一下,看向车上的少年,弱不禁风的身形一如当年,而他,如今却是长高了一些,也更加漂亮了。
“董卿。”他的记忆力自然不会忘记,只是一个名字,便想起了当年这人站在湖边,被人冷落的楚楚风姿。
“谢谦,我还以为,我还以为……”喉间哽咽,泪水说来就来,董卿一句话未完已经满面泪痕,咽不能语,手如兰花,捏着帕子轻轻擦拭泪水,娇柔可怜的样子让不少女子都软了心肠,又分出了一半的眼神去注意他。
注意到这些眼神,谢谦轻轻叹了一口气,哪怕是离群索居,他也知道这世上的女尊男卑并不曾减弱分毫,也不知董卿的心眼儿到底是有还是没有,于一帮女子前袒露容颜,恐怕会要惹来非议的。
“跟我来。”自觉此处并非谈话之地,谢谦说了一句便率先转头要换地方。
董卿想都没想就跟着跳下马车,动作有几分粗鲁,并不熟练,下车的时候还扭了一下脚,但他连停都没停,跟着谢谦就走入了林中。
侍儿回过神来,眼前已经没有了董卿的身影,急得他狠狠骂了几句镖师们的无能。
第145章()
山林静谧,沿着山脊往上,不过数十步的距离,董卿就已经坚持不住,发出一声声细碎的喘息,他虽努力克制,但又怎么能够瞒过谢谦的精神力,心念一动,天使之心中的血色微晃,老虎停下了脚步。
巨大的虎头转向,看向身旁的人,那一双血红色的眼睛几乎霸占了所有的视线,让人一瞬间几乎要窒息。
董卿的呼吸本就不及,被这么一下,滞了片刻,便是撕心裂肺的咳嗽,好一阵儿才停下来,这时候,谢谦已经从虎背上下来,对他说:“你上去吧,不然走不快。”
老虎还是这般巨大的一只,到底是让人害怕的,董卿并不敢接近,只见谢谦目光平淡,他咬了咬牙,硬是忍着害怕,僵硬着身体往老虎的背上攀登。
也是这时候才发现,有一圈儿皮革绑在了老虎的脖颈上,刚好可以让人攀扶,他紧紧捉着,身子微微打颤,好一阵儿才回过神来,却又更为奇怪,老虎的血是冷的吗?为何……
半山腰上,有一处平台,谢谦让老虎在这里停下,也让董卿下来,问他:“你是有什么事来这里求神?”
这一句平平淡淡,并不见多少关心,董卿却是眼眶一酸,他受多了非议,何曾有人问过他求什么?
腿脚有些发软,从未把老虎当做坐骑,到底还是害怕的,又有些好奇,谢谦当年失踪的事情,他也听闻了,当时还曾感慨过,这几年,偶尔回想起这个大胆的同龄人,还曾想过是否是他预谋的逃跑,而他逃跑后又是否会被拐子拐了去?
却不曾想到,再相见,对方竟然已经有了“神人”的外衣,不,或许不是外衣,看那老虎如此言听计从,他到底还是有本事的,正如他当年曾说过的“男子并不比女子差”。
“原是听说此处有山神,能够赐人灵丹妙药,想要求取一二罢了。”董卿并不想说自己婚嫁当中的种种算计不堪,但话到此处还是忍不住,多说了一句,“你还不知道吧,我要嫁人了,嫁的那人却身有难言之隐,只怕……这才抱着一线希望来求仙药。”
谢谦点了点头,并未多说什么,董卿心中略有失望,又对自己说,到底只是有着一面之交的故人罢了,还能指望什么呢?不是早就清楚了吗?谁都不能够依靠。
“这几年你一直都在山中吗?”董卿问了一句,见到谢谦点头,便很有些善解人意地说起了谢家的事情,多半都是他听来的,并不太多,却也说明了一些重要的事件,比如说谢谦已经被谢家除名的事情。
男子若是名声坏了,多半都是这样的路,尤其是那些大家族的男子,更是讲究那些莫须有的名声,断不能够有损的。
为了免得给家中丢脸,有些污名的必要除了才好,这个“除了”未必是将人杀死,除名才是最彻底的方式。
谢谦也曾在古代生活过,这个世界,除了女尊之外,跟他生活过的那些古代也相差不大,对这样的可能,他早就预料到了,如今听到,面色也没什么波动,那一家子,除了老太君,便只有谢父还让他挂记多一些,便多问了一句。
董卿眼神遗憾,那个男子的命实在是不好,他也是后来打听过才知道,那男子本也是大家出身的,因为某些不太好的原因,才凑合嫁给了谢母,这门婚事最开始还算好,但后来出了龌龊,便是日渐离散,等到谢谦这个唯一的链接纽带消失不见,谢父便一病未起,就此辞世了。
“这样啊……”谢谦淡淡地感慨了一句,面上并没有多少变化,天使之心的血色却又弄了一分。
积善之心不容污迹,也是最不容欺瞒的,无论谢谦当时有多少个理由,抛弃生父的罪已经在心上落下了痕迹。
敏感地察觉到这点儿变化,谢谦的表情微动,不知道血色遍布整个天使之心的时候,会是怎样的情况,算是入魔吗?
