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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闲人-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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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主之物。”李素淡笑。

    “无主?”壮汉楞了,满头雾水地看着他。

    “兄台衣着华丽,必是富家子弟,不缺钱吧?”李素殷切地看着他。

    “不缺。”壮汉的神情似乎多了一丝好笑。

    “这首诗两贯钱卖给你怎样?此诗可署兄台之名,在下对天发毒誓绝不外泄,若然违誓,教我”左右环视,福至心灵,指着王家兄弟道:“教我变得和他们一样丑。”

    王家兄弟眼角含泪,仰头望天,悲怆发出一声长叹。

    壮汉瞧了瞧王家兄弟的模样,再回忆了一下自己的模样,觉得很别扭,一肚子火气没处发。

    “两贯钱?”壮汉拧眉沉吟,不但没有半点被侮辱斯文的愤慨,反而眉头微挑,似乎有点心动了。

    李素见状大喜,很好,终于遇到了一个斯文败类,大家的道德底线处于同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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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少年意气() 
人生难得一知己,大唐的百姓太有道德了,李素总觉得是陋习,想请大家把道德底线降低一点,又怕被人抽。

    现在终于看到有个家伙的道德底线跟自己不相上下,令李素不由产生一种高山流水遇知音的快慰,这种感觉就好像一个贼在前门撬锁,撬开锁后发现另一个贼从后门也撬锁进来了,除了握手问好,互道珍重,剩下就是分脏了。

    壮汉现在的眼神也有点分脏的意思,直盯着李素的怀里。

    “刚才见你掏出那么多,你到底有多少诗作?”壮汉斜眼瞥着他。

    李素愈发惊喜了,这是个大客户啊。

    “诗作有很多,你自己挑,哪首合适都拿走,两贯钱一首不贵吧?”李素从怀里把所有的货都掏了出来。

    壮汉果然挑了起来,一首接一首的看,看得很仔细,看完后点点头,赞道:“好货色!”

    李素喜欢这句话,它很专业,手上的不是诗,是货,大家谈的也不是文学诗作,而是生意。

    统一了认识,彼此沟通起来快捷多了。

    壮汉挑了四首诗,也没怎么看内容,五言的看都不看,挑的全是七言绝句,连连道:“这几个好,字多,量足”

    李素:“”

    这是个很实在的人,做买卖干脆利落,而且价值观也很朴实,以量多为优。

    “头回买卖,给你打个折扣,四首诗六贯钱,公道吧?”李素心情大好,心情一好就忍不住当了败家子。

    壮汉也乐了:“小子文文弱弱,说话做事倒也是个爽快人,行,你这朋友我交了,家住哪里?下次若我还想买诗再去找你。”

    李素犹豫了,对他来说这是一杆子买卖,卖完就走,泄露了住址怕会有麻烦。

    王家兄弟在一旁亲眼看到几张纸竟卖了六贯钱,兄弟俩眼睛发直盯着李素,目光很呆滞。学问这东西看来真的很值钱啊,不仅这回赚了,而且下回还有赚。

    见李素犹犹豫豫,王桩急了,脱口道:“太平村李家”

    李素顿时脸黑,很后悔,为何不把这俩货嘴抽肿了再出门。

    “太平村我知道,离长安不远,当年颉利可汗兵指长安,驻营泾阳县呵呵,不说这个,坐这里等一会,我叫人拿钱。”

    壮汉拍了拍手,李素身后的桌边忽然站起来六个人,一身玄色短衫打扮,神情冷峻,体格剽悍,一看就是那种五碗饭喂不饱的狠角色。

    壮汉朝其中一人挥挥手,一人抱拳后匆匆离开。

    李素眼皮子直跳,交易已接近尾声的此时,他才发现自己好像选错了客户,这家伙的做派远远不止只是富家子弟啊。

    “这位兄台,刚才这四首诗”李素有心反悔,又担心挨揍。

    “咋了?”

    李素干笑:“没什么,祝您用得愉快”

    不管了,钱到手就撤,壮汉是什么身份关他何事?

