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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发生前[快穿]-第2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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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早知道我?”黑衣人摘下面巾,果然是何四老爷的面容,少了那丝笑意,他其实也是颇有威严的。

    何意笙无奈,说:“我知道的不过是四叔身怀武功,其他的,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只不过我猜四叔大约是朝廷中人,擅武司一向统摄江湖,四叔做的大约也是类似的事情吧,只不知道四叔扮演的是螳螂还是黄雀了。”

    剧情中那位“故旧”不知什么原因一直未曾出现,反倒是这位“四叔”,在剧情中只不过是倒霉的被毒死的炮灰,到了这里却成了幕后反派的样子,这般大幅度的变动自然有问题。

    何意笙最开始怀疑可能剧情中的“故旧”就是这位四叔假扮,江湖上也是有□□缩骨功的,完全可以扮成另外一个人,从两方面骗取信任,但是这样的话,剧情中“四叔”被毒死就有些问题了。

    武功高手内力高到一定程度,即便是见血封喉的毒,他们也可以用内力逼出或者控制到某个小范围内,不至于直接死亡。

    那么,可能性就只有一个了,面前的这位四叔可能是假扮的,只不过,他又确实跟何家人有血缘关系。

    所以,大伯,还是,三叔?

    作者有话要说:  烧脑的存稿。。。 。。。

第456章() 
此为防盗章  赵沧颉这一辈子没什么大的成就; 成为京官之后倒是能够闲下来潜心研究些东西。他也不是那种光说不练的,仗着数理化远超这时代的人,他很是认真地整理了几本专科书籍出来。

    因为回忆起了数理化,尤其是化学; 这才想到玻璃这一项穿越者的发家利器; 他对化学公式能够记下来的不多; 但玻璃的基本成分还是知道的,再有某些网文常会提及的烧制过程; 他也能够回忆起一二来。

    有了这个一二,就相当于给那些祖祖辈辈的匠人提了个醒; 打开了某个他们很难自己打开的窍,经过反复的实验论证,夹杂了赵沧颉提出的一些对比实验的方法,玻璃终于现世。

    这种一出现就会引起人们喜爱的东西自然是好的,很清楚这里面利益的赵沧颉没有什么谋私利的想法——实在是懒得操那份心; 索性在朝会的时候把事情奏给了皇帝。

    这个时代是一个和平的时代; 不敢跟那些盛世相比,但至少皇帝不是什么昏聩的,一开始他就是觉得有些奇怪; 从没有哪个人会把这种能够谋利的东西堂而皇之说出来; 一时感兴趣私下里跟赵沧颉多聊了聊。

    经历过现代那样信息爆炸的时代; 赵沧颉的见识自然要远一些,他随便说了些坑邻国的主意就让皇帝在意起来,说者无心; 听者有意,一番对奏之后皇帝觉得赵沧颉是个大才,立马把人提拔起来,从御史台塞到了内阁预备役里头。

    那些坑人的主意自然不能随便泄露,于是所有的人都以为赵沧颉是用利换官,只不过这个利是直接塞给了皇帝。

    有些人不屑他的举动,却又不能不承认他的聪明,这独一份儿绝对能够让皇帝上心,以后的人再来便是东施效颦了,不见得还能同样成功。

    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皇帝对赵沧颉的重视都让人以为他是趋炎附势成功的典范。

    几年后,某个邻国被不费一兵一卒纳入版图之后,皇帝一时高兴在宫宴上说明了赵沧颉的“功劳”。

    这样的功劳足以让人悚然,谁能想到一个“买羊毛羊肉”的点子就能够让那偌大一个草原民族就此成了附庸,甚至因此绝了生存的土壤?偏偏这计策的阴毒之处,非要人说明白了才能够想到,实在是… …

    几乎是一下子,赵沧颉就成了人人敬畏的权臣,哪怕他之后的那些年一直平庸,并未做过什么大功之事,却没有一个人敢轻视于他,连带着他写的那些书也都有了些人重视,这也算是一件好事。

    “善谋,计深远。”

