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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垃圾桶里捡男朋友-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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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笑嘻嘻的:“瞧狗遛狗多有乐子啊。”
乙颇不赞成地走到丁秋云身前;想把他拉起来:“别装死;你”
就在这时,丁秋云与谷心志同时动了。
丁秋云一头撞在乙小腹上,趁他身体失衡时,拿左脚脚尖迅速勾住了他斜背的枪带,牛皮枪带应声而断,乙也因回力跌摔在地。
丁秋云把枪身踩在脚下,右脚往地面一磕,脚尖处就自动弹出一根锋锐的尖刃,匕首似的直指他的咽喉。
而谷心志直接把绑缚着二人双手的铁链绞缠上了甲的脖子。
铁链沉重且带刺,不等甲发出一声呼喊,脖子就被谷心志生生绞断!
想要彻底杀死新人类,只有在短时间内制造出不可修复的伤害,因此总体来说,断首和烧死最有效。
一股温热溅射到了丁秋云侧脸上。
他头也不回,用肩膀擦去脸颊上的血。
谷心志带着一脸的血,把那颗骨碌碌乱滚的脑袋踹到一边去,走到已惊得白了脸、叫也叫不出来的新人类乙身侧,歪头打量,似是思索他该怎么死。
丁秋云从口里吐出一根发针,含糊道:“别杀。留着。”
闻言,谷心志当真收起了眼底的杀意,只动手卸去了他的下巴颏,断绝了对方再求救的可能。
丁秋云俯下身,用嘴叼着发针,插入锁孔当中轻轻拨动。
来前,他们已经在车上练习了多遍,所使用的锁链也是最老式的,不用说教他们开锁的丁秋云,练习几次后,孙彬都能熟练掌握。
丁秋云双手皆是甲脖腔内涌出的血,有些滑腻,直接影响了开锁进度,还不好清理,看来只能等被冻成血冰后再搓下了。
丁秋云抱怨道:“我的手都被你弄脏了。”
潜台词是,以后别当着我或者我的队员这样下手。
谷心志想了想,道:“我下次注意。”
他的回答是,好。
丁秋云靠着一根发针,把两人手上镣铐解开,才把脚尖上的匕首收起,捡起地上掉落的枪支,并示意谷心志把那瘫软如泥的新人类乙拎起。
他转身去甲的尸身上搜索有无有价值的东西,谷心志则逼问乙道:“仓库那边还有人看守吗?”
得到否定的回答后,他再问:“开门的时候,是面部识别,虹膜识别,还是直接拿钥匙开门?”
因为嘴巴无法闭拢,成串的唾液从新人类乙的嘴边流下。
他在极度惊惧中,战战兢兢地比了个三。
没有那么繁琐的程序,直接拿钥匙开门就行。
说话间,丁秋云也从甲身上搜到了钥匙,沉默地对谷心志一晃,旋即走到乙身边,温和一笑:“多谢。”
旋即他捂住乙的嘴,从靴子侧面抽出一剂针剂,直接扎入乙的颈侧大动脉。
这药是同为新人类的卢姐制造出来的,论纯度足够麻醉一头牛,但对新人类来说,顶多也就能让他们睡上八九分钟。
确定乙已彻底昏睡过去,谷心志便自觉把人接来,背在自己背上。
丁秋云也没同他多说些什么,看向一侧墙壁上红灯讯号熄灭的监视器,顺手拍去了肩膀上的脚印。
从他们进入这个奴隶仓库开始,这个仓库的信号便已被孙彬设法屏蔽。
算一算时间,孙谚他们也该动手了。
分开前,丁秋云对他们唯一的要求是,在不引起骚乱、不动枪的前提下,解决遇到的一切麻烦。
同丁秋云一道走向a地牢时,谷心志说:“你倒是真放心他们。”
丁秋云:“他们做得到。”
“他们的本事我见识过很多次,不过如此。”谷心志侧脸看向丁秋云,口吻笃定,“能和你合作无间的只有我。你们队里有任何人,能做到我做的事情吗?”
