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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烬人的神话之旅-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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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西蒙也知道这个是约翰的底线了,如果推脱有可能会直接得罪约翰,就千恩万谢的答应了下来。

    第二天,约翰在铁匠铺打造了一把洛斯里克骑士剑和一面洛斯里克骑士盾送给了铁匠,收拾好买来的食物,将林德盾和单手剑挂在腰上随手能拿到的地方,出城向尼米茨城出发了。

    这次约翰不准备在山林中穿行,那样可能会产生一些意料之外的麻烦。而且边境小镇虽然很小,但是在以前可是尼米茨王国在边境的屯兵点,现在也拥有一条官道。这条官道不是直接通往国都尼米茨城,是通往边境行省的领主伯爵的城堡,那里可是很繁华的,至少老西蒙一提起贝蒂城堡,总是一脸的向往。

    对于约翰来说,他完全无法理解什么叫繁华。在约翰记忆中,不管是洛斯里克的华丽还是亚诺尔隆德的壮观,或者是冷冽谷的依鲁席尔的绝美,都曾经让约翰极为赞叹,但就是没有繁华。什么叫人山人海?难道就是像不死街一样吗?理解不能。

    坐在路边的一棵树下慢慢的吃着食物的约翰,脸上浮现出了迷茫的神色。

    就这样一口熟肉一口饼子,时不时的喝上一口水,约翰也算是解决了一顿饭,提着武器盾牌准备赶路。

    这样走到半下午,遇到了从附近一个村庄向贝蒂城堡赶路的行商。这个行商并不是隶属于某个大型商会的行商,而是类似于个体商户,贩卖的东西也不会是什么珍贵的物品,大多只是一些生活必需品,销售对象大多也是附近的村庄。这一类行商由于很少能参与进大宗货物的贩卖,大多是在大城市中的商会处购买商品后到各处进行贩卖,作为大型商会的补充的存在。

    这种小行商因为自身无理并不高,所能够触及的范围一般也就是在一个大城市周围的几个小村庄,这个范围也不会太远,大多数是能够在当天来回的,或者是早上出发,下午就能到达的。在这个时代,野外的夜晚可不太平,不管是吃人的野兽还是劫道的土匪,都不是这种一两个人的小行商能够解决的,遇见了劫匪还好,大多数劫匪抢走了货物金钱后也会让行商离开,只有小部分的才会杀人;到如果遇见了狼群或者野熊,这可是不讲理的主,到时候可就是人才两失了。还有一些行商拥有一定的实力,不会惧怕这些危险,他们大多也是在城市与城市之间来回的行商,这类行商人数大多在十人左右,拥有三到四辆马车,也配置了一定的武器。

    这次约翰遇见的小行商就是在村庄与城市中来回的行商。在约翰伸手的时候很明显的颤抖了一下,然后将手放在了马车驾驶座位后面,看起来是准备了防身的武器的。不过在约翰问清了到贝蒂城堡的距离就离开了之后,行商把手松开了武器。虽然目前而言约翰和他是同路的,但也不能排除约翰是一个盗贼团的踩点的探子,自然也就没招呼约翰同行,加快速度驾驶着马车,离开了。

    约翰目送着马车离开,也没做出追上去或者表现出能搭顺风车的意愿。在真视之眼的作用下,约翰能看见这个马车夫来自灵魂中的紧张,为了不再进一步刺激他,也就随他去了吧,反正按照这个马车夫的话,最多在晚上才能走到城堡,虽然在傍晚就会关闭的城门是个大问题。

    说实话,约翰并不在意什么时间到达,在野外过夜也是家常便饭。不过这么说起来,约翰倒是多买了不少食物,当时听老西蒙一脸的向往说自己恐怕没有机会再去一次还以为会在野外过个三五天的,没想到按照自己的速度也就是一个白天的时间。不过说起来,自己都需要一个白天,老西蒙那样的普通人估计需要走个一天一夜的时间,特别是在野外过夜更是个挑战,这样就很能理解老西蒙的向往了。

    约翰发现,自从自己重生到这个世界中,很喜欢走神,经常在走路的时候胡思乱想着一些事情,有时候是过去的战斗,有时候又是在大书库看见的书,还有时候则是在这个世界里发生的事情。难道这就是真正活着的人的日常写照吗?在过去约翰没有走神的时候,最初除了在传火祭祀场,不管什么时候都是紧张地观察着四周,防止偷袭,等经历了几次苏醒之后则开始研究各种武器,魔法,奇迹,咒术的用法,也没有像现在这样的思维发散。难道是因为在这个世界太安逸了,没有过去那种世界即将毁灭的紧迫感?

