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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神之光是如何炼成的-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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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思雨继续说着:“我的形象没计中,要体现你的文化内涵,而不是一味的俊美,帅气。我的设计中,要将你设计为东华四大美男子之一!”
“四大美男子,我行吗?”
李清笑着,不知该怎么说。
他容貌上,仅仅是一般般而已,说不上好看,可也说不上难看,只能说是一般般而已,可是如今丁思雨设计之下,要将他变为东华四大美男子之一,想一想,就是不靠谱至极。
不过出于礼貌,李清也没有反驳。
“我说行,一定行的!”
丁思雨说道。
…………
七月二十五日,著名畅销作家多余的人,将要在东华书店召开签售会,签售《雪山飞狐》《飞狐外传》等书籍。
立刻一个个书友们,一个个粉丝们随之惊动,嗷嗷直叫。
仅仅是一年时间出现,随着两本畅销的书籍,立刻引发了书友们的兴趣,一代大神“鱼神”随之崛起,更是形成了大量的“鱼粉”。
立刻火爆了起来!
而在火爆的背后,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
东华经济危机,已经持续了三年之久,经济萎靡不断,各种刺激政策不断,可是回升速度不快,整个东华死气沉沉不断。而很多人处在了失业状态,或是半失业状态,或是工作清闲了很多。
一切种种,导致了当今时代人们精神沙漠化,心理上饥渴无比,急需要某些东西前去弥补。
而萧条的经济,又是让闲暇时间很多,有着大量的时间去消费娱乐。
故而万业萧条的东华,娱乐行业却是繁荣无比。
签售会的消息,刚刚传播出去,很多的书友粉丝皆是知道了,踊跃向前,想要积极加入。
“一想到,就要见到了鱼神,我就激动的睡不着觉了!”
“真想要打开他的脑袋看一看,这位大神脑袋里到底是装着什么,竟然能想出如此美妙的构思,写出如此出色的武侠!”
“一直听说,鱼神长得风流倜傥,才子风流出众,好似三国周瑜,好似唐伯虎!”
“鱼神写武侠的,不知道会不会武功!”
“我不是美美,只是一个男人,没有搞基倾向,可还是喜欢见一下鱼神,签下名,交流一番!”
很多的书友,皆是行动了起来。
……
这一天,李清照着自己的镜子,看了一下自己,坐上了美女老板丁香的车。
“紧张吗?”丁香问道。
“紧张,好似上刑场一般!”李清老实回答道。
“不必紧张,只是签签名而已,然后回答书友的一些问答而已,很简单的,一些问题回答不出来,可以拒绝回答!“丁香却是平静至极,“紧张是多余的,多多经历几次,就是习惯了!”
“我毛笔字,一向写得难看,短时间练习了几天,也不知道行不行?”
李清说着,心中又开始冒汗。
在东华,办公时多是用圆珠笔,中性笔,钢笔等等,可是在一些浓重的场合,就是用毛笔。
而在签售会上,算是浓重的场合,一般多是用毛笔字。
可李清前世时,字就写得难看,后来电脑打字后,更是很少动笔写了,写字更是难看至极;可现在,却是要参加签售会,要签名,想一想丑陋的字体,就是感觉难看至极。
而丁思雨不愧是才女,绘画出色,而在书法上也是出色至极,似乎为了将李清设计的更为完美,开始免费的当起了书法老师。
短促的突击之后,毛笔字总算是能混骗眼睛了,可是到底行不行,李清心中还是忐忑不已。
第65章签售会()
东华书店,是大阪市最大的书店之一,其中还有一些珍稀的古籍。
远远看着,巨大的人群长龙在涌动,李清看着这一幕暗自咂舌,得出了两个结论:一是东华人民太有钱了,二是东华人民闲时间太多了。
在后门停下了车,李清进入了书店,从后门向着前面走去。
“是你,你也来了!”
李清眼睛一动,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是丁思雨。
“你怎么来了?”
李清说道。
“我自然要来了,我是来采风的!”丁思雨笑道。
“稍后再聊!”李清说道,告别了丁思雨,向着远处走去。
到了书店前面,立刻看大了一个个书友,一个个粉丝,李清轻轻咳嗽了,说道:“大家好,欢迎前来……”
“什么,他就是鱼神,长得太帅了!”
“鱼神不愧是一代大神,长得出众了,看着他,我能想象到潘安宋玉的样子!”
“大神的眼睛闪动着灵性,傲骨而有侠气,那双眼睛太迷人了!”
“他身上有一股成熟的魅力,似乎有文人的文气,看着他好似看到了唐伯虎,看到柳永,看到了苏东坡!”
“这才是真正的大神,文如其人,从他的书看到了他的性格,冷酷而高傲,执着而疯狂!”
李清一出场,很多人都是为之倾倒,似乎从他身上,看到了何为才子,何为文人,何为男人魅力,何为侠气,何为傲骨,一下子引动了诸多精神细胞,无数人欢呼起来,一朵朵鲜花抛了上去,顿时之间书店门口,漫天的鲜花乱飞。
“这就是我曾经的男朋友吗?”
