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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之长姐难为-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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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孩子是千红冒着生命危险救出来的,按照道理说应该跟着她姓,为何需要自己来赐名。

    她摆摆手笑道:“理应如此。话说回来,我却一直不曾问及,你为何这般大力帮忙救下那些孩子们。你就不怕僧人报复,杀了你?”

    别的女子装死赖活,千红显然是个弱女子,怎么就如此胆大包天。

    千红面泛悲戚,还没开口,眼泪便簌簌往下掉。

    半晌之后,才道:“我这种入了贱籍的,早死晚死没区别,只能图下一世了。可是,当初服过一些汤药,这一生都无法有子女。如果死后没有人摔丧驾灵,得不到供奉,到了地府还是个鬼魂野鬼。”

    原来如此,千红应该是喝过什么绝育的药,卫小歌忽然有些明白了。她并不是本土人氏,不过隐隐也听说过,一般人古代人很担心死了没有人上坟上香。

    有子孙供奉,应该是一件极其严肃而重要的事。

    她笑着对千红说道:“这下可好了,你一下子多了两个女儿。等她们长大了,还会有两个女婿,往后可以跟着享福。”

    千红略带遗憾地说道:“可惜是闺女,以后出嫁了就是别家的人,如果有个儿子就好了。”

    重男轻女,这话卫小歌却是不爱听了,面色顿时有些不好看。

    “女儿有什么不好,你我不都同为女子?”

    见卫小歌似乎有责怪之意,千红立刻吓得瑟瑟发抖,“卫姑娘,我奴婢不是这个意思,只想说往后她们嫁了人,就是夫家的人,冠了夫姓。我死后仍旧无人供奉,来世还得做下贱之人。”

    卫小歌顿时讶异不已。

    为什么要自称奴婢,似乎从头到尾没当千红是个下人。

    再说了,如今还活着,为什么却一心想来世。千红要拼死拼活的救下那几个孩子,显然目的是打算留下一两个,往后能上坟烧香。

    不过儿子比较吃香,因此只有两个小女娃没有人要。

    千红大恩大德不能不报,不管怎样都要护她周全,等孩子稍微大一点,和尚们不会来抢了,再寻个民风淳朴的地方安家。

    见千红吓得面色如土,卫小歌不再板着脸,露出一丝柔和的笑容。

    “千红,你别想那么多。等风头过了,我给你一些银钱置办些土地房产。将孩子养大,往后招个上门女婿。其实话说回来,你自己也可以找个已经有儿子的男人嫁了。”

    千红一脸惶恐。

    卫姑娘的意思,似乎要赶自己走。钱倒是不缺,这些年薄有积蓄,都换成了金子缝进了冬衣里了。可是一个妇人带着两个幼儿,这日子没办法过的啊。

    嫁人就更别提了,自己是贱籍,官府上了档,嫁人提都不用提。她最忧心的是,今生身为贱籍,如果死后没有人供奉,来世投胎说不定会变成猪狗。

    刚才是不是说错话了?

    她不由得仔细想了想,似乎并没有说错什么啊!

    “卫姑娘,你别赶我走,虽然我在青楼多年,可是从前也是苦出身。针线女红,烧饭洗衣,什么都行。”

    卫小歌不置可否,只是点了点头。

    她又安抚了几句,免得千红成天想七想八的,往后的事往后再说。说罢就转身而去,还得去找薛绍奚聊聊天,看他是个什么来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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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谁是自己人() 
卫小歌和千红鸡聊了半天,基本就是鸡同鸭讲,全然没说到点子上。一个说今生,一个担心来世。一个想甩包袱,一个却想搭顺风车倚靠大佬。

    两人全然意识到这一点,各人愁各人的。

    旁听的薛绍奚一直竖着耳朵,手里的活计并没有停。

    他吃完了饭就在搓麻绳,要做个围栏,需要大量的绳子。这比在混迹街头帮人跑腿要累得多,一双手打起了泡,结了茧,又磨破了,来来回回的都好几层茧了。

    他低着头暗暗琢磨着刚听到的对话。

    千红姑姑说得没错啊,有儿子继承她的姓,下辈子才有个奔头。做人图个啥,不就是图下一世能成为人上人吗?可是为什么会惹恼了卫姑娘,竟然要赶她走。

    难道是因为没去衙门备份,写投靠书的缘故?

