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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学霸超美貌[重生]-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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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出路,出国深造还是找工作,要补考的学科,没修够的学分,没写完的调查报告,还有连开题报告都没写的毕业论文。只是眼下最要紧的还是,和傅城分手。

3。Chapter2 分手 (捉虫)() 
梁书书试过几条裙子,都觉得不满意,床上乱七八糟地扔了一堆衣服,都是她换下来的,秦薇在一旁斜着眼看她,“书书啊,你已经够漂亮啦。om”

    “你不懂的啦。”书书随手又把刚试过的紧身a字裙脱下来,太紧了,都没办法走路,也有可能是因为她长胖了,书书撇撇嘴,在减肥这件事上大家永远都是嫌自己还不够瘦。

    “是啊,单身狗确实不懂你们这些秀恩爱的。”秦薇对着电脑,头也不回的甩她一句。已经大四了,宿舍里只剩下书书和秦薇两个人,此刻秦薇正开着电脑肆无忌惮的制造噪音。

    书书笑了一下,也不反驳,她又换了件抽带的黑色刺绣连衣裙,大概潜意识里女人都希望就算是分手也要让对方印象深刻,记得自己最美的一面。她被强大节奏的背景音乐搅得头晕脑胀,一边换着衣服,一面转向那个噪音制造源,秦薇的电脑上正播放着一只奇形怪状的乐队,上次那个。

    她疑惑,自言自语道:“追星快乐吗?”

    “那当然,你看他们多帅啊。”秦薇表示肯定,并示意书书过来看,“世界上还有什么比美色和美食更能慰藉人心的吗?”

    书书一边绑着裙带的蝴蝶结,一边过去看屏幕,华美妖艳的主唱,半裸上身的贝斯手,还有同样半裸的鼓手,背对观众只露了个背影的吉他手。“他们叫什么?”书书随口问了一句。

    “白日梦。”

    屏幕上的吉他手正好转过身来,划掉最后一个音符,把弹片扔出去,镜头给了他特写,一双冷漠又讥诮的眼睛。书书也在此时整理完毕,分手也要无懈可击。

    在还没见到傅城之前,就先遇见了不想见的人,傅城的前女友,祁玉。

    在寝室楼下碰见她时,书书是想假装没看见,直接绕路过去的,祁玉却不偏不倚地朝她走过来。梁书书在脑中叹气,她不是脾气暴躁的人,性格也有点温温的,哪怕此时见到前世跟她未婚夫有一腿,间接害死她的凶手之一,也只想视而不见,毕竟以后不会有任何交集,不值得为此生气也不想浪费时间。

    但是祁玉却不这么想,隔着老远她就看见梁书书了,书书在人群中格外显眼,纤细高挑,浓黑的秀发,皮肤白的要反光,想让人忽视也很难。前男友的现任比自己漂亮,说不清是出于嫉妒还是自卑,她抬着下巴挺着胸对着梁书书,“喂!”

    这个动作有点滑稽,因为梁书书身高169,她穿了高跟鞋,也没有书书高。

    书书微笑,并不开口。

    祁玉内心小小地不安了下,眼前的梁书书似乎和她所了解的温婉内敛有些不一样,面前的人对着她温柔的笑,笑容里面有锋利的光芒一闪而过。om

    身高优势可以让梁书书居高临下的看着祁玉,客观来说,她长的不错,胸大且善于展现自己的优势,在大家都还是学生的时候她就已经有了些成熟女人的媚感。

    沉默让祁玉烦躁,于是她继续说道:“我的运筹学笔记还在傅城手里,你让他什么时候还给我啊。”她有些得意地盯着梁书书,希望从那上面看出一点失落之意。

    她未能如愿,因为梁书书的笑容一如既往的温柔,祁玉内心愈加地烦躁,连带着她的脸也有些张牙舞爪 ,她开始更加刻薄地说话:“我们昨天一起喝酒,你知道他说什么了吗?”其实昨天只是论文小组的聚会,她和傅城是同班同学,虽然分手之后她有点耿耿于怀,但这个时候他们还真没什么,傅城背叛书书跟她旧情复燃也是好几年以后的事,可就是因为那一点点不甘心和蠢蠢欲动,她也不想让梁书书开心,女人才最了解女人啊,知道暗示些什么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刺伤对方。

