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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侠世界-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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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随云没有动他身上那柄剑,但每一招每一式都非常恰到好处的解决到对手。
不到一刻钟,地上已经躺下了六具尸体。
原随云往前走了两步,这时候刹那间原随云拔出了腰间的铁剑。
刹那间,天空银白一片。
无数银白光芒四面八方向着原随云急射而去。
眨眼间,光芒暗淡下来,原随云已经收剑。
那青衫上已经刺上十几根银针,左右肩、胸前、背后。
原随云缓缓收剑,淡淡道:“暴雨梨花针?也不过如此!”
那人倒在了地上,他至死也不敢相信这个青年中了暴雨梨花针,竟然还没有死。但他的疑惑也只能够带到地下去了,胸口被原随云划了一剑,如何还能活呢?
踏着鲜血,走出小巷。
——————
小巷前以有人等他。
那人白衣白鞋,提着长剑,人如剑。
那的眼眸犀利扫了原随云一眼,问道:“为什么?”
原随云低头呵呵一笑:“有些无聊呀,最近有些想杀人了。”
一个荒谬的回答,白衣人并不感觉荒谬,他的眼神更加犀利了,犀利得就真如同一柄宝剑射向原随云。
原随云风轻云淡,浑然不在意。
那人继续道:“你很可怕,很危险。”
原随云微微一笑,平淡道:“实际上有很多人和你说过同样的话,可惜他们都已经死了。你的结局似乎也就是这样。”
那人冷冷一笑,道:“似乎也曾听人说过不少这样的话,但都已经永远闭上了嘴。”
原随云轻笑了一声:“我还可以说话,似乎也算是一件荣幸的事情。”话语顿了顿,又起音:“我要走了,可以让开一条路吗?”
那人嘴角勾起一丝弧度,也不知笑或其他,言语神秘诡异问道:“可以,但我想知道一件事。”
原随云抬起头,第一次正式凝视着那人,凝视着以如此口气胆大包天和自己这么说话的对手,说了一句:“问吧。”
那人也就问了,“这些日子出现在吴镇和吴正山那两个女郎究竟是什么人???”
原随云噢了一声,回道:“你以后会知道的,现在可以让开了吧。”
那人生硬道:“不行。”
原随云眯着眼,眼中射出一丝精光,玩味道:“看来你还真打着以全盛之力而击杀我的准备呀。”
那人哈哈一笑,道:“天下间有几人可曾剑道原随云狼狈的模样?我叶孤城也没有见过。”
原随云淡淡道:“现在不就见到了吗?”说着原随云就朝着叶孤城方向走,走得非常平静,沉稳,速度不快,但也不算慢
叶孤城郑重摇了摇头,说道:“就算要杀你也不是现在,虽然你在唐门四人合击之下并未受伤,而且非常轻易躲过了暴雨梨花针,但毕竟你的功力减弱不少,我叶孤城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不会向你出手,我想赢的人是全盛时期的原随云。”
原随云便走便回了一句:“不错的理由。”
——————
实际上正如叶孤城所言,原随云并未中暴雨梨花针,他身上那些针不过就是插在衣服上而已,仅仅插在了衣服上。
江湖上没有人可以在十米之内躲开暴雨梨花针,但原随云躲开了,他以绝妙的身法,超卓的武艺,精确的计算躲开了暴雨梨花针。
插在衣服上的针,并非耻辱,而是强势的勋章。
一直以来,叶孤城都没有小视过原随云,就算在得知原随云双眼已盲的时候都没有小看过。在叶孤城心中,原随云就如他一样天生孤独,天生人上人,剑中剑的男人。
因此叶孤城才三番两次寻原随云决战。
不过这次决战发生的事情比叶孤城最初预想得发生得多得多,他们的决战似乎早已经不是两个人的事情了,已经席卷到了整个江湖,甚至已经囊括了朝廷势力。
这并非叶孤城所愿,但也非叶孤城以一己之力所能篡改得了的。
叶孤城神色复杂的望着走进的原随云。
此时此刻,原随云才大战一场,对于叶孤城来说,胜率不可不谓之大,高手相争不过就一瞬间而已。
这一瞬蕴含着实力、智慧,武感、坚毅、狠辣等诸多元素,这已经远远超过了寻常的比武,等于就是拿着两人的人生在那武艺之下碰撞,激发,超越,继而步入一种非常玄奥的境界。
基本上这种情况下只有一个人可以活下来或者两个人都死掉。但不管活下来的人还是死掉的人,武艺都会被提升到一个可怕绝伦的程度,几乎不可以想象。
所谓以战养战,便是如此而已。
叶孤城知道自己拔剑了,那胜利的天平绝对会偏向自己这边,毕竟原随云才大战过一场。而且他一旦胜利,那武艺绝对会提升到一个可怕的程度
但。
剑终究没有拔出。
原随云没有拔剑,叶孤城也没有拔剑。
两人就这么错开了。
原随云停在距离野古曾约莫五步距离,缓缓转过身,望着背对着他的叶孤城,淡淡道:“在这个世界谁都可以小看,但就是不能小看女人。”
叶孤城站在小巷中,自语道:“这算是忠告吗?”
