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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焰红唇-第1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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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该死的吴老三,真他妈的是头该死猪,蠢猪。
277。花招(上)()
蠢猪都不应该活在这世上。
蠢猪都该死。
最好早一点死。
因为眼不见,心才不会烦。
看着吴老三这头蠢猪,不管是张三狗还是坎巴,都想上去踹他一个窝心脚。
只有窝心脚才能踢醒他。
但是他们又不能当着冯子龙的面踢他,因为他们一旦这样做了,就会引起冯子龙对他们的不满,冯子龙不满了,那他们的日子也不好过了,所以他们才不会当着冯子龙的面踢醒他,一切都是他自找的,就算冯子龙真要了他的命,也是他自找的。
对于这种不知悔改而又大言不惭的人,张三狗和坎巴向来的态度都很冷淡。
尽管冯子龙和他们不是同一个战线上的,但要叫他们选择是站在冯子龙或是吴老三一面,他们会毫不犹豫选择站到冯子龙一面,因为冯子龙虽然身份与他们不一样,但是他是个讲信用的人。一个讲信用的人是值得人去相信的。
而吴老三,却是个认死理的人。
张三狗都委婉的提醒他了,虽然他开了他钱,但他现在不想杀冯子龙了,他叫吴老三不要杀冯子龙了,但吴老三就是不听,一根的筋的认为拿人钱财就要与人消灾,不然心里就不会安宁。他的想法没错,但是人家张三狗都改变了主意,你吴老三还有什么不可改变的?
不改变,就是死脑筋。
死脑筋都转不弯,转不过弯的死脑筋都以该互。
吴老三是死脑筋,所以吴老三该死。
张三狗在心里愤然的想这些话的时候,眼瞳里里有一个人飞上了天,一直飞得撞到了天花板,发出了逢的一声,才又向地上回落了下来。
逢!
鲜血飞溅。
蓝球易的脸上都粘上了一滴。
那血滴就像一颗闪亮的血珍珠,在灯光下闪闪发光。
冯子青抬头看了看他脸上那颗珍珠,说他发财了。蓝球易开始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待弄明白了是吴老三的血溅到了他的脸上,才忍不哈哈大笑起来。
在他的笑声中,吴老三悲催的看了一眼像泰山一般耸立在他眼前的冯子龙,说冯子龙这人不讲究信用,打架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就开打了。
冯子龙冷瞥他一眼,说你的意思是我打你还得先征求你的意见是不是同,没想到你这人还真是真葩,有种你最好站起来说话,我最不喜欢跟孬种打交道了。
吴老三像折叠尺一样一寸一寸的爬了起来,说他不想跟冯子龙打了,因为他一点都不讲究信用,打架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要打,就得在打之前提醒对方,好让对方有个心理准备,即使被打西壳了,那也怨得对方。
冯子龙没理他,兀自倒了杯水喝了,就坐到了沙发上。
吴老三对他嘿鄙一笑,就朝他一脚开了过去。
他一直在寻找打冯子龙的机会,可不管从那个角度看都无法打倒冯子龙,因为他的每一个站姿以及所拿捏的有度,都好像是刻意为之的一样,怎么都找不到他的破绽,所以他一直没敢动手,现在机会来了,他岂会放过到手的机会。
所以他所开的这一脚,用的是全力。
这一脚踢实了,冯子龙非被他踢上飞不可。
哦,不,非被他踢死不可。
他记得有个名字叫做草上飞的绿林好汉和他争一个名字叫阿香的女人,他就这样开过一脚,那一脚直接把那个叫草上飞的好汉踢到了天上去。
他看到他飞上天了,可是他坐在原地等了三天三夜都没有看见草上飞落下来。但就在他起身的时候,忽然一个重物落到的他刚才坐的地方,他拿眼看去,却正是草上飞。
可怜草上飞庞大的身躯,都已经在天上被风化了,只剩下了一具光骨头。
但他还i活着。
他说他惹到吴三爷真是这一辈子最大的象错误,如果有来生,他一定跪拜吴三爷当师父,好好的学一学他的劈天腿。
吴老三得意的看着草上飞,说你草上飞不行,为企么呢,因为你草上飞虽然名字叫草上飞,其实你一点都不会飞,你只能被人踢飞。
就这样,草上飞没跪拜成他这个师父,他的名声也因此传播到了江湖上,是以才有关于他的种种传闻,比如说他可以一脚把泰山上的石头踢掉一大半,可以一脚把长江水踏干,可以一脚把一国辆以120码的速度奔跑的车踢飞……
一句话,他是一个踢人高手。
一个不折不扣的踢人高手。
277。花招(下)()
在踢人方面,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可以踢得赢他,或者可以换句话这样说,他想踢谁就踢谁,谁也不敢把他怎么样。
刚才他之所以着了冯子龙的道,是因为冯子龙一点都不讲究江湖打架规矩,踢他之前没有知会他一声,若是冯子龙知道他了,那上天的就是冯子龙而不是他了。
“刚才那一脚,算是你赢了,但这一脚并不代表你的实力,也不代表我不行,我说要不这样,我们重新打过,口令由我发,要是我再输了,那我就心服口服了。”
冯子龙看着他没有说话。
对这种活宝级人物,他向来都不屑与之多说。
“看,公平打架,你不敢了哈。”
说这话的时候,他脸上的挂着不要脸的微笑。
说他不要脸,是因为他不知道脸为何物。一个不要脸的人,自然会说出这种奇葩的话来。
张三狗在旁边没有说话,他只是狠狠的瞪了他一眼。
坎巴则在心里说的是,和冯子龙打架,他打不死你!
