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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大领主-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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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弗拉维的介入马龙的军队几乎没有损失,他生出一个念头:是不是趁着这个机会再往外扩张个几百里,占领更多的地盘。反正就维鲁斯查探到的情报,海岛深处依旧是成群的血鹰并没有新怪物出现。

    马龙这么想弗拉维却不愿那么做,她没那个耐性继续射鹰玩——谁让血鹰群如此没有挑战性,激不起她是战意,能坚持三天已经是看在生命古树的面子上了。于是,在确认了建造传送站的物资和人手均已到达暴风城后,弗拉维捏碎了传送卷轴。

    望着渐渐消失的临时传送门,马龙连连摇头。借来的力量就是借来的,不管它有多好用终归不属于自己掌控,人家心情好就帮你一把,不愿意了拍拍手就走,你还什么都不能说。

    做人,最终能够依靠的只有自己。

第54章 悲剧的血鹰() 
如果说有弗拉维在的时候是福利局,打起血鹰群来轻松加愉快,那么在弗拉维离开后的现在要看的就是真本事。

    一柄长剑打着旋从地面蹿出,转动的剑身带着呼啦啦的破风声杀入血鹰群中。时值半夜,血鹰早已归巢,此时正窝在巢穴内休息,上千只血鹰挤在巢内密密麻麻的一片,长剑杀来顿时搅得一阵鸡飞狗跳。

    剑锋过处,一只只血鹰被斩做两段,许多血鹰本已反应过来,无奈巢穴内太过拥挤,根本没有闪避的空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斩杀。

    骤然遇袭的血鹰反应极快,他们扑打着翅膀就要飞出去,奈何他们快偷袭者更快。

    赶在血鹰群飞出前一个套着全身钢甲,只余两只眼睛露在外面的战士堵住了出口。朝巢穴外飞去的血鹰很快与这个战士对上,只见战士手一扬,一片带着腐朽味道的暗能量罩下,冲在最前头的几只血鹰叫都没来得及叫上一声便往地上栽去。等到这些血鹰落地,它们已经失去了生命。

    一记枯萎凋零打出,暂时阻住了血鹰的去路,堵门的战士手上不停,但见他一拳打出,正正朝扑来的血鹰群击去。血色的光团随着战士的出手在血鹰的巢穴内爆开,整个巢穴瞬间被血色侵染,变得猩红一片,好不吓人。

    这片血色可不是看着好玩的,它们出现之后血鹰们纷纷发出尖厉的鸣叫,仿如人遭受痛苦时在惨叫。

    原本扑向钢甲战士的血鹰一个个掉落在地,他们哀鸣着,痛苦的翻滚着,眼睛嘴巴乃至身体的毛孔渗出了大量鲜血。随着体内血液流逝的还有他们的生命,不过短短的十几个呼吸巢穴内的血鹰就已经死了七八成,剩下的那些也垂垂待死,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说时迟,那时快。整个过程说起来很多,实则也就短短的一瞬间,稍微一分神战斗便结束了。

    钢甲战士收拳而立,看着自己的杰作他无声的笑了笑:“血鹰,血鹰,你们败就败在一个血字,嘿嘿……”

    由血腥之巢孵化出的血鹰嗜血如命,只要看到血肉生物他们就会发了疯似的扑上去,撕扯目标的身体,吞食目标的血肉,直到把目标吃成一个骨架。血鹰们好食血肉,常人只看到了他们的穷凶极恶,却不知道他们也是有弱点的,而且还是致命弱点。

    这个弱点不是别的,正是他们本身。

    血鹰体内的血气异常旺盛,一个篮球大小的血鹰其体内的血气比得上一个健康的壮年男子。他们小小的身体拥有如此血气,平时还没什么,一旦有人将其引动,根本不用出手血鹰就会被自己体内的血气逆冲而亡。

    要做到这一点对别人而言很难,对马龙来说实在太容易不过了。选择了死亡骑士中鲜血系能力的他只需要在攻击血鹰时发动鲜血灵气,再配上技能血液沸腾,灭杀血鹰易如反掌。

    血液沸腾:使敌人的血液开始沸腾,沸腾的血液能对敌人造成伤害。

    这是马龙成为初阶死亡骑士后获得的技能之一,它的作用原理按照马龙的理解来就是诱发敌人体内的血气,让敌人的血气上涌,从而对敌人相对脆弱的内脏大脑等造成巨额负担,以此来伤害敌人。

