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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焰红唇-第1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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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殊途同归(上)() 
痛!

    在迅速扩散。

    一个人在痛。

    两个人在痛。

    三个人在痛。

    ……很快,地上就躺倒了一大片。

    他们都在痛。

    没有一个人不痛。

    没有一个人知道是谁把他们整成这样的。他们就那么躺在地上,任由痛像潮水一般洗涤他们的神经与骨骼,任由疼痛像锋刀的刀子一样穿过他们的痛感神经,直达生命中枢。

    痛!

    他妈的要命的痛!

    有人痛得不行了,就拼命的嚎叫起来。

    ——哎哟!

    ——痛死我了!

    ——哎哟,我的脑袋都要炸了!

    ……剧烈的疼痛,瞬间像传染病一样,就让倒在地上的人都痛上了。

    张三狗依然躺在地上,不能说也不能哼,就那么一个人孤独地躺着,任由身边的人发出声嘶力歇的嚎叫。

    他恐怖的算了一下时间,从开始有人喊痛到现喊痛声响成一片,前前后后不过几个呼吸的时间,这种瘟疫般的传播速度,只有一个人能做到,那就是冯子龙。

    但问题是——此前说他来了清凉山庄,却没有任何人看到他啊!

    难道,他就隐藏在杀手当中?

    想到这一层,张三狗的神经中枢也不禁惊起了一层密密的疙瘩。

    这个冯子龙,他妈的就像一个无处不在的神魂一样,你怕他什么他偏来什么,总之一句话,要是你惹上了他,那你这一辈主就别想睡安稳觉了。

    自打他知道有冯子龙这个名字以来,就没有睡过一晚上的安稳觉。

    还是在去年的这几天,他第一次和冯子龙打照面,开始的时候,他以为冯子龙像其他人一样好对付,等他和冯子龙交上了手,才知道冯子龙是个极为难缠的人物。

    他就像520胶水,一旦粘上了你,你就别想从他手里轻松摆脱了,即使侥幸能够成功,但那也得付出脱掉一层皮的代价。

    上次他从冯子龙手里逃脱,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不说,还差点就死在了他的枪下。

    他不但枪法快准狠,而且要命的是,凡是和他打过一次照面的人,你就别想从他的记忆里抹去。他的记忆,就好像高倍像素的摄影机一样,只要他扫过了你的声音与形象,那你这一辈子也别想从他记忆里抹去了。

    他会时刻记着你。

    老话说得好,不怕贼偷,不怕贼抢,只怕贼惦记。

    被谁掂记都不怕,就怕冯子龙掂记。这是张三狗这一年来总结出的经验。

    只要听到冯子龙这三个字,他就会在夜梦之中尿尿。

    虽然这事不为外人知道,但他感觉自己自从碰到冯子龙后,就似变了一个人似的。

    “妈的,是谁屙尿了,好臭!”

    有人从疼痛中醒过来,一闻到尿的腥臊味,就忍不住大叫起来。

    一闻到这尿味,有人顿时忘记了痛。

    “妈的,是那个杂碎屙的啊,这么臭!”

    张三狗没有说话,他也说不出话。

    但他知道是谁屙的尿。

    那尿有股特别熟悉的味道,就像是他身体的一个倍分一样。

    想到这一层的时候,他感觉裤裆里热乎乎的,准备用手去摸,那手却怎么也抬不起来。但他知道,那是他尿尿了。

    别说是其他时候,就是他没有受伤的时候只要听要听到冯子龙来了,都要忍不住尿尿。白天他就尿了一泡在裤裆里,只是当时所有人的心思都集中在冯子龙身上,没有人注意到他的窟相而已。

    就像此刻一样,尽管有人发察有人尿尿了,但没有人知道是他尿尿了,他正自感到庆幸,猛觉胸口上一痛,又有一个人踩到了他的胸口上。

    准确说,那个人不是踩到了他胸口上,而是甩到了他胸口上。

    他想骂,但骂不出,只得任由那人不出声的压着。

    四周,还有人在被打倒或摔飞。

    整个舞厅,就像一个修罗场,只闻惨嚎声,不见摔人者。

    摔人者,冯子龙也。

    冯子龙也没有想到,他竟然一口气连摔了十三个人,加上他此前摞倒在地的那个,再加上冯子青先前踢飞的张三狗以及他的三个手下,张三狗的手下已经伤了十八个人。

    那些没有遭到攻击的人虽说都是潜在的威胁,但相对来说,他们的威胁已经不足惧了,因为冯子龙发现,张三狗今天晚上带来这些人虽然厉害是厉害,但好像都被吓破了胆,一个个提起来扔下去,就爬不起来了。

    他也没有怎么使力摔他们,要是他用了大力气,那他们就死定了。

    他之所以手下留情,是因为他觉得他们都不应该死,这里真正必须死的,只有张三狗一个人,他才是祸害这个社会的元凶。

    就是杀他一千次,剐他一万刀,也一点不惨忍。

    因为他从来就不把别人的生命当生命。

264。殊途同归(下)() 
为了他的个人利益,他可以强奸、杀人、纵火、抢劫……一句话,只有能把钱捞到他腰包里,他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他是魔鬼。

