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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血纪-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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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开头难,不论做什么想做什么,理清头绪找到方向之后就向成功迈上了一大步,可这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停步在这个门槛前徘徊迷茫。现在夏佐面临的就是这个大问题,就好像知道面前有一座布满浓雾的金山,明知道那个金山就在那儿,可就是找不到路过去。
就在夏佐苦苦思索之际,不起眼的酒馆来了位奇怪的客人
“你眼睛长哪儿去了?金沙大爷就在这儿戳着,没看到吗”这是一位浑身笼罩黑袍里的人用尖利的嗓音大声说,看身高也就七八岁的孩子,身后还跟着两位就比阿方索矮一点瘦一点的壮硕汉子,这两人怀里都抱着一柄大剑,一副不好惹的样子,再加上那个黑袍小孩,再加上来这么个乱糟糟的酒馆,怎么看怎么觉得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带着打手出来鬼混
第17章 生意经()
以为这位看起来一脸恶相相当不好惹的老板会给穿黑袍玩神秘的小鬼头脑袋上抽一下子,再骂一声小小年纪就来趟场子,回家喝奶去吧,没想到这位老板居然点头哈腰满脸笑意隔着大肚腩艰难地弯下腰说:“金沙老爷您来了!小的太忙没注意到,请您多多见谅”
“你们这些该死的狗崽子,一个个的眼睛都长头顶上了,是不是金沙老爷几天不来,比尔酒馆就忘了还有我这号人了?”这个叫金沙的小鬼用尖利的嗓音指责着,好像没看到他是多大罪过似的。
“怎么会呢,去年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您派人来交代要出去一段时间的嘛,您这么长时间没来,老比尔还以为您看上其他酒馆了呢”老比尔笑嘻嘻地打着哈哈。
“是吗?既然老比尔这么对金沙这么上心,给你点好处”小个子金沙一个眼色,身后的大汉从腰间解下个篮球大的包袱甩到吧台上。老比尔听到好处的时候眼睛里闪过一丝惊喜,迫不及待地打开包袱,忍不住惊呼
“蓝霜草!哎哟嗬,金沙老爷,您可真是老比尔的恩人,比尔酒馆的招牌蓝霜酒又可以酿造了,谢谢金沙老爷。”
“嗯~蓝霜酒出窖了通知一声,今天还是老样子,对了,给我上三杯黑朗姆”小个子金沙满意的哼一声,吩咐道。带着两人转身就往酒馆角落里走,突然看到角落的桌上居然有两个人,其中一个还对着这边得意洋洋的遥敬酒,金沙旋风般的回头,跳到吧台前的高脚凳上,冲着老比尔大喊:“该死的老比尔,看你干的好事,老爷我一段时间不来,怎么那个地方就有人了?啊?”
胖老板正美滋滋地看小包袱里面的蓝霜草呢,就被小个子给吼了,直愣愣地呆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来不及擦脸上的唾沫,连忙解释:“那两位客人本来是找小伙计布莱兹的,说是报恩,小布莱兹家里遭了难,他帮助过的人来报答他,作为老板怎么也要招待好不是,况且我也不知道金沙老爷今天晚上会来啊”说到这儿,老比尔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再说了两位客人点了只烤羊,三个银币的烤羊,出手阔绰,我这地方小,就那个桌子大一点,这不就安排在那儿了嘛,请您多多担待”
