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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世界的穿越者-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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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秘籍。。。”

    古龙里的秘籍都是那种一万人里能有一个练成就不错了的,凭林墨着资质,连个三十多年估计连柳长街一般水平都没有,太不合算了。

    毕竟,三十多年的时间,换成‘圣心诀’之类的都能小成了。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如果我能见到柳长街出手甚至和他交手,对我的武功肯定大有好处,柳大哥你对我不薄,小弟怎能舍你而去?”

    林墨嘴角微微裂开,笑道。

    。。。。。。

    山路崎岖,跌宕曲折,险要的地势让人头皮发麻。

    一人伫剑而立,身着灰衣,施施而行,立起的石块,随意生长的树木在他脚下似乎不存在。

    身前数十黑衣人,皆蒙面持刀,与他对持。

    灰衣人所持长剑异常华丽,剑柄处镶了个猫眼大的绿宝石,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事实上,要不是看到这把剑,张胜早就派小弟一刀砍上去了。

    名剑‘沧水’。

    此剑乃十年前一铸剑大师所铸,削铁如泥。

    虽然和兵器谱里的名剑相比,犹如玉石之比于明珠,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可他张胜也不是李寻欢之流。

    他握了握大刀,手心里满是汗水。

    近来‘沧水’的持剑者连杀海沙帮帮主‘铁掌无敌’赵盛,‘天地一刀’关镇,早已闯下赫赫为名,被誉为武林新一代的领军人物。

    江湖人都知道,沧水剑主爱好找积年大盗,成名恶人的麻烦。

    “朋友,你与我无冤无仇,难道不能放我一马?”

    张胜不想和沧水剑主打,虽然他自认为自己也能把赵盛的铁掌变成一张烂掌,在关镇还没出刀市就要了他的命,可他是强盗,是巨寇。

    赵盛之流,名声对于他们而言就是生命。

    而强盗的名声太大,反而会招惹灾祸。

    他的名声已经不小了。

    谁都知道,遇到‘断魂刀’,要不交钱,要不断魂。

    可惜,林墨没有如他的愿。

    剑如金蛇,纵横八方。

    金蛇狂舞!

    张胜年轻时曾在深山中遇到一只五彩斑斓的蛇。

    那只蛇很小,但他的蛇信子一出,就有一人丧命,要不是跑得快,张巨寇那天就变成一具尸体了。

    今天,他仿佛又见到的那只蛇。

    不,是一只更快更毒的蛇!

    只一瞬,林墨附近的三个强盗便以倒了下去。

    张胜是个魁梧的中年汉子,一把断魂刀所向披靡,不知有多少成年侠客丧生在他手上。

    也因此,他得了个‘巨寇’的称号。

    可今天,张巨寇连刀都握不稳了!

    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诡异的剑法。。。

第42章 江湖大案() 
近来江湖最大的事莫过于京城附近连续发生的数百件巨案—准确来说,是三百二十件。

    这三百多件大案,竟然一件没破。

    可这些案子确非破不可,因为,失窃的人家中,不但有王公巨卿,还有武林大豪,不但有名门世家,而且还有皇亲贵簇。

    现在,这些是被压在了胡力胡老爷子身上。

    胡老爷子没有真的戴过红缨帽,也没有吃过公门饭,但他却是天下第一名捕,每一州、每一府的捕快班头,都将他敬若神明。

    因为只要他肯伸手,世上就没有破不了的盗案,只要他活着,犯了案的人就没有一个能逍遥法外。

    只可惜无论多么快的刀,都有钝缺的时候,无论多么强的人,都有老病的一天。

    他老了,而且患了风湿,若没有人搀扶,已连一步路都不能走。

    于是他找到了柳长街。

    胡老爷子从未看错过任何事,也从未看错过任何人,他的判断从未出错。

    他说柳长街能破这个案子,柳长街就一定能破这个案子。

    大家相信他这次的判断还是不会错误。

    所以默默无闻的柳长街,就这么样忽然变成了个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物。

    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林墨一袭青衣,走在街道上。

    击败张胜之后,在江湖上他也算是留名了,现在凭借他手中的沧水剑,跑到酒楼白吃白喝都没人敢收钱,还要大爷大爷的叫着。

    “柳长街留下的秘籍我学了个六七成,再加上前几个位面的积累,除了寥寥几人,七杀手中能威胁我的应该不多了,名气也打出去了,现在该找里面那几个龙套的麻烦了。。。”

