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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皇崛起-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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鬣牙猪乃是这森林中出了名的庞然大物,一头成年的鬣牙猪,体重至少在两千斤以上,单是两条后腿,每一条的重量都至少要超过两百斤。
巨大的猪腿上涂满了厚厚的盐层,用兽筋吊着腿骨挂在了洞穴外面风干。
这是地球上华夏国西北盐池地区独特的火腿腌制方法,没有国外和南方地区那么多繁琐的烟熏,发酵等工艺,但是腌制出来的火腿,味道却是别有风味,保存经年也不会有任何的腐坏。
“旭,你确定这样制出的兽腿,可以保存两三年不会腐坏。”
玛塔娜无比认真的盯着王旭问道。
“而且味道鲜美,是绝对不可多得的美味?”
老哈玛咂着嘴问道,相对于保存的时限来说,作为资深吃货的他对于味道更感兴趣。
“保准你把舌头都一块吞下去。”
想到前世吃到的美味火腿,王旭自信满满的拍着胸脯对老哈玛保证道。
“旭,这火腿是不是真的可以保证三年不坏!”
玛塔娜的手紧紧抓住了王旭的胳膊,声音明显有些激动。
她的力气至少在五千斤以上,饶是王旭已经成功的修炼到了血流如潮的境界,依旧感觉到双臂生疼。
“肯定能的,想当年,齐天大圣和玄奘法师在游历金华国的时候。。。。。。”
为了增加自己话语的可信度,王旭只得再度把孙悟空这个挂名的老师搬了出来。
玛塔娜手上传来的力道更大,几乎快要将王旭的胳膊都要拗断,疼的王旭龇牙咧嘴,心中腹诽满满,不过就是几条火腿而已,用得着激动成这样吗。
“旭,你知不知道,你又为族里立了一件大功!”
玛塔娜的檀口颤抖着,激动之下,眼泪再度忍不住的顺着面颊流落下来。
“当年,父亲为了找到能够让肉类不腐朽的方法,可以说费劲了心力,可是到了头来,依旧没有办法将这些肉类从秋狩储存到冬季到来,若是你早把制造火腿的方法拿出来,我们蛮族又何必每年冬天都要经历残酷的饥馑。”
玛塔娜越说越激动,捏在王旭胳膊上的力量也是越来越大,疼得他几乎快要眩晕。
“难道你们是神祗,就可以去漠视人间的生死吗。你知不知道,若是你早把这个保存肉类的方法交给我们,他就不会饿死,你又知不知道,饿死的滋味,到底是如何的痛苦!”
玛塔娜歇斯底里的摇晃着王旭,疯狂的叫喊着,但是针对的目标,却是王旭虚拟出来的那位大神师傅齐天大圣孙悟空。
“玛塔娜,有什么话放开他再说,你把他伤到了,咱们南瞻部以后可就完了!”