小个子金沙出乎意料的没有驳斥老比尔,反而低头沉思一阵,喃喃自语道:“难怪,哪有金币到眼前还放走的道理,不过出手阔绰的人怎么会到这地方来呢,他应该去东区的吧,那里才是有钱人应该待的地方”
角落餐桌上,阿方索努力地往嘴里送东西。今天终于吃到白面包了,听村里老人说,白面包是用雪白的精麦粉还有香甜的黄油做成的,跟用麸皮还有少量麦粉做的黑面包比起来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还有油乎乎的香肠,他从来没吃过香肠,这种柔软却带着点韧劲儿的香肠瞬间让他停不下嘴。满足地打个嗝,见老大一点没动,直直的看着一个地方一点点喝着杯子里黄黄的水,有些奇怪
“大哥,你怎么不吃啊”
夏佐笑而不答,放下粗陶杯,这种麦芽酒甜甜的,喝不出酒味,倒像是饮料。他在看着走过来的黑袍小个子,刚才他和酒馆老板老比尔的谈话听得七七八八,这小鬼应该不是出来瞎胡闹的孩子
“这位先生,你占了金沙老爷的位子知道吗”
“哦?我还真不知道”好整以暇地端起杯子,轻轻抿一口,“这个桌子刻了金沙专用作为四个字吗?我怎么没看见”说完还故意四周看看
“臭小子活得不耐烦了…”皇上不急太监急,金沙身后的人先怒了,就要过来抽夏佐,正在埋头吃东西的阿方索哪能允许有人动他老大,迅速站起来一拳打在这人脸上,大块头平时看起来憨厚老实人畜无害的,可他身上的力量不容小视,这是一拳就将那人打得连连后退,撞翻了身后的桌子。那个桌子上的人本来还在看热闹,出了这么个变故,顿时坐不住了,一个个的撸袖子要过来理论,急急忙跑过来的老比尔陪着笑拦下了这伙人。金沙身后的另一个人见势不妙,拔刀随时准备动手,坐在桌上的夏佐仿佛没看见,还是一脸微笑得抿着酒,
“先来后到知道吗?老比尔是开门做生意的,来的都是客,我为什么就不能坐这里”一口干掉麦芽酒,这种饮料他是在不喜欢,“而且,这家酒馆不是为你一个人开的吧,你金沙都消失这么久了,这里生意不错,这张桌子总不能一直空着吧,人家没必要为你一个人放弃这么多客户吧,我想没有这么做生意的吧”
怒气冲冲的金沙听到夏佐这番话有些意外,伸手拦住了拔剑的手下,暗暗琢磨:在这种情况下还能面不改色地坐着喝酒侃侃而谈,还说什么做生意。
“客人说笑了,这位金沙老爷是比尔酒馆的贵客,您做的这个桌子以前也一直是金沙老爷用的。您看要不这样,给您重新换个地方,给您免半单?”老比尔搓着手小心地说,金沙听到他这么说着,极为配合地冷哼一声,不禁对老比尔有些满意。
“你就这么招待客人的吗?我看呐,这家店开不长久喽”夏佐意外地看了眼老比尔,不无讽刺的说道
“哦?这是什么意思”没等老比尔接茬,金沙嗓音尖尖地问
“嘿~”嗤笑一声,朝阿方索招招手让他坐下,整整衣服,接着说:“开门做生意的可不光是你一个人,你这么对待来你酒馆的客人,首先就留下个坏印象,喝酒呢讲究个心情,来这儿买醉的只有两种人,心情好的和心情坏的,碰到心情好的算你运气好,顶多是一盆冷水浇下去,大不了人家甩门出去,碰到心情坏的那可就不好说了,人家本来就是来借酒浇愁的,被你这么一弄,不打人不骂人就是素质高的了。要不了多久外面就会流传开,说比尔酒馆看人下菜碟,门缝里看人,这样坏名声一旦传播开了,我敢保证没几个人愿意到你这儿来了。算了,今儿爷心情好说了这么多,阿索,走吧!”说着就要起身离开。
夏佐这一番长篇大论让老比尔笑不出来了,他不是傻子,这些话不用仔细推敲,按照这位客人说的,继续这么下去的话,这家酒馆的生意真的会越来愈差。金沙也定定地站着不说话
“行了,麻烦让个道,我们要走了”
“这位客人您先等等”老比尔急忙说,犹犹豫豫地问金沙:“金沙老爷,您看…”
