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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手法师-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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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假的!”特拉卡不屑地笑道,“自从克利斯大人去年从比赛中离开之后,这样的消息几乎每天都听到不少。”

    “你别急,听我说完,传闻克利斯大人和贝尔帝国的‘灰衣剑圣’发生了战斗”

    特拉卡也忍不住浑身一震,吃惊道:“怎么可能?克利斯大人为什么会与那个‘灰衣剑圣’起了冲突?还有,战斗的结果怎么样?”

    “他们为什么战斗,还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至于战斗的结果,有两种说法,第一,有人说克利斯大人被击败,身负重伤。第二种说法,是克利斯大人和那‘灰衣剑圣’打成了平手,两败俱伤。”

    特拉卡皱起了眉头:“不论在哪一种传闻里,克利斯大人都受了伤。”他有些焦急地捏着自己的手掌,“圣者的强大那是毋庸置疑,如果克利斯大人真的和那‘灰衣剑圣’对上,这结果”

    他转向奥比斯:“那消息中有没有说他们发生战斗的地点?”

    “据说是贝尔帝国西北部农加山脉一带。”

    “不管这消息是真是假,我得马上去告诉达内尔大人!”特拉卡“呼”地一声站起,走出了酒馆。

    农加山脉,这一片山脉连绵不绝地穿过贝尔帝国的边境地带,呈连续的带状向东边延伸,到了这里,距离海洋十分遥远,周围高山环耸,海洋气流难以到达,因而干燥少雨。气候是典型的季风气候,冬季寒冷干燥,夏季温湿多雨,春秋气候多变。

    因为土壤层薄或降水量少,木本植物无法广泛生长,而草本植物受影响小,所以,这里就形成了一个极大的草原地带,其中的牧草种类丰富,优良牧草有两百多种,如羊草、披碱草、雀麦草、狐茅、针茅、早熟禾、野苜蓿、冷蒿等等。

    草原与优良牧草的出现,也带动了畜牧业的发展,最后也促成了一个游牧民族的出现——汉达尔族。

    汉达尔族,以游牧为主要生活方式的民族,他们的祖先究竟是什么时候出现在草原上的,这些都已经久不可考,虽然有着民族的泛称,但基本都不会聚集在一起,因此,他们的具体人数也不可知。

    他们带着自己喂养的牲畜游走于这片大草原上,他们每居一处,众多的马牛羊等要吃大量的水、草,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就必须“逐水草迁移”,他们熟悉草原上的水源、植物方位和猎物栖息处。依靠驯养家畜生活,迁徙到固定的地域为牲畜寻找牧场。放牧者可完全依靠他们的牧群,也可进行狩猎或采集,与其他过往的路人或商人交换谷物和其他诸如盐巴等必须的生活品。

    而这个畜牧民族的出现,又促使了另一职业的产生——盗马贼。

    盗马贼大多是牧民出生,非常熟悉草原的环境。干上盗马的勾当,基本都是因为滥赌欠债和好逸恶劳,不愿安心放牧。他们不是职业者,凭的只是自身的蛮力和经验。

    这些家伙出门只需要一匹马,身边就带糌粑和武器。饿了吃糌粑,渴了喝溪水,白天露宿山林,一个人在荒野行走数月都不是问题。

    汉达尔族人放牧时,都会将自己的牛、马、羊固定在自己的草场内牧放,好几天去看一次。而这些盗马贼像狼一样,埋伏在远处山坡,看哪家牛羊好下手。一旦夜深人静,他们会突然向单家独户的牧民下手。剪破牧场护网,一个人只需一根长马鞭,就能赶走几十甚至上百头牛羊。(。)

第二十二章 马贼() 
得手后的盗马贼一般都选牧民不敢去的深山、沼泽地带逃离。这还只是人少或是独身一人的盗马贼,有些盗马贼还会组成团伙,联合下手。因此,大多数牧民的牲畜被盗走了,都只能自认倒霉。

