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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维术士-第4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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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子巫婆指的其实就是夏露海岭的实际拥有者,夏露女巫。
根据萨博所说,夏露是一个真知巫师,她本身是卡拉比特人,极其热衷于生物改造。之所以被称为篮子巫婆,是因为夏露常年坐在一个篮子怪物的身上,那只篮子怪物也是她亲手改造出来的。
第757节 失乐歌市()
“又一个真知巫师在查卢卡斯。”安格尔的心中越发感觉好奇,卢卡斯身上到底藏了什么秘密,或者说,卢卡斯到底知道些什么,让这些平日隐没于各地的巨擘趋之若鹜。
从见了捷波后,他昨夜想了一晚上,其实就在思考要不要继续深入调查卢卡斯。
目前已知,包括大鱼术士在内的正式巫师已经有三个人,在追查卢卡斯,其中两个还是真知巫师。他若是继续掺合进去,很有可能陷入危险的境地。
可好奇心一旦被勾了起来,就很难放下。
他在思索了一夜后,还是决定前往安茹王朝继续探察。
他很清楚好奇心会杀死猫,但他也知道好奇心是研究者的第一美德。人类没有对万事万物的好奇心,也不会发展到如今这一步。
他愿意遵从自己内心的好奇,去探究这件事。不过他也给自己设下了一个限度,好奇心有,可以;但是必须有一个度量,在不涉及个人安危的程度上,去解析心中的好奇。
如今,无论是深海之歌亦或者夏露海岭,之于安格尔而言,他们其实在明面上,而他自己却是在暗地里的。
他为明,我为暗。他的操作余地,比起他们要大很多。
而且,安格尔这次去安茹王朝也有明面上的理由——招收天赋者。就算他人亮在了外面,应该也不会引起怀疑。
更何况,安格尔也真的打算点到为止,他只是想去探访一下卢卡斯在日志里记载的几个地方。
尤其是航海日志最后一篇,卢卡斯的自杀之地。
他如果真的在安茹王朝自杀了,那艘船那具骸骨以及那本航海日志又是怎么回事,莫非有人带走了他的骸骨,带到了魔鬼海域?
这些疑惑他都需要去安茹王朝后,才能知道。
安格尔一路沿着主干道,走到了城外。直到这时,他才放出贡多拉,往正北方向飞去。
飞出去约莫两分钟后,安格尔落在了河岸边的一座桥头上。
此时,这里正站着一个外罩貂皮大氅,内里着马甲西服的男子。河水有些凝冰,寒风呼啸,男子搓着手不停的对着掌心哈气,用以缓解凛冬的寒冷。
“尼特,让你久等了。”安格尔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桥头上的男子正是尼特,因为费兰大陆各个国家对地图的管控力度很大,安格尔找不到前往安茹王朝地图的情况下,索性找到了尼特咨询路线。
尼特恰好想要回安茹王朝的老家,便搭了个顺风车,同时他也可以为安格尔指路。
因为要去白贝海运分公司询问篮子巫婆的事,安格尔便与尼特约好在这里见面。
听到背后的声音,尼特转头看去,一眼就看到那美轮美奂,仿若携着梦幻星空的飞舟。他的嘴巴张的很大,一脸的惊艳。
