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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至尊-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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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在自己家里也用石头设置了驭鼎阵法。”霍羽焰插嘴道,脸上带着自豪的表情,抬手指着外面墙根下面的大石头。
“哦。”杨任恍然大悟,怪不得一进门就看到墙根下布置着许多大石头,他之前还纳闷呢,误以为霍爷爷喜欢摆弄石头,或者是做石头生意的呢。
“哈哈,杨任啊,这样就对了,你回去仔细揣摩,不懂的地方可以随时问我。”霍爷爷满面春风说,然后扭头看向霍羽焰,“吃饭的点到了,你带杨任哥哥去最好的饭店吃饭,要点最好的菜。”
“好的,我一定不辱使命!”霍羽焰娇笑回答。
“霍爷爷,你不去吗?”杨任起身问道。
“我就不去了。我还不饿,再说我的腿刚好,我要抓紧打坐练功,尽快把功力恢复起来。”霍爷爷笑着摇头。
“杨任哥哥,咱们走,我带你去天外楼饭店吃饭。”霍羽焰伸出纤纤玉手,拍了拍杨任的肩膀,而后向门外走去。
“好啊。”杨任微笑点头,然后向霍爷爷叮嘱道,“霍爷爷,你的腿还没有完全好,不宜激烈运动。三天后我再来给你敲一次,应该再敲个三次就能完全康复了。”
“我明白,你们去吃饭吧。”霍爷爷和蔼地笑着,向杨任挥了挥手,随后起身,在拐杖的助力之下,心急火燎地进到练功房去了,之前因为膝盖关节里卡着一根蝎子针,霍爷爷根本无法运功,只能做些简单的健身动作,功力荒废了整整五年,他能不着急上火吗……
第三十章 传说中的息壤()
杨任手里拿着装神龙驭鼎功秘籍的红木盒子,跟上霍羽焰,来到院子里。他对于吃饭并不讲究,随你好坏他都不挑剔,而且来者不拒,上得五星级酒店,也吃得地边摊,这大概是他长得肥胖的主要原因。
似乎感受到空气中浓郁的灵气,杨任的手眼蓦然睁开,与此同时,在他的大脑里迅速浮现一串文字:“发现五行灵气,灵气指数十一级,灵气属性:五行。马上吸收。”杨任心里明白,五行灵气是最好的灵气,包含金木水火土五种元素。
他的手眼一边大口吸收空气中的灵气,一边向旁边的树丛里面来回扫视。
在手眼的视线范围内,杨任发现在芭蕉和海棠之间多了一棵树。这棵树和其它树木大不一样,种在一米多高的土层上,树杆的高度在一米左右,树干是白色的,很光滑,没有普通树木那种皱折,枝叶形状像摊开的手掌,淡金色,枝叶上的脉络非常清晰,果实形状像葫芦,颜色是红黄青白金五色相间,向外散发着五彩霞光。杨任数了书,整棵树上只有三颗果实。
“发现五色丹果,灵气指数:十级,灵气属性:木。”一串文字在他大脑里浮现,他明白这就是霍爷爷说的丹果。没想到霍爷爷家里竟然栽种了丹果树!
“杨任哥哥,你在看什么?”霍羽焰疑惑地问,她见杨任站在哪里不动,目不转睛地看向树丛里面。
“我在看丹果树,这上面的五色丹果就是霍爷爷说的五行丹果吧?”杨任问道,抬手指着丹果树上的五色丹果。
“杨任哥哥,你能看到丹果树?”霍羽焰皱着好看的春山眉问道,她心里很是震惊。
“是啊。”杨任点头道,不过心里很快明白了霍羽焰的疑问,他是用手眼看到丹果树的,之前他刚进来时,肉眼并没有发现丹果树。
霍羽焰难以置信地看着杨任,又惊又喜道:“爷爷在丹果树周围布置了隐形阵法,一方面是为了不让外人知道丹果树的存在,否则必然引起疯狂的抢夺,另一方面是为了保护丹果树所需要的灵气不外泄。来我家做客的人,从来没有一个看到过丹果树的。你真厉害!竟然能看到丹果树!怪不得爷爷说你是大有缘法的人!”