    当然,由于马贼们大多也出身于牧民,因此,大多数马贼也很少会将牧民的牲畜全都盗走不论是不为了将他们逼上绝路,也因为他们懂得“细水长流”的道理。

    但饿昏了头的一些马贼就未必还顾得上这些了,有些牧民所养的牲畜被盗光之后,有些人就这么饥寒交迫地死去有些不得不走出这片从小长大的草原,抛弃了牧民的身份,前往有人烟的村镇里生活下去而有些生活无依的人则在无奈下,也走上了盗马的道路。

    由于这里属于贝尔帝国与罗澜帝国的交界处,虽然盗马贼横行,但始终也没有帝国对这片土地有过大型的清剿行动,致使盗马贼几乎成了此处的特产。

    夏季是草原的黄金季节,

    这里天高气爽,能见度很高。天地之间,绿草茵茵,繁花似锦,芳香幽幽,一望无涯。草地中星落棋布地点缀着无数小湖泊,湖水碧蓝,小河如藤蔓把大大小小的湖泊串连起来,河水清澈见底,游鱼可数。辽阔无边的大草原像是一块天工织就的绿色巨毯。步行其上,那种柔软而富于弹性的感觉非常美妙,令人陶醉其中。纵横交错的河流,九曲回环,构成了独特的绚丽画卷,使浩瀚无垠的草原平添了温柔委婉的气息。

    不过,其中的一个地方,却并不显得那么美丽了。

    三个人,三匹马,碧草如茵的草叶上,鲜红且温度还未完全变冷的血液缓缓地渗入地下,几具尸体倒在草地上,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瘦骨嶙峋,多数的年龄都在三十岁以上,他们的武器有木棒、菜刀、匕首,那位头领拿着的则是一柄钢质低劣的大剑,之前在战斗中,只被斯蒂安娜的剑脊一格,就碎成了好几快。

    两天前,自从进入这片草原之后,加上眼前的这一波,来袭的马贼已经是第五批了。

    这里的空气很清新,风景很美,视野也很纯净,可是几乎每一天里,都有人默默无闻地倒在草地上,被野狼等野兽以及各种不知名的虫子慢慢分解为土壤。于是,草原就越发地肥沃,野草也更加地肥美。

    可以说,这些马贼的实力不值一提,但在这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

    人和人的相遇,往往就是厮杀的开始。

    这些未来没有了希望的家伙,在战斗开始之后,就红起了眼,毫无章法地向前冲,哪怕在面对魔法时,他们也只如不见,同伴们的尸体在身边一具具地倒下,也没有让他们停下前进的脚步,或是让他们返身便逃。

    一个逃跑的都没有!

    他们基本上没有一个是职业者,武技什么的更是无从提起,他们的战斗依靠的往往只是一往无前的勇悍和那份不顾生死的气势杀不了人,那就被杀,不被杀,最终也是饿死。

    这种气势有时候还是吓得了人的,至少斯蒂安娜在一开始时便很是被吓了一跳,致使让一个家伙近了身,虽然她及时削断了马贼的双脚,但没了双脚的马贼依然依靠着双手紧紧抱住了她的腿,似乎没感觉到自己的双腿还在不断地向往喷血,仿若前世电影中的僵尸一样,唯一剩下的本能就是攻击对手,用手、用牙,甚至情愿用脑袋去狠狠撞在剑身上。

    与其说他们是在战斗,还不如说他们是在求死。

    战斗结束后,

    克利斯不得不加快速度离开了这处战场,并赶紧选了个地方来搭起了帐篷,让斯蒂安娜换上裤子,至于那条被那个马贼抱过的裤子则被她一脸嫌弃地丢进了篝火里。

    洁癖啊洁癖!

    克利斯无奈地摇了摇头。

    “别这样嘛,”潘迪思嗔笑着靠在他的肩膀,“女孩子喜欢干净也没有错啊!”

    克利斯道:“我知道,可是,战斗中沾到对手的鲜血,这个对于一个战士来说,几乎是无法避免的,这习惯唉!”

    他的手在潘迪思的脸上轻轻抚摸:“还好,你不会这样。”

    “哼,”潘迪思恼了,“不准嫌弃我,也不准嫌弃她。”

    “都没嫌弃,真的,”克利斯的眼神很真诚。

    “好吧!”潘迪思相信了,又靠在了克利斯肩膀上,篝火的火焰映照得她的脸,红艳艳地很是美丽。

    沉默了一会,潘迪思又道:“克利斯?”