尼特在云螺号上、在公司、在白贝海市,也见过不少的超凡者,他以为自己已经见识了很多巫师的手段,但现在他才发现,巫师的世界比他见到的还要绚烂璀璨的多。
八卦杂志上,总喜欢提到一句话:男人的浪漫,就是载具。
尼特自登上贡多拉后,眼睛里的光彩就没有消失过,哪怕迎着外面的刺骨寒风,也要将手从温暖的手套里拿出来,亲身感受着贡多拉的触感。
不过,在欣赏之余,尼特也没忘记自己的职责——带路。
“平时从绿萝国到安茹王朝,一般来说都是走海路,或者绕道去多明戈国,沿着海边的路一直到北方的安茹王朝。”尼特顿了顿:“不过,如果从空中走的话,我认为走直线比较快。直接穿过中部的蛮荒区域,就能抵达安茹王朝的边境。”
“那就走直线。”
费兰大陆离旧土大陆已经不算远,只隔了黑莓海域与鲸须海,若是乘船估计又是大半年,但乘坐贡多拉的话,或许用不了一个月就能抵达。
而距离当初的五年之约,还有接近一年的时间。所以目前来讲,安格尔的时间还算比较充裕,故而他才会选择去探探卢卡斯的消息。
不过,就算时间再充裕,安格尔也没准备临到最后一刻才返回旧土大陆。能节约时间,还是节约一点。所以,选路他自然走最快的捷径。
以贡多拉的速度,很快就抵达了中部蛮荒区域。
这是一片广袤的区域,总面积甚至比起旧土大陆来说,都不遑多让。但这里几乎没有任何国家,全是一个个原始的部落。
贡多拉一边飞,尼特一边介绍着:“因为很多原始部落的人都很凶残,杀人烹食是为常态。再加上很多大型原始部落里有萨满,在诸多萨满的威慑下,周遭没有任何国家敢觊觎中部的沃土,只能放任原始部落在这里扎根。”
安格尔曾经看到过关于“萨满”的资料,萨满说起来也算是超凡者,拥有一些诡秘的能力,不过萨满的能力多来源于异界蛮族。通过信仰异界蛮族的大能,可以乞怜一些微不足道的力量。
甚至,萨满想要施放超凡力量,还需要一些稀奇古怪的材料进行辅助,甚至用人类的头骨作为施法媒介。
因为萨满也算是土生土长的本界之人,且获得的力量也微不足道,倒是没有巫师特意过来讨伐。
安格尔也不在意这些萨满,而是继续听着尼特的讲述。
尼特时不时的介绍着下方的部落,顺道旁征博引一些资料。
尼特跟着云螺号去过很多大陆,因为他是个贵族,停岸下船并不像其他水手那般去寻欢作乐,他喜欢去观察各地的风情,也喜欢阅读当地的文化。所以尼特知道的东西很多,安格尔听上去一点都不觉枯燥,反而兴致盎然。
“其实原始部落里面的人,也并不算真正的一无所知。很多部落也和外界有联络,甚至还会派族人去各国交易皮草换取生活所需……咦,居然已经到了兽骨山?”尼特说到一半时,突然注意到不远处的一座高峰:“兽骨山南边就是塔塔木部落,这个部落离安茹王朝的边境城市——克莱尔郡,已经不远了。”
尼特一脸惊讶,他记得自己上了飞舟后,好像也才几个小时吧?
按照这个速度,一天之内绝对可以抵达安茹王朝的都城。
“太不可思议了,当初我从失乐歌市去往月瑟城读书,乘马车用了接近一个月才到的!”尼特惊呼道。
看着尼特失声的模样,安格尔有些莞尔,如今的尼特和当初刚入巫师界的他,何其相似。对于习惯了生活范围就方圆十多里的人来说,去个百里外的城市就觉得是出远门了。但他炼制出贡多拉后,百八十里的路,就是分分钟的事。
哪怕数十万里路,其实都不算远。
他们中午出发的,恰好太阳沉落,天际染满红霞时,抵达了最终的目的地——安茹王朝的都城,失乐歌市。
下了飞舟后,尼特都还有些浑浑噩噩。他早上还和查尔斯在城主府用餐,傍晚就回了老家?
这速度简直不要太快!