    ——史书上,这样评价赵沧颉这位名骚一时却又很快毫无建树的内阁大臣。他一生最大的亮点便是那一条毒计,而最深远的影响则是那几本几乎开创了先河的书。

    很多后世的学子都能够从自家的历史书上看到这样的一句话“首位系统归纳数理化知识的科学家”、“首位开创专科学习的教育家”… …这样的“家”足以成为考试的重点,让以后的学子哀叹不已。

    而赵沧颉,他那时候也曾想过,后世会不会把“某某之父”这样的头衔挂在自己头上,但想到自己一辈子最伟大的——其实也不全是出自他手的发明就是玻璃,如果是“玻璃之父”,还是把这个头衔给那个真正做出成品的工匠吧。

    ——总觉得那个词好像有些别的含义似的。

    想着这些的时候,赵沧颉的颌下已经有了白须,他如同时人一样开始放任胡须的生长,这个时候他已经五十多了,也是培养一些威严的时候了,只不过胡须并没有留很长,也就是方便捋一下,拿捏一种态度的程度。

    他到底还是不习惯那些拖拖拉拉的长须,生怕自己纠结“睡觉的时候,胡子是应该放到被子外还是被子里”的问题,更怕吃饭的时候先喂了胡须。

    而他的膝下,已经有了两子一女,都是继室宋妙所出,加上已经正式过继给南平侯的嫡长子,其实是三子。虽然不算多,但对赵沧颉来说已经太多了,多到他开始担心子孙后世,因为孙子辈的已经有几个在活蹦乱跳了,而那些小家伙们的品性,他实在看不了那么长远。

    “都说入土为安,但你们若孝顺,就把我火葬了吧。”赵沧颉临终的时候姿容还是极好的,些许病容并未有损他的气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是靠在迎枕上的,面带微笑,声音自然。

    跪在他面前的是三个儿子,长子宋悦泽也在,他自幼就在南平侯府长大,侯爷待他好,却也从没瞒过他的身世,少年的时候因为这点儿不一样还曾犯过拧,跟亲爹呕过气,猜疑过继室宋妙是否在此事上有什么牵连。

    后来长大了,成家立业了,渐渐也就把这一段少年心事放下了,这也是因为亲爹对他挺好的,不曾因为过继出去就疏远,对他和弟弟们都一样,实在没什么好让人不平的。

    这时候反应最大的也是他,第一个就喊出了不同意,被亲爹瞪了一眼:“此事就如此。”

    后半辈子都在内阁待着,赵沧颉一身官威不缺,斩钉截铁地一说,再没有人敢吭声犯拧。

    哄了孩子们出去,末了又对陪了他半辈子的宋妙说了几句话,安排得都是极妥当的,唯一不妥当的便是没有了那个应该有的合葬。

    “有时候想想也是可笑,可怎么分呐,合葬不合葬的,多挤啊,且容我轻轻松松去吧。”赵沧颉说到这里,又笑了笑,他不知道这一死是不是终结,眼里头也有些不舍,笑着缓缓闭上了眼。

    “你可真是狠心啊!”两鬓苍苍的妇人满身绫罗,满头珠翠,一双眼却是泪下如雨,一辈子的夫妻最后竟是连个“死同穴”都无,他可曾想过这会让她多难堪?

    也许想了,也许不曾,直到此时,宋妙才不得不承认,她从来不了解这个男人在想什么,一如当初那般果断地把宋悦泽改了姓。

    这么多年,他对她不是不好,没妾室没通房,该有的体贴关怀更是半点儿不曾少过,多少次都让人感激上苍能给这样的一段缘分,但是临到终了,他挂念的竟没有一点儿是她,怕她后来偏心,更是早早把家财分了,不是没有给她留下保障,但这明显不要让她当老封君的意思实在是有些寒人心。

    想着,宋妙在扑上去痛哭的时候狠狠捶了一下那已经闭目的人儿,那一句哽在喉间的质问被悲鸣压下,问与不问,又有什么意思呢?