    一个十恶不赦的魔鬼。

    一个早就该被枪毙了的魔鬼。

    冯子龙看准了他所在的位置,一步一步的朝他走了过去。

    那些依然站在四击警戒但并没有出手的杀手,看见冯子龙朝他们的老大走过去了,但就是没有一个人敢去拦他,因为他们都看到了他杀人如吹瓜切菜一般锋利的杀着。

    此时去找他的麻烦,无疑是自寻死路。

    只有傻子才会自寻死路。

    聪明人都会站在旁边观望,当他确定危险已经过去了,才会谨小慎微的重新审视杀人者。

    杀人者冯子龙就站在他们的中间。

    如果他们一窝蜂的群殴而上,就会让冯子龙双拳难敌四手。

    但是没有一个人敢上。

    虎威不倒,没有人敢上。

    冯子龙就是虎。

    一头威风凛凛的怒虎。

    谁也不敢惹。

    谁惹谁死。

    他原本他并没有打算现在就杀死张三狗的,是他惹怒了冯子龙。若是张三狗不找冯子青的麻烦,冯子龙打算让他还多活几天,是他自短了活路,所以此时冯子龙走向他,是他的死期到了。

    其他人都站在原地,没有一个出手。

    谁出手谁死。

    那些杀手都知道冯子龙,当他们知道刚才摔人的就是大名顶鼎鼎的冯子龙的时候,他们都傻眼了。

    他们无时无刻都挂在嘴边要提防的人,却在他走入他们视野那一刻,一个个都傻了。

    准确说不是他们傻了,是他们被骇呆了。

    他们傻愣愣的看着冯子龙走向张三狗,没有一个敢上前阻止。谁阻止谁死,只有傻瓜才会阻止。有人的眼中闪过一丝不易捕捉的狠毒,但也仅是闪过而已,并没有在眼中停留多久。

    虽然张三狗全身都痛麻木了,但他的神志仍然是清醒的,所以当他看到冯子龙走向他的时候,他骇得全身打了个寒噤,又不禁屙了泡热尿。

    冯子龙把他地上抓起来扔到一把椅子上:“张三狗,本来我想让你多活几天的,可是你色心不死,竟然把主意打到了我妹妹的身上,因此我只好提前打发你上路了。”

    张三狗眼皮往上翻了一下,喉咙间咕咕一阵异响,他就仰躺在了椅子上。

    冯子龙往四周扫视了一圈,沉声喝问道:“是张三狗的手下,都给我站出来,我不杀地罪之人,同时我也让大家明白,我也不杀轻罪之人。”

    那些隐藏在暗处的杀手听到冯子龙这样说,立刻从暗处走了出来,颤抖着站到冯子龙面前,说他们并没有想过要杀人,一切都是张三狗指使的。

    树倒胡狲散,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

    此前一刻钟,他们都还在提着头为张三狗卖命,才一刻钟的时间,他们就背判了张三狗,其反目之快,比翻书还快。

    冯子龙又扫视了他们一眼,没有再说什么。

    因为他这个时候看见张三狗又醒了过来。

    张三狗睁着双恐惧到了极点的眼睛看着冯子龙,忽然说出了几个字:“杀了他们!”其后就又昏了过去。

    对于背判他的人,他向来不会手下留情的。

    ——杀了他!

    ——他才该杀!

    ——我们不再为他卖命了!

    ——为了妻儿,杀了他吧!

    在四周群情激愤的怒吼声中,有人推弹上膛,就要开枪打死了。

    张三狗仍然在昏迷当中,要是他看到自己的手下要枪杀自己这一幕,不知会作何想。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鸟殊途同归,可悲又可怜。

    冯子龙摇摇头,没有说话。

    对于张三狗这种罪大恶极的首要罪犯,他向来没有任何怜悯心,向来都是一枪取其性命,以解心头之恨,但今天他没有这么做,他要在场的杀手都记住——自己剥夺了他人的钱财,就要付出自己的生命为代价!

    “啊!我的钱!”

    张三狗从昏迷中再次醒来,喊的不是救命,而是他的钱。

    冯子龙又摇了摇头。

    亡命徒!

    真正的亡命徒!

    也只有张三狗这样的亡命徒,才会要钱不要命。

    他轮着双眼睛瞪视着眼前的冯子龙,胆颤心惊的道:“你、你不会把我的钱都抢走吧?”

    冯子龙没搭理他。

    搭理他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他已经疯了。

    一个赫赫有名的恐怖分子头目,一个罪大恶极的大一个无恶不作的杀人狂,居然在人生的最后一刻旅途上疯了。

265。毒瘤(上)() 
“你们——”冯子龙没理睬醒过来的张三狗,目光扫视着四周说,“谁是他的管家?”

    张三狗疯了,那杀不杀他都没有多大的意义了,——就留他一条残命吧!

