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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龟记-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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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凌义抬起头,仔细地打量着树上的女孩,那女孩小小的瓜子脸,眼睛大大的,眼睛上面的长睫毛又弯又翘,好看极了。

    她身上穿着一件现下十分流行的碎花长裙,一双玉足在空中来回荡悠着,显得那么得不安分,纤纤的脚上穿着一双精致的白色平根小皮鞋,鞋尖儿在郑凌义的眼前晃来晃去,鞋面上还缀着一朵用银线掐成的小花儿,在透过树叶缝隙漏进来的阳光照射下,一闪一闪的如此好看,郑凌义不禁有些看得呆了。

    女孩见郑凌义的目光停在了自己的鞋子上,微笑着说道:“是不是很好看呀?”

    “好看。”郑凌义痴痴地点了点头。

    女孩又道:“你要不要穿?”

    郑凌义又点了点头,目光里竟然还有些欣喜。

    女孩轻轻地从树上跃了下来,坐在草地上,俯身去接鞋子上的扣。

    郑凌义身子又是一颤,整个人像触电一般,眼神突然一变,他连忙摇手道:“不、不、我不要!”

    女孩儿此时已经把一只鞋子脱了下来,举着手将鞋子递向了站在一旁的郑凌义,道:“给,拿着呀,想穿就试试嘛!”

    郑凌义眼神中闪过一丝迟疑,依旧摇手道:“不,这是你们女孩儿的鞋子,我是男生,我不能穿!”

    女孩儿一脸疑惑,道:“这有什么关系,好看不就行了?你难道不想穿吗?”

    郑凌义喃喃道:“我、我……”

    女孩儿道:“想穿就穿啦,管那么多干嘛!呐,快点啦,我的手都酸了!”

    郑凌义即惶恐又期盼,他看了看女孩儿真挚的双眸,那么清澈,又充满了鼓励,他终于还是接了过来。

    女孩儿一笑,又去解另一只鞋子的扣。

    郑凌义安奈不住自己心中的欣喜,手微微颤抖着,脱下了自己的板鞋,他小心翼翼地将自己的脚伸进了皮鞋里,那感觉就好像皮鞋里面随时都会蹦出一条毒蛇,一口咬住他的脚趾一样,他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

    说来也怪,女孩的脚那么小,这鞋子本应该也是很小的,但郑凌义穿上以后,一点都没有挤脚的感觉,还很舒适,就像是定做的一样。

    他像一个刚学会走路孩子一样小心地在草地上走了几步,不远处,似乎有个捡球的男生朝这里看了一眼,他吓得连忙蹲下身子,用手挡住了自己的脚踝,那男生踢着球又回到了操场中心

    。

    郑凌义这才敢站起身,快速地跑回了女孩儿所在的那一片树荫下面。

    女孩依旧是笑的那般纯真无邪,郑凌义从她的眼中看不到丝毫的嘲弄,他感激地向女孩点了点头,又有些不解,问道:“你为什么不笑我?”

    女孩儿道:“为什么要笑你?”

    郑凌义道:“因为,我是个男生,却喜欢女生的东西……”

    女孩儿说道:“每个男生的前世,都有可能是个女孩儿呀!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郑凌义有些激动,道:“你相信前世?”

    女孩儿道:“你不是说,我是狐狸吗?那我就不是人呀,对一个妖怪来说,知道有前世今生,很奇怪吗?”

    郑凌义适才整个脑子都被欢喜塞满了,这时听女孩说自己是妖怪,才做梦一样地想起来,眼前这个女孩,八成不是人!

    但就算她真的是妖怪,那又怎么样,在别人眼里看起来,自己还不是和妖怪一样,他虽然是人,却处处被人欺负,这女孩虽然是妖怪,却对自己赤诚相见,这世界上,到底谁才是妖怪?郑凌义不由苦笑。

    女孩道:“你怎么了?你看起来好像很不开心呀!”

