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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小馆-第2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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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啥,萝卜?”

    秦武勇也是有点表情诡异,

    “是萝卜,上好的沙土白萝卜,别的不说,要不是附近根本没有耕种的痕迹,我还以为进了别人家菜园子呢,又是萝卜又是走地鸡的。”

    林愁挑了挑眉毛,

    “是不是菜地先别管,把萝卜切一切,放水煮牛蛙里倍儿好吃。”

    “得嘞!对了,那鱼呢?”

    林愁哦了一声,顺便推开滚滚的大脑袋,它那一滴口水要是落锅里,直接连汤都不用加了。

    “这鱼味道重,等蛙肉吃完下完萝卜再下它。”

    “噢~就像吃火锅那样?”

    林愁摇头,“还是炖,可惜啊,要是有几根茄子可就美了。”

    “得,您是不是还想要点大酱?”

    一抬大拇指,

    “专业!”

    锅里的牛蛙炖上,林愁从底下的火堆里往外捡着木炭,聚成一个小堆,随后一个个的把毛蛋大头敲碎,

    “有纸么,硬一点的那种。”

    秦武勇在随身的包里翻了翻,

    “只有这种糙纸,偶尔用它折成碗吃饭,还能引火,能用吗?”

    “行。”

    林愁用水浸湿纸张撕成小片后封住毛蛋破碎的外壳,

    “咱们做个烤毛蛋吃吃,我还是比较喜欢用烤的,煮的话里面汤稍微多了点。”

    秦武勇看着毛蛋口水都快下来了,

    “以前鸡便宜的时候反倒不爱吃这玩意,现在想着就流口水,那时候怎么那么傻呢——我也喜欢烤着吃,灶膛里烧完了火扔几个进去,时间稍长焦酥喷香,时间短点细嫩滑润,简直了。。。”

    萧萧有点不敢看,但又很好奇,探头探脑的问道,

    “为什么要把鸡蛋敲碎又要用纸封缺口呢?”

    林愁笑着说,

    “鸡蛋大头都是气,整个儿放火里一烤就炸了,敲碎了再用纸封好,一方面可以防止鸡蛋炸裂又不让炭灰跑进去,另一方面可以留存住一定量的水份。”

    “哦哦。。。”

    话音未落,灰暗的炭灰里忽然爆出“噗”的一声,一股气流喷薄而出,带出一溜儿火星和烟灰。

    “。。。”

    这好像有点打脸啊。。。

    林愁老神在在,

    “嗯,这纸气密性有点忒好了。”

    秦武勇目瞪口呆,你丫居然还好意思跟我扯什么气密性!

    哪怕是毛蛋才烤了几分钟,随着这股气息,秦武勇也闻到了那种特有的浓香,

    “嚯,就是这个味儿!”

    这个香很像是熟透的蛋黄和炙烤带肉的鸡骨结合起来的的复合香味——嗯,事实上毛蛋里现在也只有鸡坯胎的肉和蛋黄。

    烤毛蛋很是讲究个慢工出细活,要用没有火的余烬慢慢的焙,因为蛋皮就那么薄薄的一层,火太热,里面就全焦糊了,尤其是小鸡胚胎那些细小的绒毛要是焦了,味道可就不那么好闻了。

    要是时间不够,中心部位又会半生不熟软成一坨。

    毛蛋进了灰堆里就全凭经验,看不见摸不着,如果想扒开灰去看蛋烤的怎么样,那余烬里面的温度也就散了。

    随着灰堆里传来轻微的“咔嚓咔嚓”声响,秦武勇迫不及待的动手,

    “好了好了,动静都出来了。。。嘶。。。好烫。。。我先来一。。。”

    “p唧。”

    犹如一桶水兜头淋下,秦武勇整个脑袋连同半个身子瞬间湿漉漉黏糊糊。

    然而,秦武勇表情都没有变一下,

    “哎呀滚滚大人,看小的给你剥开。。。”

    飞快的换上灿烂的笑脸,

    “来来来,剥好了。”

    上方的阴影似乎是点了点头,顺势用熊掌坎了一把口水,哗啦甩出去了。

    弹幕,

    “握了棵草,男人的脸面都被你丢进了。”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你上你也怂。”

    “哇,滚滚大人萌死了,啊啊啊,好喜欢!!!”