    古龙世界虽然武力水平比金大侠里高一大截,可那是因为古龙主角一出来就是完全体,所遇的也都是些开挂选手。

    林墨自认,凭着自己的武力值,只要不去招惹龙五这样的超规格高手,天下大可去矣。

    就算遇到龙五,也能撑个几十招。

    。。。。。。

    星光璀灿,圆月如冰盘。

    公孙妙苦着脸,坐在林墨对面。

    “阁下想要我做什么?我已经残废了,你又何必逼我”

    说着,他把自己的右手伸了出来。

    他手上只有两只手指,他的中指、小指、无名指,都已被齐根切断。

    对于一个盗贼来说,断了一只手指偷盗这门手艺就算废了,何况断了三根呢?

    他早已隐居避世,江湖上的人也大多只闻其名不见其人,很少有人知道他有个出生入死的朋友—胡大鼻子。

    与公孙妙不同,公孙妙说话的声音总是很小,相貌很平凡,衣着也很朴素,因为他不愿引人注目。

    而胡大鼻子却是个非常引人注意的人,他身上穿的衣服总是最好的质料,用最好的手工剪裁的,手上戴着的是至少值一千两银子的汉玉戒指,帽子上缀着比龙眼还大的明珠。

    他本身长得就更加引人注意了,他瘦得出奇,头也小得出奇,却有个特别大的鹰钧鼻子,所以他的朋友都叫他胡大鼻子,不是他的朋友,就叫他大鼻子狗。

    他的鼻子的确象猎狗一样,总能嗅到一些别人嗅不到的东西。

    而现在,胡大鼻子像条死狗一样被林墨拎在手里。

    这也是为什么公孙妙老老实实坐在林墨对面的原因。

    否则,就凭他的轻功,林墨还真不一定能抓住他。

    “我不要你帮我偷东西,我要你妙手空空的秘诀”林墨来自然不是为了逼迫公孙妙去偷东西,他只是对其中的秘籍感兴趣。

    很多时候,绝佳的开锁手法比绝世武功好用多了。

    公孙妙神情不定,一脸的挣扎之色,林墨见此也不多等,一拳拍出,胡大鼻子原本就鼻青脸肿的脸更加的难看了。

    “你都已经隐居了,发誓再也不偷了,为了这个誓言你剁掉了自己的三根手指,偷盗的手艺也不打算传给别人,为什么不能给我?”林墨道。

    是的,公孙妙的手指是他自己剁掉的。

    三年前,公孙妙当着我父母妻子的面,切下我的小指,发誓以后绝不再偷了。

    可是有一天,他看了八匹用白玉雕成的马,他的手又痒了起来,当天晚上就又将那八匹玉马偷了回去。为此,他切断了自己的无名指。

    可又过了两年,他又破了戒。那次他偷的是用一整块翡翠雕成的白菜,看见了这样东西后,他朝思夜想,好几天都睡不着,最后还是忍不住去偷了回来。这次的结果是他的母亲活活的被他气死,老婆又急又气,把他的这根中指一口咬了下来,血淋淋地吞了下去。

    这实在是很悲哀的事。

    林墨知道他的意思,偷有时候是一种瘾,很难治。

    “你放心,我对偷可没兴趣”

    公孙妙叹了口气,慢腾腾的进了屋,拿出一个本子,交给林墨。

    “你如果真不想偷得话,最好把自己的手给剁了,否则必有祸患”