    可惜这一招对梁书书没用,死过一回她觉得自己已经百毒不侵了,书书歪着头饶有兴趣地看着祁玉,心说这无聊游戏真的够了吧,于是她用一贯的温柔语气说道:“那就祝你们天长地久吧。”

    和傅城约在校外咖啡馆,书书到的时候,他已经等在那里了。

    “你怎么才来啊。”傅城懒散地歪在椅子里,向她招手示意。都说恋爱这种事,时间久了,女人会陷进去,男人会抽身。书书想这大概是有道理的,就像上辈子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们的约会从一开始的他等她,变成了她等他,且等待的时间越来越长。

    梁书书仔细地端详了一下对面那张脸,这还是回校之后他们第一次见面,他个子高,年轻有活力,篮球打得好,尤其会哄女孩子,属于学生时代那种大多数女孩都会喜欢的类型。

    “傅城?”梁书书斟酌用词。

    “嗯?有事?”傅城疑惑地抬头,在他的印象里书书很少用这种严肃的语气跟他说话。

    “我们分手吧。”

    “你说什么?!”傅城闻言差点将口中的咖啡喷出来:“你怎么回事啊?”

    “傅城,我说分手,我不想跟你在一起了。”梁书书索性又重复了一遍。

    她说话的语气不容置疑,傅城看到她认真严肃的表情,终于知道这不是在开玩笑。“为什么?”他不死心。

    “没有为什么,约你出来就是为了这件事,我们正式分手吧。”她的感情,也要她自己亲手来画一个句号。

    “你喜欢上别人了?”傅城急道:“你实习的时候喜欢上别人了对不对?”

    书书白了他一眼,并不打算回答这个无聊的问题,该说的都已经说完了,她站起身,被傅城一把抓住手腕,傅城“嚯”的一下站起来,气势汹汹的嚷道:“你说清楚,为什么分手?”

    他个子高声音又大,吼的中气十足,周围人的目光一下全被吸引过来。梁书书不习惯这种被人围观看戏的场面,她试着掰开傅城拽着她的手:“你先放开我。”

    “书书,是我做错什么事了吗?”出乎意料地,傅城居然乖乖放开她,他坐回去椅子里,颓然地望着她。

    梁书书看见他垂头丧气的样子,心突然软了一下,他们之间是真的喜欢过,真的爱过,她也重新坐回去,沉默不语。如果她告诉傅城,六年之后,我们会准备结婚,结婚前夕你出轨了,我伤心欲绝出车祸了,我已经死过一次了,现在这个是重生回来的。傅城一定会以为她疯了吧,毕竟连她自己有些时候也都不敢相信。

    她想到一个笑话,说的是丈夫结婚之后,告诉妻子每天在公司加班,其实不是在打桌球就是在玩扫雷游戏。如果不分手,大概这就是她和傅城的未来。悲剧的感情一次就够了,好不容易重生回来,她也不是来叙旧情的。

    她咬咬牙,再次开口:“傅城,分手吧,我要出国了。”

    傅城以一种前所未有的眼神看着梁书书,他一直都觉得,就算要分手,也会是他先开口,毕竟是这么温顺的女孩。她无疑是美的,从前她有些呆板,说话总是一本正经,从贵州回来之后就变了,他也说不上来具体是哪,就像平静的湖面上突然泛起涟漪,她整个人都有了一种波光凝动的神采。

    傅城望着梁书书离开的背影,她微昂着下巴,背脊挺得笔直,女孩的碎花百褶裙下面,是一双纤细的小腿,夕阳透过咖啡馆的玻璃洒进来,她整个人就像一只轻盈的白鹤,不甘和不舍两种情绪在他心中交错,如同被倒进反应池里的酸碱液,咕嘟嘟地冒起一串气泡,逼着他狠狠攥紧了拳头。