    剥开滚烫微黑的外壳后,这才呈现出毛蛋内里的真容——金黄色布青黑色血丝的变性蛋黄底座上“瑟缩”着一只将将发育成熟的小鸡胚胎,身体各处遍布着稀疏的细小茸毛,嫩黄色的尖喙也已经成型。

    “啊!!”

    萧萧踉踉跄跄的后退,貌似绝大多数女孩子都对这幅尊容的“食物”没什么包容能力。

    “你,你们要吃它吗?”

    弹幕,

    “天啊,丧心病狂,小鸡仔这么可爱,你们吃它居然不放孜然,好残忍。”

    “好残忍,看得到吃不着。”

    “一口七百一口七百一口七百。”

    “此时此刻,我只想说,无用哥,能给我留一个么?”

    秦武勇高举那枚活珠子,犹如忠诚信徒手中的信仰火炬,努力接近他的神明。

    滚滚显然很满意秦武勇的识相,熊掌一挥,毛蛋飘飘荡荡脱离秦武勇的手掌,进了它的血盆大口。

    “啊唔。”

    滚滚嘴巴不停咀嚼,两只眼睛向左上方挑起,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帮助它细细品味这从未见过的食物更深层次的味道,它不时发出一声意义不明的吼叫,

    “嗷?”

    “嗷呜?”

    “嗷嗷!”

    然后,扭动着看不见尾巴的屁股,左三圈右三圈跳起了幸福的舞蹈。

    林愁笑了笑,上次吃毛蛋应该都有个十年八年的时间,都快忘了是什么味道了,唯一的记忆就是“香”“好吃”之类的简单词汇。

    热气腾腾的毛蛋剥开之后便散发着非常剧烈又独特的浓香,和记忆中的丝毫不差,满满咬上一口,细腻的肉质带着微微的烟火气和焦香灌入口鼻,轻轻一抿,内里的细小骨骼支离破碎将要融化一般。

    小鸡胚胎“座下”的蛋黄座椅早就改变了形状,熟透后像是某种胶质,坚硬又韧性十足,破开不太美丽的外表,内里就更是滚烫,林愁坚持认为,这时的蛋黄才是蛋黄一生中最辉煌的时刻。

    锅里明明炖着喷香肥嫩的牛蛙肉,两个大男人外加一个赤祇却蹲在火堆边大嚼毛蛋,这一幕在屏幕后的观众眼里着实有点不可思议,

    “哇,吃相好狼狈,毛蛋真有那么好吃?”

    “呃。。。对不起,反正我是接受无能。。。”

    “我小时候也吃过啊,当时没觉得怎么样嘛。。。一般般。”

    这时,一条格外显眼的百万打赏的五彩弹幕忽然蹦了出来,

    “哥!给嫂子认个错,咱回家吧!(语重心长(╯‵□′)╯︵┻━┻)”

    秦武勇兢兢业业的给滚滚大人剥着毛蛋,一边琢磨着自己偷偷啃一口会不会被发现时看见了这条弹幕,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

    “我,我特么。。。”

    弹幕一阵翻涌,节奏起来了,

    “哥,嫂子原谅你了,真的,回家吧(咦,我怎么变绿了)!”

    “瞧无用哥吓的,宁可在外面舔鸡蛋皮都不敢回家。”

    “我想知道无用哥到底犯了什么错惹嫂子生那么大气。”

    “上面的别乱带节奏,瞎咧咧什么,就无用哥这长相,哪儿来的老婆?”

    “举爪,同意楼上。”

    林愁看了一眼弹幕,对秦武勇说道,

    “你这生活,还挺丰富多彩啊。”

    秦武勇咧嘴苦笑,一嘴鸡蛋皮。

    弹幕继续补刀,

    “这个笑容由我来。。。卧槽真心吃藕,这个笑容还是由你们来守护吧。”

    “滚,拒绝。”

    “拒绝+1。”

    一篓子毛蛋很快见了底,除了萧萧坚决不吃之外,连四狗子和秦武勇都分了不少鸡蛋皮(咦,怎么感觉怪怪的)。

    在秦武勇和萧萧恨不得把眼珠子塞锅里的期盼中,林愁终于掀开石锅的盖子。

    “轰!”

