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第三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小雏菊佣兵团-第8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会在你的手掌上各放一个装满茶水的杯子。

    如果三十分钟后,杯子的水没洒出来,你就没事了。

    否则洒一杯,我就会抽你十鞭子。”

    一听到抽鞭子,丁丁不寒而粟的抖了一下,

    然后一边挣扎一边大声尖叫:

    “不!不!这不公平!你们虐待地精!丁丁要告诉治安官!”

    哈哈哈哈~

    酒吧里再次笑成一片。

    “告诉治安官?!不公平?!你先问问被你偷东西的人这是否公平。”

    老炮儿把火枪放回柜子后,将地上的鞭子捡起来,

    拍在地精面前,瞪着一对牛眼看着丁丁。

    “好心的高个子短毛,求求你向这个胡子长在下巴上的怪物求下情。

    丁丁知道错了,不该偷你的东西。”

    丁丁耷拉着耳朵向莫何求情。

    “莫先生,别听他的。这小东西狡猾得很。

    看他刚才出手的动作,肯定是个老手。”

    老炮儿看莫何有点动心,急忙开口劝阻莫何。

    “啊!啊!我要咬死你!咬死你!”

    丁丁看诡计被老炮儿揭穿,张牙舞爪的冲着矮人老板咆哮。

    “叫也没用。你叫破嗓子这里也没人会救你。

    乖乖的接受惩罚。再给你次机会,鞭子和茶杯选哪个?”

    老炮儿这次将杯子和鞭子分别拿在手上,举在丁丁碰不到的地方。

    丁丁左看看,右看看,最后还是选择了茶杯。

    酒吧侍女在老炮儿吩咐下端了两杯绿茶过来。

    老板看了一下茶杯没满,于是端起小茶壶将两个茶杯倒满。

    接着两杯满满的绿茶被放在了丁丁细长的手掌上。

    “端稳了!记住!洒一杯打十鞭子,在坐各位可以作证。”

    老炮儿看丁丁手有点抖,连忙提高嗓门警告。

    绿皮地精被吓得手一哆嗦,差点把茶杯掀下去,好在老炮儿还没真的放下去。

    当茶杯稳稳的放在丁丁手上后,老炮儿转身开心的对酒吧内的佣兵说:

    “好咯!好不容易碰上了,大家赌一把如何。

    赌地精手上的茶杯五分钟、十分钟还是十分后掉?”

    “我赌这小东西五分钟内掉。十个黑牙币。十个黑牙币=一个金币=一百个银币”

    “二十个黑牙币!十分钟!”

    “帮我记一下,我十二个黑牙币压五分钟。”

    ……

    酒吧内佣兵们开始闹哄哄的下注,

    酒吧侍女则拿着托盘游走在佣兵之间,

    去接收他们的钱币并为对方记录。

    莫何没有参与这个活动,

    他没有赌博的喜好,

    但他却没有离开,因为还要向酒吧老板询问下向导的事情。

    莫何不再看平举两杯茶水的地精,面向吧台内乐呵呵的老板说:

    “老板!我想去妖精森林问您有什么好的向导人选吗?”

    老炮儿听到莫何的询问,放下手中正在统计赌注总金额的羽毛笔说:

    “莫先生!去妖精森林的路倒是很多人懂。

    但此去路途遥远,旅途中还要经过不少危险地区。

    请问莫先生您打算带多少人同去?”

    “就我一个。”

    莫何老实的回答,他的一小袋纯金矿并不允许他大张旗鼓的走到妖精森林去。

    老炮儿老板瞪大眼睛看着莫何,发现莫何不是开玩笑后,

    他摸着自己的大胡子思考。

    良久,老炮儿老板才回答:

    “很抱歉!莫先生。

    我恐怕这没人会愿意冒险与您单独前往的。

    这实在是太冒险了。”

    莫何听到老板的回答并没有失望,这样的结果他早料到了。

    “如果我出半袋金矿呢?”

