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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界第一人-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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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娘听完眼睛发亮,看起来红彤彤仿佛是宝石一样,手忙脚乱的在座位上团起身子就要磕头。

    “不必多礼。”胡不归出言喝止。

    小姑娘偷眼看他很是清俊和气,胆子就大了一些,赶紧问道:“神仙大人,您既然收下玉双,是不是就能让天澜河水变清了?”

    “这河水变混是近日的事情?”胡不归不答反问。

    “是。”这名叫玉双的小姑娘,忽然哭了出来,说道:“神仙大人,您救救全村的人吧。”

    “他们把你送给河伯,你为何不恨他们?”胡不归想起她刚才被推入水中的时候,没有反抗,而是有一种听天由命的决然。

    玉双哭得更加厉害,抽抽噎噎的说出了一番话:“我不恨,前几天河水忽然无缘无故的变混了,有老辈人说这是疫水,喝了会得病,叫大家不许喝。”

    “但村子里井都枯了,又不下雨,家家户户都指望着河水过日子,有人渴的受不了,还是喝了河水,立刻就得了红眼病,谁也没见过这种病,吃药都不见好。”

    “村里的巫祝说我的生辰八字正好,若是给河伯献祭,就能让河水变清,说不定还能下雨。”

    “我阿爹舍不得,说是百里以外的陈家村,来了一位老神医,要去请他来诊治,村民们也都同意了。”

    胡不归听到神医两个字时,神情一凛,却没有打断玉双的陈述,而是让她继续讲下去。

    “没想到阿爹前脚才走,村里就有几位红眼的大叔发了疯,逢人就乱抓乱咬,凡是被抓破咬破的人,也会得上一样的红眼病。”

    “村民们把这些人关了起来,日夜看守,可是全村人都听得见他们撞门撞墙的声音,又没人敢管,这样下去,恐怕等不来神医,他们就自己先死了。”

    “巫祝说是因为不肯献祭,触怒了河神,我主动站出来说,我自己愿意嫁给河神,村民们这才同意的。”

    “你难道不怕死?万一你阿爹请了神医回来,你的命还能回来吗?”胡不归感觉被这种盲目自我牺牲的脑回路简直有毒。

    雨双睁大含泪的兔子眼,喃喃说道:“我哥哥拦人的时候,被抓破了手,眼睛变红了就就被关了起来,我害怕他也会发疯。”

    她茫然的低下头去,捻住衣角说道:“而且巫祝说我嫁给河伯是过好日子,能喝发甜的清水,还能吃到好吃的肉和果子。”

    胡不归叹了口气,天灾连年,对于尚还不十分懂事的孩子来说,一口清水和肉果,就是全世界最奢侈美好的享受,而且还能拯救自己的家人,谁能拒绝这种建议。

    他将剩下的半瓶水递过去,说道:“喝吧。”

    一块钱一瓶的矿泉水,在瓶中闪耀着晶莹迷人的光泽,雨双如获至宝的接了过去,咕咚咕咚喝掉大半,剩下的拿手捂住瓶口,小心谨慎的抱在了怀里。

    胡不归看在眼里有些难受,说道:“喝完吧,我这里还有很多,你认不认识去陈家村的路?”

    玉双先是摇摇头,更紧的搂住了瓶子,说道:“爹爹走的时候,说是沿着河流的方向一直走,看见个刻着‘陈’字的界石就到了。”

    “你坐好。”胡不归重新发动了车子,且不管玉双父亲所说的是不是华佗,光凭这神医这两个字就值得去看看。

    他稳稳的开着车,在脑海里向书中仙问道:“魔族和仙界是敌对关系,会不会是他们派人来故意下毒,祸乱凡间?”

    “魔族和神族妖族素来势不两立,自有栖息的魔境,若是无缘无故为祸凡间,肯定是有神族来惩治。”

    “要是凡人魔化,对他们来说有什么好处?”

    “小仙对魔族的功法只是一知半解,但隐约记得,曾听说过,可以用中魔心藻之毒死去凡人的石化心脏,重塑魔躯,只是数量所需巨大,若是少了根本没什么用。”

    “中毒的人有药可救吗?”