    朝堂上早已换了新帝,这位跟赵沧颉还有些师徒之情,听闻这位老师故去,特意给了加封,容其以“太师”之位风光大葬,听闻对方的遗命是要火葬,愕然之后唯有一笑,早知道是个与众不同的,就连死了都要让人多记忆一回。

    “且随太师的意思吧。”皇帝没有不允的理由,死者为大,旁人总不好违逆的。

    因为这个,还让礼部犯了一回愁,这火葬的礼到底该怎么办呢?

    应该说人类的思维总有共通之处,香木床架起来,大火烧了,再把灰拢一拢,锦绣包裹着,装到防虫的棺材里依旧埋了。还别说,大火燃起时候的场面,悲声都要被那熊熊的火焰压下了,莫名有了另一种悲怆。

    多少年后,后世的人说起这位“火葬始祖”,也曾有人这样调侃:“还别说,这位还真是聪明,早早预见了土葬占用耕地的不良后果,以身作则,率先火葬。只可惜那时候没流行起来,倒是现在,活人住的房子都不够了,这才想起来压缩死人的占地面积。”

    “依我看,那是他为了防盗墓的才这么决绝。”想想他曾经对邻国的绝户计,这种“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事情似乎也不是做不出来,只可惜子孙后代理解得不太好,到底还是给大葬了。

    不过,盗墓的再猖獗又能怎么样?能够盗走那些陪葬,难道还能破坏那棺材里的骨灰不成?也不用担心后世那些剥皮割肉的研究了。

    若是赵沧颉不死,大约会十分赞同后者的想法,他就是那样想的,火葬于现代人来说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吗?比起盗墓之后尸身被破坏,都是一把灰了,哪怕随便洒哪儿呐,也是肥了田地不是。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因此存下的一棺材骨灰也因为没有什么需要打马赛克的地方,就此长居博物馆,成了很多人参观时候不得不看一眼的有意义的历史文物。

    同样留存下来的还有他三十岁的时候请了画师画的一幅全家福,因为用了写实的画法,栩栩如生的画卷被精心保存了下来,有幸挂在了他的棺材前,让来来往往的人都能够看到他年轻时候的样子,博得不少人的赞叹。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谁能想到最后是这样!

    再次完结一个世界,之后放番外!还有鬼母番外插播!

第457章() 
此为防盗章  起身的动静惊醒了玉琼; 她不胜娇羞地起身,小心翼翼地用被子遮掩了身子,柔声问:“主子是要起了吗?”

    玉琼的声音似乎有些哑,好像在暗示着昨晚的激烈程度; 然而李喆并不是那种没智商的人; 又不是没见识到这种程度; 少年人的第一次,能有多厉害?何必做出这番不堪承受的模样来。

    因为最初受到的教育就是男女平等; 在某些时候李喆会对女子多一些怜惜,尤其在这种大环境都对她们更严苛的情况下; 他更多的都会温柔以待,但同时,他对她们的某些举动也更少宽容,因为在他看来,都是平等的; 凭什么他非要让着她们。

    这两种矛盾的想法让他在处理某些事情上的时候就有些不近人情。

    长公主在知道这件事之后是愤怒的; 作为宫廷出来的女人,她知道男子过早行房并不是好事,而就在她眼皮子底下这件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受害的是自己的儿子; 害人的还是她□□好送过去的丫鬟; 真是… …

    “这件事情,喆儿是怎么说的?”

    人送过去的时候就是给他当房里人的,发生了这种事情; 长公主固然生气愤怒恨不得把那不要脸的丫头给弄死了事,但也要考虑儿子的看法,考虑他的情感会不会接受。

    秦嬷嬷想到李喆的做法,笑着说:“殿下多虑了,我看小殿下可是也有些生气呐,查出了证据之后就说要发还身契,免了卖身银子让她自家回去婚配——到底还是心善了些,哪里容得这些人随意谋算主子呐。”