细细体察自己的情绪,发现并不曾因此有什么变化,稍稍放下心来,凭空拿出一瓶药来送给了董卿。
“我也不知你妻何症,此药药性温和,乃是养身佳品,你可带回去试试,若是无用,我也无法了。”
若不是曾经在兽人世界的时候学过一些药性,之后居住山中又重新弄起,谢谦这个半吊子恐怕还无法有那样的名声在,事实上,大部分药之所以管用,是因为信仰之力起了作用。
董卿肉眼凡胎,看不到那药瓶之上溢出的乳白色光芒,每一颗药,谢谦都用信仰之力加持过,使得药效加倍,甚至能够达到一些根本不对症的治愈效果。
而用药之人,则会无意识地对信仰之力的主人谢谦产生信仰,乃至于反哺谢谦使用出去的信仰之力,时日久了,他便自然成了村民眼中的“山神”。
若是以信仰之力论,她们的看法也是正确的。
神和凡人最基本的不同就是神能够获得信仰,并且使用信仰之力。
董卿面露喜色,他还以为……一时间,感动莫名,忙接过药瓶,珍之重之地收入怀中,轻声道谢。
接下来,两人又说了许多,主要是董卿在说,谢谦在听,世道并不会因为个人所改变,整个女尊世界的历史中,也不是没出现过个性强势的男子,杀过人追随妻主上战场的,嫁了妻主还要养面首的帝卿,身世飘零却能舍身救人的名伶……
但,那又怎样呢?个人的力量并不足以改变集体,推翻一个社会秩序,新建一个,也意味着过重的责任。
谢谦是个懒人,他把自己当做过客,并不愿意真的去做些辉煌的事情,好像那样就像是随了某些“期望”一样,宁可默默无闻一辈子,也要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就是他的任性了。
所以,几年前,他未尝没有别的路可以选择,但他,却还是选择了负累最小,最简单的一条路来走。
“此世男子不易,我也没什么大志向,顾得自己已是不错,其他的,再不能助。”送别的时候,谢谦想了又想,拿出了一颗红色的珠子来,“此物极邪,却能得一忠仆,不到情非得已,勿用。”
细细说了此物用法,董卿惊讶地用手掩嘴,怎么会有这样的东西?郑重接过,这一次再道谢,便是从心底里感激了。
谢谦目送着董卿离去,并未再次现身在众人面前,高高的山巅上,他骑在虎背上,遥望着那一队人远去,如无意外,怕是不会再见了。
红色珠子的用法,谢谦也是无意中试出来的,这头红眼老虎便是试验成功的产品,自知晓了此珠作用,他便谨慎收起,没有再用过,实在是过于邪性了,死而复生,却是生了一副只会听话的忠犬心肠,如此,与死何异?
想想,又有些后悔,董卿虽是故人,但他心性如何,实在不好仅凭一两面相见交谈就下了评价,若是他所用不慎……
不过,也就一颗而已,不会构成大祸,再者,那红珠与天使之心中的血色一脉相承,若是他真的用了,无论多远,他这边儿也会知道,若是不放心,那时去看也是一样。
玉鼎山上有山神的传说依旧继续,偶尔有人会看到那骑着老虎经过的漂亮少年,真是美得不似凡人,然而却无人敢冒犯,不是没有不信邪的以身犯险,结果则是他们的尸体被整齐摆放在山林下,血色染红了地面。
或许是那一次的震慑太过强烈,后来也少有人再上玉鼎山,附近城中,玉鼎山的水依旧源源不绝,却没有人知道那些水不过是山中流出的清泉而已。
世上多少事,最开始的时候轰轰烈烈,到了最后,虎头蛇尾,再没有人追踪那一点末梢消失在何处。
山神的传说也是一样,不过二十多年过去,便已经似是而非,除了一座山脚下的山神庙之外,便没有了其他的佐证,那句说美丽不似凡人的山神再也没有出现过,也没有人看见过那只红眼睛的老虎。
一日,山中的谢谦心中微微一动,那颗红珠被动用了,他顺着心中感应驱使老虎日夜兼程地从山林中穿过去,寻到的却是皇城……
“……李家有子,惑乱帝王……帝薨,幼子继位,太后辅政……”
悔不当初的董卿听到儿子的死讯,一时间竟是愣住了,他从未想过自己娇养长大的儿子会做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但旨意是做不得假的,想到给了儿子的那颗红珠,他好像什么都想明白了,却又似更糊涂了。
谢谦的出现就像是迷雾中的一道光,他猛然来了力气,揪住了谢谦的衣袖,“你救救他,那药定然是有解的吧!”