失乐歌市的面积,大概和夜魔城相差无几,肉眼望去看不到城市的尽头。夜色初上,整座城市都散发着朦胧的光彩,华美的仿佛是电影里的长安绚夜。
“安茹王朝出产萤石矿脉,所以城市里很多萤石的灯,只要罩上彩纱,就是绚烂的灯光。也因此,失乐歌市晚上比起白天还要热闹。”尼特此刻终于回过神来,为安格尔介绍道。
在尼特的引领下,安格尔进入了这座梦幻的不夜城。
随着他亲自去接触这座城市,他更加的了解萤石之于当地百姓的生活,所拥有的意义。
不仅仅用作路灯,萤石还有很多其他的用法,譬如刻画雕像,用萤石来表现雕像的阴影。还有,萤石制作的宠物铃铛、月光廊桥、炫彩音乐厅……甚至安格尔看到一间马戏团,用萤石制作成一道长约三十米的拱门,涂上特殊的彩色颜料,就像永不消亡的彩虹一般。
“如果说绿萝国的风格是马塞尔雕像的话,安茹王朝的风格就是各种萤石。”
见识的各地风情越多,仿佛就在剥离一件件面纱,让世界更加的真实。
“大人,晚上不如就去我家里歇息吧?”尼特十分殷勤的道,他知道帕特大人来失乐歌市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寻找天赋者,他自己虽然没有天赋,但他希望家族里能出一个天赋者。哪怕没有出天赋者,至少可以刷刷帕特大人的好感,说不定还能借着与帕特大人的关系,让家族在贵族上流里更进一步。
安格尔原本打算直接去寡妇街,卢卡斯在他的航海日志里曾经写过,寡妇家有一栋他的私宅。
不过,毕竟已经过去了三千多年,历史变迁,很多都物是人非,说不定连街道都已经不复存在了。
所以,还是先打探一番再说。
而想打探过去的历史,在安茹王朝只能去找贵族。根据白日里尼特自己的述说,他家里是从烁金时代传承下来的老牌贵族,虽然有可能是吹牛的,但不妨去看看。
想到这,安格尔点点头:“好,那就麻烦了。”
第758节 穆娅的手抄卷()
接近凌晨的时候,安格尔为新罗斯伯爵府最后一位嫡亲检查完天赋。
依旧毫无所获。
尼特微微叹了一口气,虽然昨天已经在城主府见识到了天赋者的稀缺,但他依旧带着些许侥幸,让所有的家人来检查天赋,甚至还叫上了仆从。
可侥幸最终也敌不过现实的残酷。
尼特让奴仆去安慰那些哭闹不停的熊孩子,他与他的父亲——现任新罗斯伯爵,对视了一眼,无奈的摇摇头。
新罗斯伯爵慨叹一声:“我先带着他们回去,就不打扰巫师大人了。至于巫师大人先前提出的要求,既然我答应了,你等会就带着大人到我书房下面的地下室去吧,史料都放在那里。”
尼特点点头,他小时候也很皮,常常跑到那座地下室里去寻宝。结果,里面没有宝物,只有沉淀着厚重历史的摞摞书册。
尼特也是在那时迷上了阅读。他在船上和安格尔讲述的“恶毒娜娅”,就是在地下室里的史书中翻到的。
“记住,一切都以巫师大人的要求为准,只要不违反你本心的,都可以不用请示我。”新罗斯伯爵说完后拍了拍儿子的肩膀,然后带着其他人纷纷离开。
等到所有人离开后,安格尔业已收好天赋球,靠在一边的柱子假寐。
“大人,您是现在要去看史料吗?”尼特走过来,询问道。
安格尔点点头:“你带路。”
很快,尼特便带着安格尔来到了书房的地下室,有萤石照耀,地下室里十分通明。
“靠书桌的那个金漆书架上,是我们的家族史。其他的书架,则是在家族传承中收集的其他史料,多是正史,也有一部分是外编的野史。”
尼特说完后,很识趣的离开了。不过在离开前,他也不忘示意奴仆奉上特制的点心与温在盆炉中的茶壶。
尼特离开后,安格尔立刻卸下了装了一天的人设,懒散的坐在椅子上,嘴里叼了一个绿色不知名甜点,然后操控着魔力之手,开始边吃边阅读。
时移昼来,摆在墙角的座钟,时针移动了一圈。从凌晨到正午,安格尔终于放下手中的书册。
