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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云乱煜-第2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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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酒楼一楼中有一名干瘦老者正在说书。
说那草原大战,说那徐林出兵,说那水淹大军,最后说到了西平郡王与那秋叶道人并骑入中都。
老者端着黄酒,面无表情地听说书人娓娓道来,久久未动。
一直到说书人说完,老者才将手中黄酒一口饮尽。望着窗外的阴霾,轻叹道:“大公子。”
第六十二章 拦路()
天阴沉沉的,朔风夹杂着雪粒呼啸,迎来了正面四十年的第一场春雪。
萧煜放下窗帘,收回视线,对一旁闭目养神的秋叶说道:“关内的雪比起塞外的雪,倒是温柔了许多。塞外的雪是会死人的,而这关内的雪,却可以做士子们的景色。当然也不是绝对,毕竟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秋叶没有睁眼,只是淡淡开口道:“这可不像是你的性子,怎么还学会伤花悲月了?”
郡王马车庞大,几乎感觉不出太大颠簸,萧煜拿起桌上黄金小铲,铲了一块淡白色的龙诞香,平静道:“只是感叹世事无常,以前我不信命,总觉得自己有一天能叫日月换新天,不过经历的事情多了,才知道还是逃不出一个命字,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我不是萧烈的儿子,而是一个平民家里出来的孩子,如今会是一个什么光景。”
秋叶被勾起一点兴趣,睁开双眼,问道:“你是怎么想的。”
萧煜大概是做了西平郡王之后,终于尝到了孤家寡人的滋味,好不容易找到个可以平心交谈的对象,丝毫没有藏着掖着的意思,直言道:“如果我只是出身平头百姓家中,没有外公给我洗髓伐骨,就不会有我今日的偷师万法,没有萧烈这个父亲,我也不可能当上驸马都尉,更不会被傅先生看中,也就不会有后来的草原之行。”
秋叶若有所思。
萧煜长叹一声道:“兴许那样的我还在为了该怎么踏上修行之路而苦恼,或者幸运些,被哪个宗门收入门墙,这空正为了从外门弟子变成内门弟子而努力。即便再幸运些,得了哪位前辈遗蜕,至多不过是个鬼王的命数而已。,这就是命,有人生下来便能坐拥天下,有人挣扎了一辈子,还是个普通人。最大不公,莫过如此,所以这天底下才会有那么多的人不服命,才会有人喊出了那句我命由我不由天。”
秋叶轻拍了下手,玩味道:“那你信命还是不信命?”
萧煜淡淡道:“命是什么?上古先贤说得很明白,命字,人一叩,你信了,你服了,叩首了,这便是认命了。至于我,以前是不认命的,但是现在认了。”
秋叶沉吟了一会儿,终于开口道:“因为林银屏?”
萧煜皱眉反问道:“如果有一天慕容变成了今日的林银屏,你会怎么样。”
秋叶眼神淡漠,平静道:“我会送她一程。”
三彩的香炉中嘭的一声闷响。
车厢内归于安静。
说到这儿,萧煜意兴阑珊,他与秋叶看似是一种人,其实是两种人。萧煜是看似无情实在有情,秋叶则是看似无情实则亦是无情。
众所周知,萧煜有两大心腹,一是诸葛恭,二是林寒。这次萧煜只带了诸葛恭,而让林寒留在林银屏身边,也是存了让林寒多照看着林银屏的心思。
这时,诸葛恭在马车外轻敲了一下,这才禀报道:“殿下,有人拦路。”
萧煜皱了皱眉头,问道:“是谁?”
“是秦姑娘。”
萧煜愣了一下,然后起身道:“我去见一见。”
萧煜下了马车,果然看到秦穆绵身背瑶琴站在驿路中间,身后依旧是跟着赤手空拳的易,当初在巫教祖庭一战,易被重伤,其后便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没有露面。秦穆绵看了眼一身蟒袍的萧煜,啧啧道:“我如今是该叫你萧煜呢,还是郡王殿下?”