    听到卫小歌的脚步声渐渐走近,薛绍奚抬起头来,整个人都绷紧了。

    他忙放下手里搓了半截的绳子,很局促地站了起来,恭敬地弯腰行了个礼。

    卫小歌皱眉,小薛本来很机灵的,怎么这些日子却是呆头呆脑的,拨一下动一下。尤其是这会儿,一副手脚都没地方放的模样。

    她哪里知道,稻花村那鸡飞狗跳的那一幕,让薛绍奚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心理阴影,一直担心跟错了老大。

    “小薛,你坐下先歇会儿,我有些话要问你。”

    薛绍奚很乖觉地点点头,“是,姑娘。”

    卫小歌挑了块平整的石头坐了下来。“你也坐下吧,这些日子忙忙碌碌的,没功夫问你。你也瞧见了,我干的是掉脑袋的事,你为什么不要命的跟着?”

    薛绍奚规规矩矩地端正坐下,犹豫了一阵,不知道该不该说。

    “姑娘,我八岁那年,家里遭了事,就我一人活了下来。混迹街头总不是个办法,因此就想学些本事,将来也好慢慢打探家中为何出事。”

    原来如此,是为了报仇雪恨,肯定是全家都死光,只剩下他一人了。

    卫小歌心中有些同情。

    八岁的孩子就流落街头,却并不像她所了解的乞丐那样狡诈多端,不择手段。想必家中父母应该非常明理,自小教养得好。

    说起这个,她不由自主地想起与薛绍奚全然不同的长贵,这个教养很成问题,卫家爹娘

    她稍微走了下神,便笑着对薛绍奚说道:“家里的事先不要急,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咱们先修炼,也得读些书。长贵也需要读书认字,往后你与他一起学。明天我开始传授你一些基础的功法。”

    听到这话,薛绍奚仿佛如吃了颗定心丸。

    就算村里的人将卫家姐弟当妖魔鬼怪,肯定与卫姑娘无关,八成是长贵惹的事。

    他点头道:“姑娘放心,我一定努力学。”

    卫小歌笑道:“你不必过于拘谨,既然我答应留下你,大家会一起生活许久,不必这般小心翼翼。你不累,我还觉得累呢!”

    薛绍奚轻轻吐出一口气,看来姑娘对他与千红不同。

    想到马上就可以开始修炼了,他不由得露出欣喜之色,忙说道:“多谢姑娘了,只是有一件事不得不提。如今自然是不方便,要不改日到衙门里,将投靠书给办理了。”

    卫小歌不明所以。

    “投靠书是什么?”

    薛绍奚惊诧,卫姑娘竟然连投靠书都不晓得。

    他解释了一番,卫小歌才明白。原来收人家做手下,不是口头上说了就行了。得有个书面的手续,表示他算是家仆了。

    因为不是卖身,因此算不得奴籍。

    投靠书的分两种。

    第一种是签订年限,时间到了,投靠书就会失效,直接便能走人。

    第二种就比较含含糊糊了,没有时间限制,写明要办理某些事,事情办完,主家便将投靠书还回来。

    只是,事情办得好不好,都是一句话的事,全看家主的心情。

    万一倒霉碰到不讲理的,不还投靠书,也可以报到衙门的管理户籍的部门,让官府出面干涉。只是不到迫不得已,谁都不会走官府的路子。

    没权没钱,铁定会输了官司。

    事实上,签下投靠书,其实和卖身没多大区别。

    听完这一席话,卫小歌心想,第二种的投靠书就跟系统差不多啊。签订协约,却不给人准信,被当个口香糖嚼,让你是个什么形状就是什么形状。

    己所不欲,当然勿施于人。

    她摆手说道:“投靠书不用再提。你帮我做事,我包你吃住给些银钱,顺便教你一些修炼上的事宜。至于你往后要做什么,想什么时候离开,都随你。

    话说回来,如果你不上进,干活偷懒,行事畏首畏尾的,那么我也只能请你另谋高就。”

