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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虫成神记-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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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
秦朝满脸发烧,很是难堪,既不知该如何解释,又想知道梦里自己还暴露了些什么,只好厚着脸皮,鼓起勇气问道:“我还说了些什么?”
木婉清道:“你还说,只有举世无双的奇女子才配做你的妻子。”
秦朝脸皮更烧,小声辩解道:“那都是梦话,你别当真。”
木婉清冷哼道:“我当时都恨不得杀了你,然后自杀,让你再也娶不成那举世无双的奇女子。后来又想,若不见见那举世无双的奇女子,就这么败给了她,未免死得太不值,才暂时放过你。”
秦朝冷汗直冒,颤声道:“都是梦话呀!就算有举世无双的奇女子,我又怎么配得上,她又怎么看得上我。”
木婉清脸色铁青道:“你,你无耻!”
秦朝脑筋急转,就是不能理解她为何这么说。他不知道,木婉清潜意识里将她自己替代成那举世无双的奇女子,将秦朝替代成举世无双的奇男子,而秦朝刚才说‘就算有’,言下之意就是‘以前没有,以后可能有’,一下打破了她的美梦。这些大都潜藏在她意识深处,连她自己都说不清楚,秦朝自然更难以理解。
两人一路现没有说话,晚上继续赶路。
晚上官道上行人稀少,更方便他们施展轻功,更适合他们赶路。何况,修炼了内功之后,夜视的能力越来越强,都不怕走夜路。小柳内功虽弱,眼力却佳,只要有月光,走夜路就无大碍。从大理的南涧镇,至大宋的苏州城,就算全走官道,不绕弯子,都有万多里路,秦朝早就准备晚上全力赶路,白天休养半天,一天赶九百余里,十天九千余里,半个月内赶至苏州城。
木婉清连续三天三夜不与秦朝说话,不料秦朝也不主动与她说话,更别说安慰她。她心中苦极,若不是知道武功远不及秦朝,早就杀了秦朝再自杀,一了百了,省得像她娘那样,愁苦半生。这一日,她正准备离开秦朝,去找她娘诉苦与求助,突然脑中灵光一闪,暗道:“糟糕!陷些上了大当。这没良心的臭男人,就是想刺激我主动离开,两年之约自然失效,也等若我自让妻位,以方便他与那姓王的贱人成鸳鸯之好。这真是太狡猾了,防不胜防,幸亏本小姐也不是吃素长大,识破了阴谋。哼!你想让我主动离开,先对不起你,却反而成全了你,我死都不做这种傻女人,一年算什么,十年都跟你斗到底。”
第七十七章 钱如流水()
接下来的日子,木婉清就像变了个人,温柔、体贴、大度,不但对秦朝如此,对其他人同样如此。
秦朝口中赞美,心里苦涩。
秦夕阳暗道女人真是善变,更加敬而远之,专心于武学。这些天,他每天至少与秦朝切磋两千招以上,一千招攻,一千招守,攻击无一招破得了一步间拥有一百零八种变化的凌波微步,防守无一招防得住至简至强的‘一剑流’,屡战屡败。败了上万招之后,他自认识破了秦朝在武功上最大的弱点在剑术上,信心大增。又败了上万招之后,他自认识破了秦朝在武功上最大的弱点在内功上,信心猛增。接下来,又败了上万招之后,他自认识破了秦朝在武功上最大的弱点在轻功上,自信绝不会再错,信心狂增。
“二弟的剑术看似最垃圾,实是至简至强。内功看似不及我一半,实是连十分之一都不到,少得难以置信。按照武学常识,内功是武功的根本,二弟的武功那么强大,内功不可能弱到哪里去。可二弟不但‘一剑流’打破了常规,连‘凌波微步’都打破了常规。若不是阿碧这小丫头最近内力大增,我还发现不了凌波微步的异常。”
“真是难以想象,轻功施展时不但不消耗内力,还能内力大增。若不是亲眼所见,谁敢相信!”