丁秋云直白道:“我相信你杀人的本事。只是不相信你这个人而已。”
谷心志心脏被这直白的话语刺得一缩,后心沁出冷汗来,疼得难受,声音也冷了下来:“你”
丁秋云却已全然不在乎他的感受,看他不看他,只用小型热量定位仪计算着他们距离目的地还有多远。
谷心志那股提起来的气一点点泄下,最后,胸腔里只剩丝丝作祟的隐痛。
他听见自己叫他:“秋云。”
丁秋云应得很没有感情:“嗯。”
谷心志说:“你得承认,我是一把好枪。”
丁秋云说:“嗯,你是。”
“我很有用。”
“是,还可以。”
谷心志注视着丁秋云:“所以,在我损坏前,保养好我。”
丁秋云抬眼看向他,略点了点头:“嗯。对武器我向来是很爱护的。但我不大喜欢会自己开火的武器。”
谷心志轻笑了笑,不再说话。
只要你还觉得我有用,就好。
在你认同我之前,我会是你最好的、独一无二的武器。
061观察着谷心志的表情,不无担心:“这样刺激他,真的没问题吗?”
池小池面不改色:“他不过是想在丁秋云这里成为某种特别的存在,想成为丁秋云的独一无二。那好,我就给他这个独一无二。”
过去,是独一无二的爱人;现在,是独一无二的武器。
池小池知道,谷心志这种人的心思不好捉摸,一个把握不准,就会反噬自身,所以,池小池诱导着,给了他一个虚茫的希望。
他一边警戒着四周,一边同061闲聊:“丁秋云以前把他当个人看,他偏不要做人;现在想做回人,可没那么简单。”
用钥匙打开仓库门时,突如其来的光线让所有被长锁链锁住双脚的人本能地往黑暗里藏去,发出一片刺耳的叮当窸窣之声。
谷心志把那名昏迷的新人类往台阶下轻巧一抛。
有不少人借光认出了被扔下地的是负责看守他们的其中一人,登时窃窃私语起来。
谷心志略略皱眉。
他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说明他们的来意,他不习惯扮演救世主的身份,只好将目光投向丁秋云。
丁秋云一指地上的人,面上也没有多少得色,简明扼要地表明了身份:“我们也是旧人类。想出去的,站起来。不想出去的,捂住脸,在原地不要动。我们尊重所有人的意见,只带走愿意走的。”
很快,有一批人摇摇晃晃地站起,而另一批人蹲在原地,掩面未动。
见状,谷心志抿嘴轻乐了一声。
不管在什么时候,总会有人觉得奴役下的享乐要比漂泊中的自由来得更划算。
丁秋云却对这些人的选择抱有一定尊重,瞄了谷心志一眼:“开锁。”
他们解救的第一人的脚镣,扣在了新人类乙的脚腕上。
谷心志学任何东西都比常人快上一线,试过几次后,开锁的速度甚至已赶上了丁秋云,丁秋云索性放慢了自己这边的开锁进度,将奴隶们做了个简单的归类。
有战斗经验、身体健康的归为单独的一组,有战斗经验但是身上带有轻伤的,归做一组,负责保护和看顾伤势较重、或是全然没有战斗经验和能力的人。
简单归纳分类后,丁秋云扒掉了那名新人类的工作制服,披在自己身上,同时转头道:“射程以内。”
谷心志把一个人从镣铐里解放出来:“嗯?”
