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天风-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连那个力大如山的汉子雷火也不行。
所以,在浅水清的眼里,戚天佑是一个谜,一个武功高强,却甘心做一个下级军官的变态。
听他哨里其他的士兵说,这三年来,戚天佑杀的敌人,立的功劳,都够他做到卫校了。可他偏偏不求上进,屡次拒绝升官,甘心只做一个小小哨官。
不想做元帅的兵不是好兵……这句话,不知道对戚天佑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
一想到这,浅水清就忍不住想笑。他也是在说出来之后,才想到这个问题的,在那之前,到没有丝毫影射的意思。
吃晚饭的时候,队伍歇马休息,丰仓城已经遥遥在望。新兵和新兵一起吃饭,老兵和老兵一起吃饭,军官和军官一起吃饭,这是规矩。
浅水清刚坐下来,一个老兵走了过来,对他说:“浅水清,戚少请你过去,和他一起吃饭。”
浅水清有些惊讶,远远看去,戚天佑向他做了一个友好的招手。
来到戚天佑的身边,浅水清坐下,发现身旁还有一名新兵,正是雷火。
“喝酒吗?”戚天佑问他。
“不是很擅长,不过我记得军纪中好象有一条不许喝酒的规定。”浅水清回答。
“做人不要太死板,少喝点不碍事的。酒喝多了会误事,不过少喝点,有好处。喝了酒……胆子就壮了。知道战场上哪种人最不容易死吗?”戚天佑给浅水清的碗斟满了酒。
浅水清脱口道:“不怕死的人。”
于是,席间的几个人都呵呵笑了起来。
一大口酒就那样灌入肚中,一股火辣辣的热意从小腹中升起,好象一团烈火在胃中熊熊燃烧,浅水清忍不住大喊了一声:“好酒,果然够劲!”
再看旁边的雷火,这个平日里总是沉默寡言,打起仗来却悍不畏死的汉子,正一口接一口的往肚子里灌酒。
戚天佑的身边坐的是方虎,他拍拍雷火道:“悠着点,兄弟。”
雷火头也不抬地说:“俺在俺们家乡,是有名的千杯不醉,这点酒不算啥。”
几个人便又笑了起来。
方虎点点头说:“能把铁柱子打下马的,的确该有份好酒量。来,我敬你一碗。”
雷火便一口气咕嘟嘟地将一大碗酒喝了下去,脸上升腾起一股血色红气,转瞬间便又消失。浅水清看得心中一凛,知道他一定练过很高深的内家功夫。
大概是酒意上涌的原因,浅水清显得比平时豪放了许多。他问方虎:“怎么没见你兄弟?”
“那小子猜拳输给了他哥哥我,今天正替我轮值警戒呢。”方虎笑道。
雷火立刻抬起头来,不明白地问:“咱们不是在后方吗?为什么还要安排警戒?”
戚天佑的脸色一正道:“千万不要这么想,你以为后方就一定无战事了吗?天风帝国,立国百年,征战百年,能在群雄环伺中屹立不倒,凭的是什么?就是凭的咱们铁马金戈的军人。帝国身处平原,四野开阔无险可据,敌人若想穿插奔袭,直指后方,并不是什么难事。也正是因为这样,百年征战,天风帝国从来都无法使出全力以对。帝国五大军团,只有一支暴风军团可以进行对外冲击,这又是为什么?也是因为帝国将太多的军力布置在镇守四方。只有打下止水国,天风才能拥有一个稳固的后方,在这之前,天风军永远只能在小心谨慎中成长。这一点,你们身为新兵要牢牢记住,天风健儿的不败名号,是在铁与火中成长起来的,同时也是在一次次谨慎行动中成长起来的。永远不要小看你的敌人,因为他们随时随地都可能会出现在你的身边。”
浅水清和雷火同时肃然起立,大喊:“是!”