    简单的来说,就是让敌人内出血外加脑溢血。

    好吧,这是马龙的理解。

    血鹰也是倒霉,遇到谁不好偏偏遇到了马龙,要是马龙走的是冰霜或是邪恶路线血鹰也不至于连还手之力也没有,好死不死的马龙走的是鲜血路线,血鹰恰好被他克制死。

    换做是沉伦魔和巨大野兽等怪物来,马龙的血液沸腾杀伤力并不大,可谁让血鹰体内的血气那么旺盛,他们不死谁死?

    举起手挥了挥,示意躲在远处的士兵可以过来打扫战场了,马龙便退出了血腥之巢。

    没了弗拉维剿灭血鹰照样有效率,只不过要稍微麻烦一点,得选择在半夜血鹰归巢之后。要是在白天开战马龙固然能歼灭血鹰群,但绝不可能像晚上这样三拳两脚就结束战斗。

    关于这一点马龙已经试过,白天他领着手下与血鹰群作战没半个小时完结不了,剿灭一个血鹰群受伤的士兵往往会有好几十人。毕竟是对付天上飞的,只能在地上奔跑的人类天生就处于劣势,能够不死人取胜已算不错,怎么还能奢望没有人受伤?真当经过兵营训练后的士兵人人都是战职者不成?

    沃里克招呼着士兵进入血腥之巢内,将那些尚未死亡的血鹰一一杀死,待得整个巢穴内再无一个活着的血鹰后他回来向马龙复命:“大人,已经全部处理掉了。”

    说着,沃里克犹豫了一下,建议道:“我观察过这些血鹰,发现他们的羽毛可以用来造箭,不知道大人你的意思……”

    “可以用来制造箭矢?”马龙反问了一句,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他对沃里克吩咐道,“那就把羽毛全部收集起来。”

    就是马龙的这句话让海岛上多了不少秃毛鹰,血鹰们就连死了都不安生,他们的羽毛全部被拿走,用他们的羽毛造出来的箭矢成了人族士兵用来屠杀他们同族的工具,真真悲剧。

    拍了拍沃里克的肩,马龙毫不吝啬的赞了一句:“做得不错,我看好你。”

    沃里克一个建议就节省了领地好大一笔开支,马龙怎能不赞。要知道制造箭矢的材料中最难弄的不是箭头,而是箭尾的翎羽。铁制的箭头或是狼牙箭头之类的只要花钱就能买到,翎羽的话很多时候你花钱也没得卖,这个世界可没有大规模饲养飞禽的地方,就连王国正规军的弓箭手使用的箭矢也有很大一部分是用薄木片来替代翎羽。

    一个血鹰群少的有一千一二的血鹰,多的有近两千,十个血鹰群加起来数量妥妥的过万,这么多血鹰的羽毛用来造箭领地内的弓箭手有福咯。只可惜这是一次性买卖,要是血鹰能长期供应的话……马龙灵光霍然一闪。

    血鹰杀了就死了,只能拔一次毛,血腥之巢呢?

    绕着血腥之巢转了两圈,马龙笑了。

    “沃里克,你给我看好这玩意儿,血鹰来了直接杀掉就好,但他们寄生在大树上的巢穴一定不能动。”

    话音未落马龙已消失在密林中,只留下一头雾水的沃里克和一群士兵大眼瞪小眼。

    领主大人准是又想到了什么奇怪的主意吧。

第55章 圈养恶魔() 
泰达希尔正上演奇怪的一幕。

    两颗战争古树拉着一张由手臂粗细的藤蔓编织的大网以看似缓慢实则快速的速度前进着,在这张大网中有着一棵通体呈灰黑色,没有枝叶,只在树干顶端有一个巨大的肉瘤似的东西不停蠕动的大树,那模样说有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蠕动中的肉瘤突然加快了速度,当速度到达极限后它的顶端裂开,噗的一声吐出一个东西。

    一只血鹰就这么诞生了。

    嗖!