而在人群之中,有一女子,正是曾经的女友许倩。
曾经有过一年的恋人人关系,许倩对这位前男友,很是熟悉,在记忆中,李清很是平凡,沉默寡言,很少说话,即便是说话,也多是谈及一些金融知识,一些历史等等,不会哄女孩子欢心,也不会说笑话。
那时,这位男友平凡至极,平凡的行走在路上,很容易被忽略掉。
可这一刻,站在了舞台上,李清却是气质出众,风流才子,引得无数的女子欢呼惊叫。
…………
“书友太疯狂了!”
站在舞台之上,李清看着一个个额书友,一个个粉丝的表情,却是微微皱着眉头,似乎有些不喜。
他是一个孤僻之人,喜欢独处,不喜欢凑热闹。
他是寂寞之人,喜欢安安静静写作,不喜欢各种花哨抄作。
他一点也不喜欢签售会,乱哄哄的场景,可是美女老板要求,他不得不来。
李清一扭头,忽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正是许倩,正是曾经的女友,眼神一动,下意识的偏离开来,说道:“大家好,欢迎来参加,签售会现在开始!”
“鱼神!”
这时,已经排成队,一个二十三岁的男子,率先走上台子,递过去了书籍。
“你叫什么?”李清问道
“王道一!”
“知行合一,方为大道!”李清说着,取出了毛笔,一笔一画,仔细的写了起来。
在书页上写道,“希望王道一,永远快乐,幸福永远!”
写完之后,李清只感到手心微微冒汗,还是有些紧张。
“谢谢!”
这个,书友下去了。
接着,第二个书友上来了,这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女,“我叫楚菲菲!”
“祝愿菲菲同学,学习快乐!”
接着一个又一个书友上来了,而李清慢条斯理的写着,一点也着急,一边写着,一边询问着一些问题。
签售会,不仅仅是签个名,就是结束了;也不只是打广告,提升知名度;还是要与书友及时互动,及时的进行市场调查,对书友的年龄分成,职业结构,还有喜欢看书的原因等等,皆是有了一定的认识。
而签售会场面之火爆,似乎有些出乎李清的预料。
原本李清的估计中,参加签售会的,多是一些十七八岁到二十五之间,多是青少年为主,而一般上了年纪的很少前来。
可是竟然出现了一位位大三十多岁,四十多岁的大叔。
人群很多,可是李清依旧是慢悠悠的挥动着毛笔字写着,一点也不在乎,中间觉得渴了,喝点水,滋润一下喉咙。一边签名着,一边向读书友们询问着,直到下午四点,才宣告结束。
很快到了结束环节,而此时还有大量的书友,未能签名。
看着一个个书友,李清怪有些不好意思的。
于是,原计划只是持续一天的签售会,接着延续到第二天。
第二天,依旧是无聊,乏味的签售会。
可无聊又如何,李清还的忍耐着,脸上还不能露出愁容,还得露出笑容,一副幸福的样子。
从早上八点,到下午四点,中间没有一丝停息,不能吃饭,肚子饿了,也是咬牙坚持着,最多就是喝一口水,滋润一下喉咙而已。
连续三天,签售会才结束。
而李清也是结束了煎熬。
看着一个个书友,一个个粉丝,李清不得不说,东华人民太有钱了,东华人民闲时间太多了,东华人民太有激情了。
签售会结束了,还有一个书友与作者互动的节目。
“鱼神,请问你的笔名,为何叫多余的人?”
一个书友问道。
“笔名叫多余的人,只因为我曾经写了一本书叫《红楼梦》,可惜扑街至极,其中讲述了一个神话故事,女娲补天用了很多的五彩石,可唯独剩下一块,弃之无用,化为了的主角贾宝玉,而贾宝玉于家于国无用,算是一个多余的人。”
李清淡淡回应道。
可心底的真实理由,有两个,一个是他是穿越者,穿越者本身就是多余的人;
另一个则是,他穿越而来,一直失业状态,与社会无用,算是多余的人。
只是这两个理由,只会埋在心底,不会让任何人知道。
“鱼神,请问一下,你下一部,将要写什么?”
“下一部,书名叫《侠客行》,取自于李白的长体诗歌《侠客行》!”李清回应道。
“鱼神,请问一下你一年收入多少?”
“人怕出名猪怕壮,收入多少这是秘密,我拒绝回答!”李清笑着回应道。
第66章当我的男朋友吧!()
第66章当我男朋友吧!
“鱼神,你的两部,皆是悲剧,是不是有着浓郁的悲剧情结!”一个书友,又是问道
“悲剧情结!”李清摇摇头,说道:“你太高估作家了。当一个作家,塑造出大的时代环境,描述出主角性格时,主角的命运已经注定了,到了后来,作家只需要根据主角的性格推断故事情节发展,已经足够了!”