    这就相当于聘用薛绍奚当雇员,付出酬劳,他的职责就是干活,帮忙看着点长富。

    薛绍奚立刻反应过来了,有些像那些铺子里的学徒,管吃住一边学本事一边干活。

    他不知道是失望还是高兴。

    不收投靠书,就等于不拿他当“自己人”看待。

    然而,不用给人当家仆,卑颜奴膝的伺候人,爹娘在地下也安心。

    偷偷躲在远处偷听的千红,心里却不是滋味。

    卫姑娘话不算多,但是说一是一,听口气似乎要拿薛绍奚当自己人看,还会传授修炼的法门。

    而她年华老去,一点价值都没有,难怪人家看不上。听姑娘先前的口气,似乎过一阵就将她打发了。

    此刻,千红却是全然忘记了,卫小歌从头到尾都没说过要留下她。最初在邑县都说好了,将来大家分道扬镳,两个女娃娃归她抚养。

    处理完薛绍奚的事,卫小歌便径自去砍木头,顶着太阳埋头干活。

    千红和薛绍奚不同。

    可是身负女主系统,得做一堆又古怪又很挫的任务,连逃跑都跑不动的人,带在身边大家都受罪。薛绍奚可以跟在身边打个下手,可是千红弱质纤纤,连打酱油都怕她跌了酱油瓶子。

    天气冷得很,然而深秋的阳光带着些燥意,卫小歌抬起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汗水。

    长贵在远处正非常卖力地在挖陷阱。

    这小子最爱干的事就是挖洞。

    按照长贵的说法,围栏虽然用的削得尖尖的木头,外面还有壕沟,可是没有陷阱可大大的不妥。

    当然,陷阱中最好插尖利的木刺,掉进去就是个死。

    不过,卫小歌立刻一巴掌拍在他后脑,打掉了他这个想法。小娃娃万一跑出去玩耍,一个不小心跌进陷阱,岂不是会被尖刺扎得肠穿肚烂。

    长贵一想到长富有可能跌进陷阱,再也不敢说要放木刺了,连洞都不敢挖得太深。

    不管长贵如何狡诈又心硬,对弟弟却是真心实意,卫小歌心想。

    她怔怔地想了想,有些事还是再问问吧,一直埋在心里,跟长了草似的。

    卫小歌稍微叮嘱了薛绍奚两句,便走到长贵的跟前。

    长贵挖得兴起,根本没听到姐姐来到身边,听她咳嗽了两声,才从大坑里抬起头来。

    “姐,这个洞足足有四尺深,下面不用木刺,但是可以交错架几条木棍。如果有野兽掉进去了,肯定会被卡住。”

    长贵一双眼睛闪亮闪亮的,仿佛在说,快夸我吧,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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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饿死的() 
卫小歌长叹一口气。

    “长贵,有些事你不说,我总不能不问。长剑是哪里来的?”

    那柄他用来杀和尚的长剑,极其锋利,绝非凡物。

    长贵笑道:“哦,这个啊,我原本打算去老溯街那边的当铺去买一柄剑,可是没看到合意的,恰好来个老头要卖剑。价格也划算,二十两银子。”

    卫小歌一脸狐疑。

    还有这种上天掉馅饼的好事。

    二十两银子怎么可能买到这种神兵利器,再说,那二十两银子也属于监守自盗。

    长贵见姐姐一副不相信的模样,忙举起手,“姐,我发誓没骗人。那老头原本说是将长剑抵押给当铺,结果便宜了我。”

    卫小歌知道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将此事暂时放下。

    长剑还是小事,狡猾又爱撒谎也不是多大个事,都是小节。

    但是手段毒辣却是大大的不妥。

    僧人固然该死,然而长贵杀死两名佛光寺的僧人,脸上那愉悦的表情,实在太变态了。

    卫小歌看了他一眼,淡淡说道:“这些日子,我总想找你说说话,却是理不清头绪。你先上来,咱们稍微走远一些,细细掰开说。”

    “我还得挖坑,等下再说好不好。”长贵听姐姐口气虽然平淡,可是带着不容置疑的味道,顿时觉得有些不安。

    卫小歌眼中寒光透出,厉声道:“上来!”

