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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世界的穿越者-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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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到手枪后,林墨开始了他的挖坑大计。

    穿越到这里林墨实际能做的不多,留下些未来的情势,唬唬日本就算好了。

    没有人是傻子,个个猴精猴精的。

    但,如果挖出一个百年前的玩意,里面是简体字,信不信?

    关键是里面恶意满满,诽谤鬼子毁灭世界丧心病狂无恶不作。

    那你还敢和他们合作吗?

    是不是要想一想,要不要先下手为强,弄死那群龟孙?

    这就是林墨的计划。

    拿着钢笔(19世纪初钢笔就被发明了),林墨大笔一挥:

    “在下来自未来,二十三世纪,卑鄙龌龊无耻下流的鬼子纠结外星人,占领了地球,可怜米国被。。。未来,***战败,大天朝会建立,冰岛破产,段友无敌。。。伟大的科学家米西莫哈。王明发明了时光机,试图拯救世界。。。谨记,谨记”

    写了数分,封存,一份交给商会,一份邮寄到海外,埋了一份,又交给体操会一份,林墨自觉大功告成,准备离开精武门这个世界。

    轮盘转动,林墨凝心静神,细细品悟。

    此时,他的脑海里,一个如前世转盘一样的东西不断震动,大放光明,轮盘骤然传出一股恐怖的吸力,仿佛在他的眉心形成了一个黑洞,源源不断地吸纳着他本体的精气。

    恍惚之间,宛若开天场景再现,诸天轮盘吸纳了他的全部,带着他的穿越众多世界,来到了一条由无数白色光球组成的星河当中。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那一个个小小的光球代表的是一个个世界,在世界长河当中游弋,突然间整个轮盘一震,选中了一颗缠绕着丝丝红气的光球,直接冲了进去。

    林墨心有所感,知道自己暂时无法掌握此惊天动地的神器,只能被动的穿越,日后随着能力愈深,诸天轮盘极有可能变成自己的所有物。

第6章 风云客栈() 
林墨来到这个小镇已经七天了。

    七天前,林墨刚来这个小镇的时候,手里还有着精武世界里的一百银元。

    这些钱足够小镇的普通老百姓一家子快快活活的过上一年,可林墨却只用了不到七天就全花完了。

    有人说女人买首饰买衣服,花起钱来如流水,其实他们不知道,男人如果大手大脚花起钱来,只会比女人更加可怕,别说流水了,便是金山银山,他也可以在一天之内全数花光。

    赌钱、喝酒、女人、杀人,甚至是结交江湖上的朋友,无论想做好哪一项,都需要一笔奢侈的吓死人的花费。

    “爷,天就要黑了,您又要出门?”

    一个肤若凝脂的少女缠在林墨腰间,容貌俏丽中带着一股妩媚,年岁不大,穿着一身白色的纱裙,纱裙很宽松,内里什么都没穿,从林墨的角度看过去,隐隐的能够看到些点点的肉色。

    似隐似现,朦朦胧胧之中带着一股惊人的诱惑力。

    少女虽小,却知道怎样穿才能够吸引男人的目光,同样也知道,男人喜欢的是什么情调。

    林墨缓缓拨开少女芊芊细手,坐起身来掏出最后一快银元摆在桌上,一边扣好领口的扣子,笑道:“怎么,舍不得我?”

    女子乖巧的从床头取下一柄铁剑,眼中充满了不解:“爷,从没有男人能在我的房间里住三天,却能忍住不碰我,还一个铜板不少的付钱给我。。。。。”

    “越是不碰你,你越想要”

    少女没有回答,但她开始迷离的眼神已经给出了答案。

    林墨接过铁剑,随手挂在腰间,拉开门,临走之前回头看了一眼这件房间以及床上的那个女人,笑道:“小镇无名,我用了三个时辰踏遍这里,发现你这里的床最软,最幽静,最适合休息。所以我来,不是要你,而是养精蓄锐。”

    少女罗衫半解,呆呆坐在床上,好半天才反应过来,看着敞开的大门,她恨恨的低啐一声:“臭男人!住店怎么不去风云客栈,非要到这里来勾老娘的火!”