    通常半袋金矿兑换成黑牙币大概三四百枚,

    相当于东部大陆的三四十枚金币的报酬。

    虽然西域大陆这边的佣金普遍贵些,但三四百枚黑牙币雇佣一个人,

    那也是一笔相当丰厚的报酬了。

    老炮儿老板听了莫何的报价又思考了一会,还是摇摇头。

    “虽然报酬丰厚,我想应该还是没人会愿意冒这么大的风险的。

    路途太远了,而且中途会经过不少异族领地,小命随时不保。”

    莫何很想咬牙说用一袋金矿做酬金,但是那样就超出他的预算了。

    从凌风堡到妖精森林路途遥远,途中一应的开销负担不小。

    西域不同东方大陆,这里没有遍地的人类村落可以购买食物,

    因此一路上的食物用品,都得用车拉上。

    买车和拉车的牲口都要不少钱。

    凌风堡卖的能够驮重物的牲畜一共有三种,分别是野牛兽、飓风蜥和大角雷兽。

    每一种的价格都贵得很,年迈的品质最差的都开价两三百枚黑牙币。

    莫何现在总共还有一袋半的金矿,如果给了一袋金矿做报酬,

    剩下来的半袋金矿恐怕是不够用的。

    难道要做点佣兵任务充实下钱袋,再找向导?

    那样肯定不行。

    在这座城市生活,开销也是不小。

    虽然大半是被地精奸商骗了,但就两个月的时间,他却已经花了半袋金矿。

    按这样的进度,他哪一天才能开始路途啊。

    不能再等了,就算是买地图一个人自己上也得即刻上路,

    不然拖下去到最后就永远被困在这里了。

    想到,莫何就打算告辞老板回去准备,却不想身旁一个尖细的声音响起。

    “丁丁可以当向导!我知道妖精森林在哪?丁丁去过那里。”

    莫何惊讶的扭头看着旁边正抖着双臂,手掌平举着两杯茶的绿皮地精。

    “嘿!小家伙快撑不住了吧。

    这五分钟才刚过,莫先生您别听他的。

    他多半是在骗人,等离开了这里,他立马就会逃得无影无踪。”

    老炮儿老板急忙出言提醒,身为佣兵酒吧的老板,

    不仅要维护自己顾客的利益,还要严惩敢在酒吧捣乱的恶徒。

    “呸!胡子长在下巴上的怪物。

    你别侮辱丁丁的信誉,我可不是奸商。”

    丁丁学着人类的样子,朝老板吐唾沫,结果他的手臂晃得更厉害,

    差点将茶杯弄掉。

    “喂!老炮儿!你这样可是犯规啊!”

    有押丁丁十分钟后掉杯子的佣兵不满老板引丁丁发怒的举动。

    老板急忙道歉,也没再去和地精说话,却突然用商量的口气和莫何说:

    “莫先生!要不这样,我有个小侄子在附近的淬火城当铁匠学徒。

    这小子一直嚷嚷着要当佣兵到外面世界去探险。

    前个月他刚成年,一直都还没有时间回家乡完成仪式。

    正好我们老家在龙息山地那边,您可以送他回去参加完仪式再让他带您去妖精森林。”

    莫何一听这有戏啊,心中十分高兴,但是这毕竟是非常危险的旅程,

    他还是跟老板说清楚才行。

    “老板!您人真是太好了。

    可是去妖精森林的路途十分危险,这你也是知道的。

    让你侄子跟我去参加这么危险的旅程不合适吧?”

