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绿皮部落讨伐战-第7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而我呢?
她的笑容消失了。
第127章 我想得到的()
正午时分的帝国大道没太多行人。偶尔路过的人见到马背上的女骑士,都露出了大吃一惊的表情,慌里慌张的脱帽弯腰。她特意选择了在离城十里的桥边等着骑士团,河水从她脚下的桥洞里流过,激流撞向石壁,四溅的水花带来了难得的凉意。初秋将至,炎夏趁着最后的机会,充分展示了它的威力。
“殿下,回帐篷里等着吧。“兰斯洛特爵士好言相劝,因为公主的缘故,搭好的遮阳棚里一个人都没有。禁卫军个个站得笔直,一百多人的队伍整整齐齐,随时能接受检阅。侍女瑞吉娜也骑在一匹马上,陪着主人。
“爵士,请把帐篷拆了。“辛辛苦苦搭好的帐篷,公主看都没看一眼,现在又下这种命令。
“呃……“爵士口吃了。帐篷里的圆桌上放着瓶葡萄酒,泡在装有河水的木桶中降温。虽说是给公主准备的,但只要她喝上一口,爵士肯定也能得到一杯。天气太热,他又口渴。
“请快一点,谢谢。“公主的口气已是不容置疑。
兰斯洛特亲自去拆,这事本来用不着他动手。但公主从大公国回来后,就变得不像他记忆里那个小女孩了,倒是越来越像她父亲。难怪宫中的流言满天飞,说皇帝打算传位给维多利亚公主,而不是爱德华王子。
维多利亚出落的愈发英明神武,一举一动透着王者的魅力,很多人都说公主有她祖父雄狮莱昂的风采。反过来看王子,兰斯洛特只能摇头了。他解下木棍上的扣带,配合其他人放下帐篷的一角。爱德华还是爱德华,一个12岁的小男孩,对晚餐甜点的兴趣超过了读书。
他的马术和战技也一塌糊涂,爵士用力拔出棍子,把心思集中在拆帐篷上。兰斯洛特只是个小家族的长子,安心服侍好皇族,某些事少掺和为妙。
爵士听见公主兴奋的大喊一声,骑着马往前跑,不用说,肯定是看到了骑士团。为了不引人议论,他们刻意在城外与骑士团汇合。否则到时候又有人要说,公主意在皇位,所以才这么积极的抢军功。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最近这段时间里,公主的确频频抛头露面。偏偏她又喜欢穿着男人式样的衣服和盔甲,时常被指责没有淑女风范。
都城某些教堂的周末布道,已经成了抨击公主的骂街大会。教士们挥舞着《圣典》,引用了作者圣乔治的言论:“妇人的战场是产床与厨房。“,部分修女跟女教众联合起来,讲着大地之母还是凡人时的事迹,对这些言论一一批驳。双方都有道理,谁也说服不了谁,很多地方因为神学院里的大学生加入,都演变成了全武行。
一群神职人员不分男女在圣坛上大打出手的场面,客观上又吸引了好事之徒。自巨龙战争后,很多教堂不用免费食物利诱,再次坐满了人。
物议汹汹啊,尊贵如公主殿下也不得不开始考虑国民的观感。她压缩了护卫队的规模,只带了一个侍女,用斗篷遮盖了显眼的盔甲。选择了清晨无人的时间,禁卫推开皇宫大门,由一队精选的禁卫朝前开道,维多利亚公主踏上了她的旅程。
终于见到了金黄色的圣母旗,公主笑得合不拢嘴。她打马迎上去,走到半路又记起来皇室成员的尊严,她本该端着架子等精灵过来才对。