    刚才离去的汉子很快回来,双手捧着一个大包袱,往李素身前桌上一放,哐的一声巨响,汉子默不作声退后。

    壮汉拍了拍包袱,道:“六贯钱在此,一文不少,这买卖做得值。”

    王家兄弟满脸喜色,两眼放光,面前六贯钱像磁铁似的把他们的目光紧紧吸住。

    交易完毕,壮汉满意地拍了拍揣在怀里的四首诗,豪迈长笑:“别人都说我家满门白丁,放他娘的屁!老子今就作四首绝世好诗给他们长长眼!”

    仰头望天,壮汉眼眶渐渐湿润:“家门有幸,额家马上出诗人咧”

    李素现在真对壮汉有点敬佩了,刚刚银货两讫,立马把产权转移到自己名下,这脸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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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和王家兄弟匆匆忙忙走在回家的路上。三人合力捧着六贯钱,靠着驾轻就熟的卖萌技巧,请出城的商队顺路将他们捎到太平村。

    铁匠铺没去,宗圣宫的道士也没去找,与壮汉交易过后已近黄昏,再晚城门要关了,里坊也要关了,长安最大的弊病就在这里,每晚不但要关城门,城里的坊门也要关,坊与坊之间以木栅门隔绝,并且还实行宵禁,谁敢半夜往街上窜,立马被巡夜的武侯拿了见官,犯夜的罪名不大也不小,吃一两个月的牢饭,挨十几记板子是免不了的。

    趁着城门快关之前赶紧出城回家,至于活字印刷的事,李素决定改日再办,自己的第一桶金已到手,有钱不怕办不了事,自己才十五岁,有丰厚的资本浪费青春蹉跎年华,要不村里玩半个月再说?

    回到太平村已天黑,王家兄弟帮着李素把六贯钱埋在村子南边荒山上的一棵歪脖子树下。

    做完这一切,李素面带笑容,满意地呼了口气。

    转过身看见王家兄弟一脸羡慕地盯着他,李素笑道:“咱们兄弟有福同享,再过几个月咱们就发财了,十里八乡的姑娘随便你们挑”

    话说得有点歧义,王家兄弟没太理解,王直吃惊地指着埋钱的地方道:“钱能种出来?”

    王桩手脚微颤,有膜拜的冲动:“这不止是学问咧,是仙术吧?”

    李素:“”

    以后要不要离这俩货远一点,白痴这毛病应该不会传染吧?

    埋好了钱,三人背靠着歪脖子树稍事休憩,看着山下村庄点点灯火,李素悄然绽开笑颜。

    “长安城那么大,这村子那么小,李素,我忽然不想待在村子里了。”王桩看着远处的灯火,语声仿似呢喃。

    王直也点头:“哥,我们不能一辈子待在村子里,不然讨不到婆姨咧。”

    俩兄弟扭头看着他,等待李素的答案。

    李素呵呵轻笑,就势卧在绿油油的草地上,双臂枕头,仰望着干净的夜空和繁星,呼吸着上辈子从未呼吸过的清新空气。

    孩子大了,心也大了,小小的村子已装不下他们的心。

    李素不一样,他也曾经年少过,风光过,栽倒过,曾经心比他们更大,现在呢,这个小小的村子完全装得下他的心,他只希望村子永远都不要变,世情永远也不要变,一直平静平凡活到老死。

    “我啊,我胆子比较小,我想一辈子好好在村里活着,多赚点钱,盖一栋大房子,娶一个不漂亮也不算太丑的婆姨,给我生两三个娃,等娃长大了,我把婆姨和娃叫到一起帮我数钱,谁数错了我就抓起一把钱扔脑袋上,砸他一头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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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志向高远() 
很让人灰心丧气的理想,至少王家兄弟听完后,满腔雄心壮志像被针戳破的皮球似的,瞬间气全漏光了。

    兄弟二人腰杆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耷拉下来,由刚才的挺拔劲松变成了身后的歪脖子树。