“二十分钟快到了。”
若是旁人,听到丁秋云的话也得先愣上一愣才能明白他所指何意,但谷心志只是略点了点头,便迈步朝外走去。
丁秋云在后吩咐:“谷副队,活做得利索点儿。”
谷心志捺住唇角:“是,丁队。”
孙谚他们领着一队奴隶,探头探脑地顺着另一路通道走上来时,被扑面而来的血腥气熏得一个踉跄。
谷心志点了几炉香,还打开了通风扇,他本人则正坐在宾馆封闭式前台内的电脑边,沾满了血的右手夹着根雾气袅袅的烟,左手则在键盘上随意点按着,留下一串未干涸的血迹,两把军用匕首交叉收在背后的羊皮鞘内,挎在后腰位置。
看情景,这里刚才应是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械斗,但地上却不见鲜血和尸体,而且地上还有刚用湿墩布拖过的痕迹。
腥味呛鼻,孙谚忍着翻涌的恶心感,先往自家傻弟弟嘴里塞了一块从打晕的看守那里搜刮来的薄荷糖,好压一压味道,才问:“丁队呢?”
谷心志看也懒得看他们一眼:“马上到。”
孙谚按下腰间的发信器,让等候在外的罗叔把卡车开到前门处接应,顺手推着弟弟,让他们先往外走:“谷副队,你在干什么?”
谷心志道:“找找他们的资料。我们或许用得上。”
孙谚对谷心志的能力还算信任,点点头,再一抬头,见到罗叔的卡车已悠悠停在了正门,便指挥着把奴隶送上车去。
眼看着人一串串登上了车,谷心志叼含着烟,想,一群小羊羔。
前台内,工具间的小门紧闭着。
只要任何一个人拉开门,就能骇然发现,在那小小的空间内,挤着十数具新人类的尸体,身首两处,惨不忍睹,尸身的最上面放着他用来打扫的墩布。
等人都离开了,谷心志才拧开一侧不知道是谁的保温杯,借着内里的枸杞水,对着电脑屏幕上自己的倒影清洗着脸和手,努力把自己伪装成一只合群的小羊羔。
在等待期间,罗叔如他们制定的计划,和一个同样运输奴隶的新人类攀谈起来,趁机把人打晕,塞入地牢暂囚,自己则开走了他的车。
孙谚开走了这辆车,把西边仓库中所有不能作战的奴隶装入他们早已准备好的纸箱,从外封好,留好气孔,装作是运输货物,试图从西城出口离开。
丁秋云在自家卡车的后车厢窥孔上,密切关注着这辆车的动向。
车在西镇的出入口被照例拦下。
孙谚从驾驶座探出头去,和那守门的新人类谈笑风生,还悄悄递了一包烟,声称他虽然是来替别人送奴隶加买货的,但这次违规偷买了一个廉价的小奴隶回去,打算自己用,请负责查货的兄弟通融通融。
他们打开后车厢,果然发现了小鸡崽子似的瑟瑟发抖的孙彬。
不管世道如何更易,人情通融这种事总是不会改变的,他们笑纳了孙谚的烟,也没细查那些所谓的“货物”,就放了孙谚出去。
看着那辆卡车渐行渐远,丁秋云才放松下来。
有名队员问:“丁队,我们接下来干什么?”
丁秋云看向逐渐鼎沸起来的街市方向,搓了搓掌心已凝结的血冰,说:“休息。等着晚上的热闹。”
约晚六点半时,就有来西面仓库提人的了,共要六十名。
扮演前台的丁秋云以新招募的管理人员的身份热心招待了他们,让他们在大厅暂歇,吩咐去提了十名“a品”,五十名“b品”,皆是刚才解救出的、有战斗经验和能力的旧人类,其中混有队中成员。
在被带出来见人前,所有奴隶都被押去洗了个热水澡,被搓得皮子发红,又换上了统一的白衣,看上去一个个有模有样,很叫前来“提货”的领头人满意。
领头人一眼就看到了“a品”群里最显眼的谷心志。
这些日子来,谷心志在丁家养着,稍稍胖了一些,体态恢复了正常,清清冷冷的,又秀气干净,略长的头发被一条蓝发带绑起了个高马尾,微昂着下巴站在那里,有种不动声色的夺目感。
领头人绕他走了两步,满意点头道:“最抢手的就是他这样的。”
丁秋云温和地笑:“是吗?”
