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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师黎明-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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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特说:“你听到了父亲,不是我不给。”又自言自语地说:“一共20金50银,我一年的零花钱还没有这么多呢。哼,25个金德勒。你不要正好,我还舍不得给呢。”
巴克盯着安德烈说:“看看你哥哥,平常他虽然没有说,可他是爱你的。”
安德烈有些心虚,赤红着脸把钱袋收起来了。他当然不是不想拿这笔钱,这可是不小的数目,他本以为就是几十个银币,没想到这么多!
安德烈是很自信能成为一个骑士的,那么,就必须为将来的骑士生涯的必须品——全身骑士铠甲打造所需的巨额资金提前筹备。一件普通骑士甲公价是1500金德勒——而且,安德烈很肯定,他的外祖父未必会出这笔钱,除非他宣誓为牛顿家族效命而不是为巴克家族效力。
外人就是外人,就算有血缘关系,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在星灵行星宇宙,是句谚语。
因为女儿,是无法继承领地的,也无法让他的后裔继承祖先的姓氏。
领地加上姓氏加徽章,才是完整的贵族,而这两者,贵族女人都不具备,除去那些死了丈夫又死绝了儿女和丈夫所有男亲戚的超级黑寡妇。
这种超级黑寡妇,数遍北地十三国十七自治邦,两个巴掌都数得过来。
而且,每个有谋杀殆尽亲戚的嫌疑。
如果不是邪神的势力在星灵行星十分强大,甚至可以说仅次于正义诸神的联合,那这种明显有什么不对劲的超级黑寡妇,早上了火刑架了。
牛顿十四世伯爵,育有五子二女,而且各个健壮,而他们的儿女也众多,他有十七个孙子,十个外孙,十四个孙女,四个外孙女。
给安德烈一个精制品骑士铠甲,其他的孙子孙女必须有,他们是姓牛顿的!那可能吗?还有,牛顿伯爵的堂兄弟的子女和孙子孙女,起码不下二百人,能不给吗?
这毕竟是一个庞大的伯爵家族,那费用简直是天文数字!
牛顿十四世伯爵很可能采用大陆大贵族大家庭的惯例。
大贵族大家庭,一般,也必须是核心家庭成员,而且必须是男性,又必须成为骑士,家族才会准备骑士所需的骑士甲和长剑斧头这些武器。
因为出身贫寒,没有封邑和祖产的穷苦骑士,直到连剑都拿不稳,也凑不起骑士铠甲的1500金德勒的大把大把,数不胜数。
象安德烈这种,父亲是世袭爵士的,又有一块不错的领地的,已经算是天之骄子了。
正儿八经的上等社会成员。
象大商人家庭,因为血脉中没有强力先祖的遗传,几乎不可能出骑士阶以上的强者,再富裕,也不过各级贵族餐刀下的肥肉罢了。就跟出产自杀飞机的地球月红旗国一样,米国看它肥了,牵出去宰杀,它也只能哼哼两声罢了。
小吉拉说:“哥哥,我和妈妈闲暇时会去看你的,你要好好努力哦!”
安德烈揉揉小吉拉的小脑袋,说:“知道啦,知道啦,小管家婆。”
小吉拉扭转小脸,伸出小手,怯生生地说:“哥哥,你真是个大好人!连安德烈你都给这么多零花钱,你能给我一点吗?就10金德勒。”
在场的人:。
温特瀑布汗,没想到,自己讲故事把小吉拉培养成了小拜金女。
不顾贵族小姐的脸面向家族成员乞讨,这简直是迷恋金币啊,难道,小吉拉最适合做商业女神弥叶姬的牧师?