    梁书书回寝室时,秦薇还蹲在那里,她同时开着笔记本和ipad,手里还握着手机,全神贯注一动不动,也不知在捣鼓什么。书书去给自己泡了杯香草咖啡,在自己熟悉的气味里凝神坐下来。香草是她最喜欢的口味,香草冰淇淋,香草汽水,香草糖果,所有和香草有关的她都喜欢。

    她想着过两天去医院里做个全身检查,这具重生回来的身体总是感到疲惫,嗜睡,时不时出现的幻听让她有些疑神疑鬼。

    “啊,我抢到了,抢到了!”秦薇大声尖叫打断书书的沉思,她从椅子上跳起来,一幅欣喜若狂的样子,跑过来抓着书书;“我抢到票了。”

    “你不是上个星期就抢到票了吗?”书书记得秦薇不久前也这么激动过一次。

    “那不同啊,之前是内场前十的票。”秦薇挥舞着手机,“我这次抢到内场第三排了。”

    “哦,那很贵吧。”书书随口说道。在她眼里,秦薇永远活力十足情绪高涨,仿佛一台能量永不枯竭的永动机。秦薇自己的说法是,那都是追星的缘故,因为那是信仰啊,遥远的,从不让你失望的信仰和力量所在。梁书书觉得自己不太理解秦薇这样的“追星狗”,但她有点羡慕秦薇。

    “在真爱面前,钱算什么!”秦薇满脸的正义凛然,眼中神采奕奕:“单身追星狗的寂寞你这种恋爱的人不懂啦。”

    “我现在也是单身狗了。”

    “什么?”秦薇大惊,书书和傅城一直是她眼里天造地设的一对,不管是身高长相还是性格背景,都很般配。“你们怎么会分啊,我一直以为你们毕业就会直接结婚的。”

    书书听她这么说,面上神情不变,却突然瞟到桌子上叠着的一份文件,不动声色的岔开话题:“这是什么?”

    “你出去那会指导员送过来的,还没看呢。”秦薇看她不想谈论分手的事,所以也不多问。

    那份文件,是一个本校和霍佩尔大学合作的人类学项目,有两个项目试点,一个在大西洋的艾尔岛,一个在南太平洋的勒加岛,今年是试验的第一年。她快速地扫了一遍那几页纸,内心便做出决定。

    按照前一世的发展轨迹,在大学毕业之后,她就跟着傅城去了另外一个城市,因为那时候傅城的工作已经尘埃落定且前景良好。她放弃自己的所学和专长,放弃出国深造的机会,当了一个it公司的小白领,每日挤地铁上下班,工作笑脸迎人,一个月有几天通宵加班,她累得像条狗,活得小心谨慎又庸庸碌碌,最后感情|事业双双败北。

    其实她一直的理想都是做个学术女啊,宅在书堆和图书馆里过日子才是她喜欢的。

    她读的民俗学这个专业,不转行的话几乎找不到工作,然而毕业就得失业,想要深造最好去国外。她学分绩点尚可,学校也是985的名校,但却没有能特别拿得出手的田野报告,申请国外名校不算十拿九稳,要是有足够份量的田野经历会好很多。那两个项目,一个偏重于宗教民俗,一个偏重于多民族融合,她决定去艾尔岛,因为听闻那边盛行萨满教,他们的历史里也有些灵魂重生类的传说。

    秦薇在一旁看着梁书书微皱眉头,良久不说话,还以为她是因为分手的事在伤心,在她眼里,自己的好朋友梁书书温柔善良,美丽大方,所以一定是傅城做了了不得的事,她一拍桌子,“书书,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我不退票了,你跟我去看演唱会吧。”

    梁书书愕然。

4。Chapter3 无与伦比的演唱会() 
在地铁上的时候,秦薇第108遍说起了白日梦乐队。om

    书书已经可以把他们传奇的成名经历背诵出来了,比如16岁出道,一夜爆红,凭借鲜明的个性和出众的外表吸引万千少女;比如他们的首只单曲空降排行榜,从第二周开始霸榜48周;比如他们从出道那年就开始拿奖拿到手软;又比如,虽然正只乐队都颜值颇高,但秦薇觉得最帅的是贝斯手。

