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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女配-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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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歌道:“五脏俱全?卖的不是馒头和劣酒吗?”

    青衣老头道:“那要看什么人了?”

    清歌怔了怔,道:“怎么说?”

    青衣老头笑里藏刀,道:“樵夫只须粗粮,做生意的客人自然是山珍海味,跑江湖的会须一饮三百杯。就拿两位来说,身上衣服的都是极贵的料子,脚上穿的靴子也出自名家之手,一看非富即贵。”

    清歌嫣然笑道:“中原人深藏不漏,果然名不虚传。老伯的眼力也是一等一的好。”

    青衣老头憨笑,道:“拿来招呼二位的当然要上好的酒菜。”

    清歌道:“不知老伯拿什么招待我们?”

    青衣老头道:“人肉馒头够不够。”

    清歌凝视貌似善良,实阴狠毒辣的老头道:“死人还是活人的?”

    青衣老头一丝不苟,道:“看姑娘有没有那个命了。”

    说时迟那时快,闪电般的光一闪,三枚追命夺魂针被勾月用筷子轻轻一扫,筷子箭一般的钻进门框。

    青衣老头阴惨惨的笑了,道:“好快的身手,接住我的追命夺魂针,但逃不过天罗地网十二煞。”

    秦欢笑了笑,道:“原来天山老妖的爱吹牛也不是假的。”

    青衣老头道:“小子,莫小瞧了我们天山老妖。”

    一个强劲的掌风将清歌和秦欢面前的桌子劈成两半,清歌和秦欢随着移动的长条凳往后移,飞身立于大道上。如果刚才反应慢一拍的话,被劈成两半的便是他们。

    温文尔雅的书生扇着扇子,尽管秋风萧瑟,他似乎觉得天还太热,悠悠的扇着。

    除了拉二胡的独眼瞎子沉醉在自己的乐声中,其他的人都进入备战状态,将清歌和秦欢团团包围。

    虽是四面八方站满了人,却无形的张开了一张巨网,准备围捕猎物。

    清歌道:“我们跟你们无冤无仇,为何要追杀我们?”

    白面书生道:“我们只认钱,不认人。有人出了三万两银子买你们的人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好好的西域不待,偏偏来中原搅浑水,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秦欢道:“没想到铁扇郎君竟是个嗜钱如命的家伙。”

    白面书生拱手道:“过奖,过奖。既然知道我是铁扇郎君,还不束手就擒。”

    秦欢道:“有谁会白白的割下项上人头送给别人当礼物,傻子也不会这么做。”

    性急的虬髯大汉受不了他们的磨磨蹭蹭,眼神示意同伴出招,一招比一招险,环环相扣,招招击向死穴。秦欢等到他们换招式的时候,用掌风将清歌送出了天罗地网。

    已经过了七十六招,秦欢攻守自如,蛟若游龙,气定神闲,他的刀始终扛在肩上。

    十二煞见秦欢毫发无损的立在原地,一时急起来,乱了阵脚,使出最后的致命一击,攻向秦欢。

    刀光一闪,鲜血如花,倒下的五煞难以置信的撑大眼睛,眼里布满了惊疑、恐惧,还有临死前的不甘。

    谁也没有看到他拔刀,只有刀入鞘的声音。

    青衣老头走过去,一一合上他们死不瞑目的眼睛。

    十二煞只剩七煞,他们面面相觑,望着没有温度的尸体,刺痛了心,发了狂。

    铁扇郎君的武器是手里的铁扇,青衣老头的暗器是追命夺魂针,其余使铁蒺藜骨朵。

    好似千军万马奔向敌营,天忽然暗了下来,风卷起狂沙,草青黄,断断续续的二胡声更像催命符咒。

    只听“哧,哧,哧”声,铁扇郎君咽喉处多了三枚追命夺魂针,应声倒地。青衣老汉和其他五煞则死在铁扇郎君的铁扇下。

    血腥味弥漫空中,朝歌呕吐不止。

    二胡声止了,独眼瞎子消失了。

    秦欢把尸首拖进青衣老头的馒头铺,打碎劣酒,点起火,火势冲天而上,一下子就吞灭了十二具冰冷的尸体。

    清歌凝视着燃烧的木屋,道:“是魔教的人要杀我们吗?”