这一日,四川唐门来寻仇的四人死在小巷子中。
决战之日以近。
还有三天时间。
这一天,两女碰面了。
两个女人,同样都面遮轻纱,一人红衣,一人白衣。
第二十八章、白衣红衣()
白衣半跪在红衣前。
头低,似乎非常虔诚。
红衣女郎面遮白色面纱,坐在一把红漆脱落,斑斑点点的旧椅上,双手捧着一杯茶,脸上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一双凤眼时而斜睨扫一眼半跪在地的女郎。
客栈很静,静悄悄的。
一个客栈,开在如此繁华的街道上,但整个客栈竟然就只有这样两个客人,这实在是一件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难道是因为客栈上至店主,下至店小二的服务态度不行?抑或是客栈的房价,菜价太贵了,贵得不少人难以接受??
实际上都不是。
在一刻钟以前客栈还人满为患,就在一刻钟以前这两位女郎来了。因为这两位女郎的到来,原本就已人满为患的食客、住客更是水泄不通,但就在这人人争先恐后往客栈涌入的时候,那位一身白衣,面遮白纱的女郎忽然拔出手中剑,剑比闪电还快将一个妄图上来搭讪的男人削下了一支手臂。
顿时血流不止。
而后那位脸上带笑的红衣女郎笑吟吟道:“一盏茶时间,还在的,就趟着吧!”
躺着,这一趟就躺了七具尸体。
这七个人非常倒霉,既没有听懂女郎的意思,也没有生有一双强健有力的双腿,因此他们也就永远躺下了。
店小二蜷缩着身躯,眼神恐惧怯懦遥遥望着那两位还谈笑风生的女郎。店小二心中已经想过了千百遍:“已经过去那般久了,为什么捕快大人还没有过来抓捕这两个女人呢??”
可没有人回答店小二的问题,店小二低头望着已经躺在地上被自己亲手收敛的七具尸体,心中恐惧到了极点。自己是不是下一刻就是这七具尸体中的一位呢???
红衣女郎最先打破了这种诡异宁静的气氛,她笑着问着半跪在地上,但手始终停留在腰间长剑最好握的位置的白衣女郎,道:“原随云那个家伙看来是有些坐不住了,可惜这个家伙忒狡猾了些,别人永远不知道那家伙的下一步是什么。”
语气中带着几分恼怒。
天底下可以令这个女人恼怒的人已经罕见得少了,不过原随云幸运也不幸,就在其中。
白衣女郎点点头,道:“他历来就擅长下棋布局,本就是天底下最难对付的几个人之一,但这次我们有机会打败他。”
红衣女郎轻轻一笑,犹如和田玉一般细腻光泽的纤纤玉手伸出,中指轻轻点了点虽言语但依旧半跪在地上的女郎,笑道:“打败他固然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但若驾驭他呢??”
江湖上任何一个人听到红衣女郎这席话都会目瞪口呆,继而大骂或鄙夷红衣女郎就是痴人说梦。江湖上没有任何人会相信,已近乎无敌存在的原随云会为人打败,更别提说什么为人驾驭了。
不过白衣女郎脸上并没有什么惊讶神色,她显得非常平静。从外表到内在似乎都认为这是一件非常平常的事情。
平常之所以平常,便是因为可以。
白衣女郎认为红衣女郎可以打败原随云,甚至驾驭这个已被江湖称之为神话一般的男人。
白衣女郎抬头略作沉思,而后轻柔说道:“虽然最近一直盯着原随云的一举一动,但十分可笑,没有打探出任何关于原随云举动的事情。但我相信原随云早已经开始布局了,甚至在弟子没有北下江南以前就已经开始布局了。”
傲气可以征服原随云的霸气女郎没有否认白衣女郎的言语。傲气是因为实力而来,红衣女郎始终相信这一点。因为她有实力,所以她才可以傲气。
但傲气不意味着就失去理智,实际上来说红衣女郎是一个非常非常理智的人。她可以在非常两难的选择下快速精准选择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才可以轻描淡写间说出征服原随云的狂妄语句。
红衣女郎眼中闪过一丝狂热,但立刻又被理智的笑容给压制下来了,叹道:“也正是因为如此,我才想打败他,征服他,天底下像他这么智慧,这么可怕的男人已经非常非常少了。”
白衣女郎点点头,而后站了起来,抬头视线望着客栈外,客栈外已是一片真空地带了。这片区域几乎已经看不见几个人了。白衣女郎回头扫了红衣女郎一眼,轻声道:“这次来得不知是追命还是其他四大名捕。”
红衣女郎站起身,扫了那已经颤抖蜷缩的店小二,店小二望着那女郎的眼神,顿时吓得晕了过去。红衣女郎也不回头,走到门口,一手贴着房门,望着静悄悄一片的居民房,悠然笑道:“或许来了不知一个。”
白衣女郎点头道:“也许四大名捕之首的无情也已经来了。”
无情、铁手、追命、冷血。
四大名捕。
江湖上铁手以一双铁拳而威震四方,镇压宵小。追命则以独步天下的轻功绝技而傲视四方,追魂夺命。冷血亦手中三尺青锋冷冷取人项上首级。而无情呢?