    老板笑呵呵的拍着桌子说:

    “这个您可不必担心了。我们矮人族的男子成年后,至少要做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才行的。

    否则矮人姑娘可看不上,会一辈子打光棍的。唉~

    ……像我一辈子没做过什么风光大事,到现在还是单身一个。”

    说到这老炮儿老板一脸失落。

    而莫何也听明白了,他侄子正好跟莫何他一块去做这件轰轰烈烈的大事,

    以争取矮人姑娘的青睐。

第十章 购买驮兽() 
莫何觉得老炮儿老板的侄子做向导是个不错的选择,

    和一个矮人结伴同行,路上也好有照应。

    如此两全其美的事情,当然是要同意的。

    老板一看送侄子回去的事情有着落,出外游历的事情也有了着落,

    高兴得急忙进了酒吧后屋,给莫何写了一封信。

    在老板离开的这会,

    地精丁丁轻手轻脚的将两杯茶放桌上,

    接着从嘴巴里吐出一根钢针,

    就这腰带上的锁孔就开始捅。

    “喂!老炮儿!你那地精小子要逃跑了。”

    有佣兵大声喊着,也有佣兵直接跑到吧台前去阻止地精。

    不过丁丁动作十分娴熟,在佣兵伸手抓到他前,

    他已经成功开锁并从腰带中逃脱。

    借着小巧灵活的身体,几个佣兵大汉硬是拦不住他。

    也有矮人双手举着盾牌去砸他,

    却都一一被他躲掉。

    莫何当然有办法把他再抓回来,

    但想到这小地精也已经受过惩罚,

    就由他离开了。

    老炮儿返回来的时候,佣兵酒吧里已经乱哄哄的了。

    有喊赔钱的,有幸灾乐祸的,有互相庆祝的。

    老板懒得理他们,将写好的信交给莫何,并给了莫何一个小钱袋和一个装着黑伦麦啤酒的小酒桶。

    “这个拜托莫先生您帮我转交给我那侄子他不要省钱,多买点路上要用的东西。”

    莫何想要推辞,但人家也不是给自己的,

    只好接下,信和钱放进怀里,小酒桶夹在腋下。

    “好了老板!我现在就动身,天黑前应该能赶到淬火城。”

    “好的!莫先生路上小心。我就不送您了。”