    秦欢道:“魔教杀人一向光明正大。”

    清歌道:“至少魔教不会雇人。”

    秦欢道:“那么多人不希望我们进关,道路凶险,朝歌你怕吗?”

    清歌道:“怕我就不会跟你出来了,不是有句话嘛,叫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有你在,不怕。”

    牛车渐渐走近,牧童吹着短笛,此刻宁静而安详。

    秦欢拦下牛车,给赶牛车的一锭银子。

    在地僻荒凉的城关外,对于连日来奔波劳碌的人来说,一辆能载重的牛车是在适合不过的了。

    牛车拉着他们进城,城里的繁华和城外的荒凉笼罩在一片大雾中。(。)

第119章 姚氏(八)() 
喧闹声由远及近,他们望向声源处。

    目力所及之处,一个锦衣少年站在一座三层楼的屋顶上,屋顶另一端立着一位蓬头乱发、穿黑衣的大汉,这大汉一张方方的脸,浓眉大眼,双手及膝,握着一把龙纹剑。

    墙头剑拔弩张的气势,墙下确是另一番光景。

    七八个华丽的布蓬围着高楼成半圆形,每个布蓬下都坐着一位德高望重、声名显赫、出生世家的大人物。居中一位紫衣华服,头戴珍珠冠,脚踏云锦靴,腰系蟒带,左右两位妖艳美人侍候着,席子上摆着琼浆玉液,美酒佳肴,夜光杯里倒满了酒,身材臃肿的他,一双保养的极好的手,看不出已是一位三十七岁的中年人。

    朝歌挤到人群前面,赞叹道:“好大的架势。”

    旁边立马有人接道:“是啊,是啊,人家万宝楼可是在找女婿,气场自然大。”

    朝歌道:“他们比武招亲啊。”

    那人道:“比武招亲差得远哪,站在墙上的少年剑客萧清秋和大侠胡一刀都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剑客,他们今日争的是天下第一剑客的美名,还有洛水城第一美人万雄天的掌上明珠万丝丝。”

    又有人说:“万丝丝有着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美,可惜她很少踏出万宝楼,除了上山进香之外,根本不出门。”

    另一人道:“能一睹万丝丝的芳容,死而无憾。”

    “听说这万丝丝施胭脂则太红,涂粉则太白,素颜则翩若惊鸿。”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

    “可美人也喜欢英雄。”

    “”

    只听一声炮响,火花在空中绽放。胜负在此一举。

    原本喧闹的人群,瞬间屏住气,瞪大眼睛瞧着屋顶上的两人,大气不出一声,连屁也不敢放了。

    过了半个时辰,屋顶上的两人动也不动,围观的人群仰得脖子酸疼,眼里瞧不出一朵花儿。即使是这样,也没人离开,有谁会错过一场精彩绝伦的打斗,或许是一声之中唯一的一次。

    大雾已散开,阳光透了下来。风声诡异的可怕,仿佛带着死亡的气息。

    萧清秋鹰一般的扑向胡一刀,凌厉的招式,变化万千,胡一刀只有躲的份,连连向后退,此时已过了十四招,胡一刀接了十四招,退到无路可退的时候,胡一刀身子往后一仰,脚轻轻勾向萧清秋的脚,人从萧清秋的肋下滑了过去。萧清秋从瓦楞上滚了下来,双手死死的抓着最后的瓦楞,费力一击,萧清秋重新回到了屋顶上。

    一个似九月飞鹰追向大草原上的狐狸,一个似饿了半月的野狼扑向狡兔。剑气如霜,他们怎么拔出剑的似乎没有人看到。

    一滴,两滴,三滴

    血滴了下来。

    萧清秋的剑尖沾染了鲜血,胡一刀捂着受伤的胸口,大笑。

    萧清秋用剑驻地,单膝跪下,痛苦扭曲了他清秀的脸,他虽没有流血,却已中了赤砂拳。

    万雄天拊掌大笑,道:“好剑法,两位虽未曾分出胜败,实以分出胜败。”万雄天指着萧清秋,“你原有三次机会致他于死地,可是你都放弃了。而胡大侠在你眨眼的刹那,本可先发制人,给你一剑,但他没有这么做。两位的侠肝义胆,在下佩服,佩服。”