“性格决定命运,很多角色之所以悲剧,只因为性格如此,大环境如此,主角的最后命运已经注定了,作者也是无能为力。作者强行以为自己是造物主,不顾时代的大背景,不顾主角的性格,强行的将悲剧变成喜剧,将喜剧变成悲剧,本身就是对自己的欺骗,对读者的欺骗。”
一个又一个的书友提出了问题,李清一一回答。
在这场交流会中,没有出现故意刁难,故意扰乱的事件,让李清微微松了一口气。
在晚上七点多时,交流会总算是结束了。
李清也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感觉怎么样?”丁思雨笑着问道。
“感觉不怎么样,差点累死,真不是人类能干的伙计!”李清苦笑道。
“受苦也就这几天!”
这时,一个声音插了过来,丁香兴致勃勃说道:“仅仅是三天时间,销售量达到了十万册,预计至少能销售百万册!恭喜了,你又是取得一个成功!”
“同喜!”李清笑道:“东华人民太有钱了!”
“是你有文气,有才华,写得好!”丁思雨道。
“不是,不是!”李清却是摇头道:“文学这东西,喜欢的人,价值千金,不喜欢的人,一文不值。只是我运气好,感到了好时期而已!”
“那也是有才气,机会总是给又准备的人!”丁香道:“今天结束了,公司要开宴会,不醉不归,醉了也不归,一同去吧!”
签售会取得了圆满的成功,自然要大肆庆祝一番了。
“我不喜欢通宵,也不喜欢参加宴会!”李清淡淡道:“十二点前,必须要入睡,睡觉太迟了,影响身体健康!”
“你还是这样死板,这样的不近人情,只是有些事情,不喜欢也得去!”丁香说道,“不去不行,不去不行!”
“也对,不去不行,不看在你的面子上,看在华夏币的面子上,也得去一趟!”李清点点头,皱着眉头答应了。
看在金钱的面子上,有了这次签售会;看在金钱的面子上,也不得不去参加这次宴会。
“还是死要钱!”丁香笑道。
…………
坐着车子到了,只见一个高大数百米的大楼,一个个窗户透出来的点点灯光将大楼点缀得如梦如幻,就仿佛一颗真的巨型夜明珠屹立在这星空之下。
看着被一串串彩色霓虹灯围绕的四个大字,看着那巨大的酒店大门,眼神穿过那透明得几近于无的玻璃,一片辉煌映入眼底。
李清惊叹不已,这可是有钱人来的地方。
这是大阪酒店,以东华第一大城市命名的酒店,从设备设置,从服务上都是上上之选。
在酒店之内,摆下了一大桌子,十几号人在一起欢庆着,首先是丁香发言,其次是一个个公司领导发言,在祝酒词结束之后,开始了欢庆活动。
整个场面热闹至极,可是李清却是感到了一阵阵寂寞,感到了格格不入之感。
接着,开始上菜了,一个个菜肴端了上来,还有一个个美酒也是送上来了。
惨烈的拼酒活动,剧烈的展开了,看着满桌子的菜肴,李清只是草草吃了几口,就是沦为了被灌酒的角色。
一个个员工分别前来敬酒,而李清也只是喝了两杯酒,就不再喝了。
再有人劝酒的时刻,李清就说头晕,喝不下去了。
“他是文人,喝酒不行,还是我来替他吧!”
丁香笑着,拦截下那一杯杯就酒,从容自若的喝下,似乎一点也不在乎,脸不红气不粗,从容自在。
“好酒量,不愧是女中豪杰!”
李清心中惊叹着,可惊叹之后,很快的继续装醉,最后飘飘乎的,靠着椅背上,迷糊起来。
连续三天的签售活动,可谓是吃不好,睡不好,浑浑噩噩,精神状态一直不佳,正好借着这个机会补眠。
“醒一醒!”
这时,一个女子的声音响起。
李清浑浑噩噩的睁开了眼睛,只见多数人已经离去了,只留下了残羹冷炙,红拂娱乐公司的一个个员工们,纷纷到了隔壁,开始激情的唱歌。
而这个女子,正是丁思雨。
“你不去唱歌吗?”丁思雨笑道。
“我不喜欢唱歌!”李清说道。
“《挪威的森林》,几个版本的歌曲都是你写的,写的如此美妙,而你竟然不喜欢唱歌!”丁思雨笑道。
“我喜欢听歌,但是不喜欢唱歌,我的五音不全,声带上不适合唱歌,还是不要折磨他人!”李清笑着说道。
说着,李清站起身来,看着近在咫尺的丁思雨道:“时间也不早了,快十一点半了,我要回家睡觉去了,明天再见!”
“等一等!”
丁思雨忽然叫道。
“有什么事情吗?”
李清说道,看先了丁思雨。
却不料,丁思雨根本就不接腔,就定定地望着李清,眼中神色复杂,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
李清被她这样看的有点不自然,咳嗽了一声道:“我又不是美女,有什么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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