巴克与温特,还有安德烈,在朝阳中,纵马奔驰。
镇子的危机一过,老天也接连给了三个晴天,因此,积雪已经压牢,不会有陷得太深的危险,也就可以稍微加快马匹的行进速度。
正走着,在三岔路,忽然看见彩虹镇那边过来一个车队。
温特一看,哟,老熟人加登骑士骑着雄峻的,传说有上古冰兽血统的雪马走在前列,他身后是十辆大马车,咯吱咯吱地过来了。
“早安,巴克爵士。”
“早安,加登骑士。”
两个骑士握拳捶了捶自己的左胸,行了骑士礼。
“你们这是上哪儿啊?”巴克问:“是送你们的小孩子上学吗?”
“是啊,小孩子很闹。我主要送阿拉贡小少爷去上侍从学院。他今年12岁了,达到入学的最低年限了。其他的,都是镇卫队的小孩子,长得强壮的,我也要送去三级战士学院。他们都很有潜力,将来进入三级很有可能。”
巴克暗暗估计了一下,虽然早就知道彩虹镇富得流油,可真正一比较,自己的温泉镇简直就是乞丐。
既然骑士是统治阶层的最大的势力,那与战士有关的学院自然是规模最大,资金最雄厚,后台最硬的。
各种战士学院,在任何一个1万人口以上的中等城市,都是必有的。
象白月亮城,因为有接近2万市民,还有1万临时居民,而有五座职业者学院。
一级战士学院,二级战士学院,三级战士学院和四级战士学院。
不用笑星灵行星的人头脑简单,连取名字都这么取。
其实很自然,每一级的力量分别明显。
显然在社会上应该受到的尊敬和礼遇也自然严格分级,经济收入严格分级,于是,学院也严格按照教学内容分级。
四级战士学院,讲授的是四级的课程,甚至有骑士担任教授,肯定比三级战士学院好得多,学费也成几何性增加。
象一级战士学院,主要供见习的职业者进阶正式职业者,平均一年仅需要10银币学费
二级学院二十银币,三级学院学费三十银币,四级学院四十银币。
而侍从学院,则是为贵族家庭出身的普通战士级的小孩子,或者4级巅峰的见习骑士准备的,一年陡增为200银币的学费,杂七杂八加完,就是普通的骑士家庭都必须倾尽全力才能负担起一名孩子。
从十辆马车看,一辆马车起码坐五个小孩子,一辆是阿拉贡单独坐,那其他的孩子起码四十多个,也就是为这些镇卫队的孩子,奎勒领主一年光学费就要缴纳上千银德勒。
巴克倒抽一口冷气,彩虹领富贵逼人啊。
正在估算,那边,那辆装饰着豪奢的黄金和白银车饰的马车传出来一个小孩子不满地声音:“怎么停下了!?加登,你在干什么?”他撩起了车帘。
看见是巴克一家,这个认识巴克的小孩子也没有表示出半分的熟人见面的亲热,只不屑地撇撇嘴,好似自言自语,其实却用巴克他们肯定能听见的的声音说:“见鬼,又是这群穷鬼。没十辆车随行,也敢说自己是爵士?切,穷鬼。”
加登连忙喝斥说:“阿拉贡,你快闭嘴。”
小孩子哼了一声,大声地说:“穷鬼。”关上了车帘。
看见安德烈的额头青筋跳动,加登连忙带着歉意地一笑,说:“小孩子乱说话。别介意。”
巴克无奈地笑笑,说:“别责备孩子,我们就是穷鬼么。”
加登郑重地说:“我向你道歉,小孩子不懂事。你是我们北风七镇的第一骑士,是无须受这个气的,我会想领主大人禀告的。”
巴克摆摆手说:“我不介意,真的,我是穷苦人家长大,我的父亲母亲因为常年的操劳,很早就去世了,我从小靠当佣兵谋生,之后当城卫兵。基本上什么样的穷苦生活都经受过,对于现在的生活,我已经很满意了,我不可能有更高的奢望,除了修炼上,因此,对于小孩子叫我穷鬼,我即不真正在意贫富,自然也就不在意小孩子叫我穷鬼,因此,加登骑士,你无须责备小孩子。”
加登神色一动,说:“我现在知道,为什么你能以普通人家的出身,而成为世袭爵士了,你有人格力量,巴克骑士,你人格强大。”
巴克微微一笑,说:“过奖了,过奖了。”
加登说:“那么,我们同行吗?”