哎,不管了。公主做了个鬼脸。她五岁就认识了克里斯蒂娜,要想摆出公主的威严,已经为时太晚。精灵肯定很远就看见了她,等她赶到,对面早就下马站定。
没穿裙子,让屈膝礼显得很不自然,克里斯蒂娜只能尽量完成。穿着袍子的修女和法师则没遇到困扰,托马斯爵士带着骑士们向她鞠躬。队列停止了行进,士兵们全都看着她。
她笑盈盈的抬起手,队列里发出的欢呼惊起了树上的鸟儿。“维多利亚公主长命百岁!“是她听到最多的一句话。这感觉真好啊!我立于所有人之上……
可惜我只是亚历山大的未婚妻,等结了婚,就要住在冰天雪地的大公国,连这公主都当不了太久。她在马上继续挥手,每个自认为被她注意到的士兵都喊的更响亮了。
我不爱他,我只是有那么点喜欢他,他个子高,长得好看。一个红发男人的脸跳进了她脑子里,英俊坚毅,身高体长,臂膀宽阔,他能抱着我走好远,气都不喘……公主笑的更甜了,这引发了士兵们热烈的回应。
岁月使他成熟稳重,那种气质是小青年无论如何都比不过的。里昂的魅力对于十六岁的少女来说,根本没法抵挡。公主,或者不是公主,她终归只是个不愔世事的女孩。
只要我成了女皇,那我想嫁给谁都可以,也用不着背井离乡,老死在陌生的地方。完美的计划,公主眉飞色舞,手也越挥越起劲,然后她看到了精灵。行军中是不戴头盔的,精灵披散着头发,细长的尖耳朵几乎超过头顶。白甲与她的肌肤同色,白金色的头发在日光下闪亮耀眼,高挺的鼻梁,小巧的嘴唇,精致的下巴,以及那双迷死人的碧绿色眼瞳。
即使见过无数次,维多利亚仍然看呆了。
艾米莉冷眼旁观发痴的公主,心里很是不屑。一个女人再漂亮,哪怕她是精灵,你看过她的光屁股太多次,也就无所谓了。大美人吃完喝完,还不是得蹲着尿尿,艾米莉翻个白眼,爬上马鞍。她都数不清有多少次,精灵喝醉了倒在她床上,满嘴梦话睡得像个死人,都是她帮忙脱的衣服。
里昂已经跟小娜解除婚约了,等这次战争结束,我就……她强行止住了自己的狂想。法师长年累月跟大头兵混在一起,也接受了军中盛行的迷信。每逢出征,法师塔本着老学究的精神,都要求随军法师留遗书交代后事。艾米莉相当反感,从来不写。
像那个笨蛋霍华德,循规蹈矩,留下的遗书攒了厚厚一本,这下人死了,家里人抱着那本书哭得稀里哗啦。
她又在马上发了会呆,才等来了出发的命令。
她盯着并肩而行的圣骑士和公主,看着她们光滑细腻的皮肤,风吹起了两人的长发,让她嗅到了青春少女独有的气息。玛雅与她走在一起,现如今,只有这个黑暗精灵女人给了她同龄人的感觉。而以前,则是克里斯蒂娜。
有什么了不起的,艾米莉暗暗发誓,一定要研究研究保持青春的魔法。
第128章 令人不快的记忆()
东方人的花招真多,远超他的想象。木制巨兽挡在了溃败的敌人之前,在两爪子拍飞了敢于继续冲击的骑士后,它又张嘴喷火,就像一条龙。被烧着的人带着火苗到处乱跑,简直像是回到了恶龙战争的时代。
但它绝不是龙,里昂见过真家伙。
“集合,集合!”他高举着剑。木头傀儡没什么了不起,只要干掉了操纵它的法师,也就解决了它。
能听见喊声的骑兵都聚拢到他身边,不少骑士响应了他。几万人的战场上,一个魔像也不够看。东方人的打扮与众不同,加上那面写着字的绿色旗帜,让这伙公爵的帮凶非常显眼。海伦娜告诉过他,那个四四方方的字是“宋”,曾是个统治过东方的国家。
一小撮遗民,竟敢跑来当公爵的帮凶?