眼见王旭疼的眼泪横流,老哈玛连忙上前劝慰道,可是不想玛塔娜却早已陷入了癫狂之中,径自将老哈玛甩开,依旧紧紧的抓着王旭的手臂不放。
“你们这些神祗,说到底都是和人族的那些贵族老爷们一样,一方面标榜自己多么的宽厚仁德,另外一方面,却又见死不救,任何人的死活,根本就不见你们放在心上。”
眼见玛塔娜变得越来越疯狂,老哈玛连忙举起手中的骨杖,口中念着串串晦涩的古蛮语的咒文,然后,他的身体猛然间变得粗壮起来,一闪身来到玛塔娜的身后,一拳重重打在了玛塔娜的脖根后面。
玛塔娜身子瘫软在老哈玛的怀里昏迷了过去,老哈玛把她交给身边的侍从,手指熟练的在骨杖骷髅的嘴里打着法决。
白雪儿凌空而至,王旭与他相当有默契的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的跳上了白雪儿宽阔的后背,任由白雪儿驮着飞上了天空。
“这个玛塔娜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你看,我这里都被他捏的瘀血了。”
王旭苦着脸撸起袖子,将手臂上的伤痕展示给了老哈玛,两块紫黑紫黑的淤青,看起来颇为触目惊心。
“旭,别怪玛塔娜,她早年的生活太过悲惨,而你这方法,又实在是太过惊世骇俗,引起的影响太大,所以。。。。。。”
老哈玛讪讪的对王旭解释道。
“旭,你现在还年轻,真的不知道你这方法若是能够成功的话,到底会在这横断山脉引起怎样的轰动。”
“还能怎么样啊。”王旭有些茫然的看着老哈玛问道。
“还能怎么样?旭,咱们蛮人的传统,一向都是以肉为食的,之前储存狼尾草过冬,根本就是一个迫不得已的方法,若是能够把肉保存过了冬天,大家一冬天都有肉吃,那么,你知不知道,这会挽救多少族中勇士的生命啊。”
王旭被老哈玛说的心头一震,旋即便明白了老哈玛话语里的意思。
冬天对于生活水平还处于原始阶段的蛮人来说,无疑是一场巨大的灾难,为了让族内的人常年有肉吃,狩猎队即便是在数九寒冬,也必须要冒着生命危险进山狩猎。
事实上,对于蛮族的勇士而言,真正可怕的不是部落间的征战,人战的时候,最起码还不至于让部落伤筋动骨,冬季的狩猎,才会真正的要了人的老命。
冬天的山林,比其他的三个季节何止危险数倍,一场冒烟雪,便足以让一支百十人的狩猎队完全葬身在荒莽之中。
明明进山狩猎危险至极,九死一生,但是,为了不让自己和家人在风雪中冻死,饿死,这些勇士只好怀着视死如归的勇气,顶着风雪进山去狩猎,往往能够回来的人,十个里面剩不下一个。
对于一个部落而言,其最主要的硬实力便是能够战斗和狩猎的勇士,任何一名勇士的陨落,都会让部落的实力大幅度的削弱,在其他部落虎视眈眈的注视下,甚至于可能给部落带来灭顶之灾。
“旭,等玛塔娜醒来之后,我会让她立刻回去,等到祭祀之后,便开始秋季大狩,有了你的这种制造火腿的方法,我们这一次,一定要猎取到足够让部落维持整个冬季的肉。”
秋高兽肥,本来是最佳的狩猎时机,这时山中的猎物不仅数量多,而且肉质也是最为肥美的时候,皮毛更是鲜亮无比,特别适合冬季做成衣服用来御寒。
但是,由于此时的天气还是比较炎热的,兽肉根本无法长期存放,所以,进山狩猎的那些勇士们,最多也就只是猎取不超过三天的食物和过冬用的毛皮后,便不再去猎杀,因为哪怕是猎杀的猎物再多,也不过是在徒然浪费力气而已。
但是,有了制造火腿和腊肉的方法,事情便等于有了巨大的改观,人们可以在秋狩的时候,肆无忌惮的去猎杀猎物,然后把他们做成腊肉,然后一个冬天都可以舒舒服服的躲在洞穴里,看着外面的风雪,吃着腊肉,再也用不着去用生命冒险。
“旭,勇士可是部落中最宝贵的资源啊,能够多保留一个,部落的实力也就强大一分,相信到了明年春天,咱们的南瞻部,恐怕就是这横断山脉最大的部落了!”
老哈玛的话语里满满的都是豪气,生产力从来都是决定着世界发展的第一因素,有了充足的过冬食物,老哈玛的底气自然也就变得越来越足。
“到时候我倒想看看,东来部落的朗,还有什么资格和我们叫板,有什么资格要我们并入他们的部落!”
王旭悄无声息的叹了口气,心中满是无奈,人果然是**的动物,才不过能够让部落勉强吃上几顿饱饭,老哈玛便开始展现出了自己隐藏了不知道多少年的野心。
虽然他并没有和自己明说什么,但是,王旭却还是清楚的猜到了他的潜台词,接下来,明年开春,他会带领部落中的勇士,去用骨矛和鲜血兼并掉所有敢于反抗他的部落,真正的让南瞻部落成为整个横断山脉的霸主。
只是,那是老哈玛和玛塔娜的梦想,可是,这个梦想真的又属于他王旭吗?