    得人好处,林墨也善心的提醒了一句,便扬长而去。

    。。。。。。

    很可惜,公孙妙没有听林墨的,把手给剁了不是谁都能干出来的。

    他被柳长街杀了,当做给龙五的投名状。

    行踪常在云霄外,天下英豪他第一。

    没有人见过龙五出手,没有人知道龙五的的行踪。

    一狮一虎一孔雀,就算是七大剑派的掌门,五大帮的帮主来到他包场的酒楼,没有允许,也只能乖乖在门外站着,不敢上楼梯一步。

    胡老爷子断言,能了无声息做三百多件大案的,只有龙五。

    所以,柳长街需要找到龙五。

    而龙五恰好需要“分光捉影,一手七杀。“的杜七,妙手空空的公孙妙,力扛千斤的石重三人做事。

    于是,柳长街只有杀了这三个人,然后承接原属于这三人的任务,才能接近龙五。

    只是,能悄无声息做三百件大案的的,除了龙五,还有胡老爷子自己。。。

    古龙写的神捕,很少有好人。(杨铮,柳长街都算是普通的捕快,没啥名气)

    如果说医生是最厉害的屠夫的话,那么捕快就是最高明的强盗。

第43章 秋水夫人() 
柳长街很不好,他被人像风铃般吊在天香楼外的飞檐下。

    现在是七月,晚风中,已有凉意。

    凉风吹在他身上,就像是刀锋一样。

    不仅如此,他全身的衣服也都已碎裂,连骨头都似乎已完全碎裂,嘴角还在流着血,流着苦水,又酸又苦。

    他身上也一样,满身都是鲜血和呕吐过的痕迹,看来就像是条刚被人毒打过一顿的野狗。

    他刚刚把自己卖了,卖给了龙五。

    可是龙五不相信他。

    所以,他需要演戏,把自己演成一个傻子。

    他酒量不行,可喝个五六斤还是没问题的,可刚刚他喝三杯就醉了,然后傻乎乎的说自己是来杀龙五的。

    于是,他被龙五的保镖,那个“狮王“蓝天猛打了一顿,照死里打的。

    可是,戏还是要演下去的。

    天香楼里的灯火已经熄灭,对面的店铺已上起了门板。

    他突然破口大骂:“龙五,你这个狗养的,你这个……“他是个文明人,可今天他将自己知道的粗话全部骂了出来,骂得声音还很大,在这静寂的深夜里,连十条街以外的人都可以听得清清楚楚。

    林墨黑衣蒙面,隔老远就听到柳长街的骂声,不禁哭笑不得,“柳大叔,你这辈子都没骂过人啊”

    柳长街没白骂,远处一匹快马突然飞驰而来,骑着马上的人眉如剑,满脸虬须,看来很粗野,一双眼睛却是聪明人的眼睛。

    “哈哈,骂得好,骂的妙,我已很久未曾听见过有人敢这样骂那狗养的人,你千万要接着骂下去,千万不要停。”

    柳长街吊在飞檐下,俯看着他道:“你喜欢我骂那个狗养的?“

    那大汉拍手大笑:“当然,有人骂那狗娘养的,老子就和三旬喝了冰一般爽快“

    孟飞的武功不高,但他有一个很响亮的外号,‘铁胆孟尝’。

    只要吃过龙五亏的人,只要还没有死,孟飞就会想法子将他们全部请到这里来,用最好的酒和最好的女人款待他们,然后再送笔盘缠让他们走。

    “孟尝“这两个字就是这么样来的,至于“铁胆“两个字,那意思就是不要命——只有不要命的人,才敢和龙五作对。

    无论是谁做了龙五的对头,都是孟飞的朋友。

    于是,柳长街被孟飞救了下来,而且还大吃大喝的款待他。

    。。。。。。

    阳光,绿水,青山。

    一个女人正在一个小院子里喂鸡,身上穿着套青布衣裙,用友襟兜着一把米,那柔和的小嘴撅起,“啧、啧、啧“的在逗鸡。

    天气已很热,她身上穿的衣服很单薄,衣领上的钮扣散开了一粒,露出了一截又白又嫩的颈子,只看这一截颈子,已经很容易就能令人联想到她身上的其他部分,何况她还赤着足,只穿首双木屐。