萧煜习惯性地捏了捏手,淡然道:“叫萧煜就行。”
秦穆绵忽然问道:“你那位公主殿下呢?没陪你一起来?”
萧煜平静说道:“她最近身体不好,不适宜长途劳顿。”
秦穆绵微一挑眉道:“你倒是怜香惜玉,既然如此,那你介意载我一程么?”
萧煜皱了皱眉头,不过还是说道:“可以。”
一身短打扮的易在见着萧煜之后,就如临大敌,当初在巫教祖庭之中,萧煜就已经让他视为平生大敌,而如今的萧煜更是让他觉得不可捉摸,看似只是履霜境界,但气机之盛,却已经到了可以与天人境界相媲美的可怕程度。
至于秦穆绵这位名义上师妹的心思,他也能猜出一二,对此他并不看好,如今魔教与道宗势同水火,一个是魔教圣女,一个是道宗在俗世的最大棋子,先不说萧煜愿不愿意,两人背后的宗门会坐视不理?
想到这里,易也难免有些感叹,这人呐,当初萧煜一文不名的时候,秦穆绵是最先与萧煜有过交集的女子,那时的萧煜怕是有过一点旖旎念头,不过那时的秦穆绵兴许是认为萧煜与她之间的距离大了些,一直若即若离,等到了后来,萧煜功成名就,已经足够配得上秦穆绵的时候,两人却已然陌路。
这也许就是穷酸文人所说的有缘无分?
萧煜没有再回车厢,而是与秦穆绵各自骑马,并骑而行。
萧煜坐在马车,看着天空中已经开始飘落的零星雪花,怔怔出神。今天的秦穆绵有些反常,没有冷着脸,也没有笑颜如花,只是很平静地望向萧煜的侧脸,有几次抬手,似乎是想要摸一下萧煜的脸庞,但最终还是缓缓放下。
萧煜转过头来,问道:“你今天怎么了?”
秦穆绵声音依旧嘶哑道:“没什么。”
萧煜此时的这个方向,刚好可以透过她的领口,看到她雪白的脖子,还有脖子上刺目的两道血痕。
萧煜沉默了很久,不知为何在脑海中浮现了很多往事,有初次相见,也有雨夜互杀,似乎他与秦穆绵之间,从来都是针尖对麦芒,如今如此平静,反倒是有些不习惯。
秦穆绵察觉到萧煜的视线,下意识地用手拉紧领口,然后狠狠瞪了他一眼。
萧煜终于开口说道:“有人伤了你?”
秦穆绵轻声笑道:“用你管?”
萧煜转过头去不再看她,仰头去看那飘洒雪花,平静说道:“说起来咱们也是贫贱之交,当年也曾算是朋友,你我就不能好好说一次话?”
秦穆绵愣了一会儿,然后轻声道:“抱歉。”
萧煜笑了笑,转开话题道:“你要去东都做什么?”
秦穆绵反问道:“你又要去做什么?”
萧煜貌似答非所问的说道:“身不由己啊。”
秦穆绵一手轻按了下自己的脖子上的两道血痕,没有说话。
秦穆绵忽然有些可怜眼前这个男人,也有些可怜自己。
他兴许是真心喜欢那个草原公主吧,听说那个公主快要死了,而他却要去凶吉未卜的东都。
好一个身不由己啊。
秦穆绵忽然鬼使神差的说道:“我想陪你去东都,你带不带?”
萧煜侧过神来,认真的望着秦穆绵。
秦穆绵毫不躲闪的与他对视。
过了良久,还是萧煜先行败退,转过头去,轻笑一声,道:“带!为什么不带?好歹是天下第二的美人儿,带出去多有面子!”
第六十三章 入城()
四月初十,东都,东直门。
天近黄昏,没有残阳如血,天阴沉沉,风中卷着雪粒。
官道上马蹄声响,尘土翻飞。
三千铁骑拱卫着的郡王仪仗由远及近,缓缓行来。
东都城中盛传西平郡王萧煜将要亲自赴京,让这座算是萧煜家乡的巨城一时间躁动起来,上到王公大臣,下到升斗小民,无不翘首期盼那位西北王的到来。
在萧煜即将入城的朱雀大街上,街道两侧已经挤满了想要一睹西北王真容的百姓,而两旁的楼上,更是聚满了各色权贵。
不去说义愤填膺的清流士子,态度阴沉的文武百官,单说勋贵,对于这位位于勋贵最顶端的西平郡王也是没什么好脸色的。勋贵一派多依附于亲王一党,而正是萧煜,才让亲王党落得如今这个支离破碎的下场,他们焉能不恨?