在地球上,他虽然学习成绩顶尖,但是,对于那些争权夺利的事情,却是向来都不感冒,本来以他的学习成绩,完全有资格能够在学生会中担任重要的职务,可是,就是因为讨厌争名夺利,他宁可每天守在自习室,去研究自己喜欢的知识。
但是现在,他却在不断的助长着某些人的野心,天知道这一场战争下来,会有多少无辜的蛮人血洒疆场,而他们的身后还有老婆,父母,嗷嗷待哺的孩子。
第二十章 又一个吃货()
“玉玲珑,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刽子手。”
看着在部落中忙的热火朝天的人影,王旭只觉得心中烦闷到了极点,今天,他们都在对他王旭感恩戴德,感谢他为部落准备好了过冬的粮食,让他们和他们的亲人不至于死在严寒之下。
他们在他王旭的帮助下,固然可以度过残酷的严冬,但是一旦到了春天,他们却要拿起骨矛,在部落头领的率领下,去向其他的部落发起进攻,用他们自己和那些部落中平民的血,去实现部落中某些大人物口中的丰功伟绩。
“那些丰功伟绩,那些所谓的功业,真的就那么重要吗?为了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有哪个人会去在乎人命,在乎这些功业的下面,到底会有多少枯骨作为铺垫?”
王旭在心中不断连珠炮般的对着玉玲珑抱怨了许久,最终长长的叹了口气。
“算了,你也是那些刽子手中的一个,这些话,你根本听不懂,或许,你根本就当我是在放屁。”
“帅哥,坦白的说,很多年以前,我的想法又何尝不是和你一样,可是,你别忘了,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不想去招惹别人,但是,如果你太惹眼了,那么,大家就会来攻击你,他们的理由很可笑,只是觉得你有能力威胁到他们的利益和安全。”
玉玲珑难得没有再调笑王旭,而是意味深长的对他说道。
“旭,现在你或许还不明白,但是,等到了严冬,甚至于到了祭祀大典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你的敌人到底是怎样的疯狂了。”
王旭并没有在和玉玲珑纠缠这个问题,因为他现在的满门心思,都被一个可恶的小偷吸引了过去。
几名族中的侍卫慌慌张张的跑到王旭身边,告诉他部落里遭了贼,上千斤昨天才制好的腊肉,不过一个晚上的时间,便没了踪影。
王旭勃然大怒,这些贼实在是太过嚣张了些,为了不让腊肉的秘密外传,制造腊肉的工坊,选用的都是族内最为忠诚的人,而且把制肉的地点,也都放在了最高的峰顶,可是,这不过才一个晚上的时间,居然就被人给连锅都端了?
怒气冲冲的让几名蛮人的勇士背着自己上了峰顶,老哈玛早已等在了那边,见王旭过来,立刻笑意盈盈的迎了上去,在他的手中,犹自拿着一根手臂般粗细的半截腿骨。
“旭,好事,好事啊。”
“老头,你的脑袋是不是让飓风马给踢了,丢了这么多的肉,你还在跟我说是好事!”
王旭没好气的顶了回去。
“旭,你看,这是在昨晚现场留下的。”
老哈玛完全不理会王旭一片怒气冲冲的模样,笑着把手里的腿骨递了过去。
王旭对着腿骨仔细端详了起来,这应该是一根鬣牙猪腿骨末端的一段,看起来不过只有中指般长短,骨根的末端,还有着兽筋勒过的痕迹,显然是用来制造火腿的部分。
剩余腿骨断口处相当平滑,最末端的骨骼微微凹陷,上面似乎有着一个浅浅的牙印。
王旭的眉头皱在了一起,他已经明白了老哈玛给他看这断骨的意义。
根据他的分析,这是被什么动物用牙齿生生给咬断的,从那腿骨的断裂处来看,应该是一口咬断的,否则,那腿骨的断面断然不会如此齐整,而是应该留下牙齿的磨痕。
鬣牙猪的骨骼坚硬,粗壮好似人的手臂,能够一口将其咬断,光这咬合之力,便至少要超过三千斤以上,而且,从那断口处的剖面来看,凹痕过小,显然那小偷在咬掉火腿的时候,根本就没用尽全力,那种感觉,就应该像是人吃瓜子的时候,用牙齿咬开瓜子皮一样。
想清楚这些,王旭看向老哈玛的眼神中,不由得多了一丝狂喜之色,一咬之力,超过三千斤的怪物,这还没有用尽全力,难不成,这是什么厉害的灵兽,甚至于可能是更高级的存在?