尼特家收藏的史书很丰富,从烁金时代到如今的燃铜时代,都有涉及,而且保存的很完好,可见新罗斯家族历代都对书籍很珍重。
不过,在百舸争流的燃铜时代,咨询比以往更发达,所以这里的史料还是着重在近千年内发生的事情。安格尔最想知道的烁金时代,反倒是最少的。
虽然资料很少,但安格尔还是翻查到关于卢卡斯的记录,而且还极有可能是孤本。
因为这并不是什么史料,而是新罗斯家族祖辈的一个手抄卷。
尼特并没有说谎,新罗斯家族的确传承了三千多年。不过世封伯爵,却是燃铜时代的事,在三千年前的烁金时代,新罗斯家族只是一个地方富豪。
比较有趣的是,当时的新罗斯家族居然还与卢卡斯扯上了关系,也正因此才有了这样一本手抄卷。
话说彼时,在烁金历1331年,新罗斯家族建立已经一百余年,虽有钱但却没有贵族身份,想尽办法也挤不进上流社会,所以他们最想要的就是一个贵族的外壳。
不过那时的贵族极看重血脉,想要成为贵族,没有一个优秀的血脉是很难被认可的。
于是新罗斯家族做了一件事,他们想要通过与贵族联姻的方式,让家族慢慢变为贵族。不过,贵族一般也瞧不上商人,他们多次碰壁后,决定从一些落魄的贵族入手,或者干脆安排家族女性接触一些比较浪荡的贵族,先诞下有血脉的子嗣再说。
当然,后者比较不可取,血脉混杂也会被诟病。但当时的新罗斯家族疯了魔,还真的双管齐下的做了这件事。
古尔曼教授说,成年后的卢卡斯是个花花公子,这点不假。
而那时,新罗斯的一位名为穆娅的嫡女,便被安排与这位“花花公子”卢卡斯接触。
安格尔发现的那本手抄卷,就是穆娅的亲笔记叙。
抛开那些杂糅无关的前情记录,以及一部分并不香艳的过程叙述,穆娅在文中对卢卡斯评价并不高。
安格尔看到了熟悉的三个标签:花心、纨绔、骗子。
哪怕卢卡斯在与穆娅缠绵的那段时间,他在外面也有数个情人。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根据穆娅后记的回忆录所说,卢卡斯的一共只留下了三个子嗣,而其中两个还没成长起来,就已经夭折。
惟独穆娅怀上的孩子,存活了下来。
安格尔后来还翻了下新罗斯家族的族谱,穆娅的一共有两个孩子,一个是卢卡斯的子嗣,一个是后来与新罗斯家族内部通婚诞下的一女。
而这两个孩子,都在族谱最顶端。
“也就是说,若无意外,新罗斯家族还有一丝卢卡斯的血脉?”安格尔不禁摇摇头,没想到还挺巧合的。
除了这些记录外,穆娅在手抄卷里也说了一些很日常的事,其中就点明了当初她与卢卡斯居住的住宅——寡妇街。
当初卢卡斯的家族产业都在寡妇街,所以他的好几个情人,都被他安排在了那儿。
这一点,与卢卡斯的航海日志是相吻合的。从这也可以侧面说明,穆娅的手记应该不作假。
手抄卷里还写了一些穆娅对卢卡斯的控诉,说卢卡斯总是信口说出各种谎言欺骗她,其他的倒也没有什么。
安格尔将手抄卷放回了原位,然后让守候在门口的奴仆,把尼特叫了过来。
“怎么,一宿未睡吗?”安格尔见到尼特时,发现他双眼底下有浓重的黑眼圈。
尼特揉了揉发昏的脑袋:“被我弟弟缠着讲了大半夜的水手故事,后来他睡着了,我倒是越说越精神了。”
安格尔一顿,尼特的话让他想起了小时候的自己,那时里昂要去沃特福德上学,每次一去就是一整个学期见不着面,里昂一回家,他便缠着里昂让他说说沃特福德的稀奇事。有时候一说就是一宿,连老帕特亲自过来催促睡觉,他都不睡。
“看来你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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