“大缘法?或许是吧。”杨任嘻嘻一笑,对于手眼能够看透隐形阵法觉得欣喜,同时觉得暂时没有必要跟霍羽焰透露自己有手眼的事情。
“是的。这是丹果树,大概再过半年丹果就会成熟。”霍羽焰觉得既然已经说开了,就没有必要再隐瞒,所以就尽情地介绍,“丹果树虽然结果了,但是并没有如爷爷所愿结出五行丹果,因为这里的灵气不够浓郁,所以只能结出五色丹果,不过五色丹果的威力已经很恐怖了,比一色丹果强五倍以上。”
“丹果还分色?”杨任饶有兴趣地问道。
“是的。”霍羽焰很乐意跟杨任进行科普。
丹果分为一色丹果,二色丹果,三色丹果,四色丹果,五色丹果,和五行丹果。
一色果是用一色土种出来的,二色果是用二色土种出来的,……以此类推。五色土一般情况下种出五色果,如果配上特殊的空气--也就是灵气,也有可能种出最高级别的丹果:五行果。
“灵气,一般在名山大川才有。所以我爷爷虽然集全了五色土,但是因为这里灵气稀薄,所以并不能种出五行果,只种出了五色果。”霍羽焰不无遗憾地说。
杨任这才注意到,那五色果树下面那一层一米多高两米方圆的土圈是由五种颜色的土壤按一定规律组成的,空气中的灵气就是从五色土层中散发出来的,在空中缭绕,袅袅婷婷,但只是在一张椭圆形的透明光幕之内盘旋环绕,并不会飘出那个界限,这透明光幕应该是被霍羽焰所说的阵法。
其实那些灵气并没有扩散到阵法外面,只是因为隐形阵法对杨任的手眼无效,所以,那些灵气被他的手眼吸引出来了。
虽然霍羽焰说这里灵气稀薄,但是杨任觉得这里的灵气比他所到过的任何地方都要浓郁,他做了一个深呼吸,又美美地吸进一口灵气。但是他不敢多吸,怕影响丹果的成熟。
“这五色土很奇怪,每天都会自动长高一寸,如果不是爷爷用了阵法控制并加上了克制之术,恐怕这些五色土所围成的土圈早就顶到天了。”霍羽焰出语惊人。
“日高一寸,那不是传说中的息壤吗?”杨任惊诧道。
“五色土或许就是息壤吧,现在外地的很多山都长到两三万米高了。”霍羽焰若有所思点头说。
杨任早就从书本上了解现在最高的山峰超过五万米,也从网络上得知那些大山每天都在增高,只是他一直没有到过景湖市外面,所以对这些资讯只是听听,并不怎么相信。
原来这是真的?他心里说,看来这世界在不断地改变,自己也得改变,如果自己不变,恐怕无法适应这个不断变化的世界。
出了院门,两人说笑着,并肩向停在私家车位的红色珐拉蒂跑车走去。
“扑楞楞~”刚才那只乌鸦又从树上飞了出来,在半空中盘旋。
霍羽焰一边开车一边继续向杨任科普:“一色丹果可以使普通人直接蜕变成一级超人,二色丹果可以使人蜕变成二级超人……以此类推,五色丹果可以使人蜕变成五级超人。至于五行丹果,可以直接使人蜕变成金刚。”
“原来超人还分级?”杨任问,觉得自己又学到了以前不知道的知识。
“是的,超人总共分为九级,按力气进行划分,每增加一千斤晋升一级。”霍羽焰点头。
杨任现在大致明白了超人是怎么回事,而且也明白自己尚处在超人的起步阶段,看来得抓紧时间提升自己的境界修为。
二十分钟后,杨任和霍羽焰出现在天外楼大酒楼二楼临湖的一间包厢,桌上摆了十来道丰盛的美味佳肴,都是天外楼的招牌菜。
杨任胃口大开,埋头大吃,大快朵颐,迅速补充能量。霍羽焰坐在杨任旁边,偶尔吃几口,大部分时间在给杨任夹菜。
在包厢的窗户外面,一直乌鸦正稍在路对面的树上,睁眼向包厢里观看。
在天外楼大酒楼三楼的另一间临湖包厢里,餐桌上面也摆满了山珍海味,餐桌的主位空着,主位两边各坐着两个青年,其中两人着白色T恤配牛仔裤,两人着青色T恤配牛仔裤,四个人一言不发,神态各异,都在呆呆地望着窗外的湖水。
餐桌上一个手机屏幕还在发光,屏幕上最后显示的一张照片还没有消失,这是在包厢里霍羽焰夹菜给杨任吃的照片。
一个身穿花格子衬衫配牛仔裤的英俊青年,在包厢里来回踱步,手里夹着一支烟,放在嘴里猛吸一口,吐出一串烟圈,用嘶哑的声音咆哮道:
“这个死肥仔,竟然敢泡老子的马子,老子非得弄死他不可……”
第三十一章 我动了你的奶酪?()
吃完饭之后,杨任坐着霍羽焰的跑车在学校大门左边的巴士站下车,挥手与霍羽焰告别,而后拿着红色盒子走进校门,哼着小调向宿舍楼走去。
“你就是肥仔杨任吗?”
