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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是大能-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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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如海听着耳边的种种议论,脸色铁青,满眼怒火。
但他纵使怒火中烧又能如何,若是只有林威远这个绝顶宗师,他自然无甚可怕,可现在,他宁塘林家出了个仙庭仙人,他一个小小的凡间绝顶宗师又能如何?还能翻起什么浪花不成?
在仙人面前,他不过是只蝼蚁罢了,惹怒了他,惹怒了宁塘林家,不过是为家族招来祸患罢了。
林如海眼神中,不再是愤怒,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绝望之色。
也是时候,交出自己手中的家主之位了。
但愿那林威远念及同是林氏血脉,少些兵戈为好。
与林如海不同的,自然是人群中的林威远。
都说母凭子贵,如今,林威远这个江湖中威名赫赫的绝顶宗师,却也是凭着自己这个儿子的一朝化龙,“父凭子贵”了一把。
刚才还陷入绝望的他,满脑子里只想着怎么平熄稷下学宫的怒火,好保住自己这个人情世故一点都不懂的傻儿子。
但现在,他完全不需要再思考这些了,就是给稷下学宫一千个胆子,他们也再不敢对宁塘林家动手,莫说只是杀了一个新科榜眼,便是把他们门派那位座师也杀了又如何?
仙人与凡人,从来都是云泥之别。
杀了,也便杀了。
林威远的内心激动万分,不知为何,他忽然有股想哭的冲动。
十几年了,他等这一刻,等了有十几年了,那时他还只是中年,头上还没长出白发,现在的他,已经是个糟老头子了,他等得太久了。
可是,这一天终究还是等到了。
他宁塘林家,在这一日,超过了上京林家。
他林威远那个不成器的傻儿子,在今日,成了这金鳞试最大的胜者。
这一夜,是属于他宁塘林家的。
……
在场外众人各怀心思的时候,林修然正驱使着自己的念头,与问道之石展开一场因果的搏斗。
几道不为人知的因果线正在问道之石内互相纠缠。
而林修然的念头,也在这问道之石中徜徉飞舞,抽丝剥茧。
这场战斗,渐渐演化成一出解谜游戏。
林修然念头与因果线斗智斗勇着,只不过数十息,他便将许多道因果线的纠缠解开,还清他们的本来面目。
因果线在一道一道地减少着。
最终,只余下那最繁复的几道,而只要将这几道因果线也盘剥清楚了,他便能彻底获得问道之石的控制权。
那最后的几道因果线,是关于场中无思子、元学意、苏清婉、十欢公子数人的。
……
第四十一章 想起()
问道之石在金鳞山巅悬浮旋转,在世人眼里,闪着璀璨夺目的金色仙光,但问道之石连接各金鳞举子的因果之线,世人却难以望见。
唯有林修然能窥见那繁复的、千丝万缕的道道因果之线。
无数个碎片,无数段记忆,无数个看不清面庞的主人公所发生的所有悲欢离合的故事,都是问道之石的一部分,真真假假。
它们相互纠缠,相互组合,组成了无数段因果,组成了无数个虚虚实实的故事。
而真正的故事,真正的结局,只有一个。
林修然只要在分拨因果时踏错一步,便会满盘皆输,所有先前厘清的因果也会重新陷入混沌之中,再也无法看清。
必须小心谨慎,必须有一双火眼金睛,必须有莫大的毅力。
因为,在与问道之石进行念头缠斗时,在众人眼里不过是数息的时间,在林修然的脑海中,却是数天,甚至是数月。
问道之石乃此方世界法则之一,想要收服,绝不容易。
……
无思子与元学意一前一后地走着,互相较劲,已然到了关键时刻。
到了金鳞天梯最后百步,每一步都会很慢,每一步也都很关键。
