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我的黑暗童话-第3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杨毅这几天过的很紧张,他知道列夫骑士一定不会善罢甘休,害怕列夫骑士带人偷袭,害怕战败,洛克河附近警戒的人早就派了出去,杨毅每天都全副武装消息,睡觉都睡不踏实,等了几天后,列夫骑士派人来下战书了。
战书约定在后天的下午两点,列夫骑士将带领一百名士兵,跟杨毅在洛克河决战,杨毅要是害怕的话,可以现在就投降,列夫骑士以贵族的名字起誓,将会给杨毅贵族的待遇……
杨毅手里的战书十分考究,还烫着金字,简直跟结婚请柬有一比他很是懵逼。
战争应该是尔虞我诈的,互相欺瞒,以最终的胜利为目的,什么手段都可以拿出来用,比如中国历史上的历代战争,那个不是机谋百出,算尽天机,有十万人就敢称百万,纷呈,被后人谈论千年。
列夫骑士倒好,直接告诉杨毅他要带多少人,约好时间,大家决战,这是打仗还是约架?杨毅的性格本来就谨慎多疑,不敢当真,把福曼叫来一打听,别说,童话世界里的贵族们打仗都是这么打的,先下战书,约好各带多少人,时间,聚在一起战斗。
最为奇特的是,弓箭不能朝着贵族放箭,不能击杀贵族,只有贵族能杀贵族,而贵族被俘虏后,可以用财物把自己赎回去的……据说这是贵族精神,福曼解释完,杨毅就明白了,这是贵族们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约定成俗。
怕死就怕死呗,偏偏说是贵族精神,真是不要脸到家了。
杨毅怕的是列夫骑士偷袭,毕竟洛克郡没啥军事力量,就那么三十多个骑兵,虽然被琼斯狠狠的练了几个月,可就是一群新兵蛋子,见了血哆不哆嗦都不好说,可要是列阵,面对面的打仗,那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战书肯定是要回的,杨毅想起后世成吉思汗对花剌子模的使者说过一句特霸气的话,觉得很应景,挺胸抬头对福曼道:“替老爷我起草战书,就写,你要战,便作战!”
听到杨毅装逼的战书,福曼很懵逼,问道:“你还没说带多少人应战。”
不识趣的人,真的是……杨毅无奈对福曼道:“他傻,我可不傻,就这么回,后天下午准时见!”
福曼去回战书去了,杨毅把琼斯叫了进来,告诉他和列夫骑士后天约好了在洛克河,两个领地进行第一次战争,不过,杨毅并不想把全部人马拉出去跟数人头一样傻乎乎硬拼,他的想法是自己带十个骑兵,跟列夫骑士正面对峙琼斯带领二十个骑兵绕到列夫骑士背后,从背后偷袭,并许诺在战争中拼命作战向前的战士,战后至少有二十个银币的奖赏,谁杀敌最多,奖赏的就越多,还可以晋升为十夫长。
对于洛克郡士兵的军职,杨毅早就和琼斯商量了出来,决定摒弃不科学的军职,而是用后世的军职,十夫长,百夫长,千夫长,万夫长,并且每升一级,对应的报酬就会升一倍,比如一个普通的战士一个月是十个银币,那么十夫长就是二十个银币,百夫长就是四十个银币……以此类推。
杨毅的这种薪金鼓励制度洛克郡的三十个小伙子拼命的训练,只要升一级,是真的能养家啊,真的就是天差地别,何况他们是杨毅起家的底子,只要好好修炼,以后扩军了,难道还能不升官?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虽然训练时间短,杨毅却相信三十个新兵应该还是有一定的战斗力的,可琼斯是这个世界的人,秉承着这个世界的规矩,据理力争了几句,说他这样打仗是不对的,是不名誉的,传出去会对杨毅的名誉造成损害。
可杨毅下了决心不那么玩,他又是骑士老爷,琼斯只能是无奈的答应下来,布置完杨毅决定这两天不能闲着,应该练练剑术,找了一把长剑,在庄园里面劈砍,劈砍……
两天后的中午,杨毅跟战士们吃了个半饱,一直耐心,等到快三点的时候才骑着马,带着十个骑兵,慢悠悠的朝洛克河边而去,晚一个小时到达指定战场,杨毅是故意的,故意让列夫骑士和他的士兵们多等等,消耗他们的耐心和血勇之气。
杨毅懂得一而再,再而衰,三而竭的道理,那是老祖宗的智慧,不用白不用,杨毅没有想到的是,洛克郡的百姓一**的从家里走了出来,有的骑马,有的干脆步行,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手里都拎着武器,有刀剑的拎着刀剑,没刀剑的拎着斧头,锄头……默不作声,跟上杨毅的队伍,一个个的眼神坚毅,显然他们也要上战场。
跟在杨毅身边的福曼想让洛克郡的百姓回去,却被杨毅拽住,大声道:“每一个洛克郡的人民都有权利保护自己的家园,这是他们的权利,我们不能剥夺他们的权利,何况列夫带领士兵是来侵略,在我的故乡有句话说的好,朋友来了有美酒,敌人来了有刀剑,洛克郡的人民,永不屈服,永不为奴,打击列夫侵略者,人人有责……”
话说的很大声,就是给洛克郡的人听的,听的洛克郡的人民热血沸腾,尤其是那句洛克郡的人民永不屈服,永不为奴,实在是太给力了,可是……不是他们的骑士老爷先骗了列夫骑士老爷的马嘛?这样说真的好吗?