第119章 迷雾重重() 
“解毒需要生长在魔界的冽魂草,南瞻部洲纵使是有,也是一些魔族偷运过来售卖,价可比金,应该是在中都的拍卖行才有,在这种穷乡僻壤肯定不会有的。”

    “远水解不了近渴。”胡不归一听就知道这种方法行不通。

    南瞻部洲北宽南窄,一条天澜河蜿蜒环绕这片大陆,最后汇入茫茫绵海。

    他所在的这片区域,离人口稠密的港口城市和都城还有几千公里的路途,即使开车去买了什么冽魂草回来,在回程之前中毒的人早就全都死于非命了。

    沿着河道开了几十公里,江水之中出现一道半清半浊的渐变分割线,荡漾交融,有继续向下游蔓延的趋势。

    一枚写着陈字的界石,灰头土脸的立在江畔。

    看来这就是陈家村的地界,胡不归调转车头往里开去,本来把车收起来,徒步进去比较不容易引人注意,但是玉双倘若下来,被人看见中毒后的一双红瞳,难免多生事端,所以只有选择这种方式。

    他的汽车跟这里的交通工具比起来自然是怪模怪样,刚一进村有好事者觉得纳罕,赶忙跑去奔走相告。

    没过多久,一位须发花白的老者带着几位后生走出来观望,对这从没见过的庞然大物感到十分纳罕,远远的喊道:“来的是什么人,请下来借一步说话。”

    胡不归把车开到一处树荫底下,这才跳下车来,大声说道:“我是中都来的,家中有人患了重病,听说这村里住了一位老神医,想求见他一面,麻烦老大爷您帮忙引见,这里有些粮米,算是我的一点心意。”

    那老者就是陈家村的村长,听见他说自己是中都人氏,言谈举止彬彬有礼,相貌又生得极好,心下就信了八九分,只是马车以前没见过,难道是中都的新样式?

    胡不归从车上拎下几只口袋,扯开封口线露出白花花的大米,老村长最后一丝疑虑也随之烟消云散,感激涕零的看着他。

    大旱之年,庄稼颗粒无收,都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皇帝减免赋税,亲自求雨祭天,宫中茹素,朝廷赈灾的钱款发放的也及时,但银两根本留不住,左手进右手出,转瞬就又用匪夷所思的高价换米下锅。

    这位年轻人带来的米,足足有几十斤的样子,俭省着熬粥度日,足以让村民们度过眼下的难关。

    胡不归见他已经放下戒心,取出一张早就打印好的华佗照片,递给老村长看,问道:“您村里的神医是不是这一位?”

    “正是,这镜中的画像简直同真人一模一样。”老村长对照片的还原程度啧啧称奇。

    对自己好运气有点难以置信,胡不归忙说道:“麻烦您带我去见见他。”

    “你来晚了,前日上游有人找来,说是村里不少人染了重病,我们担心是瘟疫,苦苦劝过,可惜他不听,还是跟着那汉子走了。”老村长一面说,一面有些戒备的看着胡不归,仿佛担心他一个不乐意就会收走粮食。

    胡不归当然不会在乎那几袋大米,只是问道:“你可知接走老神医的人,姓甚名谁,多大年纪,住在哪个村子?”

    老村长年老糊涂,记不大清,他身后一位少年说道:“那人说自己叫李大郎,大概有二十多岁,留着寸把长的络腮胡子,说是住在霞客村。”

    古人成婚早,二十多岁有十来岁的女儿也是正常,胡不归想到来时,只管挑着烈日下平坦的路走,说不定正好是玉双的父亲接走了华佗,他们必然是挑着树荫的地方赶路,说不定两下里就完美错过。

    他也不多废话,抱拳告别,开车绝尘而去。

    就下车说话的这么一会儿功夫,躲在车上玉双就像从水里捞起来一样,脸上脂粉就被汗冲的七零八落,胡不归想起车厢是密闭空间,高温炙烤下肯定很是难熬,忙摇下车窗让她呼吸新鲜空气。

    虽然车窗外吹来的也是热风,但玉双的脸色明显是好了很多,有气无力的问道:“神仙大人,我们为什么走了,这里不是我阿爹说的陈家村吗?”