    。。。。。。

    林墨现在的目的地,正是风云客栈。

    一想到要去蹚这趟浑水,他就冷汗直流。

    古龙世界里,随时可能发生意料不到的变数,毫无预兆的就会出现生死考验,一个小小的失误都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哪怕是绝顶的高手,陆小凤,楚留香,甚至是西门吹雪这种人,在书中都不止一次的和死神相遇。

    而要论里面水最深的,最危险的,首选七种武器!

    里面的高手已经不是一个一个死的了,直接是论坨算的。。。

    对于七种武器长生剑的情节,林墨记得不多,但结局还是记得清的,除了此间第一高手兼主角白玉京之外,所有前去风云客栈的高手,为了一个莫须有的孔雀翎图纸,全灭了。

    当然,还有一个女人活下来了。

    问题是林墨显然不是女人。

    他是来抢夺图纸的蠢蛋。

    闪电刀林墨,一个原著中没有的人物。

    江湖上,外号叫‘快刀’,‘快剑’,‘闪电刀’的家伙,他们的刀剑一般不会太快。

    天可怜见,林墨的刀不仅不快,他甚至不会用刀。

    手上的武器,还是一把剑!

    唯一的依仗,就是袖口里的手枪,还有学了几天的霍家迷踪拳。

    枪在金庸世界也许能打遍天下无敌手,但古龙世界不同。

    无论是傅红雪一出手必然有人要死的魔刀,还是陆小凤能夹住天下任何兵器的‘灵犀一指’,简直毫无道理可言。

    林墨的枪终究不是加特林,六枪下去,能干掉一个人就不错了。

    大街尽头,竖立着一根三丈高的旗杆上,挑起了四盏斗大的灯笼。

    朱红的灯笼,有着四个漆黑的字。

    “风云客栈”。

    此时才还未入夜,只是黄昏,小镇的街道上却已经没有了行人,偶尔一阵风吹过,带起几片枯叶,吹动灯笼,摇光曳影,青石板路的两侧都是民居,民居虽然简陋,但是时常会从开着的木门里,传出小孩的哭闹声和男人豪爽的笑声。

    林墨突然看见几个怪人。

    九条大汉,黄麻短衫,多耳麻鞋,左耳上悬着个碗大的金环,满头乱发竟都是赤红色的,火焰般披散在肩上。

    这九个人有高有矮,有老有少,容貌虽然不同,脸上却全都死人般木无表情,走起路来肩不动、膝不弯,也像是僵尸一样。

    他们慢慢地走过长街,只要他们经过之处,所有的声音立刻全都停止,连孩子的哭声都被吓得突然停顿。

    林墨眼角一跳,长生剑剧情已经开始了,这九个大汉就是来参加买卖的高手。

    九个赤发黄衫的怪人,走到客栈门前,停下脚步,当先一人摘下了耳上金环,一挥手,“夺”的,钉在黑漆大门旁的石墙上。

    火星四溅,金环竟嵌入石头里。

    第二人左手扯起肩上一束赤发,右掌轻轻一削,宛如刀锋。

    他将这束用掌缘割下来的赤发,系在金环上,九个人就又继续往前走。

    按照江湖规矩,这是拜门来了,一方面通知你我来了,另一方面,也展示自己的手腕,表示对于货物我志在必得。

    要想和我抢,先较量较量你有没有分量,你的头够不够硬,能不能来接我的金环!