    利箭直接射穿了血鹰的头颅,可怜的小家伙连这个世界是啥样都没看到就死于非命。

    击杀了血鹰的暗夜精灵弓箭手将硬木弓重新背在背上,神情没有丝毫异样,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几个人族士兵飞快的跑了过去,三下五除二的将掉在地上的血鹰尸体拔毛,不过短短的十秒时间这个世界又多了一只秃毛鹰,看人族士兵那熟练的程度再怎么也有上百次的实战经验。

    相信所有人都猜到了,藤蔓大网中的那棵树那就是被血腥之巢寄生的大树,树顶上的肉瘤正是血腥之巢。

    两颗战争古树和随行的五个暗夜精灵弓箭手以及五十个人族士兵要做的不是别的,乃是执行马龙的命令——移植血腥之巢,把分散在森林各处的血腥之巢移植到某个地方去。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血腥之巢能不断的诞生出血鹰,血鹰又能提供制作箭矢时的箭羽,秉持勤俭持家以节约为美德的某人自然要把它们好好的利用起来——其实本质上就是压榨,将血腥之巢的剩余价值榨得一干二净。

    森林中行进的不只是这一支队伍,同一时间有十支队伍在行动,有战争古树做苦力搬运起东西真的不要太轻松。别看战争古树的步伐缓慢就以为他们没效率,实际上他们迈出一步足有五六米远,人族士兵想要不被他们甩下得不停的小跑才行。

    血腥之巢是恶魔不假,但谁说恶魔就不能为我所用?

    马龙敲着二郎腿,日光晒在他身上暖洋洋的,刚驶出码头的盖伦船随着海波一晃一荡,很有摇篮的味道。一脸满足的伸了个懒腰,感觉小日子过得很舒坦的某人将目光投向了码头的另一侧。在那里有一座饲养场正在修建当中,场中饲养的不是别的,正是血腥之巢。

    在地狱军团中血腥之巢是个很另类的存在,他不像别的恶魔那样不是自身有着强横的**就是拥有奇怪而诡异的能力。血腥之巢本身是没有攻击力的,唯一拥有的能力就是制造血鹰。一旦失去了血鹰的保护,普通的农夫拿把锄头都能把它弄死。

    悲剧的是血腥之巢的护卫——血鹰被团灭,失去了保护的他们犹如待宰羔羊,只能任由摆布。

    没有血鹰,准确的来说是没有足够的血鹰血腥之巢翻不起大浪,正是清楚这一点马龙才敢将他们集中圈禁,完成了高端大气的恶魔饲养。

    一个血腥之巢每天至少能生出一只血鹰,马龙圈养了五十个血腥之巢,一天就有五十只血鹰的收获。以这个世界的造箭工艺每只血鹰身上的羽毛可以造出三十支箭来,一天就有一千五百支箭。

    马龙麾下的弓箭手才多少?

    刨去暗夜精灵,人族弓箭手也就一千出头,圈养的五十个血腥之巢满足领地的箭矢供应完全不是问题,毕竟不是天天都有仗要打。

    多亏弗拉维离开了,要不然血腥之巢还不得被她分一部分走?

    真想看看弗拉维知道这件事后的表情。

    马龙嘿嘿的笑了起来,罗格军团是用箭大户,王国每年制造的箭矢至少五成都用在了它身上,即便这样罗格军团的用箭量还是得不到满足。若被弗拉维知道一个大金矿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溜走,她的表情一定非常精彩。

    “叫你各种高贵冷艳,活该,哈哈哈……”

    马龙在想着弗拉维,殊不知对方也在谈论他。

    “你的猜测已经被证实了,马龙果然发现了一座遗迹,暴风城的领主府就是遗迹所在。”在壁垒要塞最高峰的那座城堡内,弗拉维正向菲尼克斯报告她这一次暴风城之行的见闻,“我们有理由相信白纸和那种名为盖伦船的四桅帆船的技术是马龙从遗迹中得到的。”

    菲尼克斯没有丝毫意外,其实早在马龙拿出白纸的时候她就有所猜测。像白纸那样的东西明显是技术宅才能鼓捣出来的玩意儿,套着全钢战甲的马龙怎么看也与技术宅没有半分共同点,要说他能发明造纸术,菲尼克斯第一个不信。

    手指在桌案上轻轻敲击着,菲尼克斯慢慢的说道:“不只是白纸和盖伦船,弗拉维你难道没有发现暴风城的军队成型得太快了吗?训练出一个合格的士兵即使换做卡夏没有个一年半载的也做不到,暴风城却只需短短的半个月,若说是教官的才能未免太过牵强。杰斯要有这样的能力在壁垒要塞的时候就出头了,何至于等到投靠马龙?”