    巨量蒸汽香飘数里,一锅红汤蛙肉雪白。

    每人弄了副简易碗筷,就着火堆和大锅开吃了。

    秦武勇吃相相当狼狈,就这还不忘了他的衣食父母,

    “嘶,烫烫烫,哎筒子们我跟你们说哎,这肉,又弹又韧又香又嫩,麻辣鲜香一样不缺,哎呦我去,多说一句话都是罪过,无用哥我就不客气了,你们就先看着吧,我要用心感受这一大锅艺术品了。”

    弹幕,

    “。。。”

    三只牛蛙加起来也就十斤左右的蛙肉,没一会锅里就空了,随后萝卜条闪亮登场,纷纷跳水。

    煮透的鲜嫩萝卜条很有一种半透明的质感,肉质中充斥着煮过牛蛙的红亮汤汁就更显得馥郁深沉,饱蘸浓汤滋味十足,酥麻滚过味蕾的感觉比吃牛蛙肉还要爽上三分。

    林愁连连点头,额头见汗,

    “这萝卜哪儿找来的,还有么,我去拔两棵回去做种子,味道相当不错啊。”

    秦武勇随手一指,

    “就那面沙滩上,我一看是长在沙地里就知道这萝卜不简单。”

    “嗯。。。的确不简单。”

    萧萧吃的比二人努力多了,从开锅到现在一言不发筷子不停。

    蛙肉没吃多少的她对萝卜那是相当的满意,忍不住说道,

    “哇哇,这个萝卜,这个萝卜好厉害啊!口感像果冻一样,味道足足的。。。无用哥,你今天做的最有用的事就是找到这些萝卜啦~!”

    众人哄笑,林愁将打好了花刀的山鲶鱼滑进锅中,加足了柴。

    守着石锅望眼欲穿,林愁的话匣子也打开了,

    “我小时候巷子后面的那个池塘里总是有一些小鱼小虾什么的,当然,数量相当少肯定不够吃的,大人都不会去动那个小池塘,那里就成了我和小伙伴们的天堂,天气热的时候小伙伴们一起泡在里面追鹅——咳咳,浑身肉被拧的青一块紫一块的也乐此不疲,那里面有鲫鱼啊泥鳅啊柳根啊小鲤鱼啊鲶鱼啊之类的,有时候可以抓上几条。。。。。。我最爱吃的就是炖鲶鱼,尤其是鲶鱼炖茄子,哦对了,那时候茄子还算是稀罕玩意呢,要不是我家开着的小饭馆是新曙光计划的定点单位,每个月都能到发生委直属市场平价去领一些新鲜的瓜果蔬菜可能也就和巷子里的绝大多数人一样,半辈子都没见过茄子了——我跟你们说啊,鲶鱼和茄子绝对是‘道’一般的搭配,大酱炒香直接下鲶鱼茄子,任何一丁点调料都不用放,加上足足的汤炖到收干,那香的~嘶!整条巷子都能闻见。”

    “吸溜。”

    秦武勇吞着口水,盯着锅盖边缘愈来愈浓重的蒸汽,“别说了。。。我已经知道香了。。。”

    “哈哈!”

    林愁摆弄着锅底的柴禾,

    “其实我特别喜欢淡水鱼,也一直不怎么喜欢黑沉海,更少吃海里的鱼——一百几十公里的直线距离啊,即使明光城靠在海边又能怎么样呢,对巷子里的绝大多数人来说海就是故事里的玩意,虎叔经常和父亲背上个小包就出门了,来回步行好几百公里,一走就是一两个月,回来的时候总会背上一些虾米啊、海带干啊各种海边干菜之类的,有一次虎叔和老爸运气很好,居然捡了一条搁浅的小鲨鱼,那条鲨鱼是晒干了之后两个人背回来的,组合起来有三个我那么长。”

    林愁想着想着,表情有点惋惜有点低落,

    “我印象很深,那条鲨鱼的骨头和刺都是翠绿色的,就放在后厨熏着,煮出来的汤也是绿色的,特别香,但是我生气啊,无论老爸用那条鲨鱼做什么菜我就是不吃——为这还挨过一顿竹笋炒肉,从那之后老爸就很少再提去海边的事了。”

    几个人安安静静的听着,秦武勇道,

    “想不到林老板还有这样的经历啊。”