谷心志脸色不大好。
他不高兴丁秋云对这些新人类比对他的态度都要好。
哪怕是逢场作戏。
丁秋云不会特意照顾他的情绪,有礼地一弓腰,将这帮新人类送走后,走到门口,与坐在车内抽烟的罗叔交换了个眼神,便用自带的锁锁上了西仓库的前门,换上了另一件看上去较为单薄的私服,取了自己的摩托车,独身一个往逐渐热闹起来的奴隶市场驶去。
在耀目的人造虹霓间,他缓慢游走着,找到了七八个他刚才亲手送出去的奴隶。
他们被放在展示台上特制的铁笼间,看到丁秋云,只略略一点头,便继续低眉顺眼地等候着丁秋云与他们约定的“时机”。
奴隶镇的原住民早已走得差不多了,只有全家进化成新人类的才选择留驻在此,靠奴役和贩卖同类过活。
街上处处燃着熏香,香里有尸身的冷臭。
丁秋云绕城数周,弄清城中布局后,便把摩托车停在路边,借着路灯光芒,拿香烟壳和铅笔头,画着这末世里绚烂而悲哀的街景。
他听到有幼年早逝又复活的孩子奶声奶气地向自己的母亲提问:“妈妈,为什么要把那个姐姐关起来呀。”
母亲笑道:“我们和他们是不一样的。”
“明明是一样的呀。”小女孩指点着自己,“鼻子,眼睛,都一样呢。”
“不一样的。”
“有哪里不一样?”
母亲发觉自己无法准确地将这种优越感向女儿传达,只好笑着摇了摇头,用了父母教育子女时惯用的拖延大法:“等你长大就知道啦。”
闻言,靠在摩托车上的人笑着轻轻摇了摇头。
这些孩子长大后看到的世界是什么模样,不是靠一张嘴就能决定的。
到了约九点钟时,街面上起了些雾气,街道上带着孩子来看热闹的人也疲倦了,陆陆续续返回了旅馆,准备休息。
据丁秋云他们问出的讯息,夜晚九点是一个分水岭。
在九点前,往往是“展示”和“才艺表演”环节,主办方会让旧人类在笼中跳舞、殴斗,或是和犬类等杀伤力不很强的动物展开人兽大战,比较适合女人和孩子观看。
真正的“行货”,是九点后开锣售卖的。
丁秋云在绘画过程中,也没忘记观察。
他数度抬眼,发现台上有一个执鞭的人,扮演着低级督军的角色,低着头在台上转来转去,但穿得却很厚,口中哈出厚重的白气,一看便知是个旧人类。
这人在台上窜来窜去,一旦奴隶有异动,哪怕只是抬手挠挠痒,他都会异常机敏地窜过去,拿着钢鞭当当当地敲着笼边,叫对方老实点儿,不要动。
用旧人类奴役旧人类,挺毒辣的手段。
丁秋云无视了那狐假虎威的人,拿出手表确认过时间后,一边低头继续运笔,一边按下铅笔末端的“橡皮”,开口道:“兰兰。”
距此约三公里的颜兰兰眉尖一挑,伸手扶住耳机,装作调整耳机线的样子。
丁秋云说:“注意烟花。”
宣布晚市开场的烟花,会在九点整准时燃放。
这也是他们约定好的动手时间。
颜兰兰回头看了一眼那负责看守雕塑的人。
他早已吃过了晚饭,守着一个放着老评书的电台,撑着下巴打起了瞌睡。
颜兰兰轻捷无声地起身,从包里取出一包口香糖,抽出最上层的一枚,放入嘴里含嚼,剩下的微型炸弹,她悄无声息地粘贴在早已在纸上精心推算过数遍的位置,旋即蹑手蹑脚走到那打瞌睡的看守人身后,一把捂住了他的嘴,将一管针液推入他的颈部。
丁队让他们拿医院里做胸外按压的假人练过无数次,现在对真人下手,颜兰兰心有点慌,手却是稳而准的。
那人激烈挣扎了一会儿,很快便药力发作、动弹不得了。
颜兰兰给他摆出了个自然的睡姿,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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