“凌波微步确实很强大,这一点毫无疑问。正因如此,才让我在分析二弟的弱点时屡屡忽略了它,就像睁眼瞎那样,见不着眼皮底下的盲区。直到现在才终于明白,凌波微步再强大,都是见得着的强大,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与无从下手的‘一剑流’相比,这才是二弟在武功上真正的弱点。不击破这个真正的弱点,就击破不了内功上的弱点,更击破不了剑术上的弱点。凌波微步就是长城,不只是貌似强大,而是毫无疑问的强大。”
“再大的弱点,一旦处在长城的保护之内,就不是真正的弱点。”
秦夕阳心知凭他现在的武功,明知凌波微波是秦朝最大的弱点,仍然攻破不了,因此接下来的切磋,干脆抛弃掉胜负之心,只为提升武功而战。他不知道,只是赶了几天路,秦朝的凌波微步又上升了一层,攻破的难度又上升了一截。若不是秦朝没教阿碧凌波微步第二层,说不定阿碧比秦朝还先突破,而不像现在,阿碧只能把轻功当内功修炼。
阿碧丝毫不知道内情,见自己的轻功远胜木婉清,甚至连秦夕阳都有所不及,对现在的情况满意之极,做梦都在笑。几十天前,秦朝凌波微步初成,就与‘天下第一大恶人’段延庆比试轻功,心情比现在的阿碧还激动,一样是做梦都在笑。虽然秦夕阳在江湖上的名声远远不及段延庆,但身为西南四大武林世家之一的家主,武功上丝毫不弱于段延庆。两人都是江湖上的绝顶高手。
一路上,秦朝他们不惹别人,一般人又惹不起他们,自然是平平静静,无灾无难。只在经过某些为富不仁的大财主时,顺手捞了些银子,一半在路上花,一半救济穷人。做这些事,秦朝他们都乐意之至,无一丝一毫心里负担。秦朝早就仔细思考过这些,早就觉得武功高了之后,这些不过是举手之劳,既能够惩恶扬善,又能够发财致富,不嫌多,只嫌少,但不必大干特干,当成主职。
赚钱快,花钱更快。钱主要是秦朝花在了木婉清、阿碧身上,成了一件件玉石、珍珠和木做的首饰。若不是秦朝不问首饰贵贱,只求好看,钱更不够用。若不是不好同时戴两套首饰,一只耳朵上不好挂两套耳环,一只脖子上不好挂两串项链,钱更不够用。
每次大手大脚花钱的时候,秦朝都不由自主想起刚到南涧镇时连个包子都买不起的情形。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一句话能抵百万兵。”
当初为了几文钱,不知道说了多少句话,暴露了多少独一无二的信息,贱卖了多少另一个世界名家的大作。
现在为了节省时间,有时候连价都懒得讲,情愿被商家当成冤大头宰,不在乎浪费了多少钱。
一行人中,唯一不肯大手大脚花钱的是阿碧,她最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啊!卖了我都不值这个价呀!”