在离宿舍楼还有一百多米的地方,从树影里走出两个身穿白色T恤配牛仔裤的青年,一胖一瘦,挡住杨任的去路,双手抱臂,以俯视的眼神瞅着杨任,盛气凌人地问道。
“我就是杨任,请问你们找我有事吗?”杨任客气地回答,他这个人很随和,不会因为小事与人计较。
“这么肥,简直可以当屠卖肉了,还想泡小校花,真是笑掉我的大牙了!”从树荫里传来桀桀怪笑声,讥刺意味露骨。
杨任抬眼,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在离他十步远处的一棵粗壮的树下,一个身穿花格子衬衫配牛仔裤的小青年双手抱臂,慵懒地靠在树干上,用鄙夷的眼光斜视着杨任。
这人年纪二十出头,五官端正,身穿颀长,皮肤白皙,看起来文质彬彬,像一个学生模样,但是他的眉眼间浮现着与生俱来的傲慢,似乎看什么都用俯视俾倪的眼光,从来不用正眼。
在这个花格子衬衫青年左右两侧站着另外两个青色T恤配牛仔裤的青年,一高一矮,都用不屑地目光斜视着杨任。
“朋友,我长的肥跟你有什么关系,你凭什么跑这里来侮辱我?”杨任皱眉说,他可以忍受别人无意的讥讽,但是不能接受当面的故意的侮辱。
“死肥仔,本来你长得多肥多丑,跟我没有半毛关系,我也懒得瞄你一眼,但是现在你动了我的奶酪,我就不能坐视了。”那个花格子衬衫青年道,声音阴阳怪气,把杨任听得一头雾水。
“我动了你的奶酪?什么奶酪?”杨任疑惑地问道。
“死肥仔,实话告诉你,霍羽焰是莫少的女朋友,你连景湖第一公子莫少的女朋友都敢泡,是不是活腻歪了?!”瘦个青恤青年指着杨任的鼻子说。
莫少是景湖市第一公子,名字叫莫天逸,穿白色T恤的胖瘦两个青年则是莫少明的两个狗肉朋友,瘦个叫左承,胖个叫金力,这两小子也是官二代,只是他们父亲的官比莫天逸的父亲小两级,所以两人甘当莫天逸的马前卒。
另外两个穿青色T恤的青年则是莫天逸的保镖,矮个的叫马铁,高个的叫牛铜,是莫少真正的根班。
“朋友,你可能误会了,我跟霍羽焰清清白白,纯粹是普通朋友关系。”杨任淡然一笑道。
“普通朋友关系?你都到她家去过,还一起吃过饭,这还叫普通朋友关系?”莫天逸眼睛怒视着杨任,声音因嫉妒而有些颤抖。
“我跟霍羽焰真的是普通朋友关系。我今天去她家是因为霍爷爷找我有事。”杨任耐着性子解释道。
“普通朋友关系也不行!”莫天逸厉声说。
“死肥仔,你必须向莫少磕头道歉,并且发誓以后不再跟霍羽焰有任何来往!”胖青年金力咄咄逼人道。
“朋友,你们是不是管得太宽了一些?连我跟谁来往都要管?再说,谁说霍羽焰是他的女朋友?!霍羽焰她承认了吗?”杨任心里不高兴了,向对方大声质问道。
“你……”莫天逸被杨任一通话噎得说不出话来,脸上青一阵,红一阵。
从对方的表情,杨任能看出,对方所谓的霍羽焰是他女朋友的事情完全是子虚乌有,或者是自作多情。
“死肥仔,我告诉你,这是我们景湖市第一公子莫少!”瘦个青年左承向莫少挑起大拇指夸赞,语气中带着熊熊的马屁味,“在景湖市,只要咱们莫少看上的女孩子,就是他的女朋友!”。
“你敢泡我们莫少的女朋友,你就是找死!”金力厉声威胁道。