    就这么胡思乱想着,一下午就这样被约翰走过去了。等太阳已经开始到达地平线的时候,约翰看见了远处的城墙,约翰也看见了从城门中照射出来的灯光,看来城门还没有关闭。不过按照马车夫所言,城门会在太阳落下去后关上,估计也就还有半小时,这个时间已经足够约翰到达了。

    等约翰走到城门口,城门已经开始关闭了。原本是在关上以前冲进去的约翰被几个城防兵拦住了,然后乖乖的补上了入城税。这个入城税比之前约翰从老西蒙河马车夫那里了解到的相比多出了不少。按照陈防病的说法:“如果你不想给,就在城外面过夜吧!”约翰不在乎这么几个铜板,也不想表现的太过另类,还是摸出了10枚铜币交给他。

    守卫兵也是经常遇见这种差一点来不及的人,一看约翰的装备变判断他是一个冒险者或者是佣兵,还是不差钱的那种,才会加价挣点外快。如果是那些老实巴交的市民,骨头敲碎了也拿不出多少;而如果是小商人,除了入城税,还会收取货物的税款。当然那些一看就是大商人的自然是不会这样敲诈的,大商人大多与贵族高官有关联,自己开罪不起。

    约翰进了城,便开始四处打量这个城市了。说实话,约翰完全看不出这个城市有什么好值得老西蒙念念不忘的。虽然和边境小镇中普遍只有一层的小屋相比,这里的房子大多是两三层的小楼,也比边境小城拥有更多的人气。在边境小镇一到晚上街上就少有人来往了,只有在佣兵和冒险者爱去的酒馆才会灯火通明的开到天亮。在这里就算天已经开始黑了,也不见商贩急急忙忙的收摊回家,常看见三五个普通人相伴着去店里吃喝。不过除了人气,这里的建筑约翰可是看不上眼的,毕竟不管是亚诺尔隆德还是洛斯里克城,或者是依鲁席尔和法兰要塞,亦或罪业之都,哪一个不是雄伟壮丽?

    不过这么走着也不是个事,晚上约翰还是要找个地方休息的。于是约翰走向旁边的商贩,问了问路。“你是刚进城的冒险者吧。”这是个卖面包的大叔,现在也是闲着的,听见约翰问路之后便开始和约翰聊了起来:“经常有冒险者在这时候来问酒馆旅店的,看你这装扮也像。”

    约翰顺便买了两个面包,一边吃着说:“好眼力。”约翰嚼着面包,面包给人的感觉和面饼完全不一样,虽然两者都是用的加了很多麦麸磨出的黑面粉,但是这个大叔用的面粉所加的麦麸明显要少得多,又是酵母发酵过后进行烤制,口感明显要松软得多,回甜也更加明显。将嘴里的面包咽下去后说:“大叔,你这面包很好吃啊。”

    大叔听了,笑开了:“那当然,这可是我家祖传的手艺,我爷爷就是做面包的。”顿了一下,说:“你要去酒馆的话,贝蒂城中最出名的酒馆是城东的火焰酒杯酒馆,他们的酒是这里最烈的,许多冒险者喜欢去那里,那里的酒不便宜,菜也不好吃,还不提供住宿;城南也有一家灰森林酒馆,有提供住宿的地方,不过去的人也很多,你现在这时候去估计没有房间了。不过在灰森林旁边有一家旅馆估计还有得住,你可以现在灰森林吃饭再去那里住店。”

    约翰谢过了大叔,顺手买了些面包,向着灰森林所在的城南走去。

第九章 赞美太阳() 
灰森林作为贝蒂城在城南的坐标建筑,可以说还是比较醒目的,至少约翰到了城南没走多久就看见了灰森林的店招。约翰向着店招方向走去,刚走到灰森林附近就已经能听见里面传出来的里面的顾客吵闹的声音。

    走到门口,约翰看见了一辆很眼熟的马车。这不是那个行商的马车吗?难道他也在里面?