木婉清问她当初的卖身价,阿碧只伸出五个手指头,再不肯多说。木婉清懒得多问,心想:“再多也就百两银子,她父母就把她给卖了,还比不上现在她身上的一件首饰。与她父母相比,她主人更宠爱她千百倍。”又想:“五根手指头总不能是五百两,最多也就是五十两,一百两算是高估了她。只是不知道辛双清这蠢女人当初买她们姐妹时花了多少钱,比从她们父母手中买贵上多少。不过,再贵都只是两个贱货,值不了几个钱。”暗自冷笑道:“你们姐妹都这么小就知道勾引男人,难怪一生下就是贱货,那是老天爷开眼,知道你们不是好东西。你们居然自不量力跟我斗,那是自讨苦吃。”想起阿碧的凌波微步和‘掌上舞’轻功,她又觉得老天爷还有不开眼的时候,将本该落在她头上的好处送给了阿碧,气得她很想咬人,暗道:“那些贱女人抢本该属于我娘的好处,现在这些贱女人又抢本该属于我的好处,还有那姓王的贱女人也是……”她越是生气,就越是想在秦朝面前证明自己,除了更加温柔、体贴和大度外,一有空她就努力修炼凌波微步,虽然一直未练成,却一直在进步。
比预计的时间还快了两天,一行人就进了苏州城。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
秦朝从小就常听说苏杭之美甲天下,一直无缘亲身体验,这次就算不为王语嫣,他都准备在苏州长住。进了城,第一件事就是买房,地点选在城东北区域。由于他们不在乎钱,所以买房很容易,难的是选择太多,不知选择哪里最好。一张千两银票摆出,消息一下子传开,很多原本不想卖房的都抢着卖,盼着大赚一笔后,再买新房,说不定只是转下手,一栋就成了两栋。
“这种百年难得一见的大便宜若不赚,死也不能瞑目。”一位年青公子咬牙说出了大家不敢说出的心里话。
秦朝见那年青公子衣料虽好,但似乎有了些年头,知道这很可能是位落难的世家公子,于是想雪中送炭,结个善缘,便开口道:“你家占地面积多少,若不小于一亩,我就买了。”
那年青公子大喜道:“正好还剩下一亩。”
秦朝无视四周祈求、失望、怨恨、愤怒等形形色色的目光,当即拍板道:“很好,若能在一天内办好一切手续,两天之内住人,我再加一百两。”
那年青公子笑道:“小菜一碟。若是能先给在下一百两,不需要两天,保证最迟今晚就能住。”语气明显比之前多了些自信。
秦朝对那年青公子有些好奇,却不准备多管,给阿碧使了个眼色,轻功一展,眨眼间消失在了众人眼里。
第七十八章 无锡镖局()
太阳刚落山,那年青公子就办好了一切,将契约文书和房产全交给了秦朝。
新买的房子不大,只能住十几口人,但有水、竹、松三景弥不足而不余,设计上很是巧妙,颇有诗情画意。
“哈哈……对于懂得欣赏的人,这房产千两都算是便宜,但对于大部分人而言,一百两都觉得不值。”秦朝满面春风地笑道。
阿碧道:“听那王公子说,邻居马家早就想买,却只肯出五十两,而他的开价是五百两,双方都不肯让,一直磨到现在。”
秦朝笑道:“那马家倒是挺有眼光,就是太小心眼!太黑心!结果便宜了我们。”
木婉清道:“那王公子也不是个好东西,卖了这么高的价,却把下人都带给了,只留下一个奶娘给我们。不过,那奶娘相貌和气质真不错,都近四十岁的人,皮肤比二八少女还嫩,保养得真好,说不定有什么秘诀。”
秦朝心道:“王公子那是重情重义,才带着下人一起走。那姓李的奶娘不知为何不跟他一起走?”
阿碧道:“李嬷嬷本是高贵的官家之女,自小聪明,熟读诗书,只怨她嫁错了人,因夫家卷入了党争而落难。她被卖身为奴时,才新婚不久,还怀了几个月的孕。最不幸的是,她生了个女儿,却因为奶水不足,自小就身体不好,十二岁那年一场大病不治身亡。李嬷嬷因此而恨上了王家,认为是他们不肯出全力救治,舍不得几个钱。而且,当年如果不是李嬷嬷的奶水优先供应了王家子弟,就不会出现奶水不足。”
