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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云乱煜-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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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月平静道:“不如在何处。”

    慕容冷淡道:“心性,既无与人为善救人度人的佛心,也无搅乱天地的魔心,更没有救济天下的丹心和天地相合俯视苍生的道心,只有一颗凡心。”

    秋月微笑:“乘势而起的普通人?”

    慕容点头:“然也。”

    秋月了然点头道:“如此,善缘已结,该走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 随我去东都() 
萧煜挥手把叶夏赶回自己的房间,接着坐在床边从怀中拿出天魔册。

    刚刚一战中,他用瞑瞳吸取了大量散修元气,虽然不足以使他提升一个境界,但也是多有裨益。只不过随着使用瞑瞳的时日逐渐变长,萧煜发现了其中隐含的巨大隐患。初始阶段时,萧煜吸取的不过是一些不入流的修行者,元气大多一般,还未曾出现什么问题,但是随着瞑瞳和魏迟两人的易玄冥气与浩然正气的出现,已经让萧煜不得不重视体内元气太过驳杂的问题。

    可不是每一次都能这么幸运,可以二气合一,若是吸入了两股属性迥异的元气,还不得把自己的气海给炸了?

    萧煜翻开天魔册,翻到天魔化茧那一章。

    可返老还童,洗涤自身元气,跨越一个境界。

    返老还童暂且放下不说,萧煜还没到思考这个问题的年龄,跨越境界也可以暂时缓缓,他也没遇到什么难以逾越的瓶颈。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解决自身元气的问题。

    萧煜逐字逐句的浏览着手中的魔教至高宝典,脸上没有什么表情,整个房间里除了翻页声和窗外的雨声,没有一丝别的声音。

    一个时辰后,一阵不急不慢的敲门声打破了这短暂的平静。

    萧煜收起天魔册,起身开门。

    秋月和慕容并肩站在门口。

    萧煜疑惑道:“慕容姑娘,秋月禅师有什么事吗?”

    秋月笑了笑,合什道:“有些俗事未了,贫僧和慕容师妹今日要先行一步。特地向萧居士作别。”

    萧煜愣了愣,然后沉默。

    秋月继续说道:“由于是门中之事,叶夏姑娘也要摆脱萧居士代为照看。”

    萧煜没有挽留,天下本就没有不散的宴席,只是这一天来得稍微早了一些,来得突兀了一些,让萧煜有些反应不过来,不过他还是微笑着说道:“那两位一路走好,至于叶姑娘,禅师尽管放心。”

    秋月点点头,不再言语,反倒是慕容接着说道:“此次东都之行,看似凶险,其实仍有一线生机。毕竟你只是一人而已,若是不惹出那那些履霜巅峰的高手,万不会落到必死之地去。”

    萧煜点头:“受教。”

    慕容长舒了一口气:“这次事情来得有些突然,秦穆绵和莫风一起出现在草原,据说是有了上代教主的消息,而秋叶被公孙仲谋和张雪瑶牵制,我二人不得不走一趟。”

    萧煜心中一惊,脸上却是不显,顿了一下后温声说道:“那两位珍重,萧煜一人足矣。”

    慕容轻声感叹:“萧煜,今日一别,生死难测,有什么话想要我帮你转达给林银屏的?”

    萧煜沉默片刻继而笑道:“有什么好说的,我若是能带着金丹回去,自然由我亲自和她说,若是拿不到金丹,我们两人去黄泉路上说。”

    慕容深深看了一眼萧煜,笑了笑:“如此最好。”

    两人冒雨而去,朝着草原的方向。

    萧煜看了眼不知何时已经出来房门的叶夏,然后两人一起目送另外两人远去。

    老板娘袅袅从一旁走来,看着从屋顶缝隙垂落的一帘雨幕,笑道:“萧公子还执意要去东都?那儿可才是真正的虎狼窝。”

    萧煜用力握了下腰间剑柄,长出一口气道:“去!当然要去。为什么不去?”