    郑凌义叹了口气,幽幽道:“我也不知道,我总觉得,自己不是自己,经常会有一些奇怪的念头,看到自己穿着女孩的衣服,有长长的头发,很想做一些女孩子做的事,从小,周围的人都说我是个怪物,不愿意靠近我,哎……”

    女孩儿道:“你很痛苦吧。”

    郑凌义点了点头,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可是,有时候,我真的真的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女孩,而且,还有、有……”

    他欲言又止,女孩好奇地问道:“有什么?”

    “有一个男人,他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可是,醒来却不记得他长什么样子,但那种刻骨铭心的感觉,却总是挥之不去。”郑凌义在说话时,眼神柔和地像一个温婉的少女,这一刻,他身体里有另一个灵魂占了主导,那是一个女性的灵魂。

    女孩没有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郑凌义沉默良久,使劲地甩了甩脑袋,又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大男孩儿,他狠狠地把自己脚上的鞋子甩脱,道:“该死,我怎么又做这种变态的事!”

    他转过脸,看着女孩,适才柔和的模样一扫而光,没好气地说道:“你谁啊,干嘛害我!”

    女孩有些措手不及,嘟着嘴,委屈道:“我、我是想帮你!”

    郑凌义一脸厌恶,道:“谁让你帮了,滚!”

    女孩有些生气,穿上鞋,嘴里嘟囔着:“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她撅着嘴转身就走,又像想起了什么,掉头回来,把一个纸片塞到郑凌义手中,道:“想通了就去这里找我!”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神经病!”郑凌义随手将纸片扔在了草丛里,登上鞋,提着书包向着反方向走了。

第二十六章 冷漠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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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晚高峰时候的小城显得异常混乱,无论是商铺林立的市中心,又或者是视野开阔的郊外,都可以看到一排排被堵塞在路上的汽车,像一个个风烛残年的老人,慢慢地拄着拐杖向前行进

    。

    郑凌义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公车上的拥挤让他无法忍受,他提前下了车,慢慢地步行回家。

    郑凌义的家住在繁华的闹市区,他家的小区门前,是小城里有名的步行街,步行街上面,形形色色的时装店星罗棋布。

    这些时装店里,有九成都是女装,每次他从这些店门前走过,总是忍不住在橱窗前面驻足。

    今天,其中一家专门经营高端品牌的女装店里,模特的身上换上了一身宝蓝色的低胸晚礼服,半隐半现的古典刺图案,席地的扇形大摆显得如此雍容华贵却又不失优雅,收腰处不多不少地镶嵌了一排小小的碎钻,在地灯的照射下熠熠生辉,他不禁看得有些呆了,眼神中流露出渴望的光芒。

    几个二十多岁的女服务员在柜台后面窃窃私语,时不时地有人抬起头朝着橱窗外面的郑凌义看上一眼,她们自然看得出郑凌义并不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公子,当然也就不屑出来招呼他进去。

    她们的目光像火一样灼痛了郑凌义的脸,郑凌义小跑着走开了。

    他低着头快速地走进了小区,传达室里看门的大爷,坐在楼下纳凉的老太太老公公,都成了可怕的怪兽,只要他稍有停顿,他们就随时准备冲上来吃他的肉一样。

    他逃也似地跑进了自家的楼道,稍感放松了些,心不在焉地上了楼,打开门,将书包往地上一丢,便倒在了客厅的沙发里。

    “我回来了。”

    “吃饭吧。”

    郑妈妈是个出乎意料的美人,细腰高胸,个子中等,五官精致,气质娴雅,看起来不过三十左右的年纪,皮肤保养得非常好。只是神色间却有一丝冷漠,说话时不带一丝情感,就好像面前这个人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一样。

    她从厨房里把准备好的饭菜端了出来,放好碗筷,又将郑凌义扔在地上的书包拾起,放到了电视机旁。

    “老爸还没回来么?”郑凌义站起身,回头四望,问道。

    “他今天加班,不回来了。”郑妈妈说道。

    郑凌义走到餐桌前,坐下吃饭。

    郑妈妈拿起碗,眼睛始终都看着碗里的米饭,没有看过郑凌义一眼,她举起筷子,迟迟没有动作,过了一会,她放下碗筷,看着郑凌义道:“我刚买的拖鞋,是不是在你那里?”