老哈玛点点头,算是肯定了他的猜测。
“老夫已然检查过那腿骨的断口处,据老夫看,这怪物的咬合之力太大,其实力至少应该在灵兽以上,甚至于可能已经开始妖化。”
“老头,你可别告诉我,这家伙就是你赌输后准备给我的报酬。”
王旭正思索着如何把这小偷给收服,却不想老哈玛恶狠狠的用手中的骨杖在他头顶敲了一下。
“臭小子,你以为这灵兽是鬣牙猪那种蠢物,只要你愿意,就可以随意收服的吗。”
“老师,既然没有办法收服,那你老高兴个什么劲啊。”
王旭揉着被他打痛的头抗议道。
“愚蠢,这灵兽的饭量和力气如此之大,必然是山林中无比恐怖的存在,既然他喜欢咱们部落中的饭食,那么,咱们完全可以把它当做族中的守护兽来豢养,到时候,我看还有谁敢不知所谓,来随便的进攻长牙部。”
老哈玛再度重重的在王旭脑袋上敲了几下,声色俱厉的教训道。
“老师,你不是没看到吧,这家伙可只是一晚上,就足足的吃掉了上千斤的肉啊,以我现在的财力养它,你确定没开玩笑吧。”
王旭无比委屈的摸着自己的头说道。
守护兽和签订血契后宠物兽最大的不同,便是这种守护兽说到底,就和家中屋檐上的燕子一样,说好听的,是和你住在同一屋檐下的邻居,偶尔能够帮你抵挡下来犯的敌人,已经足够给你面子了,而血契后的宠物兽,却是和你生死与共的家人,不仅能够保护王旭的人身安全,而且可以一起去狩猎,完全不用白白的消耗部落中本就不多的粮食。
虽然现在已经算得上是部落里有头有脸有财产的人物,可是,王旭依旧不希望家里养个白吃饭的东西,更何况,这东西的饭量还那么大,一顿就是上千斤的肉啊,照这个速度吃下去的话,恐怕他王旭等不到冬天,就只能每天以清汤寡水为食了。
想到自己每天啃馒头吃咸菜的惨相,王旭坚定无比的举起了双手,他已经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把这个家伙给收服,自己好歹也是这部落里有头有脸的人物,真要是被这家伙剥夺了吃肉的权利,心里头总是有着那么点不情不愿。
“旭啊,做人要宽宏,要以大局为重,不要因为一点口腹之欲,就要为所欲为,这些妖兽,往往都是丛林中最为变态的存在,招惹它们的话,只会给部落带来麻烦。”
眼见王旭愤愤不平的模样,老哈玛摆出一副道德标兵的脸孔,假惺惺的劝慰道。
但是,在王旭坚决表示,部落中所有的肉都要储存起来养育那该死的小偷,不,是族中的守护兽,所以老哈玛未来在部落中只能每天以各种面食为生之后,老家伙立刻换了一副嘴脸,义正词严的表示部落的粮食主权绝对不容侵犯,力主要将这该死的小偷绳之以法。
王旭并没有着急展开行动,而是仔细的把现场前前后后的检查了一遍,他愕然的发现,一开始,这该死的小偷似乎只是为了获取盐分,火腿都是从小腿骨处咬断后囫囵吞下,只有零星的细碎盐沫留在原地。
到了后面,这小偷似乎终于发现了在那厚厚的盐层下面才是真正的美食,盐层全部被它小心翼翼的咬开,大块大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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