    老板娘笑而不语,转身离去。

    空荡荡的驿站只剩下萧煜和叶夏两人。

    两人对视一眼,叶夏默不作声。

    萧煜平静道:“叶夏,还要不要随我去东都?九死一生。”

    叶夏看了看窗外,可惜除了白茫茫的雨幕什么也看不到,她抬起头用萧煜的话反问道:“为什么不去?”

    本已经走远的老板娘听到这话,轻笑一声,小姑娘初出茅庐不知深浅,这俗世又哪是想象中那般美妙的,若非如此,何必世人皆求出世?

    萧煜愣了一下,盯着叶夏经过伪装的秀气小脸,笑道:“好,那你便随我去东都,若是我死了,还能给我收尸。”

    叶夏冷哼一声,说道:“鬼才给你收尸。”

    萧煜笑了笑,拿起油纸伞说道:“既然都走了,咱们也走吧。”

    男子佩剑雨中,女子一旁撑伞。

    老板娘看着一男一女一起走出客栈,轻轻叹息。想起那一句我亲自去说,无数旧事涌上心头,尽数化在这一声叹息之中。

    老板娘指尖上一朵五色小花缓缓绽放,流光溢彩,将她的脸庞映照的变幻不定,幽幽道:“我等了你十余年,可是你只要你的剑,何曾有过我?怕是我死了,你也不会多看一眼。”

    五色花猛然爆开,化成无数五彩碎片,将整个驿站变得如似梦幻之境,老板娘身处一片梦幻之中,五彩烟云环绕。想起多年前咽下的苦果,一滴晶莹从眼角滑落。

    一滴。

    两滴。

    三四滴。

    流下的眼泪越来越多,顷刻间她已经是泪流满面。

    泪水花了她的妆容,原本的妖艳不再。

    甚至相貌都变了,或者说此刻才是她的原来面目。

    绝世倾城,虽然年岁稍大,却丝毫不逊于慕容。

    一朵硕大牡丹在她脚下悄然绽放。

    美人轻叹如天籁,只是带了丝丝哀切,更显凄美。

    一朝春尽,红颜已老。剑断花落,不闻不问不知。

    东都城中暗卫府。

    一名稚童高座,看着半跪在堂下的粉衣女子,有些无趣的笑了笑,“败了?”

    粉衣女子低下头,“属下无能。请公子责罚。”

    稚童摆了摆手,“意料之中。”

    粉衣女子的头垂的更低了。

    “萧爷爷的伤势怎么样了?”稚童继续问道。

    “只是些皮外伤。没有大碍。”粉衣女子恭谨回答道。

    稚童点点头,挥手示意粉衣女子下去。

    待到粉衣女子退去后,稚童轻轻摩擦着自己下巴,喃喃自语道:“大哥啊大哥,为了一个女子把自己逼得身陷险境,这可不是智者所为啊。不过我们毕竟是兄弟,我还是会万事留一线,只要你过得去父亲那关,我也绝不拦你。”

    “至于父亲会不会顾念父子情分,是不是继续在你身上押注,那就不是我能看得明白的喽。”

    ps:昨天一直登不上啊,总是网络超时繁忙,请重试。真的无奈。

第一百一十四章 饮茶() 
萧煜自小也算得上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即便后来境况日下,困居小筑,那也是相较以前的公子生活才觉得不堪,去草原时走的是宽阔驿道,沿途都是匆匆而过,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他还真没见识过真正的民间,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俗世。

    说起来,他的童年还真是晦暗啊,十岁前因为所谓的启蒙,跟着外公读书,后来便被萧烈带到暗卫之中,再后来家中变故连连,像做梦似的,一夜之间就变成了没娘的孩子。然后就过上了没有后妈胜似后妈的日子。

    真是往事不堪回首啊。

    自西岭口一路行来,萧煜走得不紧不慢,只是维持了正常人的速度,因为连番的恶战让他很疲惫,他需要足够的积蓄来面对东都可能发生的战斗。

    所以他必须慢慢走,蓄养自身元气,保证在到达东都前自己精气神能够达到巅峰状态。

    西河原足有一州之地,在大郑的官方划分中是将它一分为二,靠近关内的部分为陕州,毗邻中都的则划为中都治下。不过一般百姓更喜欢把它统称为西河州,而出了西岭口,便是出了西河州的地界。