冯子青在静静的喝咖啡。
蓝球易则在暗中欣赏她的美。
只要冯子青一句话,叫他把他家的全部家产拿给她,条件就是她缩嫁给他,那他一定不会皱一下眉头就会去做的。
因为冯子青是他的女神。
为女神,他可以舍弃自己的一切,包括财物,包括生命。
冯子龙终于又抬起了目光:“说吧,你想怎么打我就陪你怎么打。”
他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愤怒或是不高兴的神色。
他就像波平浪静的大海,没有知道他到底多深。
深海静的时候一般都不危险,但当它一旦发起怒来,会把万丈高的浪头抛上高空,会把整个大海都掀个转,让尘世中所有的生灵都恐惧、胆怯……
便遗憾的是,吴老三不知道这种力量恐怖的破坏力。因为在他眼里,他就是这个这个世界的主宰,其他人人都是个屁,他想放就放,不想放就憋死它。
所以,当他听到冯子龙要他说说怎么打的时候,脸上就绽开了麻花辫一般的笑容。
因为只要是他发号司令,他都会在动手后才通知对方,等对方听到的时候,他的拳头已经打到对方脸上,等对方知道痛的时候,他已经赶前一步把对方踹倒了。
正因为他先打后出声,所以这些年来他都没有被打败过。
时间积累之下,他便有了名气了。
不然,张三狗也不会请他来刺杀冯子龙了。
张三狗对他的了解,仅止于江湖上的讹传。
其实像吴老三这种草包,在江湖上一抓一大把。
但请都请了,钱也废了,就没有必要担心挨打了。
他被打,活该,谁叫他一点都听取别人的意见呢?
不听取别人意见的人,都该挨打。
最好打死他,因为打死了他,才是眼不见心不烦啦!
“我数一二三,说开打的时候才开打,我的数没有数完之前,谁也不准先动手,谁先动手谁就是婊子生的种!”
冯子龙冷眼看着他,就像看一个从火外层空间来的怪物。
事实上,他吴老三也是个怪物。
一个不知变通的怪物。
一个一直都想着占人便宜的怪物。
他用这种方式来对付冯子龙,纯粹就是找死,因为冯子龙原本并没有打算让他的死的,如果他把冯子龙惹急了,还不得把他揍扁才怪。
“那你就数数吧!”
“你保证不先动手?”
“我保证就是了,你数数吧。”
吴老三听见冯子龙这么说,脸上就绽开了花一样诱人的微笑。
在他看来,冯子龙已经是个死人了,因为找开始到现在,他都没有打算让冯子龙活下去。对付冯子龙这样的人,就得往死里打。一旦他缓过气来了,那就是他吴老三的死期了。还有一点就是,他不能对不起张三狗,毕竟人家张三狗拿了三十万块线给他啊!
为那三十万,他必须把冯子龙打死。
只有打死了冯子龙,他的后半生才会活得开心,活得自由,活得一点也没有罪责感。不然,他会内疚一辈子。
他可不想内疚一辈子。
人,还是活得自在好。
“十……”
冯子龙瞄吴老三一眼,问他为什么从十数起走,吴老三狡诡的一笑,说他数数从来都是从十开始数起走的,因为数十个数谁也作不了假。
冯子龙摇了摇头,不再理睬他,看他还能耍什么花招出来。
花招没有,他唯一想做的就是使点小小的手段,——也就是他数到二的时候,他就要对冯子龙动手了。也就是说,他数到二的时候动手冯子龙绝对不会反应过来,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的刀或是子弹已经穿透他的身体,见血了。
278。佣金(上)()
只要冯子龙见血了,吴老三就有把握把他弄倒在地上了。只要冯子龙倒地了,他就有办法让冯子龙乘乘的就擒。
这是他的打算。
为这个打算,他开始的时候遭到了冯子龙的袭击,——为报这个仇,他必须也要袭击冯子龙一次,不然他就觉得对不起冯子龙了。
“七……”
为了麻痹冯子龙,吴老三有意把余音拖得长长的,让人特别的反感。
冯子龙瞥他吴老三一眼,就把眼睛闭上了。
张三狗替冯子龙暗中捏了把汗。要是吴老三真的得手了,虽说他可以少损失几个亿,但他同时也极为明白,那东南亚那些大与黑社会的头子就不买他的账了。有冯子龙在,他们不敢把他怎么样。
若论威望与名气,东南亚凡是涉黑涉毒涉淫的人都没有冯子龙大,也极为怕他,因为他一旦发了飙,谁也不敢招惹他。用他的话说,叫谁招惹谁死。
张三狗招惹上冯子龙,是因为那次在非洲他被几个黑道上的同道中人黑吃黑了,若不是恰巧让冯子龙碰到,他那次就把命交待在非洲了。
正因为冯子龙救过他的命,所以他一直都极为敬畏冯子龙。当然,敬畏归敬畏,当冯子龙侵犯到他的切身利益时,他也会在第一时想把冯子龙干掉。