“不用管我,你忙你的”
“谢谢金沙老爷”老比尔满脸喜色,“这位客人,谢谢您的提醒,这您这顿饭老比尔请客”
“那怎么好意思呢~”说是这么说,夏佐立刻坐下来,看那样子屁股牢牢钉在条凳上,赶都赶不走了。
小个子金沙隔着黑袍看了好一会儿夏佐,突然道:“这位先生,这张桌子这么大,不知道金沙可不可以共一桌呢”
“当然了,请坐”
“老比尔,黑朗姆快点上”小个子颇为滑稽地跳上条凳,朝后吆喝一声,继而对正玩味打量他的夏佐说:“还未请教。。。”
“夏佐”
“我叫金沙,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您应该是位商人吧”金沙有些小心地问道
“嗯~不算是,目前还没这个打算”夏佐知道放长线钓大鱼的道理,这个叫金沙的看样子在黑石城,至少在黑石城南区这一块儿应该算的上是个地头蛇,这次来黑石城原本就是打算先探探路的
“夏佐先生刚刚那些话里看起来比较简单易懂,不过我倒是听出了另一番意思”金沙试探着说道
“哦?可以说说吗”
“当然了,作为一个商人,面对客户的时候最重要的是自身的态度,也就是态度决定了这笔生意到底成不成功,我说的对吧”金沙慢吞吞的说
“没想到还有聪明人”是个人听到赞美自己的话都会高兴,金沙也不例外,挺了挺腰杆,准备侃一番的,却听夏佐接着说:“不过呢,这只是一方面,如果有人找你谈生意,说明你有这个资本,有了资本,买卖就有很大的可能做成功。可是呢,光有资本是不够的,就像刚才说的,黑石城里开酒馆的人也不少,人家既然开酒馆也就是说人家有那个自信会有客人上门。在招揽客人的同时,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口碑!”
“口碑?”
“对!酒馆的客户群中,最重要的就是回头客,怎么才能形成回头客呢,东西好是一方面,还有一个就是态度,对待客人的态度。比方说,有位先生,今天心情非常不好,来比尔酒馆买醉,一个人心情好坏很大一部分都是写在脸上的,这点稍微有点眼力的人都能看出来。可是如果这个时候老比尔送上来一杯酒,陪这位客人聊一会儿开解开解他,这样就在他心里留下好印象了,这样,这位客人再次想喝酒的时候,又非常大的可能会优先选择你比尔酒馆!再比如说心情好的,大家都知道心情好的通常是三五成群的一起来,但是光喝酒有什么意思对吧,如果老比尔这个时候来烘托一下气氛,比如说在桌上玩玩骰子啊划划拳什么的,当然了不赌钱,谁输了谁喝,这么的气氛一好,这些客人的心情更好了,那么下次再碰到什么高兴事也有非常大的可能会到这儿来的,这是口碑的初步建立。如果这些好印象建立起来了,这些客人也是有朋友的,不聊天的时候经意的这么一提,客人的朋友就会注意到,他们就会想啊,我朋友喜欢那家酒馆,看起来这里应该不错,可以试试,这么一传…”
说到这里,夏佐嘴巴有些干,端起阿方索的酒灌了一大口,抬头一看,发现噪杂喧闹的声音全都不见了,整个酒馆安安静静的,本来还在喝酒的人都跑到这张桌上来,一个个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他,刚被阿方索揍了一拳的老兄更是拿出个小本子在记录着什么
“围着我干什么”夏佐有些奇怪的问
“各位各位,回去喝酒吧,请不要围在这里了”老比尔心里十分清楚这位神秘的客人这些话的价值,自己听听就行了,其他人可不行。赶鸭子似的哄把这里围住的人群,期间还引发了不少的暗骂,不过大家都知道,这是老比尔的地盘,不好闹事。
“真是佩服啊,夏佐先生您真了不起”沙金弯腰表示敬佩,端起他点的黑朗姆酒,掀开脑袋上的兜帽,夏佐看到黑袍下阔面凹鼻琥珀目,突然想起一个传说中的物种,轻声自语
“哥布林?”