四面皆敌。
一栋临街的二楼窗户被推开,两人临窗而立,望着脚下人潮汹涌的街道。其中一人着青色立蟒箭袖,神情复杂,另外一人则是宝蓝华服,腰佩长剑,神色平静。
在如今权贵聚集的朱雀大街,两人委实算不得起眼,其中身着青色立蟒箭袖的青年男子轻叹道:“东都百万人,皆等一人,真是好大的阵仗啊。”
他身旁的佩剑青年轻轻道:“谁让他是逼得陛下不但要放弃西北还要给他封王的西平郡王呢。”
说起来,两人都算是那位西平郡王的旧相识,穿箭袖的是平安侯的长子张余,而佩剑的则是周国公的嫡子齐豫。在萧煜落魄时,两人也算是少有的慧眼,总觉得萧煜日后能有一番作为,只是没有想到,这番作为着实是有些大了。
大到让人难以置信。
三千铁骑兵临城下,其中绝大部分铁骑止步,只有一百骑继续护送那辆四马并拉的巨大马车缓缓驶入东直门。
一时间整座东直门噤声,只剩下车轮声、连续不断的马蹄声和一杆萧字王旗的猎猎声响。
所有人都在沉默的观望着这辆马车入城,不管平日里私底下如何痛斥这位西北萧逆的人,都在此时闭上了嘴巴。
尤其是那些本来要拦路的清流士子们,更是不约而同地忘了此事一般,再不提起半句。
负责接待的礼部左侍郎和右侍郎正不断擦拭着额头的冷汗,心中大骂自己的顶头上司,礼部尚书兼宗人府宗人令的宋王不来,自然迎接萧煜的差事就落到了两个副手的头上,而不管朝廷如何看待萧煜,在明面上该尽的礼数还是要尽到的,所以两人就是想推,也没得推。宋王敢推脱,是因为他是亲王,比起萧煜还要高出一级,也算说得过去,而他们两人一个无勋无爵,另外一个倒是有爵位,却只是一个没落的一等侯,只能在同僚们幸灾乐祸的眼神中,乖乖地接下这个棘手差事。
身着右都督武官袍服的诸葛钢铁仍旧驾车,马车缓缓试过城门,在两旁百姓畏惧的目光中,驶向礼部众官员,一直到不足三丈的时候,马车才缓缓停下。
礼部左侍郎和右侍郎率领身后群僚恭敬施礼。
让众人失望的是,那位西平郡王没有露面,更没有走出车厢,只是传来一道淡漠声音:“免礼吧,请诸位引路。”
礼部左侍郎和右侍郎不约而同地松了一口气,对视一眼后,也不介意西平郡王的无礼,只要这位王爷不主动寻衅,他们就已经谢天谢地了,哪里还敢奢求太多。只是身为距离一部至尊不过一步之遥的左右侍郎自然不能亲自去引路,吩咐手底下人前去引路后,随着郡王依仗,朝早已安排好的郡王府邸行去。
郡王依仗愈行愈远,整条街道才如重新活过来了一般,喧嚣依旧。
一对年轻男女从城门外走来,其中男子身穿一身黑色锦袍,相貌算不上美男子,但气态不俗,腰间悬了一把长剑。女子则身着一身白衣,背后背着一个长条包裹,头上带了一个富家女子出行常戴的帷帽,看不清相貌。
两人走的不紧不慢,像是一对刚从城外踏青归来的富家男女,城门口的守卫只是多看了两眼,便不再上心,东都城中富贵人家太多,他们不过是芝麻大的小卒子,还要养家糊口的,犯不上太过较真,谁乐意去触霉头?