深色盔甲的异国人在一个山坡上列阵,护着自家的将军,里面好像还有瑞克公爵和他儿子。他本想看得更仔细点,但他没时间了。一道闪电从步兵那边射出,打到魔像头上。
木头可不怕闪电,它像是个活生生的龙,摇晃着脑袋,四处寻找冒犯它的人,魔法只是熏黑了它的脸。海伦娜藏在步兵群里,要是被它盯上,那火喷下来……
“跟我来!”里昂踢了下马肚子,他来不及回头看,只希望大家都能跟着他冲锋。他听见了风刮过战旗的声音,只要旗手还跟着他,那其他人也没问题。
混乱的战场上,东方人的小阵地独树一帜。虽然人少,但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很多溃败的瑞克军士兵都不跑了,停下重新整队。这可不行,必须尽快消灭这帮人,打倒操纵魔像的法师。里昂让战马以最快的速度奔跑,那道深色盔甲组成的战线很薄,一个冲锋就能击穿。
忽然间,头顶的太阳不见了,被一个巨大的阴影所取代。里昂伏低身体,如果这家伙模仿巨龙,那它会做的动作不用猜也知道。一股热浪擦着后背喷向地面,身后响起了说牟医小H欢荒艹埃ㄓ腥绱瞬庞猩贰
他祈祷身后还跟着足够的人,去冲击那道战线。
距离很近了,当面的步兵举起弓。
“快跑,女孩,快跑!”他催促着战马。母马身上也披着马铠,他有硬冲的资本。
羽箭碰到盔甲,射进盾牌,一声脆响,两声钝响,他挡下了所有攻击。只要再往前几步,就能结束这场战斗。他看清了阵地中央的将军,东方人不戴面甲,里昂认出了他。那天谈判这个将军也在,就是他告诉海伦娜自己不是什么蒙古大汗的臣民。
他是第三个法师吗?没关系,他很快就是个死人了,里昂拿稳了长剑。
夏天雨水充沛,是植物生长的最佳季节。这里的草地长势良好,一旦踩进去,就没到了人的膝盖。
面甲的缝隙影响了观察,可他的母马不傻。人马具甲拖累了速度,也救了里昂一命。坐骑有足够的时间发现那些插入泥地的拒马,马儿及时转身,带着他往侧面跑。紧随里昂的那些轻骑兵就没这种运气了,有的人速度太快,直接撞到了拒马上。异国的弓手再次抽出箭,举起了造型独特的长弓。
他中了四箭,有一根箭扎进了盔甲的缝隙。里昂咬着牙拔下来,感到大腿上多了一块湿润的部位。
我受伤了,他跳下马,举着盾牌往前走。
“都下马!”他回头大喊。
弓手让轻骑兵伤亡不小,但骑士都还在,下了马凭着盔甲好,战技高,一样能冲进去。
骑兵服从他的指挥,举着盾牌肩并肩站好,拒马后的东方人朝盾墙射箭,眼见没什么效果,索性停止了射击。弓手退向后排,公爵家的步兵端着长枪迎上来。几个穿着全身甲的骑士混在里面,不知道有没有公爵的儿子?里昂克制不住这个想法。
“勇者阁下,能再见到你,是我的荣幸。”公爵家长子是带着真挚的感情说出这句话的。那个年轻人叫杰洛特吗?生死相搏的地方,顾及不了太多东西。里昂弯下腰,捡起了军团的战旗。
他来回挥舞着手中的红旗,直到远处的红旗做出了回应。小舒尔茨看见他了,等步兵上来,瑞克公爵就输定了。
长枪撞上了盾墙,里昂把手搭在前排人的肩上,举起剑朝着盾牌的缝隙乱刺。每一击,都有刺进肉体的迟滞感。瑞克军骑士太少,步兵太多,打这种近身战很吃亏。在又刺中一个人之后,里昂突然想起了什么,他猛地回头。
魔像,东方人的魔像就站在他身后不远处。
骑士们都顶在前面,已经越过了拒马,地上满是瑞克军的尸体,他不能让该死的木头傀儡破坏这一切。
里昂脱下头盔,举着剑冲过去,他没想好怎么跟一个巨型傀儡打架,但他能做的并不多。
魔像一爪子拍飞了他,像是打一只苍蝇。里昂被抛向空中时,还能看见魔像冲向了骑士们,他的骑士在魔像面前,就像是孩子的玩具,他看见……