    军队成型过快,这是暴风城的又一不同点。暴风城的第一批军队只有两三百人,他们的出现并不引人注目,菲尼克斯一开始也没有在意,等到马龙大肆扩军后菲尼克斯的目光才被吸引过去。

    一个小小的骑士领主养两三百个私兵很正常,当这个数量扩大二十多倍达到五千以上时再说他正常这得多缺心眼?

    有些事是经不得推敲的,菲尼克斯一关注很快发现了暴风城的奇特之处。

    “暴风城的兵营应该也是魔法建筑,你看看这个,”菲尼克斯说着手指一弹,案上的一张纸被弹了出去,弗拉维伸手接住,“同样是新兵,在兵营里训练的士兵半个月就能熟练的使用武器,进度快得让人吃惊,其他士兵却没有。如果说这部分士兵是天才,那接下来的事又怎么解释?难道一进兵营他们就开窍了,个个都变成天才了?”

    弗拉维迅速扫了一遍纸上的情报,马龙要是在这里绝对拍案叫绝,一张薄薄的白纸上竟将暴风城何时招募了多少士兵,这些士兵的大体素质,具体分布和训练进度一一做了记录。从这些记录上可以清楚的看到,但凡进入了暴风城的兵营士兵的训练进度像坐了火箭般嗖嗖飙升,而这些人在未曾进入兵营之前并无丝毫异样。

    仔细想了想,弗拉维发现还真是这么回事,马龙的士兵成型得太快,快到让人不敢置信。

    “是我疏忽了,殿下。”

    “这个不怪你,事实上我也差点漏过去。”摆了摆手,菲尼克斯示意弗拉维不用自责,“马龙得到的遗迹已经展现出了三种技术——造船造纸和快速成军。船对我来说没什么用处,纸带来的财富于我而言不过锦上添花,但快速成军不同。”

    说到这里菲尼克斯坐直了身体,双目开阖中有精光射出,那光如利剑,弗拉维竟不敢直视。

    “能把新兵训练从一年缩短到半个月,这样的技术于我而言用处甚大,你再去一趟暴风城,告诉马龙我要见他。”

    让弗拉维特地去一次暴风城就为传个口讯,而不是随便派一个传令兵,足以说明菲尼克斯对马龙的重视。换了其他人,别说只是个骑士,就算男爵,子爵甚至是伯爵菲尼克斯都未必会这样高规格的待遇。

    殿下看上马龙手里的技术了,说来也是,能使新兵训练缩短这么多,对手握重兵的殿下**力比一座秘银矿都要大上十倍。

    只是,马龙会同意交出这样的技术来?

    弗拉维吃不准。

    “殿下,还有个情报必须重视,这会刷新你对马龙的评估。”清楚菲尼克斯并不知道泰达希尔的情况,弗拉维赶紧提醒,“如你所料,马龙靠着大船在海上发现了新的陆地。据他所说,这片陆地足有一个伯爵领那么大。”

    暴风城在航海上有发现菲尼克斯早就料到了,从马龙不停造船不断将士兵和物资通过大船带出海外,稍微动下脑子就能猜中事实。

    一个伯爵领那么大的海岛虽然不小,却也不至于让弗拉维如此。

    菲尼克斯没有动,她静静坐着,等弗拉维把话说完。

    “我曾随着马龙去了那个叫泰达希尔的地方,并且花了三天时间帮马龙清理岛上的生物。”

    弗拉维的话让菲尼克斯好奇了起来,以弗拉维的脾气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出手,除非有什么让她非这样做的理由不可。弗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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