二十多年过去,董卿也老了,还要做出一副楚楚之姿,却找不到当年的可怜之处,谢谦叹了一声摇了摇头:“救不了。”
董卿恨极,他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恶念,他拔出发簪就要行刺,那长长的簪子若是真的扎中要害,是绝对活不成的。
“大胆,竟敢对卿相无礼!”宣旨的女子一脚踢出,把董卿踹了一个倒仰,裙子散开,狼狈地半天爬不起来。
董卿呕出一口血,恨恨地看着谢谦说:“都是你害的,都是你算计好的!你故意的,你故意的……”
一辈子的苦都不想要儿子受,从小就千宠万爱地娇养,连那最紧要的东西也让他带入宫中保命,谁知道……
被反咬一口的谢谦脸色平静,摆摆手,不让人伤害董卿,他转身就走出了李府。阴差阳错,未曾想过的高度如今就在脚下,既然有机会,他自然还是要做点儿什么的,总不能让这世上男子一直卑贱下去,或许,他永远无法颠倒尊卑,但总有一天,能够做到平等,且先让他一步步提高男子地位吧。
幼帝登基,良机如此,若是不做点儿什么,到底是不甘心。
第146章()
承华宫,身量稚嫩的女童身着明黄正伏案书写着什么,为她量身打造的桌案虽然舒服,却少了些大气的感觉,好似平常人家的小几,有了那么些家居的温馨感觉。
“见过卿相。”
门口有行礼声传来。
女童抬起头来,正看到一身绯色衣裳的男子跨过门槛,他的眉目如画,宛若从画中走下的仙人,唯独那一双眼,清冷无情,唯有认真看人的时候才稍稍有些暖意。
不过五岁的女童还不懂得什么叫做美,却已经本能地用目光去追逐这份美,并在看到的时候露出最甜美的笑容来,期望能够换得对方一个同样的笑容,那一定是极好看的。
然而,这种期望终究是要落空了。
卿相看了她一眼,看了看她写的字,微微点头,便朝后面去了,哪怕是敷衍的行礼也没有。
人间帝王,这样的尊贵,对他而言,却是虚无。
那时候的女童还不懂得这些,只是希望一次次落空,渐渐便有了些怨气,尤其是后来懂的事情多了一些,知道自己的身份是天下最尊贵的,便有了些恼羞成怒的不满,他凭什么那样忽略她。
那一日,忍不住把这个问题问了出来,得到的答案却有些匪夷所思。
“你以为你凭什么能够成为帝王?不过是你的血脉而已。但你们以为尊贵的血脉在我看来又算什么呢?我既不看重这些,又何必要看重你,哪怕你是人间帝王,但我,总能去到帝王管不住的地方,又何必要听你管辖呢?”
桀骜而又不逊的话语分明是从他的口中说出,但他的表情却不曾有过分毫变化,多少年了,他总是那样冷冰冰的样子,然而父后对他言听计从,却从不肯听自己的。
想到这里,本来被打消许多的傲气又上来了,再次质问的帝王厉声道:“你就不怕我将你拉下去治罪!”
宫外都是她的人,都会听命于她,只因为她是帝王。
然而,面前的人依旧不为所动,他终于流露出一丝笑意,却很轻蔑,手中凭空出现一颗红珠,展现在她的面前,“我不介意做帝王的是不是你,正如我不介意做帝王的是不是人。”
还是少女的帝王从不曾见过这颗红珠,但她听说过,她的母皇就是因为这颗红珠变成了对那李氏惟命是从的傀儡,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她的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痕迹,她记得那时候李氏的嚣张,记得父后的泪水,也记得,是这个人,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男子,骑着红眼的老虎闯入宫门,控制了她的母皇,让她终于闭上了那双噩梦般的红眼。
因此,谢谦得为卿相,这种内宫之中堪比宰相的官职。
控制了局面之后,谢谦向她们说明了这件事的起因,就是那样一颗小小的红珠,便可以让人形同傀儡,终生听命,无论对错。
“你、你不是说没有了吗?”
帝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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