    长贵浑身一惊。

    怎么回事,他最近可是什么坏事都没做,天天老老实实的干活。

    这位姐姐与其他那几个完全不同,虽然平常显得很温和,然而真到紧要关头,杀人跟切菜似的。

    他轻手轻脚放下手里的铁锹,踩着陷阱壁上的小坑,老老实实地爬上来。

    卫小歌回头看了看,见千红正在做针线,三个小孩子都蹲在地上不知道这玩什么,有商有量,瞧着十分愉快。白泽正卧倒在地上打盹,几匹马都在栅栏里乖乖的呆着。

    还有薛绍奚照应着,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你跟我来。”

    她要说的话,却不能让薛绍奚或者是千红听到。

    长贵惴惴不安,姐姐要动真格了,到底是为了哪件事呢?

    这个新姐姐手段强横,根本不是前面那几个能比的。手里没有桃木剑也没有黑狗血,剑也没背在身上。

    即使有剑在手,估计也不是她一个回合之敌。

    他几乎想转身抢一匹马赶紧逃命。驴子白泽指望不上,它只听这个姐姐的话。

    逃得掉吗?估计最多跑三步远就会被一脚踹倒。

    长贵心思百转,最后发现,似乎只能祈求姐姐真的只是随便和他说几句话。

    卫小歌指着一个最近刚被砍掉的树桩子,然后拍了拍长贵的肩膀,“坐下来,咱们慢慢说。”

    听姐姐的口气似乎柔和了一些,长贵心中略松了少许。

    面孔带着十二分的乖巧,脸上露出天真的神态。

    卫小歌顿时皱眉。

    分明和天真不沾边,却每每装成这副乖巧纯良模样,到底是跟谁学的这副做派,透着一股子上不了台面的小家子气。

    “长贵,姐姐都琢磨清楚了,大伯一家,你大伯头一个死的,对不对?正因为大伯死了,大伯娘气得要打人,姐姐为了护着你,结果自己给打伤了。”

    从长贵的口中,卫小歌得知,大伯娘吃飞醋,将“狐狸精”给打死了。

    可是仔细想了想,却觉得其中有说不通的地方,村妇哪里会那么凶狠,争锋吃醋到杀人的地步,显然不合常理。

    长贵的脸色果然有些不自在。

    没过多久,他的眼泪就啪啪往下掉,“姐姐,他们都是坏人。我和长富被大伯一家赶到茅草屋里住,长富还那么小”

    很会挑切入点啊,拿长富来博取同情心。

    卫小歌不理他顾左右而言他,立刻又道:“姐姐不是被打死的,或许被大伯娘打伤了,但是却是自己饿死的,是不是?她自己不想活了,所以宁可饿死。”

    她定定看着长贵那张变幻莫测的脸。

    其实如果不是与两个孩子朝夕相处,也未必想得明白。

    长富很担心姐姐不吃饭,一看到她吃东西,就觉得很高兴。每次有吃的,首先都看姐姐有没有在吃。幼儿虽然不懂得用言语来表达,但是他们会用最直接的方式来显示自己的担忧。

    长贵愣在当场。

    没多久,他忽然嚎啕大哭起来,“姐姐不肯吃东西,她一心寻死。”

    “为什么?”

    长贵抽噎了许久,才断断续续说清楚。

    “姐姐说,都是因为她才死了这么多人,所以她才不肯活。娘将她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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