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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唐仙侠-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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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三章 生气丸()
有了思路的孙少仙显得有点急不可耐,右手掐着左手,在屋子里踱来踱去,每一步都象踏在萧玄衣的心坎上。
“上酒菜!”孙少仙突然开门对外面喊了一声。
这是不是要送客啊,萧玄衣心里一惊,便试探道:“这还没到饭时,不急。”
“萧兄弟大老远的到雁门来,好歹得喝一杯。”
“不如到后晌一块吃吧。”
“到后晌我就不能陪你了。”
“你去恭候那位羽衣兄?”
“聪明!”
孙少仙的一句赞恶心得萧玄衣嗝儿嗝儿的:放着远来的朋友不招待,却去恭候一只鸟。这老孙是不是得羊角风了。
话虽如此,萧玄衣口中却说道:“那只大鸟一天要从雁门过几次啊?”
“每天两次,早晚各一次。”
“怎么听着跟吃药似的。”萧玄衣不无讥刺。
“这个比方好。”孙少仙不知是没听懂,还是打马虎眼儿:“持志如心痛,守信如吃药。”
“啥意思?”萧玄衣听不明白。
“羽衣兄每天卯时,酉时必过雁门,守信得很。”
“还差‘每次一剂,开水煎服’。”
“萧兄弟越来越幽默了。”
孙少仙不愠不火,萧玄衣倒也没脾气:“你恭候那位鸟兄的地方也不太远吧。”
“过了雁门关往南,十里左右。”
“听掌柜的说,你一出门都是好几天不回来,这是怎么回事?”
“不是说了吗,我去恭候那位羽衣兄。”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
“那你说的什么意思。”
“你去的那地方也就十几里的路程,每天往返两次也就一个时辰。你完全有时间回来吃个饭,洗个澡,换身衣服什么的。怎么会一去好几天呢?”
“这就非你所知了。”
“还捎带着别的?”
“不是,儒、释、道不论哪一家,都讲心诚二字。”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什么叫‘诚“,也就是惟精惟一的意思。”
“惟精惟一?”这个词萧玄衣好像听过。
“就是心里只此一念,并无其他。”孙少仙接着解释:“我要是每天到点儿再去,抽空看几个病号,也能挣点外快不是。但那还叫惟精惟一吗?那叫应景儿,那叫逢场作戏。”
“那你今天怎么回来了,你不‘惟精惟一’去。”
“我回来换身衣服,恭候长者,衣衫不整也不能叫心诚。”
里里外外都让孙少仙说了,萧玄衣一时无语。这时酒菜也上来了,萧玄衣便借喝酒的当儿暗自寻思:再不开口,饭一吃完就得走人了。
“我这喝得晕头八脑的来请你出山,指定是不‘诚’了。”
“请我出山?”
“是这么回事。”萧玄衣将盗天马的事儿说了一遍。
孙少仙听罢,捻着须沉吟片刻:“萧兄弟,你这就不明白事理了。”
“怎么了?”
“这偷鸡摸狗的事儿你让老哥去啊。”
“不是偷鸡摸狗,是马。”萧玄衣强辩。
“那也是偷。”
萧玄衣被孙少仙挤兑地无话可说,突然又回过味儿来:“其实我也知道您老哥去不了。”
“明白就好。”
“但我受人之托,这话儿肯定要带到。”
“收到,不行!“
“但你也别拿大话压我啊。”
“说什么大话了?”
“我知道你为什么不去,不去就不去吧,还搞什么道义,太那个岸然了吧。”
“拒绝你的理由原本有很多,我当然要选一个好听的。”孙少仙笑眯眯地。
“羽衣兄,我恨你!”
“您受累!”孙少仙无耻起来,萧玄衣哪里是对手。
萧玄衣将饭菜一扫而光,受伤似的捂着肚子:“以后饭菜不要搞那么香,撑着人不好。”
“这都是下人不懂事。”孙少仙陪着笑。
“就此别过!”
“稍等。”
不大一会儿,孙少仙手里拿了一个小木盒回来,递给萧玄衣:“老哥就不留你了,你带上这个。”
萧玄衣打开一看,里面活泼泼的一颗黑色药丸:“干什么的?”
“这颗药丸叫‘生气丸’。”
“生气丸?是治生气,还是吃了让人生气。”
“这么说吧,不管你受伤多重,只要有一口气,这颗药能保你半个月不死。”
“半个月之后呢?”
“你这趟不是去河西嘛,不算太远,半个月内,你骑着快马,应该能赶到我这儿了。”
“好东西!好东西!”萧玄衣连拍大胯:“你老哥总算还有点人性。”
“就算你是江洋大盗,受了重伤,爬到我门口,我也得给你治不是。”
“只是我觉得这药丸的名字欠妥。”
“怎么了?”
“应该叫起死回生丸,或者叫阎王夺命丸?”
“阎王夺命丸,怎么听着跟毒药似的。”
“我的意思是,从阎王手里夺回命来。”
孙少仙哈哈一笑:“你老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怎么说?”