男子负手前行,对身旁的女子说道:“当年我去梅山祭拜我娘,走的便是东直门。”
脸庞遮挡在帷幕下的女子轻轻道:“所以你才要从这边走?尝尝今非昔比的滋味?”
身着锦袍的男子指了指已经彻底走远的郡王依仗,说道:“坐在那里面的人可不是我。”
女子习惯性地嗤笑一声,紧接着似乎是记起了什么,将差点脱口而出的讥讽咽回了肚中。
男子也不以为意,温和道:“想笑就笑吧,反正我也习惯了。”
回应他的是一声冷哼。
两人之间陷入沉寂,谁也不再开口说话,只是静静地向前缓行。
一直到了掌灯时分,街道的店面都挂上了散着昏黄光芒的灯笼,两人才停下脚步。
道路尽头,黑黝黝如巨兽的内城城墙已经隐约可见。
女子掀起帷帽,露出其下那张绝世倾城的面庞,今日她没有穿平日里那件凶名赫赫的紫衣,而是换了一身素雅白衣,此刻在黯淡夜色下,反而有一种清水出芙蓉的惊艳之感。
女子自然就是中途拦路的秦穆绵,她看了眼身旁的萧煜,问道:“接下来咱们去哪?”
一如当年在东都时打扮的萧煜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看了眼面庞在夜色中略显模糊的女子,淡笑道:“想不想故地重游?”
女子微微皱了下眉头,问道:“秋台?”
男子摇了摇头,说道:“不是现在。”
女子微微低头,低声道:“那我猜不出了。”
萧煜伸出手,握住女子的一只柔夷,轻声道:“那就跟我走。”
两人腾空而起。
直接越过内城城墙,踏入内城之中。
当年两人曾在这儿雪夜杀人。
两人在一栋栋楼阁上不断起落,随着逐渐临近,秦穆绵脸上露出一丝恍然。
在内城的边缘地带,有一方小湖,湖边有一黑白小筑。
萧煜和秦穆绵飘然落在小筑门前。
小筑的黑色大门紧闭。
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阴霾竟是散去。
皎皎月光从夜空中垂落。
在小筑上洒下一片静谧银白。
萧煜踏着月色,上前敲门。
当年,就是在这儿,有个姑娘拿着一枝竹枝,要教他一剑。
第六十四章 那本书()
临湖小筑中住了一个孤身女子,二十来岁,平日里深居简出。偶然有人知道这名女子存在,也多半以为是哪个大人物的外宅,而能在寸土寸金的内城中购置这样一栋临湖小筑,已经不单是钱的问题了,还要有权才行。要知道,京城居,大不易,多少个清贵翰林想要在外城置办一处房产都是奢望,更遑论内城。
小筑中所居女子在街上露面次数寥寥无几,因为品容相貌算是上品的缘故,虽说内城中少了青皮无赖,但也多了一些不入流的纨绔子弟,不是没人动过歪心思,可自从有一个老爹是五品员外郎的家伙被发现浮尸小湖之后,这栋小筑就彻底清静下来,连带着小筑门前的青石小街也冷清的凄惨。
在萧煜走后,墨书就糊里糊涂的成了这栋临湖小筑的主人,她没再回安国公府,就此在这儿住了下来,更令她摸不着头脑的是,每月安国公府还会有人给她送来例银,日子倒也过得舒心。她在心情好的时候,会出去走走转转,兴许是随着萧煜在那短短的数月时间里,见识过太多的不俗,墨书的眼界也豁然开朗,偶尔出去游玩,或是逛街或是赏灯,在不知明细的人看来,不像是个丫鬟,反而是哪家偷溜出来的大家闺秀。
安国公府里那位除了公爷便是一言九鼎的大管事来过一次,问了些银钱够不够使,可曾有过不开眼的泼皮骚扰的家长里短,墨书小心翼翼地一一作答,大管事也没多留,匆匆而来,匆匆而去。
从那以后,墨书发现自己每月的例银多了一倍,有时有些不开眼的家伙,也很快就会消失的干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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