    林愁笑了笑,

    “我也是巷子里走出来的。。。其实想想当时自己挺无理取闹的,老爸背回来的那些海带啊干菜啊很有用,海带嘛,天然的谷氨酸凝结物,晒干碾成粉煮汤做菜都会很鲜,就因为我不想让老爸出门,他几乎就再也没去过海边,后来用的海带之类的几乎都是虎叔一个人背回来的。”

    秦武勇来了兴趣,

    “林老板,我听你提过好几次虎叔,虎叔到底是。。。”

    “唔,虎叔人很好很。。。憨厚,特别照顾我,他是个普通人,但是很壮,力气特别大,一个能打痦子婶家的吴老三十个——我小时候特别崇拜他的,你去过秦山武校的周年庆,领头表演的那个秦二虎就是虎叔的儿子。。。算算这小子现在也快异化完成了,挺有出息的。”

    秦武勇深以为然的点头,

    “那小家伙也就十岁吧?前途无量啊,我十岁的时候还不知道在哪抹鼻涕泡呢,嘿,十岁就是进化者了,基地市还不跟块宝似的捧着他。。。哎?那个葫芦娃更小吧,已经有异化的趋向了吧?”

    他最后感叹,

    “勾股巷子,货真价实的风水宝地啊。”

    林愁眨眨眼,

    “我可以代表巷子的房地产业热烈欢迎你,唔,不过现在貌似都是只租不卖了。”

    秦武勇好奇道,“为啥?”

    林愁耸肩,

    “发生委不让呗,有段时间一套院子都换不来一只鸡。”

    “。。。”

第五百九十七章 终于等到今天() 
    说话间,煮过牛蛙和萝卜的麻辣锅底中渐渐透出鱼肉的香味,恣意飘散。

    众人的注意力迅速发散,

    “什么时候好啊。”

    “还不能吃?”

    “快好了吧?”

    林愁哭笑不得,

    “多滚几个水花才行。”

    “俗话说鱼无鳞其腥加倍,山鲶鱼也同样如此,一般生活的区域越靠近底层水域鱼肉中的土腥味就越重,这一点即使山鲶鱼身为冷水鱼也同样不能免俗,不过老祖宗总有办法使食材的味道更趋于完美,就像用甲鱼胆搓洗甲鱼全身肉质可以去腥味一样,山鲶鱼鲜美的鱼肝与鱼同炖就是最好的、纯天然的去腥手段——炖鱼有时候格外需要保留它的内脏,不光是因为节约,还因为这样炖出来的鱼更好吃。”

    “哗”

    林愁掀开锅盖,一锅沸腾的红汤中滚动着山鲶鱼的身影,即使味道刺激的麻辣底料也不能遮掩鱼肉的鲜香,反而相得益彰愈演愈烈。

    “可以了。”

    林愁一声令下,筷落如雨。

    山鲶鱼的肉质极其鲜嫩,大块夹起放在碗中一筷筷的细细品尝时,每一丝被分离拨开的鱼肉都含着饱饱的肉汁,清淡又鲜香四溢。

    外表浓油赤酱,内里洁白轻盈,但滋味早已透入骨髓。

    在品尝鱼肉时也能尝到醇厚的鱼肝的油脂浓香,很像是一种浓厚的底味,菜肴入口时,第一次品味尝到的绝不是它,但当你仔细感受时,这种浓香又无所不在,它会让你很好奇,好奇自己究竟为什么没有在第一时间尝出这种美妙滋味。

    这就让人足够好奇足够期待味道的来源——鱼肝。

    大块的鱼肝呈现出胖乎乎的梭形,外表油黄毫不起眼,甚至可以说有点丑陋。

    将鱼肝外表的薄膜撕开后,就更是醇香袭人,淡黄发白的鱼肝表面有时甚至会沁出一小滴一小滴的纯净油脂。

    鱼肝一入口,便有种惊人的细腻感,除了醇厚鲜香与绵密,再无其他。

    秦武勇眼睛都瞪圆了,

    “这怎么会。。。我还在基地市吃过顶好的鹅肝呢,口感都不如这个!”

    林愁摇摇头,

    “鱼肝质地要比鹅肝细腻上几倍,更何况鱼肝中含有丰沛的鱼肝油,吃上去自然会更‘润’,鱼肝在一个鲜字,鹅肝在一个醇字,按口味的层次来说,鱼肝的回味远远不如鹅肝绵长,但它的鲜却是鹅肝所不能比的。”

    天色愈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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