半年前,无思子还不曾走到这里,但半年后,他却比元学意还要走得更远些,已然走在了他前头,并且仍不断前行着。
魔门的十欢公子此刻是第三位,只是,他已被这一儒一道远远甩在了后头。
至于蕊珠宫的苏清婉,她在金鳞天梯三分之二处,已然停了很长一段时间,一直未能跨出下一步,想来是止步不前了。
天梯之上,还有一尾救人的金鳞。
它还了因果,却也只能重新来过。
此刻,金鳞落在苏清婉的身后,艰难地游着。
在帮助圆质和尚摆脱心魔控制时,它相助阿秀姑娘的残魂,用了太多力量,此刻的它显得有些有气无力,再不似第一次登天梯时那般从容迅捷。
但它终究未放弃,拼命地往上游着,仍然要抓住那一丝仙缘。
林修然道道念头分化,看着场中的数人,除了金鳞已经了却因果外,其余四人的因果线都互相纠缠,迷朦得很。
但林修然也不是完全没有头绪,他凭着数万年的修行经验,理清了思路,在玄极奥妙、可言难言的瞬间,抓住了一条因果之线,溯源而上,以此为起点,厘清所有因果。
那条因果线,是无思子的。
无思子穿着粗麻布做的短衣短裤,背负心魔、埋头苦行。
林修然念头钻入那条因果线中,那些关于无思子的记忆碎片,那些他知道的,不知道的,记得的,不记得的,便全都浮现在林修然的眼前。
……
那大抵是一个荒年里,稚嫩孩童艰难求生,于地狱里仰望天堂的故事。
十年前,武朝青州城一带发生旱灾,百姓流离失所,饿殍满地。
这一年,许多人靠着树根、树皮、观音土活了下来,一个个善良勤劳,却面黄肌瘦。
这一年,也有许多人靠着腰里的尖刀、手上的人头、无辜的老人小孩的贱命活了下来,一个个穷凶极恶,却满肚油膏。
无思子无疑是可怜的前者。
那时,他还只是一个十岁不到的孩童,什么都不懂,身子骨因为长期沾不到荤腥,变得极差,瘦弱单薄,面黄肌瘦,走两步风一吹便要倒。
那时,他蜷缩在一个破旧的土地庙里,与一个路上认识的老头儿相依为命。
大灾之年,人命贱如刍狗,灾民每日睁开眼的第一件事,便是要想着如何活下去,如何去要到一口饭吃。
那时候,年幼的无思子一样饿得两眼发昏,是那个老头儿每天给他一个馒头,他才活下来的。
无思子自幼孤苦,从未有人对他这般好过。他曾想着这凶年一过,自己就找份差事做,好给这老头儿送终。
但老头儿没等这旱灾过完就死了,饿死的,因为老头儿每天只有一个馒头。
无思子入青云宗门墙前的记忆,是断断续续、迷迷蒙蒙的。
他甚至记不得自己以前的名字,许多事情也都记不起来了。
也许是因为年幼,也许是因为那段回忆太过痛苦,他本能地不想想起来。
但是,他清楚地记得那个老头儿。
他到现在依然记得那个老头儿临时前说的话。
“我见不得别人死哦!我自己死了就好了。”
这话在人心如狼如虎、人人背后插刀的凶年里,是那么可笑,也是那么可悲。
无思子很庆幸自己遇上了这个心善的老头儿,若不是遇见他,他只怕早就埋在了青州城外的乱葬岗里。
穷苦人,信的教是很杂的。
谁能救他出苦海,谁能给他口饭吃,他便愿意信谁。
老头儿是个病急乱投医的主儿,在这乱世凶年里,他似乎什么都信。
无思子记得那老头儿临死前吊着气教了他一句“太乙救苦天尊”,他那时还小,什么都不懂,也不知道这是哪个教、哪个门派里的话,只是跟着念,他念一遍,老头儿脸便红几分,好似真的能脱离苦海一般。
老头儿又吊着气教他一句“南无阿弥陀佛”,他点点头,刚想给他念一遍,老头儿却歪了脖子,倒在了他的怀里,死了。
无思子是个生性凉薄的人,从城外逃难而来,见多了活人死去,死人被野狗分食的场景,小小年纪早就练就了一副铁石心肠,看到什么可怜的事都不会掉一颗眼泪,不发一声叹息。
但老头儿的死却让无思子哭得肝肠寸断,哭得歇斯底里。
不曾为别人掉过一颗眼泪的他哭肿了自己的眼睛,哭得双眼通红,哭得差点瞎了自己。
他抱着老头儿的尸体,哭了整整一夜。
第二日,他将他与老头儿共有的唯一一张破草席拿了出来,将老头儿的尸体裹了,背到城外的乱葬岗去,去那儿将他埋了,好让他入土为安,好让他不至于被那些饿极了眼的人煮熟了吃掉。
