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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白衣少侠-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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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和看得分明,但是他并不打算拆穿。因为他承认,陆白衣如今做的,正是他想让他做的。为何他会下这么大力气来招揽这个毫无名气的少年,并不仅仅是那个人对于这少年的评价,也是因为他如今的处境。
对于“神鹰”而言,他确实拥有许多威望,但是他并不擅长利用这些威望来团结其他人,所以如今的“神鹰”抛开分散各地的客观原因,也确实是一盘散沙。如果不是金人的政令太过严苛,恐怕他们早就被逐一击破了。言和察觉到了这种令人不安的前景,但是他却无能为力。行军打仗,或许是他所擅长的,但是这方面,却是他的弱项。
而陆白衣呢,这个少年则拥有这样的能力与智慧,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也能够完美地去执行。这正是言和所缺少的,也是那个人所说的,魄力!
计谋是个人都可以去思考,哪怕愚者千虑,也必有一得,但是去执行的魄力呢?这种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无论何种情况都能够无惧的能力,才是成功的基础。
默默地看着少年与大汉之间的决斗,言和目光锋锐,他已经确定了自己的选择,陆白衣确实,就是最适合的那个人。
余二想不到这么多,他自从因为与金人的仇恨而投身到言和的亲卫之后,就一直是处于无脑的模式,没有喜悦,没有悲伤,没有爱恋,没有愤怒,只知执行,只当自己是杀人的利器,防身的坚盾。
然而今天,他终于品尝到了喜悦,这是何等的快意。天生神力,天赋异禀,无人可挡,拥有了这种能力的他觉得快乐吗?从不!他从来都是小心翼翼,从来都是如履薄冰,害怕伤害,害怕被伤害,如此苟且并卑微地活在这世上,却又不得不活着。
然而今日,然而今日,他终于遇见了堪称对手的敌人!
一切都已经就绪,夕阳渐沉,陆白衣并没有让那些人等待许久。
先发制人,他无比相信前世那位大师的理论“进攻永远是最好的防守!”。侧身避开余二毫无技巧也毫无道理的一记直拳,白衣已经稳定了自己支撑的左足,捉腕,扣肘,侧身前掼!
面对体格、力量甚至抗打击力明显都超过自己,处于万人敌猛将的余二,白衣选择了避虚就实,他要破坏余二的重心。只有余二无力反击,他才能够拥有获胜的机会。他的选择不多,但是对于他而言,这并不需要犹豫选择,只要去做就好了。
没有机会,自己去创造机会就好了。
徒手相搏是最为简单直接,也是最玄奥的武道技艺,对于余二来说,就是本能。他不懂如何克敌,不懂如何制胜,他只知道拳头被锁住,就用脚,脚被扣住,就用头颅。野蛮,干脆,却有效!
被陆白衣破坏了身体重心,然而余二没有惊慌,反而很直接地顺势抱住将自己掼飞的少年,铁扇般的手掌狠狠地切向少年的脖颈。
坏了!心里暗暗惊觉,白衣没有选择伸手阻拦,他的力气本就没有余二大,与这壮汉比拼力气,不就是在找死。所以他选择了另一种方法,他左足点地,向前扑去,利用壮汉自身的重量以毫厘之差避开了那一记铁掌手刀。这样的应对无比凶险,但白衣还是这么做了。
下一刻,他周身上下的肌肉全然绷紧,一瞬间炸开。只是在他将要击败这最后一位对手的时候,那个一直守候在暗处,伺机而动的麻子脸终于动手了。
这时,像是害怕陆白衣反应过来,为了增加自己的把握,他还提前大喊了一声。
“陆无双!”