    “你住的那个村子是不是叫霞客村,阿爹的名字是李大郎,留着满脸大胡子?”胡不归问道。

    “是啊,但是我阿爹没留胡子。”玉双说道。

    胡不归怔了一怔,隐隐感觉哪里不对劲,如果霞客村,李大郎,村中不少人身患重病都对得上,但是络腮胡子这个细节居然对不上,这一点很是值得推敲。

    既然玉双说她阿爹没有胡子,同时不可能会人能在短短两天长出来寸把长的胡子。

    而霞客村和陈家村相隔百余里,如果李大郎是前天接走华佗,速度再慢在昨天应该也能赶回,而今天他在江中救下玉双,很明显霞客村的村民是没见到这两个人。

    如果是村长谎称人被带走,那他没必要在这么关键的细节上露出破绽,完全可以分毫不差的说出李大郎的形貌,等他找不到人产生质疑时,再借此推脱的一干二净。

    当然可能是李大郎易容,割下头发贴成胡子,但这一点可能性极低,他着急救女儿,怎么会有心思做这种无意义的乔装。

    不对,还有一种可能性。

    不能排除村长故意说错李大郎的形貌,把他骗走,借机将华佗转移离开。

    到底是哪一种?

    跟络腮胡子这个细节杠上的胡不归,脑海中飞速闪过所有的分析结果,思绪打了个死结,拿不准哪一种推测是正确的。

    玉双见他久久不说话,若有所思的回忆了半天,忽然开口说道:“神仙大人,我前几天看见一个外乡人在江边徘徊,像你说的一样,留了满脸大胡子,还穿着一身黑衣服,我当时还笑话他傻,不知道热。”

    我怎么没有想到?

    排除一切没有可能的可能,剩下的一种即使再不可能,也会无限接近于真相。

    只是最后的推测,对于玉双小姑娘来说,恐怕并不是个好消息。

    真正的李大郎在途中遇害,或是被引去了别的地方,而有人假借他的名义,接走了华佗

第120章 画风清奇的黑衣人() 
“脑仁疼,那络腮胡子是什么人啊?”胡不归心里一句mmp滚来滚去,有小孩子在在跟前还是没讲。

    不管是谁,这冒充李大郎的家伙接走华佗已经是前天的事情,这天地茫茫跟热情沙漠似的,一时间上哪找去?

    南瞻部洲的天气实在过于燥热,活着的树木都寥寥无几,晴天亮晌没有人敢在外面走,一不小心给晒趴下,恐怕就从此站不起来。

    回霞客村找到线索的希望不大,胡不归还是一路开了回去,整理着自己的思绪,推断着能寻找到华佗的地方。

    在现实世界他驾照早就考了下来,但一直没什么机会摸车,开手动挡更是时不时卡个壳,技术相当二把刀。

    好在路上没人可以随意飙车,忽然之间,车前方冷不丁冒出一位黑衣的人影,双臂伸开挡在道路中央。

    碰瓷的?

    这拦路人画风很是清奇,一眼就能看出来不是凡人。

    为什么?

    如果你顶着户外四十度高温的艳阳天开车,冒出位身穿纯黑貂皮大衣,杀马特炸毛发型满面胡须,眼神忧郁,唇角下垂带一丝天然苦相的大叔,绝对不会认为他是正常人的。

    胡不归立马把这个大叔和络腮胡子对上了号,同时脑海里霍然冒出书中仙惊讶的语声:“哮天犬?”