“那种名字越厉害的药,其实是为了卖的。我们这是自家用的,不卖。”
“老孙家就是实在!”萧玄衣赞了一句:“既然给了,那就顺便多给几粒吧。”
“没了。就剩这一粒。”
“你们家开这么大药行,就剩一粒药,谁信。”
“不瞒老弟,这生气丸是我老祖制的,一共就三粒,传到我手上,就剩这一粒。”孙少仙所说的老祖,就是药圣孙思邈。
“你们家肯定有方子呀,你趁不去恭候羽衣兄的功夫,再制几盒。”
“方子是有。说起来惭愧,后人制成的丸药都没有生气的效果。”
“长江后浪推前浪。”萧玄衣摇摇头,将生气丸还给孙少仙。
“还看不上?”
“我们一行五个,你给我这一颗有什么用。”
“你老弟这就不晓事了。你们一行虽然五个,还能同时病倒啊?”
“我们去干什么你也知道,万一遇到危险,厮杀起来,大家不都得受伤。”
“那你就不用要了。”孙少仙将生气丸接过来。
“不过你说得也有道理,就算我们五个同时受伤,肯定有伤的特别重的。”萧玄衣盯着药盒说道。
“那也没用,你们五个都受了伤,有一个吃了丸药,别人也没法送他过来。”孙少仙说着将生气丸塞进袖子里。
“我留着自己吃还不行啊?”
“那多不好,不讲义气。”
“拿过来吧你。”萧玄衣一把将生气丸抢了过来。
第二百五十四章 冤家路窄()
萧玄衣打马离开雁北镇时,天刚过午。走了一程才发现,有点不对头:从雁北镇到东受降城,也就大半天的时间,但这个时候回去肯定要搭黑。
走夜路有点麻烦,沟沟坎坎不说,还容易迷路。然而开弓没有回头箭,让萧玄衣掉头回雁北镇,也不太可能。走就走吧!
有点失于计较了,萧玄衣自责了一回,想想这次来雁北镇,两件事都没办成,也真够失败。
木鸢的事儿,孙少仙这边算是过去了,但回到东受降城,跟鲁奇大哥怎么交代?
当然鲁奇也不会说他什么,还有可能安慰他几句,这更让萧玄衣心里过意不去。然而又能怎么样呢,丢也丢了,并且也不是他萧玄衣不小心弄丢的,而是被人偷了。
“偷”这个事儿,确实防不胜防。萧玄衣想起那个秀才来,恨得牙痒痒,有天遇到他,一剑戳他个透明窟窿。
再说孙少仙这事儿吧,他早就知道,请孙少仙出山不容易,可他萧玄衣很少求人的。
俗话说“上山打虎易,开口告人难”,尽管他去年求了一次孙少仙,那是李克用病在契丹的时候,但也不是当面求的。
这老哥看起来平易近人,乐呵呵的,拒绝起人来也是油盐不进,滴水不漏。
想起孙少仙,萧玄衣又觉得有点儿好笑,一年不见,老大哥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一往情深,跟个深宫怨妇似的,原来挺高大上的嘛。
这都跟那位所谓的羽衣兄有关,萧玄衣恍然若悟:一个人一旦喜欢谁,是不是便动了凡心,堕了凡尘,成了俗人了。
不过俗点也好,倒是有人情味了,他至少敢跟孙少仙勾肩搭背了。
萧玄衣一边赶路,一边想心事,难免有点拖拖拉拉,斜阳半空时,他忽然想起,要在天黑之前出偏关。
雁门号称内险,因为雁门关外还有一道关隘——长城,过长城到东受降城,走偏关最近。
偏关有兵戍守,天黑要闭关的,到那时前不巴村,后不着店,他还真得转回雁北镇。
想至此,萧玄衣不由扬鞭催马。雁北高原上飘起一道征尘
萧玄衣正在赶路之际,迎面跌跌撞撞地走来一个人,萧玄衣心里暗道:碰到傻叉了,喝这么多赶路,还不骑马。
萧玄衣不禁放慢马速,看着那个人,但见那人蓬头散发,脚下如同踩着荷叶步,摇摇晃晃。
萧玄衣心中不由连说:倒也,倒也。那人果然一交摔倒,在地上拱了两下没起来。
“你是干什么的?”萧玄衣走到那人跟前,勒住马。
那人挣扎了一下抬起头来:“救”
四目相对时,萧玄衣不禁傻了眼,喊救命的不是别个,正是在雁北镇灌醉他的那个秀才。
“哈哈哈”萧玄衣仰天大笑。
“笑够了没有?”秀才很幽怨。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上天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那秀才依然嘴贫。
“四个字儿的。”
“冤家路窄。”
“你倒是挺爽快。”
“那当然,别说一只木鸢,就算皇后娘娘,只要我喜欢,照偷不误。”
“够胆色。”萧玄衣跳下马来,一手拔出疾剑:“说说吧,你打算怎么个死法?”
“你不怕王法吗?”秀才缩了一下脚。
“你要是在长安城,跟我讲王法还行。”
那秀才怔了一下,好象明白了眼下的处境,不觉叹了口气:“求也是白求,对吧?”
“你明白就好!”