    郑凌义本来是习惯了妈妈的这种冷漠,只顾着自己吃饭,也没在意,听到妈妈这么问,他动作一顿,伸出的筷子停在了半空,他低着头,没有说话。

    郑妈妈又问了一遍:“你是不是又把我的鞋子藏起来了?”

    郑凌义嘴里含着一口米饭,声音含糊沉闷,说道:“没有。”

    郑妈妈知道儿子是在撒谎,她是个做事说话都柔声细气的女人,再怎么生气也不会说出什么过分的话,可此时,她真恨不得像其他发了飙的女人一样说些什么,把自己心中的委屈全部发泄出来,但话到口边,还是没有说出口,她站起身,走进房间,关上房门

    。

    郑凌义知道,他母亲一定又要哭了,脆弱的女人,当她无法抗拒命运的时候,只能默默承受。

    郑凌义又何尝不是这样,他也很想知道,为什么自己要来到这个世界,既然上天注定他是个男的,又为什么让他的身体里,同时还住着有一个女人的灵魂!

    他默默地吃完了饭,拿起书包,进了自己的房间。

    “你忘了吗?”

    睡梦中,一个熟悉的声音在郑凌义的耳边响起。

    “不、不、我没忘,我没忘!”

    “你忘了。”那声音里开始出现一丝怨恨:“你忘了!”

    “没有!”郑凌义大声地回应着,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证明自己的真诚。

    “那你为什么不等我!”那声音责备道。

    “我……”郑凌义想不起来为什么,不知道怎么回答。

    “你忘了……你忘了……你忘了……”

    那声音不停地重复着,在四面八方出现,变成了一把把锋利的刀,将郑凌义整个人包裹起来,割得他好痛好痛,连心都痛了。

    晚上两点钟,郑凌义从睡梦中惊醒,他的额头上满是汗水,心一阵阵地抽痛,就像刀绞一样,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小的时候,父母曾经带他去做过全身检查,检验的结果显示,他的心脏非常的健康,可这种痛楚,却始终伴随着郑凌义,从来没有消失过。

    他打开灯,坐在床沿上,看着床边的拖鞋,他呆了一会,弯下身子在床下摸索了一阵,拿出了一双鞋,那是一双粉色印花拖鞋,正是郑妈妈前两天刚刚买的那一双。

    他穿着明显很不合脚的拖鞋,打开门,在小厨房里倒了杯水,正要回房间的时候,客厅的门响了。

    客厅的灯,被打开了,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走了进来,他在玄关脱掉了黑色的皮鞋,抬头看到了郑凌义,有些吃惊,道:“怎么还不睡?”

    郑凌义将身子往边上靠了靠,用沙发挡住了自己的脚,道:“我渴了,起来喝杯水。”

    男人看起来累极了,面色憔悴,他把外套搭在了门口的衣架上,将手上的公文包放在了桌子上,进了盥洗室。

    郑凌义趁机回到自己的房间,将母亲的拖鞋藏了起来,换上了自己那双大码的男士拖鞋,又回到客厅,问道:“爸,吃饭没?”

    郑爸爸生怕吵醒了妻子,压着嗓音道:“吃了,你赶紧睡吧,明天打起精神好好上学。”

    郑凌义答应着,回了自己的房间。

    后半夜,他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脑中纷纷扰扰,一会儿是梦中的那些只言片语,一会儿又是母亲幽怨的眼神,如此折腾了到了天亮,早上起来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无精打采。

    然而半夜无眠之后,他决定去找那个女孩,不管她是狐狸精也好,还是恶鬼也罢,只要能帮到自己,他就义无反顾,就算死了,恐怕也比现在这样受折磨要好,这不仅是对他的折磨,也是对他家人的一种折磨,他不想再看到母亲为自己流泪了

    。

    看着儿子狼吞虎咽的模样,郑爸爸严厉地说道:“吃慢点儿,没人和你抢!”