然而令他也没有想到的是,这附近还真有一个人因为这声大喝,而仓皇现身,似乎想要逃窜。这个意外令他错失了最后的机会,余二放弃了反抗,陆白衣也严阵以待,言和甚至没有下令,周围的人就已经一拥而上,将这个麻子脸制服了。
而准备逃窜的这个人,陆白衣脑海中似乎还真有些熟悉的印象,好像就是他那个逃出赤练仙子李莫愁魔掌的便宜表妹,陆无双。
二十二章 「鸿鹄志」()
看着那道身影正在一瘸一拐地奔逃,陆白衣本能地想要追上去,但是一只分外白皙的手掌按住了他的肩膀,阻止了他。
“我去追,你好好休息吧。”那只手掌的主人正是言和,他温柔地说道,“放心,她这样走不远的。”
白衣的少年终于放松下来,他点点头,注视着言和的身影远去。他明白,言和的意思,他是明白了自己的意图,给了自己继续发挥的空间。这样的好意他怎么会辜负呢,看起来,虽然他们刚刚遇见,可是彼此之间的相性,意外得相合呢。
寻了张还未损坏的木桌,顺手提了还余下半壶的酒壶,白衣稍微纵身,便坐了上去。周围言和的亲卫除了两人跟着言和离去,其余的押着那个想要偷袭他的麻子脸,一起聚了过来。
“你叫什么?”白衣灌了一口手中那壶淡而无味的土酒,然后轻松随意地问道。他现在就是打算用这人做最后的结尾,算是他新官上任的第二把火。
麻子脸却是一脸的不屑,连理会也不理会。也许在他心中并不认为,自己最后的偷袭是错误的,只是他思虑不周,没有成功而已。周围的人想要指责他,却被白衣制止了。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嘛。确实,这是举世皆知的真理,然而,如今你身在神鹰,我不知道你是谁的属下,也不知道你受谁管理。我现在就告诉你,这是错误的,是不该存在的,是会死人的!”
停了半晌,白衣就像那个麻子脸没有理会自己一样没有理会他想要说出口的反驳,他只是淡然而坚定地说:“原因,只有一个。”
“既然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你为什么不给金人当狗去呢?”
在场的所有人似乎都有所领悟,他们虽然是被金人逼得走投无路才奋起反抗,却从未想过自己为何要反抗。或许,不反抗就会死这点会让很多人加入他们,但是这种理论只是因为生死所迫,并不能够团结所有人,并不能够让他们去拼命。你本来就是因为恐惧死亡而反抗,又怎么会顺从地去牺牲,去奉献,去为别人铺路呢?
所以,白衣要给他们树立一根火炬,一座灯塔,让他们明白自己的职责与使命,只有这种东西,才能永远地驱动着他们前行,才能够将他们导向最后的胜利与成功。
“自强汉始,蛮夷胡狄从未放弃过觊觎中华这片地大物博,生养万物的中原大地,可是他们从未成功过。这是因为什么?因为我们拥有他们从未拥有过的东西,拥有他们所缺失的人性。就像古语有云,夷狄之有君未如诸夏之无,为何如此,自然不是轻视那些夷狄,而是说他们信奉强者生弱者死,所以残暴,所以无道,就算胜利,也不会持久。”
“所以,有些事金人可为,吾等不为,为何?吾等虽残破,虽弱小,亦为王师,终有一日,能够复九世之仇,能够驱除鞑虏,能够收复失地,能够重塑华夏。”
白衣的话,让这些人不禁陷入深思。但是这些深思的人,并不包括那个偷袭他的麻子脸,毕竟,没有胜利的说教,从来都是虚弱无力的。
在如今家国沦丧的背景之下,想要挑起北地这些已经被金人杀怕了的人同仇敌忾,还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成功的事情。当然,白衣也没有打算一发嘴遁就说服所有人,他只是在给那些人立下一些规矩。有些事情,你不说,有些人就真的不知道不能去做。这是人所通有的劣根性,江山易改,本性却总是难以偏移。
“哼,说到底,你也不过是为了手中的腰牌,为了权力而已。在如今的大势之下,金人才是主子,我们只能是贼寇。说的好听,收复故土,可是朝堂的那些达官贵人,如今全在汴京寻欢作乐呢,何时管过我们。”
麻子脸依旧不屑地看着白衣,在他眼中,这些不过是少年一腔热血,当被大势冲刷之后,就会明白他们如今这苟延残喘的凄惨处境。
可是,被前世那么多正能量所浸染的白衣又怎么会如他所想,更何况,白衣就是来改造这个世界,终结掉这个惨绝人寰的乱世的啊!只有乱世,才会诞生终结掉乱世的英雄,而白衣就是这个英雄。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你什么事都想着依靠别人,又怎么能够在这样的逆境之中挣扎成功呢?”