    老板向莫何挥手道别,莫何同样挥挥手,转身出了老炮儿佣兵酒吧。

    老板那侄儿的名字叫秘银斧。班宁,信封上写着的。

    那一小桶黑伦麦啤酒可是老板的精酿,莫何见过有佣兵买来喝过。

    老板不是谁都会卖,一般只有那些他承认的佣兵才能买。

    不过卖价可不便宜,这一小桶就能卖上百个黑牙币。

    老板能这么放心的让莫何带走,想来对莫何已经十分认可。

    虽然这是值得高兴的事情,但这么一直夹着带过去恐怕也不方便。

    莫何转去市集,择日不如撞日,今天就把驮运重物的驮兽和车辆给买了。

    也好早日熟悉驾驭这些新的东西,好为后面的旅途减少点压力。

    不过莫何还没考虑好要买哪一种驮兽好。

    凌风城一共三种驮兽:野牛兽、飓风蜥和大角雷兽。

    野牛兽:全身漆黑,长着长毛,头顶两个弯长的牛角,跑起来像马一样快,

    却能驮比马多一倍的重物。

    攻击和防御都很不错,除非怪物攻击它们,否则基本不会协助主人战斗。

    地形适应性中,适应平原和山地。

    飓风蜥:巨型蜥蜴,行走如风,力量和马相当,但实际驮重比马低些,并且不能用于拉车。

    攻击和敏捷很好,会主动攻击靠近的危险单位,是协助主人攻击的好帮手。

    地形适应性高,几乎西域地形都能行走。

    大角雷兽:巨大犀牛类魔兽。体型比普通马大两倍,平常行走像牛一样慢,却能驮动五倍于马的重物。

    攻击和防御都很好,通人性,会听从指挥进攻和防守,是旅行的好伴侣。

    地形适应性低,仅适应平原地形。

    野牛兽最低售价两百黑牙币。

    飓风蜥最低售价两百五十黑牙币。

    大角雷霆兽最低售价三百黑牙币。

    莫何已经来到集市的驮兽售卖场,这里的驮兽他早已见过。

    只是真的要他选择的时候,他倒是有些为难了。

    他没去过妖精森林,对具体旅途情况未知。

    野牛兽中规中矩,但对战斗起不到辅助作用。

    飓风蜥偏战斗辅助,驮重三者最差,而且也不能用于拉车。

    大角雷兽移动慢,只适应平原地形。

    莫何一直是打算买辆车的,可以作为移动帐篷使用,也可以装载更多的物品,

    关键时刻还能作为屏障使用。

    这样飓风蜥被排除出去,只能在野牛兽和大角雷兽中选择了。

    考虑到地形适应度,大角雷兽恐怕不适合旅途地形多变的行程。

    最终只能选择野牛兽了。

    在莫何准备去和野牛兽老板谈价格的时候,

    一个熟悉的尖锐声音打断了莫何的交易。

    “笨蛋!选飓风蜥。选野牛兽就是给那些怪物送肉吃。”

    莫何回头看,果然是丁丁,那个偷他钱袋的绿皮地精。

    丁丁手中拿着跟小棍,身后挑着一个小包裹,

    看样子是打算出行。

    “为什么?”

    莫何中断和野牛兽老板的生意,转身询问。

    “你不是要去妖精森林吗?

    那你一定会经过亡者沙海和刺蛙沼泽。

    野牛兽在这两个地方根本走不动,怪物一来它们就只能乖乖变成对方的食物。”

    丁丁似乎对亡者沙海和刺蛙沼泽很熟悉,好像他去过那两个地方一样。

    莫何现在已经不急着买驮兽了,他觉得眼前这个小地精很适合当这次旅途的向导,

    他开始考虑怎么拉这个小家伙入伙。

    可是毕竟刚才在酒吧才拒绝了人家的请求,现在应该还没有完全消气吧。

    “喂!高个短毛,你还在考虑什么?

    不相信丁丁的话吗?好伤心啊!害我还把行李都准备好了。”

    在莫何分神想对策的时候,丁丁开始呱燥的自言自语起来。

    可是听完丁丁最后一句话后,莫何突然回过神来。

    “什么?你把行李准备好就是打算和我一起出行?”

    “当然!丁丁被你抓住过,已经无家可归。你必须负起责任。”

    丁丁说到无家可归几个字时,还故意将自己两个尖长的耳朵耷拉下来,

    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等等!被我抓住你怎么就无家可归了?

    我可不想因为欠你什么而带你上路。

    有什么事情我们最好提前说清楚。”

    莫何虽然很希望丁丁成为自己向导,但是他也不想不明不白的就把对方弄成无家可归之人。

    “你这个高个短毛难道真的不知道吗?

    像我这种做小偷的地精,一旦被人抓住,

    那些教我偷东西的人就不会再让我跟他们呆在一块。”

    丁丁摇晃着自己尖耳朵,得意的给莫何解释着。

    “你们是地精盗贼团伙吗?还一群人的?”

    莫何前世今世都没见过真的盗贼团伙是什么样,但总还是听说过盗窃团伙这样的事物。

    丁丁抓着自己两个耳朵盖在眼睛上,不忍直视莫何。

    “你是白痴吗?地精怎么可能组建盗贼团伙?

    只有你们高个短毛才经常干这种事。”

    被一个五十厘米高的小东西骂白痴,莫何的感觉是滑稽想笑,

    却不好意思笑出来。

    对方也说得对,他确实对地精并不了解,对矮人的接触也只有两个月,

    多半还是老炮儿佣兵酒吧里面碰到的那些。

    “那你们地精都喜欢做什么?”

    莫何想要稍微了解一下地精的生活。

    如果后面的路上真要带这么个小家伙在身边,起码得对他们种族的生活习惯有所了解。

    不然到时候半路闹出什么乱子来,可就后悔莫及了。

    “哼嗯!我们地精大多喜欢金币,亮晶晶的金币。

    所以很多地精做生意或到处收集各种奇珍异宝来换金币。

    但也有不少喜欢动脑筋的地精从事各种发明创造的活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