    推开了门,第一反应就是吵闹。灰森林的布局是很经典的酒馆布局,也就是一个大吧台和一个大厅,大厅中摆放着大大小小的桌椅。不过现在看起来这些桌椅并没有发挥它们的作用,在这里的大多人都是一手拿着一杯酒一手拿着一块吃食,在各个桌子之间游荡,随意的找一条椅子坐下就和人聊天吹牛,聊的热火朝天的,从他们神情来看应该是认识的;还有一些坐在角落中自顾自的吃着东西,也有坐在吧台上与老板聊天的。之前遇见的那个行商就是坐在吧台和老板聊天的其中一个人。

    约翰走向吧台,老板看见有人来了连忙招呼约翰:“哟,不认识的人呢,想来点什么?我们这里的酒可是难得的好酒啊。”行商听见老板的招呼,转过头看了过去,一见是约翰,面带尴尬的笑着:“是你啊,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到了。”约翰也回礼:“你好,谢谢你下午给我指的路。”老板一见这情况:“劳伦斯,你们认识吗?”劳伦斯有点尴尬的说:“下午回来的时候在路上遇见的。”“是的,下午在路上遇见的,多亏了他给我指路,我才能够在城门关上以前进城。”约翰接口道。

    “既然是劳伦斯认识的人,请你喝一杯。”老板听了这些话,点了点头,从吧台下面拿出一个杯子到了一些酒:“来,来一杯麦酒,解乏的。”约翰道了一声谢,端起了酒杯,去突然想起了过去那个豪迈的身影,端到嘴边的酒停了下来。

    “怎么,不喜欢喝酒吗?”酒店老板看见约翰端起了杯子却没有喝,还以为约翰不会喝酒在犹豫着呢,于是出口问道。约翰摇了摇头:“没,只是想起了一个以前的朋友了,他很喜欢喝酒的。他曾经说过,没有什么比在战斗之后开个酒宴再睡一觉更好的了。”想到了洋葱骑士杰克·巴尔多和他的好友薪王——巨人王由姆,约翰无奈的叹了口气。

    “你那朋友说得好啊。”这时候旁边传来一个声音,约翰转头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见刚才还在酒馆大堂中喝酒聊天的其中一个人走了过来。

    那人见约翰看了过来,饶了饶头说:“抱歉,听到了你们的谈话。”约翰说:“没事。不过你是谁啊?”“忘了自我介绍了。”那个男子微微弯腰敬了个礼:“我是冒险者团队——阳光勇者的成员保罗,刚才是过来再买些酒的,听到了你刚才说的话很合心意,并非故意偷听的。”

    约翰摆摆手,示意自己不在意。这边老板在保罗和约翰说话的时候把一大桶的麦酒从后面的柜台拿了过来,保罗拿出几个个大铜角子递给了老板:“巴罗,谢了。”老板巴罗收了钱说道:“你们喝完了帮我把这里打扫干净就谢天谢地了,每次你们吃完都把我的大堂弄得一团糟。”保罗拍拍胸口说道:“没问题。”然后又说:“再给这位朋友来杯麦酒吧吧,算在我头上。”约翰举起酒杯向保罗示意,表示感谢。保罗这边还没回礼,就被他的队友给拖走了。

    劳伦斯这时候说道:“别在意那些酒鬼,他们每次做完任务回来都是这样的。”约翰放下了杯子问:“你和他们很熟悉吗?”劳伦斯喝了一口麦酒:“还行吧。我每次回城里都会到巴罗这里来喝酒,他们冒险团也会在这里庆祝任务完成,次数多了也就认识了。”约翰点点头,又问:“那这里有什么吃的东西吗?不会全是酒吧。”劳伦斯说:“如果你要填饱肚子的话,巴罗这里的烤肉馅饼很不错,一份十铜币,如果你再加两铜币就能来一碗巴罗特制的洋葱浓汤。”

    洋葱吗?约翰又想到了杰克,虽然自己曾经听说杰克被称为洋葱骑士,但自己却从类没有吃过洋葱,于是很感兴趣的向巴罗要了一份肉饼加浓汤。

    巴罗向厨房方向吩咐了一声,很快便有一名少女将约翰所要的食物送了过来。

    约翰看着眼前的食物,想起了杰克曾经说过的助兴词,于是站了起来,端着酒杯:“为了我们的友情,你的约定。Longmaythesunshine!”