    自古道近乡情怯,所以当萧煜看到那块黑色的界碑,看到上面刻着的两个大字直隶时,心中复杂难言。

    郑制,以州县划分,其直属京师者称直隶。

    直隶州严格说起来尚不及西河州半数之地,却设总督一职。若说入内阁是在朝文臣的极致,入大都督府为武将极致,那么总督便是地方官员的极致,是大郑最高级的封疆大臣。大郑内阁五人,大都督五人,而总督也不过九人,实乃一等一的高位。

    直隶总督,不单单总管直隶州内军务,民事,漕运等事务,更兼巡抚事,总管直隶周边各州军民政务,更由于直隶州地处京畿要地,因此直隶总督被称为疆臣之首。非皇帝信任之人不可担任,更被戏言为预备宰相,距离登阁拜相只有一步之遥。

    走在还残留着水洼的官道上,萧煜有些自嘲,以前的自己确实是坐井观天。在东都城中想着找什么御剑神仙,殊不知自己的父亲就是逍遥神仙之下第一人,满朝文武仅仅是履霜巅峰就有数人,每次去给母亲上香时遇到老道士曾经也是云端上的神仙,只不过是跌落凡尘。

    纵观大郑时下局势,郑帝老迈,太子已经作古,只剩下年幼皇子秦显,本来主少国疑,不过有这满朝文武也算不得什么大事,偏偏却有一位正当壮年的晋王。

    晋王与郑帝一奶同胞,是先帝老来得子,他尚在年幼之时,郑帝便已经登基,所以也未发生所谓的骨肉相残,正相反郑帝与这幼弟感情极好,多次委以重任。

    郑帝继位不久后,草原边境多有动荡不安,那时不过十八岁的晋王曾经在中都呆了两年的时间,若有战事,必身先士卒,凡是在其统帅下的兵卒,哪一个不服亲王殿下?

    如今郑帝老迈,皇子不过一六岁稚童,可曾出过皇宫?可曾出过东都?可曾来过这巍巍中都?

    如今大都督府中,除了大都督张清和被指为皇子老师的萧烈以外,其余三位大都督皆是亲王党之人。反观内阁,却是主张兄终弟及,既然兄有后,那便没有弟之事。却多是坚定的皇子党。

    皇子党与亲王党之争,也就是文武之争。

    若天下太平,则文强武弱。若天下大乱,则文弱武强。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修行界再一次乱起来了,那世俗又岂能置身事外?

    走了一段,有一在路边搭起的小茶亭。多是一些来往客商在此歇脚。

    萧煜看了眼日头,已经快要午时,便带着叶夏走进茶亭。

    落座后,萧煜要了两碗热茶,叶夏家传本事学了多少萧煜不清楚,不过这大小姐的娇纵脾气却是养了个十成十,她挑剔看了一眼黑黢黢的茶碗,满脸嫌恶。

    一旁的伙计是个伶俐的,兴许是客人见得多了,也不恼,反而是赔笑的说道:“姑娘,小店虽小,但这茶具却都是干净的,放心饮用便是。”

    叶夏眼中闪过一丝不好意思,面色稍霁,不过仍旧没有去喝那碗还冒着热气的清茶。

    萧煜却是不在意一笑,端起茶碗一饮而尽,也没端什么架子,与伙计客气了几句。

    伙计仍旧是一张笑脸的,这市井小人物虽然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却没有谁是傻的,看这姑娘和公子的做派,保不齐就是哪家的公子小姐,再不济也是行走江湖的侠客女侠之流,这等人物平日里都不肯正眼瞧他们,又哪里比得上眼前的公子来得平易近人?

    伙计拿着长长壶嘴的茶壶给别的桌续上水,接着转过身来笑问道:“听公子口音,可是东都人士?”