    郑凌义嘴巴里塞满了油条大饼,两个腮帮子都撑得鼓鼓囊囊的,说话不清不楚:“没时间了,我要赶快去学校!”

    郑爸爸疑惑地看了看墙上挂着的大钟,道:“时间还早,你急什么!”

    这就一会儿工夫,郑凌义已经把一根油条给消灭了,他一只手抓着一张啃了一半的饼,一只手拿着一杯热牛奶猛灌了几口,道:“今天我值日,要早点去。”

    郑爸爸道:“要不要我开车送你去?”

    “不用了,不用了!”他在牛奶的协助下解决了半个大饼,匆匆忙忙地洗了手,拿了书包就往外冲,他要趁着早上的值日生还没有清扫操场以前,去把那张女孩给他的纸片找回来。

    郑凌义像一阵旋风般冲进了学校,循着记忆中的印象找到了那株大樟树,那张小小的纸片,安安静静的躺在草叶子中间,让他感到惊讶的是,昨夜下过一场暴雨,可这片纸却丝毫没有一点沾湿的迹象,这无疑让他心中更多了一丝希望,现在的他,不怕那个女孩儿不是妖怪,就怕她是个没用的妖怪。

    拿到纸片,郑凌义意外的发现,女孩给自己的地址,竟然就在他所住的那个小区里面。

    困扰自己那么多年的事很快就能解决了,郑凌义有些迫不及待,他写了个假条,请了一天假,班主任本来就对他的存在视而不见,很爽快地批了。

    照着纸片上的地址,郑凌义来到一个户人家的门口,既不是想象中那种充满神秘色彩的深山洞府,也不是那些老牌神棍那般,香烟缭绕、信徒膜拜的深宅大院,这就是一所普普通通的民宅,阳台上还挂着几件**的衣服,昭示着主人在家,除此之外,郑凌义看不出丝毫与众不同的地方。

    他有些迟疑,这真的是自己要找的,能帮自己解决问题的,法力高深的妖怪住的地方?他心中忐忑,妖怪和人一样,住在小区楼房里?这家伙到底可不可靠?我是不是被人耍了?

    他没有立刻上去敲门,而是将昨天遇到女孩的情景从头到尾地又回忆了一遍,说实在的,除了他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被撞了回去,其他还真没什么怪异之处,那个女孩和任何一个大街上的女孩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我真傻,怎么这都会相信!”

    思来想去,他似乎明白过来,这个地方和自己家那么近,在这个小区里,知道他是个怪胎的人数之不尽,这肯定又是哪个好事之徒,吃饱了饭没事做,耍自己玩的。

    郑凌义已经不是第一次被人这样玩弄了,他本能的感觉到这又是一个骗局,他懊恼自己的痴心妄想,竟然还企图能遇到一个好人来帮自己,到头来只是自取其辱,他连忙转身下楼。

    就在此时,一个男人的声音在他背后响起:“既然来了,为什么要走?”

    郑凌义心中一紧,知道免不了又是一阵嘲笑,他不想让别人以为自己害怕而逃走,转过身,咬着嘴唇,高傲地仰着头,看着面前这个开门出来的男人,目光中充满了愤恨,此时他心里所想的,只剩下了:笑吧,你们要笑就笑吧!

第二十七章 访客() 
自从韶冲走了以后,家里又只剩下了禄和高珊。禄终于不用再过那种被监禁的日子,可以见光了,但每天的保姆生活还是得持续。

    这一日,高珊轮休在家,为了表示自己绝对是个感恩图报的女人,她提议今天由她来做饭。

    禄的心中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这女人在自己来以前,除了会煮方便面还会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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