“给弄口水喝。”
“临死前想喝口水,倒不为过。”萧玄衣说着,解下水囊扔过去。
那秀才爬起来,捡起水囊拔掉木塞,咕咚咕咚一饮而尽。
“爽!”秀才赞了一句,一手抹去下巴上的余沥,精神显然好了许多。
“等一会儿更爽。”萧玄衣将剑虚斩了一斩。
秀才箕踞而坐,用手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动手吧!”
“不急!”萧玄衣看了那秀才半晌:“你是不是觉得我不敢杀你啊?”
“那倒不是。”
“你知不知道我有个外号叫‘玉面人屠’。不但帅,而且杀人如屠狗一般。”
“不知道!”
“现在告诉你了。”
“了解。”
“你怎么一点都不害怕?”
“我都要死的人了怕什么?”
萧玄衣想想也是这个理儿,不行,得让他害怕:“不过呢,你要是把我的木鸢还给我,我可以考虑不杀你。”
“办不到!”
“我就奇了怪了,一个小玩意儿,比你的命还重要?”
“无所谓了,反正都是要死的。”
“人总有一死,但你往后至少还有几十年吧,说扔就扔了。”萧玄衣竟然有点儿佩服。
“不是那意思,我是说,就算不碰到你我也是要死的。”
“咋回事?”
“你看不出来吗?我身受重伤,肝儿都碎了。”
萧玄衣打量了一下秀才,确实伤痕累累,就算不理他,他也难爬回雁北镇。跟死人讨什么债
“原来是这么回事,看来我的木鸟是要不回来了。”
“明白就好!”
萧玄衣本来想把木鸢要回来,再给孙少仙送去,对鲁奇也是一个交代。眼见这秀才抵死赖账,倒也没辙。
“你都要死的人了,要一只木鸟干什么?”
“你管不着!”
“算我求你了行吗。临死前做件好事。”萧玄衣语重心长。
“我不高兴。”
“我还不高兴呢。”萧玄衣气极,一跃上了马:“慢慢死吧你。”
刚走几步,萧玄衣忽然想起一件事儿来,拨马走回到秀才跟前,从怀里拿出一个小木盒,下了马。
“这里面有颗药丸能保你半个月不死。”萧玄衣将木盒送到秀才眼前。
“真的假的?”
“知道这颗药叫什么名字吗?起死回生丸。孙少仙给的,世间仅此一粒。”
那秀才眼中一亮,拿起药丸便吞了下去,咽得直翻白眼。等那秀才气顺了,萧玄衣这才笑道:“现在你可以死,也可以不死了。”
“大恩不言谢,要是不死的话,我以后肯定会报答你。”
“以后的事儿再说,现在说说那只木鸟。”
“这个”那秀才有点沮丧:“我不是不还你,我还不上。”
“怎么回事儿?”
“那只木鸟已经毁了。”
“不会吧,你费尽心机,偷了我那只木鸟,怎么会毁了呢?”
“你还知道雁门有只大鸟啊?”
“知道。”
“被它弄毁了。”
第二百五十五章 一介书生()
一番追问之下,萧玄衣方才得知:那秀才名叫第五离,原是长安京兆人氏。
按第五离自己的说法:他出身于一个农家,但自幼聪明过人,读书一目十行,并且过目不忘。
早岁哪知世事艰,按第五离的才学,一举首登龙虎榜,十年身到凤凰池,简直不在话下。谁知时运蹭蹬,久困名场。
第五离一介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农活自然干不了。为稻粱谋,便跟同乡学经商,来往于长安晋阳一带。
大半年前,第五离刚出完货,赚了点小钱,在晋阳街头闲逛时,偶然听到雁门有只大鸟。
第五离核计了一下,这一千两银子的花红,他做十年生意也挣不到,当下心里一横,便辞别同乡,来到了雁门。
第五离看了一回大鸟,又四处跟人打听消息,方知这一千两银子不太好挣:那大鸟不但行踪神秘,并且警觉异常。
第五离既然来了,又自负聪明才智,岂肯就此罢手,于是便在雁门住了下来。功夫不负有心人,一来二去,竟然给他发现了大鸟的落脚点。
“落脚点?”萧玄衣听到这里表示疑问。
“在一个山谷里面,大鸟就是在那里集合众鸟飞越雁门。”
“那地方我去过。”
“你怎么找到的?”第五离吃了一惊。
“迷路迷到的。”
“你也太会迷了吧。”
“别扯没用的,接着往下说!”萧玄衣催促。
“你既然去过那个山谷,就应该知道,要想捉住那只大鸟,在它集合众鸟时,是最好的时机。”
“这点倒是不错。”萧玄衣点点头。
“要是你,你会用什么办法?”第五离跟萧玄衣互动。
“我觉得下毒比较好一点。”萧玄衣不假思索。
“英雄所见略同!”
第五离思索良久,终于配置出一种药剂,也就是石灰粉加五鼓反魂香再加七步倒等等。
“我靠,这也太厉害了吧。”
“那当然,这种药一经触发,数丈之内,烟雾弥漫,伸手不见五指。不但能迷住他的眼睛,还能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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