第18章 话说地精()
哥布林,严格上来说并不算传说中的怪物。它们有着暗绿色皮肤,是矮小且难看的红眼睛小矮人,个性贪婪又卑劣,性格倾向邪恶、狡猾而善于诈欺。它们主要生活在黑暗深处的地下世界,战斗能力弱小又具有恶意的丛林妖精,有着嗜血和贪财的习性。夏佐从前想要上南山的时候,老巴林经常吓唬他,说进了山会遇到邪恶的哥布林把你吃个一干二净,而这些用来哄孩子的话整个南山村有孩子的村民常常挂在嘴边。
可是夏佐这一句轻语好像把眼前这个叫金沙的小个子给惹恼似的,刚灌进嘴里的黑朗姆一点没糟蹋全喷出去了,跳着脚尖着嗓子大骂:
“你才是哥布林!你们全家都是哥布林!不要把金沙和那种该下地狱的、邪恶的、下贱的、卑劣的、该剥皮的、肮脏的东西相提并论,哦~不行不行,提到那个金沙好像看到了在太阳底下暴晒的腐烂的尸体,好像闻到了来自地狱的恶臭!看清楚了,金沙老爷不是那种该死的狗崽子,哦~不行不行,也不能把它们和可爱的狗狗相比,那是对狗的侮辱!”金沙又叫又跳的有些语无伦次了,掀开顶在头上的大兜帽,“看清了,臭小鬼,金沙老爷是地精,高等地精!不是那种…哦该死的,我不能说那个名字,众神在上,为什么我们伟大的地精要和那种生物长得像呢”
夏佐看着上蹿下跳的金沙不由一愣,好一会儿等他发泄完平静下来才说到:“我误会了,尊敬的的高等地精金沙先生,请原谅我的无知”
“算了~”金沙颓废的坐下来,端起酒杯往下灌,可能是灌得有些猛,呛到气管,一边咳嗽一边说:“咳咳,很多人…咳咳…很多人都有这个误解,咳咳…金沙…金沙老爷原谅你了,又不是你一个人这么说,为什么每次都要解释呢,哎~”
看得出来金沙的心情很不好受,有爱有坚持的人是可敬的,不管他的心地怎么样,不管他崇尚的是什么,也不管他的信仰,这就是难能可贵的。哥布林是一种邪恶的生物,这是众所周知的,可地精不一样,他们是光明善良的,只是因为哥布林的名声太臭,导致地精也经常被人误解。夏佐看着情绪低落的金沙,灵光一现。
“金沙先生,恕我冒昧地问一句,地精过的不好吗?”
“嗯~”金沙拍拍胸口,被呛到的那口气终于顺下去了,“说不上好与坏吧,你也知道了,就因为那些怪物,我们的名声和地位也急剧下滑,无数年来,地精已经逐渐被排挤到了边缘地带了,不过这有什么办法呢~”
“是啊,历史是无情的,现在哪还有人记得曾经辉煌的地精帝国呢?”有意无意的提到一句,装模作样的叹口气
“地精帝国?”果不其然,金沙听到这个词猛的抬头,那速度都让人担心那脆弱的脖子能不能承受,“夏佐先生,您刚刚说的是地精帝国对吗?”
金沙琥珀色的眼睛里蕴满了不可置信,夏佐决定给他来一记重的,忽悠晕再说
“当然了,地精帝国,哦不,全称应该是地精科技帝国”
“夏佐先生,能不能请您好好说一说呢,金沙感激不尽!”金沙原本一脸颓然的沮丧忽然焕无限的升级,期待地说。
“金沙先生,举手之劳而已,不用这样”清了清嗓子,毫不客气地把金沙点的另一杯黑朗姆端到自己面前,仰脖子灌了一大口,清清嗓子继续说:“多年以前,我曾经听朋友说过一个故事,这个故事的年代已经久到无法考证了,据说那个时候众神还未诞生,在这片大地上的北方有一群地精,他们精于商业,喜欢和人打交道,热情好客的性格让他们有了非常多的朋友,朋友们喜欢听他们讲来自远方的故事。不过最为人津津乐道的是他们的头脑,经过他们的手可以把一些看起来平常简单的东西赋予不寻常的魔力,因为这种本事再加上行商积累的财富他们建立起了强大的地精帝国。。。”
“地精因为爱好和平的天性和其他的种族友好和睦的生活在一起。但是有一天,他们发现世界变了,因为大地上来了一群邪恶的生物,他们残忍,嗜血,狂暴,所到之处赶尽杀绝,那个时候地精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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