    “嗯?”

    “还有多久才能到罗澜帝国啊?”

    克利斯想了想:“按我们的脚程,应该还要半个多月吧。”

    “你高兴吗?”

    “高兴什么?”克利斯微微诧异。

    “回到罗澜帝国之后,你可就是帝国的一名子爵了。”

    “有什么差别,”克利斯淡淡地道,“我自从出生之后,就注定了是个贵族。”

    “你好像还很不以为然?”潘迪思微微了撇了一下嘴,“有多少人都想成为贵族,就比如科洛佛。”

    气氛沉默了一下。

    “是啊,就比如科洛佛”克利斯叹了口气,“我是有些身在福中不知福了真想学院里的同学们啊,也不知他们现在怎样了。”

    “嗯!”

    “呃”克利斯发觉气氛有些不对,马上明白过来,潘迪思一定是也想到迪兰了,恨不得摔自己一巴掌,连忙掩饰地道,“我们睡吧!”

    “嗯!”

    克利斯将马背上的包裹解开,扯出一条白纱连衣裙,毫不客气地一抖:“德穆特,开始守夜了。”

    “咳咳,愿主人和夫人做个美梦。”德穆特反应很快。

    “斯蒂安娜,你也早点睡吧!”克利斯对着篝火喊道。

    “是,导师!”斯蒂安娜轻轻应道。

    草原的冬季漫长而寒冷,多数地区冷季长达五个月到半年之久。其中最冷的时候甚至会达到零下十度以下,这里的夏季温热而短暂,现在正是草原中最热的月份,白天时最高气温为三十度到四十度之间。气温变化剧烈,冷暖悬殊甚大。和沙漠一样,夜晚也是极为寒冷的。

    因为马贼的缘故,守夜是必不可少,所以不畏寒冷的德穆特就成了守夜的不二人选。

    夜里,静悄悄的。。

第二十三章 先别杀() 
夜里,静悄悄的。

    夜间,同样是马贼最活跃的时候。

    斯蒂安娜也钻进了自己的帐篷,进去前,还不忘将篝火熄灭了,只留下了一些炭火在发出隐隐的红光。

    不知道为什么,斯蒂安娜一直无法睡着,她的眼睛怔怔的望着帐篷的顶部,似乎透过了厚厚的帐篷布料看着草原夜空中的星星,她侧耳倾听着,克利斯和潘迪思的帐篷里很安静。

    他们都睡着了吧!

    轻轻叹了口气,斯蒂安娜将眼睛闭上了,稍稍翻了个身,让自己躺得更舒服一些,呼吸也慢慢变沉。

    意识快要模糊时,斯蒂安娜突然一惊,猛然清醒过来,没有起身,却凝神注意着帐篷外的动静。

    很安静!

    太安静了!

    连虫声都没有。

    对了,没有了虫子的鸣叫声!

    斯蒂安娜马上起身,单膝跪在睡袋上,向外侧着耳倾听,如果不是隐去了精灵的外形,就可以看到斯蒂安娜的长耳朵尾端在微微地转动。

    精灵的听觉一直都是优于人类的。

    有人的脚步声!

    斯蒂安娜犹豫了一下,轻轻来到了帐篷之外。

    夜里黑沉沉的,六七米外就看不清东西了,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还有德穆特刻意压低的嗓门:

    “斯蒂安娜小姐,好像有人来了!”

    斯蒂安娜点头,没有说话。

    她辨别了一下方向,向前方潜去。

    走出二十几米的距离后,脚步声已经不远了,斯蒂安娜停下了脚,趴在了地上。

    几分钟后,脚步声已近在咫尺。

    人好像不少!

    脚步声虽然放得很轻,但却很杂乱。

    这代表着这些马贼的人数应该不少于二十人。

    这在草原上是很少见的了!