一时到引得无数新兵向这边侧目。
这天晚上,浅水清,戚天佑,方虎,雷火等几人喝得畅快淋漓,无所不谈。浅水清知道了原来戚天佑也是一名孤儿,而雷火则是清野城南沟村人,方家兄弟其实有四个,而不是两个,分别为龙虎豹彪。而四兄弟里,如今已经只剩下虎和豹了。
他们喝酒,聊天,聊到激动时,方虎赤膊高歌:
帝国百年战,猛士守四方。三千铁骑所踏,白骨丘山。八千好汉披靡,流血涂海。愿摘星以化英雄胆,舞长枪做我铁脊梁。敢战沙场永不倒,终叫敌人丧胆肝。血战乾坤赤,梦里兰花惊。四万里江山如画,尽归我土。三万里河东入海,服我所化……
那一夜,他们都醉了,醉得很彻底。浅水清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梦里,他见到了碧海蓝天,见到了自己浴血沙场,见到无数纷飞的血肉。
未来,是一片血色汪洋……
第四章 初战(1)
丰仓城终于到了。
远远望去,丰仓城深沟高墙,防御森严,来往行人盘查严密,仿佛这里不是后方,而是前线。
不过浅水清知道,几乎天风帝国的每一个城池,都处于这样严密的防守状态之下。正如戚天佑说过的那样,天风无险可据,惟有步步为营,稳扎稳打,方能立于不败之地。
这也正是天风帝国为什么不惜损耗国力,一再攻打止水国的原因。天风人太迫切需要一个安全而巩固的大后方了。
止水国位于蝥海之畔,两边是丛山环绕,身后是汪洋大海,唯一进入止水的通路就是三重天。
所谓三重天,就是布于接天山脉的三座门户要塞——南门关,北门关和京远城。
过不了三重天,就打不下止水国,天风为三重天所阻,这一阻就是十年。
当然,止水国的日子也不好过。他们打不过天风人,就出不了关。国家经济几乎全部依靠海上贸易来完成。为了对付海盗,止水每年都要训练大批的水兵沿海布防,这使他们陆军的战力更见削弱。
进了丰仓城,早有人接应他们。一个军士对戚天佑道:“沐大人现在正在醉红楼喝酒,他要你一来就过去见他。”
戚天佑点了点头,叫道:“方虎,方豹,还有……浅水清,雷火,你们几个跟我去见沐大人,其他人原地休息。”
沐血这个时候正在醉红楼里自斟自饮,远眺楼外景色,一双眼眯眯着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这个草原汉子,一生戎马,身上受过的伤也不知有多少,看淡了生死,每日里唯一的兴趣就是喝上几杯小酒,自得其乐。他原名沐雪,后来因嫌这个名字太过斯文,沙场男儿不该叫这么斯文的名字,因此更名沐血。
这一更名之后,他身上那件血色战袍,也便更见鲜亮起来。
楼梯处传来马靴蹬蹬之声。戚天佑带着人上了楼,见到沐血,恭敬地敬了个礼,然后叫道:“哨官戚天佑奉命已将三千新兵带到,请大人前往点收。”
“不用点收了。”沐血懒洋洋地挥挥手,示意他们几个一起坐过来陪他喝几杯:“你在清野城干的事,我已经知道了。干得不错,就是动静大了点。洪将军把我大骂一顿,说我把事情搞得太大,他对上面不好交代。让我抽你二十鞭子。”
戚天佑脸色一正,大喊道:“是!遵大人号令,回去我一定主动受罚。不过大人您身娇肉贵,这鞭子就不劳您亲自动手了,我就叫我手下的弟兄代劳吧。”
他说最后这句时,颇有点嬉皮笑脸的意思。
沐血眼皮都不抬一下,只是淡淡地说:“去你妈的身娇肉贵……伤口画得象一点。”
“是,遵大人令!”