巴克说:“咱们以前还没有聊过天吧,走吧。”
两个人驱马走在前面。
安德烈说:“我真讨厌熊孩子。”
温特:。心说,你别东张西望的,你自己就是。
第十六章 山贼()
车子从三岔路口到白月亮城的三十五英里山路,因为属于官道,而修建得足以容纳最国王的宽敞的马车驶过,现在路面堆满积雪,车队也轻松行进着。
北风七镇处于南方一望无际的翡翠大平原与无尽雪原交界的地带,丘陵连绵起伏,而险峻陡峭的小山头也很多。
一些山头上,就聚集着以流浪兽人、地精、狗头人为主力的山贼。
甚至有一些邪神的虔诚信徒,一些黑骑士,也在其中。
但通常来说,这些杂牌混种贼兵的首领,是一个食人魔家庭或者一群亲戚。而在南方,通常是巨魔家庭取代食人魔。
无职业的食人魔,挑战等级是3级,需要4名配合默契的3级战士方能顺利杀死1只,而有职业的,还需要加上它们的职业。
虽然基本上没有骑士阶以上的普通食人魔,可有3级野蛮人职业的食人魔是常见的——它们的战力,已经介于5级骑士与6级骑士之间了!
附近几十个小山头,就有这样的山贼。
因此,商队才需要雇佣卫兵,因此,善良诸神才发布剿灭山贼的任务,也因此,邪恶诸神有着虔诚的信徒——所以,山贼这些黑暗职业者,已经成了星灵行星大陆的黑暗需要,而不是简单的毒瘤。
一队山贼,在听到有十辆豪华的马车被瞭望手看到,而且好像卫兵仅仅是两个成年男子后,他们的首领乐得咧开大嘴,豪迈地一拍大腿,说:“这尼玛就是肥羊啊!”
于是,他点齐人马,一共134只能拿武器的地精,18头青面獠牙的流浪兽人,4个流浪的人类武士,还有他自己一家4头食人魔。
拿着一根钉满钉子的狼牙棒,这首领乐呵乐呵地带着他的部队下山了。
而且大摇大摆,没有一丝打伏击的念头。
他已经是4级的野蛮人,力量高达26点,体质也有18点,生命值达到80点——当然,这些数据太准确他不可能知道,但他从平常的体验中可以知道,他与他的妻子都有显著的差距,更别说手下的杂鱼了。——对付地精,他一个能打50只!
于是,他充满喜悦,就跟农夫带着镰刀走向丰收的麦田一样充满喜悦。
于是,温特一家,和加登骑士就目瞪口呆地看着面前歪歪倒倒列着队伍的山贼们。
“呔,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不给买路财,管杀不管埋!”
这头食人魔是一头智力达到人类最低水准的食人魔,平常,他自豪他的聪明,也学了一些听来的骑士小说中的诗句,对于山贼世界的诗句,他更是每句必读,读到来自邪神教会印刷的山贼战胜善良骑士的小说,他更会击节叫好。
听山贼首领这么卖弄,温特:,老子我才智力28点,你都智力达到能流利背诗的8点了,你要造反啊?
山贼的出现,让加登有些愤怒。
他之所以不带卫兵就单身护送这些孩子上学,原因很简单,这肯定不是彩虹镇第一次这么干。就是最近的这十五年,其他两位骑士,已经护送过4次孩子上学了,除了第一次带了一个中队,第二次就带了一个小队,第三次仅带了5名士兵,这一次,加登自忖,有5个与没有,也没有什么区别啊,于是,就带着马夫,送孩子上学来了。
可现在,这是打脸啊。
加登驱动马匹,手一按,就象大雁落地一样轻盈与矫健地飞落地面。
这个亮相让山贼的首领本能地感觉有些不妙了。
能平着从马匹上跳过十几尺,这跳跃能力起码也得十几级!