江湖上似乎很少传出关于无情的武功绝技。不过关于无情的特征倒是传出过不少。
“无情,双腿残疾,以轮椅行走。”这便是江湖人对于无情脑海中产生的印象,不过至于其他印象,几近于无。
四大名捕后三位铁手、追命、冷血,他们之间都没有什么排名,但无情永远排在铁手、追命、冷血之上。江湖人想到四大名捕,会想到铁手、追命、冷血,但会少有想到无情。
不过,当一些身份地位到达一定境界的人想起四大名捕就会想起无情,一个近乎神存在的男人。
无情,武功绝技不详。
年龄二十八岁,以轮椅行走,左右时有二童子。
这就是江湖人对于无情的全部了解。
一个隐匿在黑暗中的捕快,永远最可怕的。你永远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出手,无情便就是这样的捕快,而且他更可怕,在你得意自在的时候,他会悄悄布下一系列局,最终以雷霆之势而解决。
见到无情出手的时候,胜负已定。
红衣女郎、白衣女郎都知道无情,但红衣女郎说出四周异样导致者人是无情的时候,眼神中没有任何恐惧,反而带着一丝丝兴趣。
那种盘踞在山林中的百兽之王忽然间碰上了一头猴子的挑衅异样,带着玩味,甚至几分玩弄
“无情!”红衣女郎轻轻念着。
白衣女郎在红衣女郎没有任何命令的情况下走出了客栈大门,缓缓拔出了腰间的秋水长剑。
剑才饮血,但银白。
阳光照射下,寒光闪烁。
——————
此时此刻,白衣女郎抬头凝视着那远处一道模糊的白衣身影。
耳畔飘过‘轱辘轱辘’车轮滚动的声音。
第二十九章、名捕之冷血()
吴镇离吴正山不过十里距离。
在吴镇通往吴正山的路途上有一条十分繁华的街道,街道有一个非常有趣的名字十里长街。一向就非常繁华的长街而今因为江湖上轰传的两大高手决战因此就更加热闹了,街道上时不时走过一个个或带着宝剑或提着宝刀等其他武器的江湖人士。
来这里的江湖人大都出手大方,因此原本对江湖人恐惧的居民也喜笑颜开起来。但今天那些个生活在街道上的原始居民再也高兴不起来了。
以前他们见到的江湖人虽不少是粗俗汉子,但也绝对守礼。因此居民对于江湖人的恐惧也就减弱了不少,心中暗忖:都说江湖人是些个杀人不眨眼的主儿,今儿个看来不过那些个没有见过江湖人的人以讹传讹罢了,这不,面前走过的江湖中人,虽神色各异,气质不同,但也都和我们一个脑袋、两手、两脚,那有那么可怕呀??
人不可貌相,这不,一红、一白,两个带着面纱的女郎就告诉了这些个居民这个道理。同时间也教会了这些个没有怎么见过江湖人的居民看看江湖人的另外一面。
白衣女郎出手,红衣女郎出嘴,这不,繁花客栈这不就躺下了七具尸体。这七具尸体令某些个对江湖人生出少许轻视的人提了一个醒:原来杀人在江湖人眼中就是这么个简单,干脆的事情呀!
走出客栈的人在惊恐慌张后立刻就将客栈杀人的事情告诉给了吴镇的捕快。捕快听了顿时大怒,立刻带着手下望着现场去敢。
这一去,带了那么三十来号人。
三十来号捕快,这可是一个县衙捕快的总和呀!
总捕头可不是个吃素的家伙,这家伙姓吴名自重!以前这家伙就在江湖上混过一段时间。武艺嘛,马马虎虎。但胜在脑袋瓜子聪明,因此他在江湖上混迹了差不过两年时间后,立刻就离开了江湖,当上了县衙的一名捕快。
这不,才一年多时间就升到了总捕快。
对于江湖人,这个吴自重比一般人了解的多得多。江湖人嘛,大多都武艺不高,但都想提着一柄宝剑当侠客的主儿。可这些个想当侠客的江湖人呢,日子过得并不顺畅,风餐露宿,简直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这是地位低的江湖人。
那地位稍微高一些的江湖人呢?虽佩戴了江湖人常常佩戴的武艺,但却不会轻易动手。不是不想动手,而是不敢!嘿嘿,江湖人虽然如何如何强大,但能强大过朝廷吗?
当初吴镇吴自重就是明白了这个铁血道理,因此就毫不犹豫选择弃暗投明当了一名捕快。
当然吴自重心底也明白除了这两种人外,江湖上还有一种非常可怕,地位非常高的江湖人。他们的存在甚至已经超越了律法之上。因此就算是朝廷想抓捕他们,也几乎没可奈何。
除非出动六扇门。
六扇门,四大名捕,便是抓捕这些个江湖上等人的机构和官员。
不过这趟行,吴自重可不认为自己会遇上那些个江湖上等人。在天下人心中,越是上等人就越少动粗,都是一些个披着面具,当着好好先生的人。
因此吴自重盘旋着就算遇上了个这些个主儿,只要自己态度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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