    “啊,什么,他是哮天犬你没看错吧?”一时间无法消化这三个字的胡不归感觉自己没听清。

    “他是二郎神杨戬座下的神兽哮天犬化身。”

    书中仙用肯定的语气确认了来者身份,为了强化自己话语的权威性,还不忘补充道:“肯定是它没错,小仙重归分宝崖之前,曾经随前主游历纵横于天地间,好多无人知晓的秘密却瞒不过我法眼。”

    “比如季雍仙君有位妹妹,据说容貌是三界之冠,可惜养在深闺无人得见,还有通天仙宗的扫地老人是……”

    “停,我知道你是天庭关爱八卦协会会长了,以后再说。”

    放缓车速,胡不归打断了书中仙的絮叨,转头向身边的小姑娘问了一句:“你那天看见的是不是就是他呀?”

    “是。”玉双仔细辨认了一会,有点儿犹豫的又补充了一句:“他的胡子好像又长了……”

    看来华佗有下落了。

    “不是说南瞻部洲不让神仙来嘛?他怎么在这出现了?”

    怀着疑问,胡不归并没给车熄火,按下车窗探出半个头,问道:“有事吗?”

    哮天犬收回手臂,恭恭敬敬行了一个到地的长揖,说道:“我家主人有请先生过府一叙。”

    “行啊,你上车吧。”胡不归在座位上往后一伸手,随手帮他开了车门。

    他不担心对方有诈,一是对书中仙的数据库有把握,知道哮天犬是二郎神的仙宠,二郎神是天君的外甥,但是又因为劈山救母的原因,跟这老娘舅不大亲,净被安排一些倒霉活,目前居住在灌江,在天庭属于尴尬的边缘人身份。

    二是在通天仙宗通过红尘练心符进入,在天庭可是有备案的,哪怕少了根头发估计都有人过问,这就是背后势力强大的好处,就好像拿着本华夏国的护照,惹不起的魑魅魍魉都不敢造次。

    哮天犬平日里跟着杨戬无所不至,自问是见多识广,但这么奇怪能在凡间驱动,又不用牛马的车子还是第一次见,怕是什么法器,

    忙说道:“不敢劳动先生驱车,我跑着带路就行。”

    “可以。”看见对方眼里一闪而过的忌惮之色,胡不归也不反对。

    哮天犬奔跑的速度,能和高速行驶车辆不相上下,脚下一路烟尘,没多久就跑到一处废弃的荒庙,不见了踪影。

    看见眼前的断壁颓垣,猜出是障眼法的胡不归,没丝毫犹豫的一脚油门,车头穿越了一层水雾样的幻影结界,直达庭院之中。

    通天仙宗最壕的配置之一,就是入学时送得那套随身仙居,面积不限,材料不限,家具不限,庭植器物是最好的,而且仙家方物众多,可以随心所欲的发挥,绝不千篇一律。

    这待遇肯定不止学子,仙师们当然也有。

    眼前这座庭院就是典型的通天仙踪式建筑,门口立着一块标志性的镜石,可供整衣冠,最重要的自然是符纸鹤传送功能。

    进来院子后别有洞天,气温骤降到舒适宜人的二十五度左右,阳光不知不觉间温柔起来,巨龙竹枝叶交错搭成的凉棚长廊,绿叶浓荫密布,挂满了带着白霜的紫葡萄,看上去就甜润可口,让人想摘一串解馋。

    哮天犬侍立在门口,不偏不倚挡住了进屋的路径,有如雕像般不发一言。

    玉双被这突如其来的美景惊呆,下车后先是忍不住对着葡萄咽了口唾沫,这才语无伦次的问道:“神仙大人,我们这是来到了仙境嘛?”

    胡不归轻轻摇了摇头,说道:“不是,这里应该是华佗仙师的居所。”

    门口有镜石远处有药圃,定然是华佗的随身仙居无疑,只这哮天犬可以随意进出,而杨戬多半也在此处,暂时不知这主仆二人卖的什么药。

    正想着,一位鹅黄长袍束着玉带的青年迎了出来,因为脚步匆匆,足下的缕金靴恍若一道流光,腰间的新月样的弹弓晃啊晃,头上圣斗士头盔一样的金冠很是刺眼。

    “这是二郎神?”胡不归看黄袍青年眉心有不明显的凸起,下意识向书中仙问了一句。

    “正是。”

    二郎神相貌端正仪表堂堂,上来就拱手为礼打招呼:“在下杨戬,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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