    正是他们惺惺惜惺惺的那种江湖豪气,朝歌忍不住点头称赞。

    萧清秋阴惨惨道:“败了就是败了,在下学艺不精,自愧不如,但也不是出尔反尔,不守信用的无名鼠辈,我的诺言我自会遵守。”

    一条断臂像被秋风吹落的绿叶,落了下来。可它不是落叶,是活生生的右手,一只使剑的手。萧清秋却像没事人一样的,弯下腰,默默的捡起右手。

    胡一刀呐呐道:“其实你不用这样的,我们没有分出胜败。”

    萧清秋道:“你不用安慰我,我这样做,只是为了能在江湖人面前抬起头。”

    脸色苍白的萧清秋带着他的残肢离开众人,人群默契的退出一条道,让这位少年英雄昂首挺胸的离开。

    天已黑,灯光亮了。

    朝歌和勾月漫无目的的街上瞎逛着,这是一条长长的街,从这条街向左转两个弯就是万宝楼。高高的大楼立在街上,想不被看到都很难。

    万宝楼,是洛水城的珍宝楼。经过上一代的苦心经营,万宝楼已成了名副其实的万宝楼,稀世珍宝在这里随处可见。

    雕梁画栋,巧夺天工。帐幔、布帘都是上好的料子,连婢女身上穿的衣服也是极好的料子,上好的香料,珍珠做成的珠帘,楠木制作的桌凳,铺在大厅中央的是一块硕大的波斯地毯,光这些就足以养活一个普通人的几辈子了。更何况是那些暗藏的珍宝。

    万宝楼,喜气飞扬。所有的饰物在三个时辰内都换成了大红色的物品。万雄天迎新女婿入门,自然是人逢喜事精神爽,把忧愁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一切都已准备就绪,宾客云集,就等着新郎、新娘拜堂成亲。

    突然间来了三个穿白袍的少年,居中的少年奉上一份贺礼,是一袋南海夜明珠,一颗颗葡萄大的珍珠,明晃晃的亮着,宾客们倒吸一口气,暗暗称奇。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一颗夜明珠,只要见过一颗就够了,更别说是一大袋的夜明珠。

    这下连万雄天都懵了,他虽是富可敌国,可也没见过这么大的南海夜明珠。再说,他也不认识眼前的三位少年。他怔了怔,打量着三位白袍少年,拱手道:“不知阁下尊姓大名?”

    居中的白袍少年道:“小生的名字何足挂齿,我是奉了家主的命令来送礼的。”

    万雄天道:“敢问家主是何人?”

    白袍少年指着珍珠袋子,道:“家主的令牌在此。”

    说完,便扬长而去。

    万雄天从袋中摸索出一块令牌,巴掌大的令牌,散发着死亡气息,反面是一个骷髅,正面是一只苍鹰,苍鹰追着猎兔,苍鹰背后有两把斧头交叉着。

    如果朝歌和勾月进来看这面令牌,也许他们就不会走了,也不会发生今晚的惨剧。(。)

第120章 姚氏(九)() 
白云山庄。

    依山而建的白云山庄,坐落在山脚下的白云山庄。

    古老的建筑物,高大的橡树,散发着神秘的气息,是朝歌对白云山庄的第一印象。

    白绸飘在气派辉煌的木制大门上,金光闪闪的牌匾,书写着“白云山庄”四个大字,一如它所代表着的武林世家在江湖人心中的分量,沉重而庄严。

    清歌凝视着敞开的大门,一眼望去,没瞧见任何人,连一条老鼠都没见到。最受不了诡秘气氛的她,越是危险的地方,她想涉险的兴趣就越大,太容易让人猜到的事情,反而一点儿兴趣都没有。此刻的白云山庄,正好激起了她极大的探究**。

    清歌拔腿跑进白云山庄,秦欢见偌大的白云山庄一个人都没有,恐有埋伏,想拉住冲进白云山庄的清歌,伸出的手,硬生生的纳入袖中,清歌的人已晃进白云山庄。

    秦欢暗道:“糟糕。”