    “履上足如霜,不着鸦头袜。“

    林墨偷了几张银票,又将银票全部换成五十两一锭的大元宝,雇着几个大汉来到了这里。

    屋子里有个男人走出来,是个年纪已不轻的男子,一脸讨厌像。

    林墨扔下大元宝,对着男人笑道:“拿走这些元宝,找个地方住三天”

    男人瞪大眼睛,似乎感到不可思议,一个男人,要用元宝买自己的妻子三天?

    他伸出舌头,舔了舔发红的嘴唇,忽然从箱里抓起锭银子,用力咬了一口,连牙齿都差点被咬掉两颗。

    银子当然是真的。

    林墨说道:“三天之后,你还可以回来,你老婆……“男人不等他这句话说完,突然用尽全身力气,抱起银子,冲上了马车。

    车马急驰而去,林墨笑着整理好衣服。

    卧房的门却是开着的,门帘半卷,那女人正坐在床头,咬着嘴唇,一张脸红得像桃花一样。

    “好个尤物!”

    林墨笑道,手下却不慢,一剑刺出,竟是要辣手摧花。

    女子的脸上露出惊容,呆在当场,似乎被吓呆了。

    可林墨却并不停手,手上三个仿做的的金蛇锥如飞虹下凡直射而出。

    女子又惊又怒,叫到:“你是谁!”

    身子一挺,闪电般的躲开了金蛇锥,手腕转动,竟从床头抽出一把细剑。

    “好深厚的内力!”

    林墨一惊,只感觉从女子剑上传来源源不断的劲力。

    可他终究经验丰富,此时剑如同蟒蛇,一层层化解,刀光剑影之间,两人便交锋不下数百次。

    “有这等武功的绝不是无名之辈,你究竟是谁!”

    女子娇喝一声,手上力气竟又加大几分。

    “点子扎手”林墨此时苦不堪言,秋水夫人在七杀手里算得上是第一等高手,可是最后离柳长街龙五还差许多,谁知道一上来林墨就被压制住。

    要不是得了柳长街的传授,估计能在她手上撑个百招就算运气好的了。

    而在这绝对的压力下,伴随而来的是惊人的进步。

    秋水夫人招式老练,迫使林墨不断推陈出新,本来金蛇剑法林墨早已烂熟于心,达到登峰道极的地步,可是现在,林墨豁然发现,自己远远没有达到金蛇剑法的极限。

    金蛇剑法胜在诡异,可以说没了金蛇剑,其威力十不存一。

    可现在,林墨隐隐感觉若是将金蛇剑法拆开,把它的各种奇诡之法揉入普通长剑中,再加上白玉京,柳长街所留的剑术精髓,绝对能造出一部震铄古今的绝世神功。

    毕竟,这是三个时代的最高结晶。

    但现在林墨可不敢尝试,一方面他估计自己的积累还差了点,另一方面,和秋水夫人这等绝世高手生死相搏,临阵创招现场恐怕不会太好—不是谁都叫楚留香的

    “我这莫不是‘顿悟了’,看来我资质也不差嘛”

    林墨心头想到,如果没有今天这样的压迫,这种感觉真的很难找。

    毕竟,一个不肯全力出手的超级高手不是哪都能碰到的。

    是的,秋水夫人还没尽全力。。。

    她来这是为了坑龙五的,怎么可能把动静闹大?

    “龙五,你怎么在这里!”武学顿悟机会难得,林墨决定找个地方闭关,当即大喊道。

    “什么”

    嫦娥后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秋水夫人和龙五都是奇才,智谋远超常人,结连里成绝代佳侣,不料突起变故,两人起了分歧,秋水夫人偷了龙五用来治病的药,两人结仇,至死方休。

    说起来也是奇葩,秋水夫人之所以偷龙五的药,是龙五先对不起她。

    而龙五之所以放弃这个绝世美人,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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