    萧煜点头道:“是啊。在东都活了十几年,这段时间去外面闯荡了些时日,不过近日听闻家中内人病重,这才赶忙往家里赶那。”

    伙计闻言,立刻收敛了笑意,道:“恕小的眼拙,原本还以为两位是一对呢,不过我瞧着公子面相,必定是多福之人,这次保准是有惊无险,说不得还能因祸得福呢!”

    萧煜露出一个笑容说道:“那可就承小哥吉言了。”

    接着他一指叶夏继续说道:“这位姑娘是我一个朋友的妹子,早就想来东都看看,不过我那朋友一直腾不出身来,只好借着这个机会同我一道去东都看看。”

    伙计也是个热心肠的,立刻介绍道:“说起来咱们东都,能看得地方当真不少,秋台,七星塔,流泉楼这都一等一的好去处,不过您可得小心,这东都城里贵人满地走,那老话怎么说得,一帮打架的里面就有一个小王爷,两个小公爷,三个小侯爷。一定要看仔细了,到时可千万别招惹了贵人。”

    萧煜笑道:“小哥一看就是个热心肠,别的不多说,好意心领,再来三碗热茶。”

    伙计一拍脑门,惭愧笑道:“瞧我这记性,公子本就是东都人士,哪里又用我在这多嘴。”

    不过脚下不停,已经转身去给萧煜端茶。

    萧煜微笑不语,只是抬起头朝外看去,看着这一片即熟悉又很陌生的土地。

    说起来好笑,都是大郑人士,东都的看不起地方的,而内城的看不起外城。都觉得自己高了旁人一等,而在修行者眼中,又都成了俗世人,不值一提。

    这人呐,就是不能把自己看得太高,不把自己当回事不行,太把自己当回事同样不行。

    圣人说得好,中庸之道。

    平凡点好啊。普通人自有普通人的活法。没有平天下的志向,只看得见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萧煜摇头失笑:“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这一会儿功夫,伙计已经端着茶水反身回来,把茶水放到萧煜面前说道:“公子这话说的实诚,比起那些整天满口大道理,暗地里男盗女娼的读书人好太多了。”

    萧煜端起一杯茶慢慢抿着,“失言,失言。”

第一百一十五章 秦政() 
直隶州首府应天府城外,这儿比起西岭口自然要繁华十倍,即便是清晨,宽阔的官道上也已经走满了前往州城的百姓。

    应天府,原名宋州,因东主未登帝位时发迹于此,任此地节度使,故于高宗皇帝景德三年升宋州为应天府,为直隶首府。

    应天府未设大都督,所以军权亦是被总督抓在手中,只是直隶总督不常设,经常有缺,当下直隶总督是被东都大都督秦政遥领。

    东都大都督秦政,非是宗室子弟,而是被郑帝赐姓秦,若是不论君臣,他算是郑帝的妻弟,少时从军,与晋王不同,他在北都成名,曾一箭射杀后建名将呼延列灼而名动天下,有飞将军之称。

    归朝之后被郑帝封为武威侯。

    当时更有翰林作诗恭贺这位新晋侯爷。

    帝王将相欢宴终,高议金銮论战功。

    天子临轩赐侯印,都督佩出太和宫。

    而所谓东都大都督,掌管的是三城禁军和东都城外曾经赫赫有名的二十万天子亲军。权柄不可不重,郑帝对其信任由此可见一斑。

    大郑五位大都督,大都督张清名义上总管天下兵马,节制其余四位大都督,暗卫大都督萧烈掌管二十万暗卫,缉查天下。北都大都督牧人起,镇守大郑北门户,掌管北地三州兵马。中都大都督徐林,掌管中都二十三万铁骑,乃大郑最精锐之兵士。东都大都督秦政,掌管东都禁军和二十万天子亲军。

    张清年纪最大,资格最老,威望最高。萧烈权势最重,最招文臣忌惮,而经过五年前之事后,名声已经是最为不堪。牧人起远离东都,声名很少现于朝堂之上,在北都做自己的土皇帝,最是自在。徐林镇守中都草原多年,军力最盛,民间名声最好。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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