不过,喊着这样的口实在是太热血沸腾了,去特妈的列夫骑士老爷……在杨毅的鼓动下,洛克郡的百姓高声叫喊:“朋友来了有美酒,敌人来了有刀枪,洛克郡的人民永不屈服,永不为奴……”
福曼目瞪口呆,杨毅却得意洋洋,洛克郡的百姓还是有良心的,没有白给他们发钱,杨毅忘记了洛克郡的百姓本来就是刁民,穷山恶水的刁民,洛克郡的人各个都是刁民,只不过是杨毅手段更高明,把他们征服了而已。
最的一点是,杨毅也是刁民,甚至比洛克郡的百姓更离谱,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离经叛道,却是那么过瘾,这样的骑士老爷,能不受洛克郡百姓的爱戴吗?于是乎,一路走来,洛克郡的人民跟过节一样,喊着口,拿着武器,杀气腾腾的来到了洛克河边。
贵族间的战斗是要正正经经的,是要穿上铠甲让两位骑士老爷先战斗的,这样打群架是没有荣誉可言的,但是杨毅留了个心眼,只是说列夫骑士来找他报仇的,要把洛克郡的马都要回去,却没说战书的事,所以洛克郡的百姓并不知道列夫骑士下了战书。
看到洛克郡的人如此他,本来有些忐忑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赢定了!列夫骑士,敢跟老子叫板,就让你见识见什么叫人民战争,老子让你淹没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
洛克河对面的列夫骑士已经等的有些不耐烦了,约好了两点决战,可是快到三点了,杨毅还是没有来,他两点就披上了重甲,实在是太沉了,等了半个小时无奈卸甲休息,刚休息了不大一会,就见杨毅带领着十个骑兵,和洛克郡的百姓来到了河边。
列夫骑士虽然爱斗地主,但也不太傻,他早就打听到了洛克郡的虚实,洛克郡自打新的骑士来到领地之后,召集了三十个士兵,就三十个士兵,所以这一次列夫骑士来了一百个骑兵,三倍多的兵力,还不立刻就把洛克郡给打垮了?
一定要惩罚洛克郡的骑士,把他俘虏了,仍然给他贵族的待遇他天天陪我斗地主,但是他没想到,杨毅晚到了一个小时不说,整个洛克郡的百姓都来了,里面还有七个小矮人……几百人浩浩荡荡,杀气腾腾。
“快,快给老爷我披甲!”列夫骑士急忙翻身起来侍从给他披甲,列夫骑士的铠甲,当然是上好的,银光闪闪擦的锃亮,可全身包裹式的重铠,由整张铁皮按身体包裹而成,关节部分也由弯曲的铁皮包裹连接,重量得有五十斤,不吹牛逼的说,就列夫骑士的铠甲,穿上起码得十分钟。
整套铠甲拼装上,直接就能竖立在地上,当真是威风煞气,杨毅就没有这么好的铠甲了,甚至连甲都没有,就穿了个琼斯的破烂皮甲,琼斯的铠甲还是让他自己穿着,毕竟他才是真正的主力,杨毅跟列夫骑士一比,实在是寒酸,甚至连遮掩头部的帽子都没戴,就这么轻装而来。
列夫骑士当然是看不起杨毅的,杨毅也没指望他能看得起,看不起自己的人多了,他列夫骑士算老几?而且他也没耐心列夫骑士穿好铠甲在战斗,那不是傻吗?他可不是宋襄公,也不是真正的贵族,他是穿越来的啊。
看到河对面列夫骑士在忙忙碌碌的披甲,一百多个穿着皮甲的骑士杂乱的围成一堆,有的甚至还没上马,杨毅就知道他赢定了,都没带犹豫的,抽出腰间的破剑,朝着前面挥舞,大声喊道:“打击侵略者,洛克郡的人永不屈服,洛克郡的人永不为奴!”