    “兄弟,你是个有大本事的人,咋这么没出息咧?”王桩怒其不争的嘴脸跟李道正训儿子一样一样,分外欠抽。

    遥望漫天繁星,李素不置可否的笑。

    怎样跟两个只活了十几年的家伙解释一个活了两辈子的人的心境?嗯,对牛弹琴或许还更有效果,弹一首西班牙斗牛曲,牛都喘粗气,这俩货不同,不但长相丑得完美躲过了所有的人样儿,而且李素严重怀疑他们脖子上那颗东西不是脑袋,是肿瘤。

    “哥,我们说要走出去,去哪里呢?”王直的眼里充满了矛盾的兴奋和迷茫。

    少年人几乎都曾有过的眼神,心志比天高,一旦说到具体了,顿时茫然无措。

    王桩今天的智商有超常发挥的现象,沉默一会儿,仰起头看着星空,豪情得连语气都变成了咏叹调:“走出去,当府兵,战场杀敌立功”

    啪!

    一记重重的巴掌狠狠抽在王桩的后脑勺上,抽得王桩剩下的咏叹调霎时变成了哀嚎。

    “王八蛋,想死先给你爹娘送了终再说,一家人好不容易逃过天花捡了条命,好日子没过几天又去入府兵,你们兄弟死了不要紧,爹娘咋办?不孝的东西!”李素难得认真严肃的骂开了。

    王家兄弟自从天花瘟疫时得了李素的活命之恩后,一直对他很服帖,被抽了也不生气,揉了揉后脑勺,王桩咧嘴笑道:“听说陛下打掉东/突厥后,年年对外用兵,要把咱们大唐周围的邻国都收拾一遍,而且军功也越来越厚重了,入了府兵,跟随大军出去打一仗,多砍几个敌人的脑袋,回来赏田赏钱咧”

    李素气得想笑。

    说得简单,好像打仗就是跟着大军出去砍几个脑袋拿回来换地换钱一样,李素虽然没经历过战争,但他知道战争有多么可怕残酷,大唐如今虽说兵锋正盛,看谁不顺眼就揍谁,把周围的邻居们吓得瑟瑟发抖,但只要是战争,就一定会死人,这俩脑子一根筋的货上了战场,死亡的概率绝对高得可怕。

    累了,不想跟王桩争了,抽他抽得手疼,明日偷偷跟他爹聊聊他儿子的远大志向,然后看这两兄弟被吊起来抽,美滴很。

    “我想通了”李素忽然改了口风,神情很严肃,目光透着一股子欣赏,非常诚恳地看着王桩道:“我尊重你们的志向,好好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吧,大丈夫生于世间,富贵功名当从马上取!”

    “哎呀,还是你有学问,这话听着提气,好!”王家兄弟乐得眉眼不见,连连点头。

    决定了,明天跟他爹建议,抽他们的鞭子先用盐水泡一泡

    玩够了,三人各自回家。

    李素回到家时已近深夜,推开门,堂屋中间的桌上一盏油灯未灭,凑着昏暗的灯光,见老爹卧在床榻上有节奏地打着呼噜,李素放下心,烧了点热水洗脸洗脚,这是李素两辈子都没改过的习惯,日子过得再穷,基本的洁身习惯还是要坚持下去的。

    做完一切,李素满脸困意,打着长长的呵欠蹑手蹑脚爬上床,刚躺下没来得及闭眼,耳边响起老爹阴森森的声音。

    “怂货,外面野一整天不回家,今我懒得动,明早起来看我怎么抽你”

    说完李道正继续打起了呼噜,睡得那叫一个香甜。

    李素失眠了。

    ********************************************************

    长安城。

    宿国公兼左领军卫大将军府今晚张灯结彩,大宴宾客。

    这位名头响亮的国公爷兼大将军姓程,名咬金,后改名为知节。是的,就是那位古今闻名,鬼见鬼愁的混世魔王三板斧,千年后民间有句俗话叫“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可见此人多么的煞风景了。

    今晚程府有喜事。

    今年贞观十一年,刚开春不久,李世民有感近年征战频繁,国朝名将如李靖,李勣,秦琼,尉迟恭,程咬金等将领多年来浴血奋战,灭国破城无数,军功无以复加,于是加封诸将以为嘉勉,其中程咬金由宿国公改封为卢国公,实食邑七百户。

    从宿国公改为卢国公,从爵位上来说,顶多算是平调,为何程咬金要大肆庆祝呢?