戚天佑的身后,方虎方豹等几个人都吃吃笑了起来。沙场征战,虽有上下之分,但是很多时候大家都是一起并肩战斗的兄弟。对下属过于苛责的将官,最终的结果,只能是被下属抛弃。在天风军制中,千人以下的将官,皆有冲锋在前的义务,沐血虽为千人卫校,同样也要浴血奋战。倘若他和自己的手下士兵搞不好关系,战场上只怕早死了千百回了。
身在军中,大凡底层士官大都爱护自己的兵卒,只有身居高位者,才无视人命,凡事以功劳为先。沐血虽是卫校,但他和下面最低级的士兵也可打成一片,到是半点都不希奇。
而在这支卫队中,沐血最欣赏的,也就是戚天佑了。
“这次过去,捞了几个回来?”沐血头也不抬的问。
“什么几个?”戚天佑开始装傻。
沐血冷笑:“你是不是想让我把借给你的那二十个兵要回来啊?”
戚天佑立刻急了:“大人你怎么能这样呢?这些兵可都是你调给我的啊。”
“调令没写,就不能作数。再说能调给你,我也就能调回去。说吧,这次藏了多少私货?”
戚天佑很无奈:“就两个,都带来了。你自己看吧。”
沐血终于抬头,那一刻,一张苍白如纸的脸就那样呈现在浅水清的面前。
浅水清的心中,微微一颤。
“那个大个的不错,这个嘛……没看出有多好。竟然用剑,啧啧。”沐血摇了摇头。
“这个比那个好。”戚天佑立刻道。
沐血一楞。他知道戚天佑轻易是不夸人的。不过他立刻就明白了过来:“就是这小子杀了那三个逃兵?”
戚天佑点了点头。
沐血哈哈大笑起来:“不错,不错,身为新兵,一战未打,就敢杀人督战,组织抵抗,果然有胆有识。我说,你叫什么名字?”
浅水清上前一步,抱拳见礼:“属下浅水清。”
“浅水清……有意思的名字。那天是第一次杀人?”
“是。”
“不害怕?”
浅水清摇了摇头。
沐血点了点头:“不错,果然不错。我第一次杀人时,心里难受得肠子都快吐出来了……好多人都是这样啊。我听说有些人第一次杀人时根本就不害怕,还有些不相信,想不到今天到见识了一个,而且一出手,就杀了三个。”
浅水清微微一笑:“可能是我神经比较大条的原因吧。”
沐血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最终只是说了一句:“给他们两匹马。整个卫都是骑兵,入了你的哨,总不能让他们跟在你们的马后面跑吧。”
戚天佑用刀鞘拍了一下浅水清和雷火:“还不多谢大人。”
战马是宝贵资源,轻易不会给新兵。戚天佑带浅水清他们过来的原因,其实就是讨要战马。沐血老于事故,他的那点心思哪能不明白。
沐血单手一扬,说了一句:“不用谢了,就这么着吧。我现在吃饱喝足,也要回去睡一觉了。叫个人去新兵营传话,让他们都好好放松一天,出去玩玩吧。你的人也该找找乐子了。”
他说着,就那样扬长而去。
这个时候,浅水清和雷火仍沉浸在得到战马的喜悦之中。
浅水清知道,骑兵是一种非常昂贵的兵种,战马所食用的草料,每天都大得惊人。而有一些特殊的战马,喂得都是专用草料,必须千里迢迢的拉过来。因此,一匹马至少在饭量上所消耗的金钱要大于骑士本身。而一个正统骑兵的训练,通常没有三五年时间是无法成为一个优秀的骑兵的。
观澜大陆对新兵的训练是全方位式的,除了演练时有兵种配置外,一般并不确定那些新兵谁将来会做什么兵。在这个随时都有人战死的年代里,谁也不知道自己的队伍在一定的时间会需要什么样的兵种,因此对新兵进行全方位的训练,直到正式进入战场时才确定兵种,逐渐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事实上,也只有天风帝国这样的老牌军事强国,才会将自己的子民事先训练一段时间之后再拉出去使用。在此之外的很多国家,所谓的新兵,其实就是放下锄头就拿起刀枪的农民。他们连军列都未必站得好,更徨论作战了。