喊完策马就朝列夫骑士的阵营冲了过去,一点都不按照套路出牌,十个轻骑兵抽出长剑跟随着杨毅,后面是洛克郡的男女老少,一起热血沸腾的大喊:“洛克郡的人民永不屈服,洛克郡的人民永不为奴……”
也不知道谁要让他们屈服,谁要让他们为奴,管他那,反正这样喊很带劲,于是洛克郡的人潮水般朝着列夫骑士冲杀了过去……请:
六十二章 毫无悬念()
杨毅的骑术仅限于能骑马奔跑,挥剑砍人都做不到,洛克郡的士兵们虽然骑马的时间也不长,但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很是能吃苦,不管琼斯怎么操练都能坚持下来,能够提升骑术,有的小伙子恨不得睡觉都把自己绑在马背上,毕竟杀敌赏赐丰厚,要是能升一级,当个小军官就能让家里贫穷,过上好的生活,洛克郡的人实在是穷怕了。
小伙子们的骑术比杨毅高明,在杨毅发起冲锋之后,十个轻骑兵就抽出了长剑,跟打了鸡血似的朝着还在披甲的列夫骑士冲了过去,竟然超越了率先冲锋的杨毅,后面的百姓也是人人大呼小叫着瞬间冲过了洛克河。
福曼紧紧守在杨毅的身边,手中的魔法棒闪耀着光芒,列夫骑士都懵逼了,扭动着配胖的身躯还在穿铠甲,大声叫喊道:“快快!用弓箭射死他们!”
列夫骑士手下有四十个弓箭兵,听到他命令,从背上摘下弓箭,可还没等搭弓,猛听得身后传来急促的马蹄声,回头看去,就见琼斯带着二十个骑兵从背后冲了过来,虽然只有二十个人,可是喊声如雷,各个都抽出了长剑,亮晃晃的长剑反射着太阳的光芒。
列夫骑士这边的士兵也没怎么上过战场,无非是跟在骑士老爷身后作威作福,而且他们从来也没见过这么打仗的,甚至都没听说过,按照规矩,双方就应该排兵布阵,面对面的冲击,谁赢谁输,看谁的战阵更坚固,看谁能冲击的次数多,一般来说,当士兵损失超过百分之二十,就会自动崩溃,认输。
那有洛克郡这样的,不管不顾,甚至都不等他们骑士老爷披好铠甲就冲了过来,身后还有一队骑兵,两面夹击……这就太操蛋了,更操蛋的是,琼斯带着二十个骑兵冲杀过来,列夫骑士惊慌之下,竟然让他们转头先射琼斯……
等弓箭兵跑到队伍后面,根本来不急拉弓,琼斯已经带着骑兵冲了过来……战争结束之快谁都没有想到,杨毅都没有想到,琼斯一个冲击之下,列夫骑士的士兵就崩溃了,乱做一团,当琼斯挥舞起手中宝剑砍掉一个人的脑袋,崩溃的速度就更快了。
列夫骑士的士兵们开始逃跑,可杨毅也带着人过来了,还能跑到那去?而且列夫骑士的士兵太软弱了,在洛克郡士兵的眼里,简直就是活动的银币,于是乎,振奋精神,冲杀了都没一个来回,列夫骑士的士兵就都举手投降了。
更惨的是列夫骑士,他连铠甲都还没穿上呢,就被冲阵的琼斯杀到了身边,只喊了一句:“我是骑士,贵族,你不能杀我!”然后就被琼斯用剑柄砸在了脑袋上,光荣的躺在了草地上,等杨毅冲过来,战斗已经结束了,卧槽!这特妈是战争?规模小也就算了,打的也是乱七八糟,都没现实世界中两个村的械斗,就是特妈打群架呢。
杨毅哭笑不得,看着躺在地上穿了一半铠甲晕死过去的列夫骑士,实在是无语的很。