“我知道,虽然你们都是为那个所谓的朝廷所抛弃,然而依旧眷恋着那个偏安一隅的所谓朝廷,可是,神都沦陷,山河崩碎,北地千万百姓尽作金人所蹂躏的猪狗犬羊,为何还要继续眷恋下去呢?”
“肉食者鄙,不会有人来拯救我们,为何我们都已经决心反抗,却还不懂得自救呢?”
陆白衣的话,如同一道划破苍穹的惊雷,让在场所有人都心神不附。他们从未想到过会听到这样离经叛道的宣言,这已经超过了他们所能够接受的极限。或许他们曾经怨恨,曾经受过折磨,曾经历经生死,可是忠君爱国的思想依旧像一道超越生死的枷锁牢牢锁住了他们,从未想过挣脱。
可是陆白衣明白,如果他们不能够挣脱这条枷锁,又谈何收复失地,又谈何解救那些饱受金人折磨欺辱的百姓于倒悬,最终也只能够成为又一个岳飞,又一个辛弃疾,成为弃子而已。
这是历史的明证,从无更改。
而陆白衣最后的那一句,终于点醒了这些还在沉思的人们,大概他们都会对这句话有所感慨,因为这句话贯穿中华史的始终,不曾修改。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二十三章 「千骑军」()
等到言和回来,他看见一片呆若木鸡的亲卫,再听到某些亲卫口中对于陆白衣的话的复述,纵然这确实是他想要做的,但依旧是有些担心。虽然当时他并没有发问,但是回到神鹰在终南群山中所隐藏的营地时,他终于询问道:“这样会不会太过了?”
白衣盯着言和那张除开锐利英气的双眼便精致如同人偶的脸颊,缓缓地摇了摇头,叹息着说道:“不算过,重症须下猛药。我们都知道,如今宋朝积重难返的根本在哪里。不过,作为范文正公的六世孙,我原本以为你没有这么离经叛道的想法呢。”
“我是范家的义子。”言和有些害怕白衣的目光,情不自禁地避开了一点儿,然后望着天空说道,“我被范家旁系收养之时,身边只有一条绣着言和两个字的锦帕,所以才被取名范言和。而且,若不是这一代的范家无所出,我也不会继承范文正公六世孙的名号,也不会有那么多的老家伙逼着我做这些事了。”
“看起来,你还蛮不情愿的。”陆白衣打趣说道,他收回了目光,似乎在思考着某些不为人知的心事。
言和托着桌子上的茶杯,身子离白衣更远了些,然后很认真地说道:“我喜欢的,是那些传递心情与精神的曲目歌舞,可惜那些老家伙只会说什么玩物丧志,却不知道乐曲中所能够传递的,是多么伟大的力量!”
白衣有些意外,却也没有反驳。他倒是不想反驳他什么,毕竟这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本来就没有什么好说的。况且,喜欢音乐歌舞,有什么不好,兽人打仗的时候还得依靠萨满呢!
不知道白衣心中已经神游天外的言和,似乎发现了自己面前的这位同道之人,并不歧视自己的爱好,一时间兴奋莫名,开始了兴致勃勃的传教行动,隐约忘了自己原来的初衷。
然而终究言和不可能一直给白衣传教下去,他临走前将陆无双交给了白衣,也大体上和陆无双解释了一番,证明了陆白衣的身世。虽然只有这一点是言和他们自己查到的,其余有关陆白衣的行踪和信息,其实都是那个人告诉他的。
“原来你就是我的表兄?可是,你怎么会和那个女魔头混到了一起?”