    虽然在秦薇电脑上看过几只他们的mv;但书书还是分不出来这几个人,长得都差不多啊。其实重生回来后,梁书书的日子过得还不错。她正是女孩子青春娇俏的大好时光,有远大清晰的目标,也怀抱坚定的决心去为此奋斗,斩断了纠缠不清的感情,如果不考虑这具生理年龄才20岁的身体健康状况,几乎是光明可期的未来,一切看起来都很美好。

    她的“幻听”越来越严重,从起初的偶尔到现在高频率的有各种声音回响在她脑中,这耗去了她的一大部分精力。她已经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精神分裂,但家中往上数三代都没有人有过相同症状,果然重生是要付出点代价的啊。

    秦薇还以为她在为了分手的事伤神,所以死缠烂打拖着她出来看演唱会,“出去散心,没准能遇到真爱呢。”

    真爱要是能那么容易就遇到还叫真爱吗,这可是个找真爱比找工作难多了的年代。她看着秦薇极其用心的化妆打扮,从头到脚的全副武装,最终什么也没说。

    秦薇开始第109遍科普白日梦乐队。

    在开场前书书曾被他们数量庞大热情高涨的粉丝吓得想转头就跑,这么多人,万一发生踩踏意外怎么办,她内心闷闷不乐的想。然而整场演唱会下来,就算是从不追星对此一窍不通的书书也不得不承认这真是一场完美的演出,果然能红的乐队都是有道理的。舞台华美而空旷,灯光闪烁变换之间,少女们为了台上之人的每一个动作而疯狂,有几次全场起立大合唱,她被这样热烈的氛围所感染,虽然不知道歌词,也跟着瞎唱。最后encore的时候,书书旁边的女孩开始声嘶力竭地呼喊乐队名字,因为激动而全身颤抖哭泣。

    书书默默递了一瓶水给她,想着人类的感情真是奇怪,可以为了一个遥远的几乎一辈子无法有交集的人如此投入,喜怒哀乐皆因他而动。

    演唱会结束以后,有一个短暂小型的vip粉丝问答会,原本书书的那张票是不能进去的,她站在门口对着秦薇说:“你去吧我在外面等你。”负责检查的工作人员看着面前的女孩,他看多了追星的少女,却很少见到这样安静淡然的。om女孩皮肤莹白,明媚的脸上却蓄积着一股难以言说的忧伤,他内心一动,就放书书和秦薇一起进去了。

    很久之后,梁书书曾经想过,要是当初没有去问答会就好了,后来又想,就算那次没去,他们也还是会在其他场合遇见,还不止一次,这世界上你迟早会遇到自己灵魂契合的另一半。

    就是一个暂短的q&a,秦薇激动的要晕过去,书书却觉得有点无聊,她不像其他追星少女迷恋偶像,女孩们提的问题她也不太感兴趣,“理想型是什么?”“有女朋友会公开吗”“下张专辑什么时候?”“喜欢这座城市吗?”诸如此类。

    百无聊赖的她默默观察众人,乐队的frontman最受欢迎,问题一半是冲着他去的,主唱确实非常美型,灯光之下他的脸真是熠熠生辉,五官轮廓皆属天成,最完美的雕塑师也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他画了华丽的烟熏妆容,有着一股不辨男女的妖艳美感。

    然而看起来最个性的主唱却是回答问题最真诚的那个,说是最,是因为旁边有人衬托了他。这位人气极高的当红偶像对着底下一众迷妹,非常坦荡地说了自己喜欢的女孩类型,表示他目前还是单身,很渴望爱情,有了女朋友会公开,同时还委婉又明确的表示绝不会跟歌迷约会。

    轮到他旁边的吉他手时,这个人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笑开始说,他喜欢很多类型的女孩子,比如在场各位都是他喜欢的类型,觉得人一辈子可以有很多段爱情,跟任何人都可以过下去,有了恋情也不会公开承认。

    书书听秦薇说过他们的八卦,乐队另外三人都是单身,除了吉他手,据说他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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