更让杨毅无语的是,洛克郡的人民得到了大胜,兴奋的嗷嗷直叫,追着列夫骑士手下的士兵玩命的打……杨毅急了,急忙对身边的福曼道:“阻止大家打列夫骑士的士兵,老爷我还有用,投降的都抓起来,不能死了,谁给老爷我打死了,赔偿我一个金币……”
福曼急忙去传杨毅的命令,洛克郡人民痛打落水狗的热情才消减了下去,杨毅很开心,琼斯却很郁闷,这仗打的也太轻松了,根本没显露出他的勇猛来,有点无精打采,杨毅却不这么看,琼斯冲阵的时候,那真跟个野兽一样,无人能挡,列夫骑士身边还是有两个忠心耿耿的骑兵的,一起去拦琼斯,却被琼斯两剑就给砍翻了,瞬间杀到了列夫骑士的身边。
如此威猛之人,跟猛张飞比也不差啥了,不愧是一只野兽……杨毅策马来到琼斯身边,轻声道:“小伙子们的表现怎么样?”
“还不错,都挺勇敢,但跟真正的勇士还有很大的距离。”
“嗯嗯,好好带领小伙子们努力下去,凡是挡在咱们前进路上的都是敌人,都等着你们去战胜,你们不光要战胜敌人,还要战胜高山和大海,今天起,咱们洛克郡的军队就算成立了,送你们几个字,我来了,我看到了,我征服了!”
这句话是凯撒大帝在小亚细亚吉拉城大获全胜,欣喜的凯撒给罗马人报捷时只用了三个拉丁语单词:来了!我看见了!我征服了!惜字如金,却是掷地有声、铿锵有力的最强音!对于战士来说,这样的词语最能激起他们的血性和抱负,当然童话世界里是没有这句话的,可是从杨毅口中说出来依然是那么的让人热血沸腾。
琼斯的眼睛亮了,他明白杨毅话里的意思,杨毅的抱负绝不止如此,他们的征战只是刚开始,琼斯认真对杨毅道:“愿意为你效忠!”
琼斯旁边的轻骑兵同样因为这句话热血沸腾,虽然都在马上,却都弯腰对着杨毅大声喊道:“愿意为骑士老爷效忠!”声音之大,传到洛克郡百姓的耳朵里,引起了一片片欢呼,杨毅微笑着,心里却有点意兴阑珊,零伤亡就拿下了列夫骑士,他也太特妈弱了,一点成就感都没有。
杨毅骑在战马上,高举手中的长剑,喊道:“我们胜利了!”
“我们胜利了,我们胜利了……”欢呼声传荡在列夫骑士的领地上……
疼疼……列夫骑士感觉头疼的都要裂开了,他似乎做了一个噩梦,一个黑暗无比的噩梦,他好像被洛克郡的那个土老帽给俘虏了,列夫骑士呼吸急促,睁开了双眼,看见自己爬在一匹马上,全身被五花大绑。
啊,想起来了,他的确是被俘虏了,被那个卑鄙无耻的小人,土老帽,东方人给俘虏了,可是老爷我不服气,洛克郡的杨毅骑士是个小人,他根本不按照规矩来战争,列夫骑士激动了,大声喊叫道:“放我下来,我是骑士,我是贵族!”
列夫骑士实在是太胖了,肉球一样的从马上滚了下来,有两人粗壮的男人急忙把他拽了起来,其中一个对他道:“快走,你现在是洛克郡的俘虏了,你这个无耻的侵略者……”
“拿开你那肮脏的手,我是贵族,我是尊贵的骑士老爷,战败了也有贵族的待遇你们那个卑鄙无耻的骑士老爷来见我,他卑鄙的偷了我的马,还不遵守贵族之间的战争规则,他不配当骑士,他不是个贵族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