那样的新兵,比一般的杂牌军还要不堪一击。
“怎么,还乐得合不上嘴呢?”戚天佑用刀背敲了他们两人一下,然后说:“先别高兴得太早。就你们在新兵营学到的那点东西,根本就不够瞧的。后面的日子长着呢,好好接受训练吧。”
“是,我们这就回去接受训练。”浅水清和雷火同时叫道。
“急什么。明天就上路,今天还不好好玩一天。你们不是昨天刚拿到这个月的军饷吗?把所有的钱都花光了再回去也不迟。”戚天佑慢腾腾的说。
“花光?”浅水清一楞。
“对,花光。身为一个士兵,最好不要考虑得太长远。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他朝乐与悲。就象你在你那本日记里写得那样,这是一个命如草芥的年代,如果你不能确定自己会活多久……就珍惜现在的每一分日子吧……今天的快乐,或许就是你们中的某些人最后一天的快乐。记住我教你的话,军人,可以死,但不要死得有遗憾。”
戚天佑话音落下,方虎方豹还有浅水清等人同时沉默了下来。
或许,这就是身为一个军人的悲哀吧。
方虎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我说戚少,你这人就是这样,总拿这些生生死死的事来说。上了战场,攻防在我,生死由天。大家还是开开心心地喝一场吧。对了,再叫几个窑姐过来,老子都快半年没碰女人了,今天非得好好泄泄火不可。我要找个美女大干十个回合!”
“十个回合?你行吗?”浅水清笑道。
方虎立刻急了:“我不行?你问问我弟弟,想当年我们打盘山那阵子,山下有个村姑,老子瞧她长得水嫩,当时就上了她。我们兄弟俩轮流上,一共干了十二次。十二次啊!一人六次,还不到一天的时间。”
方豹坐在一旁嘿嘿的笑。
浅水清的脸色立刻阴沉了下来:“你们强奸民女?”
“算是吧。强奸?哈哈,这个词有些新鲜哦,不过蛮贴切的。老子就是强行奸了那小娘们。哈哈哈哈。”方虎张狂的大笑。
“那你们和匪有什么区别?”
此话一出,全场皆静。
浅水清的脸色有些不善,他是真没想到,这几天和自己谈笑风生,不分尊卑,对他爱护有加的方虎,竟然会做出强奸民女的事情来。
方虎大怒,拍桌而起怒哼道:“怎么?慈悲心上来了?小菜鸟,我可告诉你。咱们是兵……是别着脑袋在胳膊上玩命的兵!你懂吗?今日不问明日事,哪管他朝乐与悲。你他妈的以为这话是说说的吗?啊?”
“怕死就别当兵,当了兵就不要把这当成是强奸民女的理由。”浅水清也霍然站了起来。
两个人站在一起,眼神交叠,激荡出层层火花。
坐在一旁的方豹已经悄悄地将手伸到胯下的战刀上去,却只听一声闷哼,正是雷火在死死地盯着他不放。不知何时,雷火这个汉子竟然站到了浅水清一边去了。
“够了!”戚天佑大喝一声:“不要吵架,我不想自己兄弟自相残杀。”
深深地看了浅水清一眼,这个小子,竟然是傲骨天生,面对自己的头领,丝毫也不畏惧,与其针锋相对毫不退让。
戚天佑叹了口气道:“浅水清……你很好。不过有些事情,你没经历过,也不会明白。等以后日子久了,你就会懂了。这件事就这样算了吧,以后,不要再提了。”
“不,我懂。战士们长期生活在死亡边缘上,每天都在经历着铁与血的煎熬。这种煎熬让人疯狂,变得嗜血而残暴,无视生死与尊严。如果不寻找一条可以发泄的通道,那么这种煎熬总有一天,就会把自己也吞噬掉的。所以……战士们有时候就会采取一些极端的做法来发泄自己旺盛的精力,同时也使自己忘掉战场那一次又一次难忘的经历。”浅水清冷冷的说道。
戚天佑和方虎方豹同时被他说的话大吃一惊,想不到他竟会说出这样有见地的话。而话里的内容,是他们自己从来也从想到过,却偏偏又完全符合真实的情况,简直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