    几天来,三人遇到的马贼,最多的也就六个人。

    所以斯蒂安娜眼里也现出了一丝诧异。

    她口中小声地吟唱着咒语,陡然从地上坐起,双手一扬,十米外的那个人群中猛然腾起了熊熊的烈焰,瞬间吞没了几个人影。

    “啊”

    “噢”

    他们惨叫着,全身着火,剧烈的疼痛使得他们在瞬间就失去了理智和方向感,四散乱冲,有两个马贼还将身上的火带到了其余的两个同伴身上。

    更多的几个,则是没跑几步便失去了生命,直挺挺地倒在地上,任由烈火将他们一点点地烧成灰烬。

    尸体的焦臭味立刻就弥漫开来。

    突如其来的烈焰使许多来犯的马贼一时间陷入了错愕当中,人的瞳孔在黑暗中为了获得更多的光线而放大,可是当明亮的火焰突然地撕开黑暗时,周围环境的突然变亮,但瞳孔却来不及缩小以获得过多的光线,所以就会觉得刺眼,这种突如其来的刺眼不亚于闪光术的效果,只是致盲的时间并不那么长而已。

    不过,在战斗中,这就足够了。

    斯蒂安娜的右手对准了还在惊慌奔突的人群,一个又一个的火球爆s而出,连续六次爆炸声响过,又是几具尸体倒在了地上。

    已经反应过来的其余马贼们已经发现了斯蒂安娜的身形,开始奋勇不顾身地向她冲了上来,有些则是向她用力甩出手里的武器,然后再扑上来。

    然后,在斯蒂安娜面前一米处,又腾起了一面火墙。

    三个冲势过急来不及收脚的马贼又带着一身的火焰惨嚎着翻滚在地上,几秒后不会动弹了,其余的马贼绕开火墙,从两边继续向着斯蒂安娜前进。

    同伴的接连倒下竟然丝毫没有让他们停顿一下前进的步伐。

    最近的一名马贼和斯蒂安娜之间的距离已经不到六米了!

    斯蒂安娜没有后退,手里的一枚火球击中最前面的那个马贼后,手中微光一闪,双手剑已经出现在了她的手里。

    身体只微微一震,橙色的斗气腾起,就连双手剑上也覆盖了一层,剑尖上的橙光吞吐不定,呈半透明状,这表明斯蒂安娜斗气的凝实度还有待加强,但对手只是这些普通人的话,那就完全不是问题了。

    斯蒂安娜持剑静静地站在原地不动,等到所有的马贼冲近身时,她才双手握紧了剑,旋身突步,刺入了人群当中,大剑挥舞成圈,黑暗中只见几个刺眼的橙色光圈在人群中肆虐,随之而来的就是接连不断的惨叫声,但总是掩盖不去大剑劈开人体骨骼和肌r时的渗人声响。

    血光在黑暗中闪现、飞起、落下,比人的身体更早一步掉进草地中,滚热的温度让接触到的草叶也发出阵阵的颤栗。

    斯蒂安娜稍稍停顿一下,眼望着三米外仅剩的两个马贼,剑尖上的橙芒吞吐,轻轻一甩,剑气将其中一个马贼削成了两段,一时间还不得死,半截身体翻滚几下,眼睛瞪着斯蒂安娜,确定了方向,以手为足,一点一点艰难地向她爬来,爬没几步,腹腔里的肠肚全都“稀里哗啦”地流了出来,这时,他的身体才失去了力气,眼神暗淡下来。

    看着那依旧死死盯着自己的眼睛,斯蒂安娜也不由得全身发冷。

    最后一个已经冲到了她的面前,手里没有武器,双手向着她的脖子掐来,斯蒂安娜几乎能清楚地看见他肮脏而狰狞的面孔。

    “砰”

    他也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地昏迷了过去,接着克利斯出现在了他的身旁。

    斯蒂安娜微微一怔,提着剑就要砍下,克利斯却轻声道:

    “先别杀,这人留着有用。”

    斯蒂安娜点头,收起了剑。

    克利斯环视一圈,向着斯蒂安娜点了点头:“去休息一下。”

    “嗯!”斯蒂安娜回答,但还是站着没动。

    克利斯进入冥想视野,检视了一番周围,确定已经没有马贼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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