秦朝心想:难怪她不肯跟王公子一起走!刚才她给我行礼时,都险些吓了我一跳,阿碧和木婉清也看傻了眼。像她身材那么娇小,双乳却那么巨大的人,若不是亲眼所见,怎么都不敢相信。司空虹那儿是大,却远不及她美,气质、身材更是远远不及。就算只比那大小,司空虹也不及她。不用想也知道,她当年的奶水肯定很富有,只怪王家太不当她是人,才弄得她女儿奶水不足。不过,现在王家的下场显然不比她当年好多少,也算是报应。但那王公子似乎不是坏人,给我的感觉很不平凡。
木婉清心想:还未来得及见那姓王的大贱人,家里就多了个姓李的大贱人,这苏州美是极美,就是尽生些贱人。最气人的是,这些贱人不但长得极美,还极温柔,天生就懂得勾引男人。这李大贱人既然是官家之女,自小聪明,还熟读诗书,肯定比普通的江南女子还阴险、狡诈百倍。只看她连新主人的面都未见,只凭我们出高价买房的动作,就立即知道新主远比旧主好,十分干脆地放弃侍奉多年的旧主,就极不简单。不过我也不是吃素长大,惹恼了我,一剑杀了你。她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脑筋一转,明白杀人不是好办法,就算杀了她,也是自己输了。知道这样的问题,不再是单凭手中的剑就能解决,更需要的是智慧。
“从今天起,我也开始读书。”木婉清突然宣布道。
“你不是一看书就头痛吗?”秦朝奇怪道。
木婉清脸红道:“人总是会变的嘛!”不敢多说,生怕被秦朝顺藤摸瓜,猜到了她的真正目的。
秦朝自然不相信,但没多问,转移话题道:“家这么大,除了阿碧,只有李嬷嬷一个下人,显然连打扫卫生都不够。”买奴仆的话他现在仍然说不出口,但话里的意思已经十分地明显。有了一堆奴仆,让他再说死也不买奴仆,他自己都觉得很恶心,很虚伪,连《笑傲江湖》里的岳不群都不如。他既不想那样,又实在说不出买奴仆的话,只好折中处理,希望木婉清和阿碧能领会。
木婉清稍有迟疑,阿碧已抢着开口,自荐道:“小婢很熟悉这些,只是不知道公子都喜欢什么货色?”
秦朝听她话中把那些奴仆当成货物,不由眉头一皱,又想她亲身经历了那些,远比自己感触深刻,说些心里话,自己又何必强行扭转她的思想观念,若自己那样做,才是真正地不尊重人权,真正的伪君子。念头一转,回到“都喜欢什么货色?”的问题上,想了一阵,回道:“年纪是十一岁以上、二十岁以下,太小的是我们照顾他们,太大的我可不敢劳烦她们照顾。至于相貌,那并不重要,最主要是品德。但知人知面不知心,这方面只需尽力便行。身材瘦些,但不强求。我的就这些,其它都随你。”
阿碧道:“就这些呀!很容易呀!小婢的条件也很少,一是只买女子,二是数量不超过四个,三是总价不超出三十两。”
木婉清很不屑地道:“总价才三十两,一个才十两,这能买到什么好货色?”
阿碧心里很不服,嘴里却不敢反驳,暗道:“难道价格比我们姐妹高的才算是好货色吗?无知!败家!若能用最少的钱买最好的货色,那才是为主人分忧,才是真正对主人有用的人。”
秦朝想了想,道:“三十两之下不错,但婉清的想法也十分地有道理,不如再多定一个标准,那就是三百两以上。”
两女对此都十分满意。
三人又聊了一阵,才各自回房,睡觉的睡觉,练功的练功,看书的看书。
第二天一早,秦朝还未起床,两女就一起出门买奴仆去了。
木婉清原本懒得走,考虑到江南又美又贱的女人太多,害怕家里又多出几个,跟她的抢丈夫,再也呆不住。
两女跑了一天,累得半死,一个奴仆都没买到。倒不是附近没有好的奴仆卖,而是阿碧中意了木婉清不中意,木婉清中意了阿碧不中意,互相扯皮。本来木婉清不需要在意阿碧的意见,但木婉清为了表现自己的能力,不肯仗身份欺人,要让阿碧心服口服。两女这一天也不是毫无收获,至少带回了厚厚一叠介绍奴仆的资料。
晚饭后,秦朝整整翻了一个小时才看完,并从中选出了两份。
第一份是不久前破产的‘无锡镖局’的大小姐吴圆圆,年芳十五,是附近颇有名气的美女,若不是开价三百五十两太高,早就被买走。就算不是美女,秦朝也准备买下。因为他正巧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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