陆无双经历了那场灭门之祸,又从女魔头一般的李莫愁手中逃出来,可不是全无心机的小女孩,没那么轻易相信言和的证明,更何况,她还亲眼见到李莫愁对于面前这少年的关心,自然更加怀疑。
“如果我说是因为我长得太像表叔了,你信不信?”
看着陆无双眼中那半信半疑的目光,陆白衣心中一阵悲鸣,自己就真的长得那么像那个渣男吗?这也太令人悲伤了吧。
不过看着自己这一世的表妹,他也明白对方确实是吃了很多苦。她的左足依旧是因为那场祸事而致接骨不正,短了一截,这样的残疾又孤身一人在江湖闯荡,虽然时日不多,却也着实令人心酸。更何况,她还只有十岁出头。
而如今在他面前的她,一脸泥泞,粗布衣衫,哪里还有陆家庄大小姐的模样。
心中有些不忍,陆白衣也就放下了开玩笑的心思,他看着这位表妹,叹息了半晌,说道:“这些日子,确实苦了你了。”
眼神是不能骗人的,更何况陆无双见过自己的大伯,也确实发现眼前这位表哥神似大伯。她不禁悲从中来,抱着白衣大声哭号起来,尽情发泄这些时日所受到的委屈。
陆白衣没有阻止,也没有嫌弃她身上的那些泥泞与尘土。他轻轻拍着自家表妹的脊背,无声且温柔地安慰着这位饱受辛酸苦楚的表妹。
她确实有太多委屈郁结在心里,能找到一个人发泄出来,也是让白衣很欣慰的事情。作为一个小女孩,面对那么多接踵而至的磨难,谁也不能比她做得更好了。所以当她终于哭得筋疲力竭,缓缓睡去的时候,白衣也只是轻轻地将她放到了床上,握着她的小手,在床边陪了她一晚,直到天亮才离去。
神鹰在此处的营地叫做“巍山营”,也是言和所要白衣接管的千骑。说得好听点,这是神鹰麾下所属千骑,说的难听些,这就是一伙流寇的山寨。起码在白衣看来,这样无组织无纪律的地方,叫做山寨还算好听了。
要知道,古时候,能够成为霸占一方的强盗流寇,可都是一等一的名将,都要讲为将五德的。就如同《庄子·外篇·胠箧第十》中所云:故跖之徒问于跖曰:“盗亦有道乎?”跖曰:“何适而无有道邪?夫妄意室中之藏,圣也;入先,勇也;出后,义也;知可否,知也;分均,仁也。五者不备而能成大盗者,天下未之有也。”
虽然这里属于敌占区,又临近名门正派的全真教,可是白衣也没有想过这里会松散成这个样子。现在都已经是日上三竿了,竟然还只是三三两两的几十人在训练,甚至其中还包括言和的亲卫。而且令他气愤的,无论是这座简陋的山寨中的人,还是言和的亲卫们,似乎都对这种情况习以为常,以至于见怪不怪了。
白衣也大致上是明白了,为何这样松散的组织,却一直没有金人过来围剿了。这样的情况和他所想的千骑军,完全是两个概念嘛,或许这里,连一千人都没有吧。
“吴泽,你过来。”撇到一个脸熟并且知晓名字的面孔,陆白衣立马招呼道。对方也很听话,向余二告知了一声,就从训练的队伍中脱离了出来,来到陆白衣身前。
“这山寨,不,这千骑是怎么回事?”
那吴泽似乎很清楚陆白衣问的是什么,也知道白衣要问什么,局促了一阵,也就坦然开口道:“千骑大人不用为吾等遮掩了,这里确实不堪入目。可是,也是有不得已的原因的。”
“什么原因?”
“粮食!自从北地为金人所占,百姓就流离失所,朝不保夕,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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