    原因就在爵位的称呼和赐封爵位的皇帝身上。

    古时的“宿国”和“卢国”皆属山东一带,那一带恰好是程咬金的家乡,将爵名冠以家乡之名,足可见大唐皇帝陛下对其何等的宠信,而“宿国公”的爵位,是高祖皇帝李渊封给他的,如今贞观十一年,李世民又将其改封为卢国公,爵名仍是程咬金的山东老家,足可见多年恩怨风雨后,两代帝王对他的宠信仍不减分毫。

    以程咬金这种平日练武时多举了几下石锁都要呼朋唤友庆祝的人来疯性子,改封国公这么大的事怎可不大肆热闹一番?

    新的御赐卢国公府牌匾挂上门楣,程府一片喧嚣鼎沸,李靖,李勣,尉迟恭等军中名将放声大笑,长孙无忌,房乔,褚遂良等文臣看着一帮粗鄙汉子大喊大叫,不由面露苦色,大家都是风雅之人,怎能受得了这般聒噪吵闹的宴会?奈何这姓程的匹夫恬着老脸上门相请,请不动索性便将他们直接扛在肩上飞奔而去,任由他们怎生怒骂叱喝,姓程的老货就是不听,一路走街过市,跟抢押寨夫人的土匪似的将他们各自扛进程府。

    武将们敞开胸襟,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之时,长孙无忌等文臣却摇头沉默,如同被绑架的人质般垂着头,在众多欢腾的人群中颓然嗟叹。

    今日被这老货扛在肩上走街过市,为了吃这顿酒宴,把自己的老脸都丢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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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程府夜宴() 
程府的酒宴透着浓郁的武将特色。

    酒是大碗的三勒浆,肉是煮成一大块的鹿肉,一整只的鸡肉,细心的文臣们还发现里面有大块的牛肉,于是目瞪口呆,颤巍巍指着程咬金,程咬金这老货也不甘示弱,眼睛一瞪:“自家庄上的牛一脚踩空摔死了,咋地?”

    别的肉倒好说,贞观年间,牛是最宝贵的生产资源,朝廷欲兴牛政终无所得,只好将私自宰牛列为违法,民间有私宰牛者,不仅要罚钱,宰牛的人也要坐牢,除非耕牛老迈或受伤残疾,向官府报备以后才准许宰杀。

    至于程老匹夫庄上的牛,不知为何死亡率特别高,今摔死一只,明又瘸了一腿,而程家府上,几乎顿顿都有牛肉吃。早有无数御史参过程咬金,可这老货根本不惧,一口咬定是摔死的,至于为何每年摔死那么多,嗯,我庄子风水有问题,求陛下再赐几百亩地试试,没准就不死牛了。

    面对这么一块滚刀肉,李世民和御史们拿他毫无办法,只好恨恨骂几句“老匹夫”,剩下的,只能睁只眼闭只眼了。

    武将齐聚的酒宴跟文人酒宴风格截然不同,文人们喝多了那叫“狂放不羁”,武将们则只能叫撒酒疯。

    漆耳杯里的三勒浆被武将们牛饮般灌进嘴里,酒宴的气氛也渐渐达到了高/潮。

    程老匹夫一声暴喝,一柄八卦宣花斧执于手,大堂外的空地上顿时妖风阵阵,魔王乱舞。武将们跟程老匹夫打了半辈子交道,却至今看不出这斧法的深浅,反正今日看着往左劈的套路,明日又变成了往右劈,真正是乱招胜有招的经典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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