这不是说,这肯定是一名骑士吗?
真让人头痛啊。
食人魔拍了拍脑袋,他算下来,才等于7级骑士,不管了,我们人多!
一声招呼“兄弟们,一起上呀!”他挥舞着大狼牙棒就冲过来了。
这头食人魔高十尺,也即3。3米,他手里的狼牙棒能小得了吗?
看见一根圆木,上面布满二十公分的铁钉,就这么呼啸着冲自己的脑袋过来,加登也知道,要是被轮中一下,就算有斗气护体,那肯定也好受不到哪儿去。
于是,加登一个跨步,身体就跟被某根无形的绳子牵动一样,绕着食人魔盘旋了一下,他手一扬,剑,就以毒蛇噬人地迅捷,冲着食人魔头领的颈部咬了过去。
食人魔肯定是不能完全避开这一剑的,但他颈部与水牛的脑袋差不多粗,外面的肌肉层,起码有两寸厚,而且,食人魔的颈部长有骨刺。
肌肉比最硬的金刚木也差不了多少,而骨刺更是比普通的熟铁还硬。
加登的剑挑在食人魔的颈部,仅仅挑起一块指头大的硬皮就被弹开。
从这一剑,巴克就摇了摇头,很显然,加登骑士,正属于他不屑于进阶的均衡骑士。
骑士分类太多了。
按属性分,有力骑士,敏骑士,血骑士,均衡骑士。
按斗气的属性分,有风骑士,火骑士,水骑士,土骑士。
按性格分,有牺牲骑士,有勇敢骑士,有守护骑士,种类数百种,就是最狂热的骑士控,也未必说得出全部种类。
均衡骑士每4级的加点,均衡分配,对付杂兵,可能威力不减,可一旦面对强敌,根本无法和力骑士相比。
而力骑士,是所有骑士中杀伤力最强的,也是冒的风险最大的,毕竟,你越牛叉,你的敌人越想围殴你,越有人对你放冷箭。
而均衡骑士,即不需要象血骑士一样,保护队伍的施法者,也无须象敏骑士那样,风餐露宿走在队伍最前面去当探子,跟不需要象力骑士那样,减负队伍的主要输入和冲锋队,因此,保命的机率也最大,但同时,也是没有底气走上巅峰的骑士的平庸选择。
要是加登,他根本不可能做出绕着食人魔盘旋的动作,他只需要迎着食人魔,挥动双手巨剑,刚正面!
谁力量大,谁就胜,谁就活,谁力气小,谁就败,谁就死。
就这么干脆利落!
而敏骑士,有“双巧手”和“双武器攻击”,起码多一倍的攻击次数,此时已经在食人魔身上挑了2,3刀了!
哪象你,软绵绵的象个娘们儿。
巴克心中念头一转而过。
食人魔也感觉到疼痛,嚎叫一声:“兄弟们一起上啊,都傻站着干什么?”
它的妻子可能智力比他还略微高一点,在冲上来的时候,猛地发现对方那个中年人,剑上发出了骑士浓烈的红色斗气,就停住了脚步,反而退了下去,就在那儿虚张声势。
巴克从母食人魔硕大的胸部果实看出这是头母的,只要是母的,他都没兴趣刚正面,就用斗气把母食人魔吓退就完了。
食人魔的叫喊,让他的手下都明白,老大可能打不赢对方。
于是,刚才还狂呼怒吼着的山贼们,纷纷降低了音量,开始琢磨怎么溜才方便,以什么借口溜才自然了。
至于有心思帮忙的,看见母食人魔人家当妻子的都不帮忙,用得着去献身么。又不是有美女护士的义务献血。
母食人魔倒没想到这个,他只想到了,如果他动手,敌人的强者就动手了,自己不动,敌人不动,那自己当然不能动。
食人魔的孩子,倒扯开嗓子大呼小叫,可一个敢帮忙的都没有,它们可没有它们老爹那么坚硬的皮肤和骨刺,上去估计眨眼间就被削掉脑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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