    林墨用铁剑在墙上戳几下,放弃了展示自己手段的念头,别说把金环钉在石墙上,就是把手里的剑钉在木门上颇为费力。

    “要这些家伙当出头鸟,互相斗殴吧,这种危险的是你林大爷可不会干”

    就在此时,暮色中又驰来八匹健马,马蹄踏在石板上,声势浩大。

    马上人,一色的青布箭衣,青帕包头,脚上搬尖洒鞋,系着倒赶千层浪的绑腿,神情剽悍,身手矫捷。

    八匹马在风云客栈门前飞驰而过,八个人同时一挥手。

    刀光如闪电一般一亮,又是“夺”的一声响,海碗般粗的旗杆上,已多了八柄雪亮的钢刀。

    刀柄犹在不停地颤动,柄上的红绸刀衣“呼”的一声卷起。

    八匹马却早已驶远。

    林墨望着远去的马匹,暗道:“古龙世界的这些家伙,手上功夫不知如何,一个个出场倒是骚包”

    大街上突又响起了一阵蹄声,竟比那八匹马的声势还要浩大。

    但来的却只有一匹马。

    一匹白马,从头到尾,没有丝毫杂色,到了客栈门前,突然一声长嘶,人立而起。

    马上是个精赤着上身的虬髯大汉,一身黑肉就像是铁打的。

    这大汉收缰勒马,看见了门侧的金环赤发,也看见了旗杆上的八把刀,突然冷笑了一声,自马鞍上一跃而下,左右双手握住了两条马腿。

    只听他吐气开声,霹雳般一声大吼,竟将这匹马高高地举了起来,送到门檐上。

    白马又一声长嘶,马鬃飞舞,四条腿却似已钉在门檐上,动也不动。

    虬髯大汉仰天一声长笑,撒开大步,转瞬间也已走得不知去向,只留下一匹白马孤伶伶地站在暮云西风里,更显得说不出的诡异。

第7章 风云第一劫() 
小镇静悄悄的,家家户户都闭上了门。

    风云客栈中也寂无人声,里面是住店的客人,看到这一枚金环、八柄钢刀时就早已从后门溜了。

    那匹白马却还是动也不动地站在西风里,就像是石头雕成的。

    林墨咽了咽口水,那匹马强壮无比,比起后世的赛马恐怕还要高出一头,这大汉随随便便一抬手就将马凌空抛弃一丈来高,这份功夫虽然不如玄幻小说中动不动就移山倒海那么厉害,但是亲眼见到,带来的震撼实在太大。

    更关键的是,这群家伙还不是大头,真正的高手还没出来!

    这时,静寂的长街上,忽然又有个穿着蓝衫白袜,面容清癯的中年文士走了过来,神情仿佛很悠闲,但一双眸子里却闪着精光。

    林墨握紧手上普普通通的青钢剑,飞速的检查手枪,开始在脑海中回忆起长生剑的剧情,希望尽量能从其中找到一些帮助,只可惜这么多年过去,能记得不多。

    “古龙的小说里,实力永远不是第一位的,来吧!”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闪电刀既然受邀来参加买卖,怎么能退缩?

    这场买卖的货物早已失踪,如果林墨现在逃跑,发现货物消失的买家定会怀疑这个没来的,拼命追杀他。

    就算货物不在他那里又如何,宁可错杀一千,也不能放过一个!

    原著,未看到货的豪客们都能找上天下稳稳前七的白玉京,‘闪电刀’又怎么比得上长生剑?

    而林墨还要一个月才能再次穿越,这段时间足够林墨死个千八百次了。

    所以林墨要蹚这趟浑水,寻求自己的生机!

    中年人背负着双手,施施然走到客栈门前,抬头看了一眼,长叹道:“好马!端的是好马!只可惜主人无情,委屈你了。”

    他背负着的手突然一扬,长袖飞卷,带起了一阵急风。

    白马受惊,又是一声长嘶,从门檐上跃下。

    这中年文士双手一托,竟托住了马腹,将这匹马轻轻放在地上,拍了拍马腹,道:“回去载你的主人来,就说这里有好朋友在等着他。”

    白马竟似也懂得人意,立刻展开四蹄,飞驰而去。

    放下了白马之后,中年文士又走到墙壁边,随手就拔下了门侧的金环,然后来到客栈大旗下,在旗杆上轻轻一敲,八柄钢刀立刻同时落了下来。

    看到这人,林墨心中更是暗自摇头。

    金环和钢刀早已深深的陷在墙壁和旗杆里,一般人就算用全力去拔也未必能撼动分毫,但此人挥手之间就将它们震落,外表上却看不出一丝一毫的吃力,显然内劲极为深厚。

    此人的功实在强悍。

    中年文士长袖又卷,已将这八柄刀卷在袖里,沉声道:“掌旗何在?”