    约翰只是想着曾经的好友,和他与由姆的约定,学着杰克的方式说了一句赞美太阳,没想到这时候从约翰手中的酒杯中发出了光芒,如同手中举着的不是一杯装着普通的麦酒的酒杯而是一个小太阳一样。不管是周围正在喝酒玩闹的冒险者,还是老板巴罗和他的服务员,亦或是劳伦斯都被这道光吸引住了,一齐看向了而约翰手中的酒杯。这道光来得突然,去的也很快,大约过了三五秒,光芒褪去,只剩下原本的橡木酒杯。而这时候,众人的目光则一同看向了端着酒杯的约翰身上。

    约翰也被这突然发出的光芒晃了眼睛,恢复过来了却看见大家都把自己看着。劳伦斯这时候最先反应过来,对约翰说着:“喂喂喂,你可从没说过你是圣殿骑士啊。下午的时候你说了,我就可以带你一程了。”约翰说:“我不是什么圣殿骑士,我只是无火的余灰罢了。”劳伦斯却不信,不过见约翰不承认,也不在这个话题上纠缠。约翰拿着酒喝了一口,和以前杰克给的酒比较了一下,感觉杰克的酒更加醇香,麦酒给人的感觉更柔和。

    旁边那些冒险者在关注了一下约翰之后便开始自顾自的喝着酒玩乐起来,仿佛之前什么事都没发生过。有些事太过关注可能会给自己带来灾难,这个道理他们都懂。

    等吃完了肉饼和浓汤,约翰便离开了酒馆去了旁边的旅馆住宿。约翰离开了没多久,酒馆里吵闹开了。在这个以太阳神为信仰的国家能遇见一个虔诚的圣殿骑士可是不可多得的机遇啊。在大家都在讨论这件事的时候,原本坐在角落的几人站了起来。

    这个原本坐在角落中的队伍坐了两桌,一共有九人。等全都起身了之后,其中一人走向了吧台。巴罗还正在震惊中没回过神来呢,看见了一个人走过来,回了回神:“这位客人来点什么?是卖酒还是烤饼?”

    那个人也不说话,只是拿起了刚才约翰吃完饭放在吧台上还没收捡的酒杯。刚一拿起了酒杯,就感觉到了酒杯上那股还没有消散的神韵。默默闭上眼睛感受了片刻,随即惊讶的张开了眼睛,对着已经到门口的同伴大喊了一声:“队长,你快过来,我感觉不太对劲!”

    原本已经走到门口的同伴们一听这声,都停了下来,转头看向吧台处的同伴。“甘布尔,你没搞错吧?”这时候一个看上去是领队的人问道。甘布尔摇摇头:“绝对没弄错,这个和我们平时感受到的不一样。”

    队长听到甘布尔这么肯定,再回想了一下刚才的场景,突然想到了一种可能,脸色突变,急冲冲的走向吧台,也不等着甘布尔将酒杯递过来,伸手欲将酒杯拿到手。甘布尔见自己队长的神色,感觉事情可能不一般,顺势将酒杯递给了队长。

    队长拿到酒杯,闭眼感受。这一感受,队长只觉得手中拿着的哪里是什么酒杯,分明是一个小太阳。在于自己体内的圣力相对比了一下,虽然自己是信仰着有着永恒耀阳称号的太阳神伊尔,但是明显能感受到这手中酒杯所残留的神韵远远要比由信仰伊尔所结出的圣力种子更强。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刚才那个人对伊尔的信仰是比自己更高的程度;二,那个人信仰的神,在太阳这个神格上,要高于伊尔。

    队长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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