“找死?就因为我跟霍羽焰来往了一下,你们就说我是找死?你们怎么这么不讲理?”杨任心里很气,语气很激愤。
“讲理?这是景湖第一公子莫少,他说的话就是理!”金力撇了撇嘴,肆无忌惮道。
“死肥仔,在我数到三之前,你必须向莫少磕头认错,否则后果自负!……一!”左承用手指着杨任说,声音很凶。
“如果我不磕头认错呢?”杨任皱眉问。他心里非常愤慨!以前他追求同届校花女神,也多次无故遭到别人的打骂,那时他只能忍气吞声,任人欺辱,现在他不再是那个很熊很怂的胖子,他已经臻入超人境界了,假如还在遭受这种不白之辱,那就那太对不起超人这个头衔了。
“那你就甭想活了!”金力狞笑道。
“既然我没泡也甭想活,那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以后霍羽焰……我就泡了!”杨任抬脚在地上一踏,语气激动,气势如虹,一鸣惊人。
左承、金力一时不知所措,面面相觑,因为杨任的回答完全没有按套路来,打乱了他们的思路。
“给我打!”莫少咆哮道,他气得脸色发白,身体发颤,连声音都在发抖,有些歇斯底里。
左承、金力是莫天逸的朋友,不是打手,他们抢在那两个保镖之前动手,有些越俎代庖,两人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瞧杨任好欺负,想趁此机会向莫天逸表功。
杨任向旁边一闪身,两人的两只拳头击空,没有来得及收回,在半路中互相撞击在一起,发出骨折的咔咔之声,瘦个青年左承疼得呲牙咧嘴,拳头可能骨折了,用手揉着拳头,眼里都快流下来了。
“死肥仔,竟敢躲闪!”金力胖一点,手上肉多,情况稍微好些,但是也痛得够呛,他火冒三丈,抬脚狠命踢向杨任的小腹。
金力也是练家子,这一脚最起码有一百多斤的力气,如果给踢到,会很够呛。杨任眼疾手快,伸手在半空中抓住对方的脚踝,很轻松地拎起来,把金力甩出去五六米远,“噗通~”一声摔在地上,后者以狗啃泥的姿势趴在地上,哎呦直叫唤,半天爬不起来。
“看不出这死肥仔还有两下子!”一直未动声色站在莫少身后的矮个青衣青年马铁嘟哝一声,与高个青衣青年牛铜互相对视一眼,松开了抱在胸前的手臂,一个箭步冲到杨任面前,挥拳击向杨任的门面……
第三十二章 以牙还牙()
通过与金力的交手,杨任清楚对方的力气不过如此,另外一个人力气再大也应该大不到哪里去,所以这次没有躲闪,而是右手握拳与马铁的拳头对撞。
马铁的武功比金力的武功要高两个层次,他这一拳的冲击力也有两百多斤,相当于金力一脚踢出的力气,但是与杨任还是有些差距。
“砰~”两拳在半空中相撞,发出很清脆的撞击声,伴着骨头碎裂的声音,马铁的身体倒飞出去七八米远,还向后翻了一个跟斗,摔倒在地,痛得脸都变了形,久久没有爬起来。
交手之后,杨任的脑海里浮现起对方的武功等级及力气大小:“黄阶四级武者,单手力气二百二十斤。”
现在才下午三四点,校园里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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