    当冯子龙确定不杀他的时候,想到的是他这些年积累起来的巨额财富。

    少说,他的钱也不会下十个亿。

    这些钱,可以改变很困难家庭的命运。

    因此,他要把张三狗的钱掏空。

    他掏空张三狗的钱,就是为了改变那些贫困家庭的命运。

    他们太需要钱了。

    最近几年,冯子龙到过中国西南很多农村家庭,由于天灾或是人祸或是地理环境太差,有很多家庭现在都还特别的贫穷。

    贫穷就是落后。

    事实上,越贫穷就越落后,反过来,越落后也越贫穷,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在贫穷的山区,孩子们不能读书,父母都到外面打工去了,一年不轻易回一次家,家里都由老人照管,所以那里的孩子特别的需要关爱。

    父爱与母爱,在他们心里是遥不可及的梦。

    可以说,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从出生到成年之前,一直笼着一层抹不去的阴影。

    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到这个世界上,又为什么要活着?他们不懂得,人与人之间除了亲情,还有爱情与友情。在他们眼里与心里,只里有原始的情欲,这也是贫穷落后地区的孩子早早嫁人的缘故。

    说某个女生喜欢某个男生,或是某个男生喜欢某个女生,那是假象,因为他们一旦结合,就只会拼命的生小孩。至于其他的,却似乎都不重要。

    因为小孩生多了,所以又重新沦入到贫穷行列中,所谓越生越穷,越穷越生,就是这个道理。他们生小孩子,并不想把小孩子培养成优秀人才,他们只在履行传宗接代的功能,其他的在他们眼里都不重要。

    重要的某家的香火不能断。

    这是新时代的悲哀。

    也是这个时代教育的失败。

    其实也不能说是教育的失败,因为教育根本就延伸不到他们的心灵里去。

    这是一种悖论。

    大家都知道这话说得很牵强,但事实上确实是这样。

    落后山区的人心里,真的没有文明礼仪这类现代文明的概念,在他们眼里与心里,一切都扯谈的,有后代传宗接代才是最关键的。

    这是上千年前老祖宗们就留下来的规矩。

    这规矩在他们心目之中比神还要神圣,任何人不可侵犯。

    所以在边远而又贫穷的山区,一个家庭有没有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一个儿。好像一个儿可以抵整个世界似的,这是一种愚昧。

    一种现代的愚昧。

    这种愚昧没有一定的文化积淀,是不可能改变的。

    这几年国家的政策放开了,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可以生育二胎了,但富裕起来的城市人却并不想生育二胎,毕竟生育二胎的成本太高了,再加上大多数生育二胎的育龄夫妇年纪都有些偏大了,所以大多数夫妇都不愿生育二胎了。

    但在落后而又贫穷的山区,依然是不生男孩子绝不罢休。

    有的地方,甚至连国家公务员都可以生了男孩子为止,——像这种地方的超生,生一个罚一万人民币,所以在这种以县为贫困单位的地方,国家公职人员有三个甚至四个小孩子也并不罕见。

    这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悲哀。

    也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悲哀。

    人,不管是男人或是女人,都是这个社会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都一样重要。可不知为什么,从古至今,女人的命为什么就要男人差呢?

    这是男权对女人的岐视。

    女人应该打破这种男权。

    人人生而平等。

    为什么女人就不能自己重视自己呢?

265。毒瘤(下)() 
有一种现象,就是女人还年轻的时候,是传宗接代的坚决反对者,但不知为什么,一旦女人嫁了人,就站到了男人一边,视不生男孩的女人为异类了。

    这种女人岐视女人的现象,值得我们的社会学家好好的研究一番。

    这不是一种简单的现象。

    这种现象牵扯到种种根深蒂固的传宗理念。

    要打破这种理念,没有几代人付出艰辛的努力,是难以成功的。

    就像早些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时候,很难,难到没有人听工作组的意见。不谁生,就躲着生。于是,超生成了那个年代最独特的一道风景。而如今,虽然计划生育政策已经深入人心,但仍然有人想方设法违背这一政策。

    落后的地方,贫穷的地方,仍然是计划生育政策无法执行到底的地方。

    这些地方的人,想的不是如何发财,如何过上富裕的日子,一心一意想的都是如何生一个儿,好像儿是他们今生今世、来生来世的唯一依靠一般。

    就是在今天包括很多富裕起来的地方,仍然重男轻女,比如生了个儿,亲戚朋友会聚在一起庆祝一番,若是生了个女,亲戚朋友则会哀叹——生女好,就是命苦了一些。

    在农村,说某人命苦,并不是说他没有钱,而是说他没有儿。

    这真是一种奇怪的现象。

    生儿就富了吗?非也。有一个男人,一口气生了五个儿,还觉不满意,又躲着生了一个儿,六个儿一窝,看着喜人,可是由于家里实在是太穷了,那些儿初中还没有读毕业,就辍学打工去了,至今大儿都三十好几了,因为好吃懒做,赚的钱又少得可怜,所以至今仍然在打单身,一家六个儿,只一个娶到了媳妇,正如有人开玩笑说你儿多啊,好,就是有五双空眼看着一个儿睡女人,好像你们家八辈都缺女人啊!

    这话说得,那是听到耳里都不忍。

    八辈子都缺女人,说的并不是他家没有女人,是女人在他家是稀有物。

    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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