地面以极快的速度接近,剧烈的撞击使得他无法动弹,后脑甚至感觉不到疼痛,只有麻木。他强忍着耳鸣想靠双手把自己撑起来,左手才刚刚触地,疼痛便让他忍不住大叫了一声。左臂肯定是断了,他尝试用右手单独支撑。
就在他撑起了上半身,打算站立时,有步兵注意了他,他们身上穿着黄色的罩衣。那人拿着长矛,对准了他的脸。里昂伸手去找长剑,这个动作让他失去了平衡,被迫再次用了左手。
他疼的直冒冷汗,敌人嘲笑着他,一脚踢飞了刚到手的武器。矛尖就贴着他的鼻子,步兵难得有个机会对付骑士老爷。他似乎在想是活捉了要赎金好,还是杀了里昂,能回去吹一辈子的牛。
一群身穿白色罩衣的骑士打断了步兵的美梦,手持长矛的那位被战锤砸到了头盔,里昂眼看着他被头盔里冒出的血遮住了眼睛,那人倒在了他身边。里昂再次想要站起来,这一回,有人向他伸出了手。
是鲁道夫,大团长很不喜欢戴头盔,他标志性的光头总是那么显眼。骨头快速愈合的滋味非常痛苦,剧痛中夹杂着难以忍受的搔痒,以及令人头发倒竖的“喀嚓”声。他动了动指头,右手又能重新握拳了。
大团长觉得很满意,他结束了祈祷。
号声响起,绿旗和海怪旗向后退,瑞克军要跑了。
我得去追,结束这场战争……刚走出两步,里昂就跪倒在地。他只能眼看着东方人的魔像一头扎进小舒尔茨的步兵队,不像是去战斗,倒像是自杀。
大团长叹口气,扶着里昂再次站起来。
“瑞克公爵跑了。”里昂看海怪旗离得越来越远,东方人维持着阵型后撤,向任何靠近的骑兵射箭。而骑士们呢,他看向自己被魔像打飞的地方,草长得太高太长,遮挡了视线。只能看见有些失去主人的战马,在那里徘徊。
“是的,他跑了。”大团长帮助里昂站稳脚跟。
我只是跟公爵打了个平手而已,如果那天晚上我留到最后,也许现在就赢了。他原本以为自己会感到愧疚和悔恨。
可惜他唯一能回忆起的,就是如何将匕首捅进了女孩的身体。那是一把锋利的匕首,轻易刺破了裙子,划过了肋骨的缝隙。
女孩眼睛睁大了,她张着嘴,是想求我住手吗?
他真的打算停手,泰拉作证。
深入肉体的匕首在心脏上找到了落脚点,他冷漠的转动刀柄,血从女孩的嘴里流了出来……
就让东方人跑吧,就让瑞克公爵逃跑吧。里昂坐在草地上,双手捂住脸。
一个女孩的死亡,竟然带给了他愉悦的感觉,里昂觉得毛骨悚然。
相同的经历,他只在一个地方体验过。
那时候,他还是个死人。
第129章 关于传送术的多种用法()
不同于别的贵族,维克托公爵不长住封地,他在都城另有房产,领地的家务事都交给长子打理。比起跟农夫收租子,骑马在乡间打猎,公爵对魔法更感兴趣,这让他的家族在贵族圈里很受排斥。
如同大多数的法师,公爵的大宅也没什么人来,荒凉到门可罗雀的地步。贵族们都躲的远远的,生怕被公爵一个眼神,便在不知不觉间签下了出卖祖产的契约。这类无聊的市井传说荒诞不经,法师塔严禁法师对本国人使用魔法,除非是自卫。为了法师阶层的生存,这条规矩执行的相当彻底。公爵在前年的地母升天节被暴民袭击,他依靠保镖帮忙才得以脱身,全程没施放法术。
佣人给他开了门,艾伦出来接的他。公爵的次子身宽体胖,头发稀疏,跟人讲话时,极力避免眼神接触。山姆自认为好多了,他控制了饮食,改掉了熬夜的习惯。
看着艾伦这个样子,他觉得看到了从前的自己。山姆说明了来意,艾伦把他留在大厅,独自走上楼梯。
不一会,公爵下来了。山姆鞠了一躬,犹犹豫豫的在想要不要亲吻他的戒指。他也是贵族不假,但他的家族经过上百年的衰退,穷困潦倒,不得不卖掉了祖传的城堡,缩在乡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