    秦嬷嬷对李喆的称呼一直都是“小殿下”,是从公主殿下这边儿顺延过来的,这时候说起来也是透着亲切。

    长公主的怒色略缓了缓,摆摆手说:“行了,那些事情就不用让他知道了,喆儿心善,就让他一直心善好了。”

    事情的因果其实并不复杂,玉琼和玉环自从到了李喆身边就没得什么重用,上次急着讨好也没见什么效果,反而让她们有了个妄议娘娘的把柄,这种事她们自然是不知道轻重的,却有那等知道轻重的于暗地里挑唆。

    玉琼更沉不住气,眼瞧着昨儿主子喝醉了,她便点了早就准备好的催情香爬了床,屋子里头守着的人自有旁人指使出去,实在没人想到这个,竟是一整晚都无人给长公主报信儿。

    等到天明,好事已成,李喆但凡顾念一些情意也不会把人赶走,玉琼又觉得长公主把自己送到这边儿本就是这样的意思,定然也是个靠山,会乐见其成,再没想过这其中还会有什么变故,万万想不到这最大的变故就是换了芯儿的李喆绝对不会像剧情中那样留情。

    是的,也是出了这一件事,李喆再次翻开了剧情,这才相互映证着找到了玉琼是谁,当丫鬟时候的名字和做了姨娘的称呼自然是不一样的,所以他最初的时候并没有发现早已有个后宫在身边了,或者说不止一个。

    剧情是围绕原主身边的事构成的,虽然有些第三者的角度,但某些事情也不会说得很清楚,他还是听秦嬷嬷说了玉琼原姓苏,才想起这个在剧情中也有过些许笔墨的苏姨娘来。

    在剧情中,丫鬟爬床上位的不少,苏姨娘是开启了先河的,而她之后,便是一个个前仆后继地上来,那时候原主还比较单纯,对她们也多有宠爱,但耐不住这些丫鬟眼皮子浅,互相拆台,披着的美好外皮剥下来之后还能剩下什么?

    原主自然是不会喜欢有瑕疵的东西,他的身份决定了他能够选择最好的,于是他在受到伤害之余就老往外跑,认识了很多狐朋狗友,开始做起了行侠仗义的事情,最后收回来一大堆小白花,彻底淹没了那些丫鬟姨娘团。

    也正是这个原因,李喆在一开始从未注意过这个剧情最初就没落的团体,不知道身边竟然还潜伏了这么几个后宫成员。

    玉琼的事给他提了个醒,玉环,连同他之前的两个大丫鬟,还有那一对儿会说相声唱戏文的双胞胎姊妹花都被一并发还了身契,还有几个不知情的做了帮凶的小丫头也被秦嬷嬷带走说要再□□□□,其他人,一时间警醒了不少。

    全都处理完了,李喆便去长公主那里用膳,满满喝了一碗补汤,还得到一个嘲笑用的红鸡蛋。

    好在长公主也就是笑笑,没说别的,李喆也就忍着脸红把鸡蛋剥了吃了,只当什么都不知道。

    事后,秦嬷嬷还来给他上了一堂生理卫生课,说明了一下早行房的坏处,言外之意还透露着那些漂亮丫鬟迟早都是你的,不要心急。

    李喆的脸当下就黑了,谁急了,他压根儿就不急好么,弄得好像他几辈子没见过女人似的。

    被这件事情一闹,足足过了十日,李喆才再次进宫,而这次进宫他就明显发现了宫中的变化。

    别的不说,仅仅皇帝御桌之上的那颗夜明珠就不见了踪影。

    这也是应有之意,这种有危害性的东西,谁敢留着它当做鱼饵,拿皇帝的子孙后代不当回事。

    “那夜明珠啊,真是不该让你瞧见,可是太后为你讨了去了?”

    皇帝言语中有些抱怨之意,却并不是真的责怪。

    李喆愣了一下才想到太后想要除去此物最好的方法也就是找这个借口了,以前他若是看中什么不好直接讨要或者讨要不到的,少不得要从太后那里过一过手,只要太后说起来了,哪怕为着孝道,皇帝也是要割爱的。

    但这一次,可是无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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