    清歌避过了从左边射来的羽箭,右边的紧跟了过来,那么多支羽箭恨不得一击就中,慌得清歌往左不是,往右也不是,大汗淋漓,汗珠凝在鼻尖上,衣服紧贴在身上,冷飕飕的。清歌只恨自己少了三头六臂,一袖乾坤的功夫。

    秦欢却比她冷静得多了,一甩袖,一大把的羽箭像断了翅的鸟儿再也不会飞。突然间,刀光一闪,羽箭齐刷刷的扑向那把刀,羽箭全被吸在了刀上,刀已入鞘,何时拔刀的谁也没看到。

    秦欢趁着他们犹疑的当儿,拉着清歌往外飞出数丈,落在庭院中。

    隐在暗处的人蜂拥而出,将清歌和秦欢围得水泄不通。他们倾巢而出,任清歌和秦欢有翻天覆地的本事,也难以逃脱。

    所有的人都穿着孝服,都虎视眈眈的盯着清歌和秦欢,箭在弦上,一触即发。从人群中走出一位绝世风采的翩翩少年,朗朗如日月之入怀,面如凝脂,肤色白皙,真真是神仙中人。

    绝色少年抱拳,朗声道:“敢问阁下是否是秦欢少侠和清歌姑娘?”

    秦欢习惯性的把刀扛在肩上,不语。

    清歌眼珠子一转,抢着道:“敢问阁下是否是白云山庄少庄主白天痕?”

    她学着绝色少年的语调模仿的有声有色,毫不逊色。

    绝色少年也不恼清歌,继续道:“在下正是白天痕,请问姑娘尊姓大名?”

    清歌道:“我乃一介草民,不敢忝居尊位。”

    绝色少年会心一笑道:“如果是为方才的事,在下可以道歉。”

    清歌大骂道:“你们恨不得将我俩生吞活剥了,放在火上烤。箭箭射向要害,又狠又准,要不是我俩反应快,早就成箭靶子了。现在谁要你们假惺惺的,假好意。哎,此处不留人,自由留人处。”说完,转身欲往外走。

    绝色少年大喊道:“姑娘,方才在下也是逼不得已。若不是一个时辰前,暗中杀出许多脸上戴着青铜面罩的死士,伤了我众多门人,我们也不会出此下策,敞开大门迎人,暗地埋伏,以防不测。谁知,两位正好撞到枪口上,误伤了两位,实在是惭愧的很。”

    一直未说话的秦欢,这个时候说了句:“青铜面罩?”

    清歌道:“他们好像什么时候都比我们先到。”

    白天痕道:“两位远到而来,请到里面坐坐。”

    清歌道:“你不怕我们是坏人。”

    白天痕道:“你们进来的时候我还不敢确定,可见到秦欢少侠的刀光一闪,我心中十有**相信了。传闻秦欢少侠刀法奇绝,出刀又快,又稳。今日真是百闻不如一见,果然称得上天下第一刀。”

    清歌挨近秦欢道:“他倒是会拍马屁,拍得让人心服口服。”

    秦欢大笑,咬着清歌的耳朵道:“你这是在间接的夸我吗?我可从来没听到你夸我,不想,今日倒是托他福,沾了光。你的刀子嘴豆腐心有时蛮可爱的。”

    清歌知道着了秦欢的道,冷哼一声。

    他们只顾着自己有说有笑,把旁人晾在了一边,面面相觑。

    白天痕不好打搅他们,故意咳嗽几声。

    朝歌清歌冷冷道:“你再咳嗽几声,我恐怕要被传染了。”

    白天痕正脸道:“两位请到里面一叙。”完美的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清歌嘀咕道:“白天痕倒是个好脾气的主儿,一点儿架子都没有,仪容风姿都很美,要是一笑,简直成祸水了。”

    秦欢道:“外面还有一个人,玉痕公子你也认识的,你的未婚妻南宫世家的三小姐南宫瑶。”

    白天痕道:“瑶儿和你们一起来的。”

    秦欢道:“是半路遇到的,她在树林里碰见了那一群死士,假死逃生。”

    白天痕亲自到外面将南宫瑶迎了进来,阳光照在这对璧人身上,他们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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