    客栈中突然掠出一条瘦小的人影,猿猴般爬上旗杆,一眨眼间人已在杆头。

    杆头上立刻有一面大旗飞卷而出。

    雪白的旗帜上,绣着条张牙舞爪的乌黑长龙,仿佛也将破云飞去。

    青龙旗!

    青龙会!

    无人知它是何时、何地、何人统率、何时渗入江湖。

    它似是从有江湖的那一日起,便存在于这个江湖之中。

    它至神秘,至强大,不遵从所谓仁义道德,而是按照自己的规则行事,亦正亦邪,或者说,根本无法用正邪、善恶、黑白来度量它。

    据说青龙会有十二大堂口,对应一年十二个月,一共三百六十五处分舵,应对一年的三百六十五天,每一天代表一个分舵的代号,每一处的负责人,都是一等一的高手;

    纵使陆小凤聪明绝顶,西门吹雪剑术如神,也奈何不了它。

    林墨突然感到头痛。

    没有人面对如此神秘而又强大的组织时还能淡然处之。

    中年文士也看见了林墨。

    他站在风云客栈的台阶上,从头到尾看了遍这个穿着普通的少年,最后,目光落在了林墨腰间那柄铁剑上。

    “阁下可是姓林?”中年文士微微邹眉,疑惑道。

    林墨点了点头,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久闻公孙先生大名,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

    从怀中掏出一张烫金的请帖,递给中年人,抱拳到:

    “在下林墨,应公孙先生邀请而来。”

    “公子过奖了”中年文士收起脸上的疑惑,同样抱拳道。

    “未曾想最近风头正盛的林公子,却是个用剑的”

    林墨呵呵一笑:“向我这样的浪子,钱总是不够用的,会些别的,起码不至于手上的兵器当掉后,用肉掌招呼别人”

    顿了一顿,特意瞥了一眼墙壁和旗杆上的印记,淡淡笑道“况且,一如这风云客栈的大门,能不能活着爬出来还是未知,拿把趁手的兵器自然是好的”

    中年文士一惊,抚掌大笑:“公子果然和传说中的一样,是个妙人”

    他正笑着,忽然语气一变“其余几家都已经来拜门了,公子难道不想露一手?”

    林墨脸色不变,心中却已掀起惊涛骇浪。

    要是出手就麻烦大了!

    眼前这位青龙坛主要是知道闪电刀是个西贝货,估计当场便会要了自己的性命。

    想不到,剧情刚开始就遇上了危险!

    林墨攥紧手上的铁剑,嘴边浮现一抹值得玩味的笑意,平静地看着中年人的双眼“怎么,先生想考校我的功夫?”

    不像金庸,学一门绝世神功就能纵横天下,受伤的高手也能秒一般三流货色。

    古龙世界里的战斗,武功重要,心态和气势甚至环境更为重要!

    小李飞刀中,气势正盛的阿飞,能与荆无命不相上下,连李寻欢也不愿为敌,而当他无斗志时,连个二流高手都能虐他。

    石观音武功超强,楚留香传奇里天下前五甚至前三的存在,就因为一面镜子,失神落魄,丢了性命。

    简而言之,一个字,装,逼格上去了,武力值也就高了。

    两人对视片刻,中年文士才哈哈一笑,摇头笑道:“青龙会是邀请诸位来做生意的,怎会动手?在下只是好奇而已,刚才那些家伙,不过是为人家仆,却敢在公子面前耀武扬威,江湖传言,公子性格锐利,眼中揉不得沙子,却不知公子为何不加以惩戒?”

    “别人家的家仆在江湖上招摇,又不是给我惹麻烦,我何必去惩戒?”

    林墨抚摸着手上铁剑的剑柄,像是抚爱最亲爱的女儿的肌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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