事实上,他想干掉冯子龙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因为冯子龙在一天,他就要受冯子龙节制一天。冯子龙,所括他的命都不是属于他自己的。
他的命是冯子龙寄存在他脖子的,冯子龙那天要收回去,他就把把命交给冯子龙。这没有理由。这也是他想杀掉冯子龙的原因。但同时他又不敢杀掉冯子龙,因为他其他黑道中人把他也吃掉。
这些年的江湖,表面上看没什么,暗中却是激流暗涌,稍不留神,就会有人将你打落到水中,取而代之。
再加上这几年各国之间又相互签订了一系列关于引渡方面的条红,跨国犯罪也不再是过去那种没人管的局面了,——现在不管你在那个国家犯了罪,都难以逃过法律的惩罚。
也就是说,这些年的江湖饭越来越不好吃了。
有好几回,张三狗都想退出江硝算了,毕竟他手中积累起来的财富,已经够他花销好几辈子了。当然,钱这东西对人来说,从来都是韩信用兵,多多益善。
天底下没有那个嫌钱多的。
天下人都爱钱。
其实爱钱也不是什么坏事,有人说某某的钱粘满铜臭味,有人说某某的钱来路不干净,事实上,不管是何人,也不管这个人有没有社会地位,钱在他手里都只是一种货币符号,并没有什么特殊的价值。
尽管张三狗手里的钱已经多得他几辈子都用不完了,但他仍在在拼命的赚钱,不择手段的赚钱,违法乱纪的赚钱。可以说,他的钱没有一个是干净的,但他对钱的认识,却比很多人都要深刻。
他说钱这东西多了不行,少了也不行,够用就行。这话说得好,但问题是——钱多少才算够?生活中,我们从来都是听到某人说钱不够用,没有听到人说过钱够用的,就包括那些所谓的这个首富那个首富,其实他们和芸芸众生一样,都是属于差钱的那一个,只不过他差钱可以从国家的银行拿,而普通人不能拿而已。
因为这个社会,本来就是有钱才能玩得起的,没钱的人一辈子都在为有钱人打工,就像农村人在城市只能修房子却不能坐房子一样。
修了房子不能坐一坐也就罢了,一亘那房子有了主人,他在到那房子里去,那房子的主人就会嫌弃他会踩脏他家的地板。
所以有个时候我们读阿Q,千万不要以要阿Q精神不好,国人要是大多数没有阿Q的那点精神,只怕早就一噘二闹三上吊了。
有钱人做有钱的事,没钱就做没钱的事,没有钱千万不要和有钱比钱多,否则就会自取其辱,因为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的有钱人都是为富不仁的人。
要想获得他的同情,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
心里想着这些的张三狗眼睛看着吴老三,觉得他就是个大草包,——和谁过不去都不能和冯子龙过不去,因为这冯子龙讲理的时候你讲不赢他,如果你把他惹毛了,那他就不会不管你是公的还是母的了。
吴老三仍在鬼奸鬼诈的数着数:“四……”
他数数的音调奇特,尾音拖得长长的,就像丧歌的调子,听起来要难听有多难听。
冯子龙依然睁着眼睛躺在沙发上。
吴老三一边数数,一边握紧了刀把。
278。佣金(下)()
近距离用枪,他怕有人在暗中步他的冷点子。
要杀冯子龙,就要光明正大的杀。
杀了冯子龙,他就不会欠张三狗的人情了。
世间什么都可以还清,唯独人情尝还不了。
虽然是张三狗雇他吴老三杀冯子龙的,但他给的钱也太多了些,像冯子龙这种货色的人物,最多也就是十来万的买卖,但张三狗话都没有说便给了他三十万。
三十万,很我人一辈子都挣不了这么多啊!
为了张三狗,他必须杀了冯子龙。
为了钱,他也必须杀了冯子龙。
一句话,不客横竖,冯子龙都得死。
这是他的宿命。
所以录他数到出“三”这个数目时,他已经把刀拨了出来。
那刀是藏刀,略带青色的刀锋在灯光下闪着青幽幽的光芒。
这是他第一次用这把刀杀人。
用枪杀人虽然便捷利落,但杀人没有快感。
他想尝尝用刀杀人的快感。
他已经数出了“二”。
这个“二”数得很短促,仿佛眼睛都还没来得及眨,其余音就结束了,而”二“的大哥“一”,却已经蹦出了吴老三的嘴巴。
一切都跟他预料的一样。
冯子龙依然闭着眼睛。
闪着青光的刀刺向闭着眼睛的冯子龙。
冯子龙一点都没有察觉。
他已经不会察觉了,因为吴老三已经不会给他这个机会了。
他要一刀杀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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