也就是在那个乱葬岗里,无思子见到了那个小女孩。
那时,她正跪在一座墓前,默默抹着眼泪。
她同样饿得瘦骨嶙峋,满脸菜色。
那座墓里躺着的,应该是她唯一的亲人了,因为没有哪个孩子的父母亲戚,敢这么大胆地在这人命如狗的凶年里,放心让一个孩子到这乱葬岗里来。
她,也和自己一样,是个孤儿。
无思子望了她一眼,认定了她不过也是一个同自己一样的可怜人,没什么危害后,便不再看她,走进了乱葬岗深处,去寻一个无人的地方,给老头儿下葬。
他用了一天的时间,用双手和石块,为老头儿刨了一个很深的坟。
他知道,乱葬岗里有许多的野狗,他若是埋得浅了,那些饿红了眼睛像一匹匹恶狼的野狗,便会刨开土,将土里埋着的死人拉出来,撕开了吃掉。
大凶之年,人都会吃人,何况是那些野狗。
它们跟着灾民的队伍一路,便吃了一路的人肉。
无思子将裹着老头儿的草席拖入深坑之中,又用了半个时辰将土掩上,拢成一个半人高的小坟包。
做完这一切,天便快要黑了,无思子只得赶紧离开这乱葬岗。
夜里的乱葬岗,是那些野狗的天下,若不快点走,那些野狗便会连活人也一起吃了。
无思子从乱葬岗里走出来时,便又见到了那个小女孩。
那时,她已经在墓前哭得睡了过去。
她枕在那座坟包的封土上,蜷缩着身体,好像要化作这座坟的一部分,与她的那位亲人一起死去。
无思子知道,他若不理她,就这么走了,那这个小女孩夜里一定会被那群野狗给生吞活剥了。
乱世凶年里,要想活着,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
无思子摇摇头,看了小女孩一眼,便要走。
但走了几步,他却又是摇了摇头,终究是不忍,折了回来,来到小女孩的身旁。
他也不管她愿不愿意,一把将她搂住,背在了背上,带她离开这要吃人的乱葬岗。
小女孩也许是哭得太累了的缘故,睡得很死,一直到无思子带着她走到半路的时候,她才堪堪醒过来。
“你……你要带我去哪?”她问。
声音因为之前的哭泣,显得有些嘶哑。
“回城里。”无思子淡淡地道。
“你……你是坏人吗?”她又问。
无思子没回答她,只是道:“你家在哪?还有没有亲人,我送你回去。”
“奶奶死了,就……就剩我一个了,我家在朱雀桥乌衣巷那儿。”她答道。
“嗯,那离得很近,正好顺路,我就在旁边的土地庙里,我比你惨,你有家,我没家。”
“你……你是谁?”小女孩又问道。
“我?”
金鳞天梯上的无思子脑海中翻覆着那段被尘封的记忆。
他在此刻终于想起了自己以前的名字来。
那个饿得面黄肌瘦,身子单薄的小男孩,背着背上的小女孩道:“我啊!我叫李狗娃!”
……
林修然手中的那条因果之线,终于分拨清楚,无数的记忆碎片开始组合,汇成一个简简单单的故事。
……
第四十二章 源头()
苏清婉是水儿姑娘,无思子,便是水儿姑娘记忆里的那个李狗娃。
半年前,她回了一趟扬州城乌衣巷,欲一探故人,想借此解开自己的心结,摆脱心魔控制。但她回到乌衣巷时,却只见到了土地庙里的那座荒坟,她只以为,那个黑瘦少年已经死了。
半年后,在金鳞天梯上,种种因果纠缠下,苏清婉终于知道,原来,那个黑瘦少年没死。那个困居扬州城乌衣巷,一无是处的黑瘦少年,如今已经苦尽甘来,成了那名满天下的青云宗首徒——无思子。
两条原本毫无交集的因果之线,被林修然找到了同一处源头。
他们在各自分道扬镳之前,互相纠缠了很长一段时间。
……
“李狗娃?”
水儿姑娘听了这个黑瘦少年的回答,鼻子皱了皱。
她很不喜欢这个名字,但这乱世凶年里,似乎所有人都笃信轻贱名字能养活人的奇怪习俗,都喜欢给自己的孩子起个贱名字!
穷苦人,是没有资格有个好名字的。
她也一样,水儿的名字,是自己奶奶在河边洗衣服时帮她起的。
水儿姑娘既知道了他的名字,便也打算将她的名字告诉他,她道:“我叫水儿,奶奶给起的。”
大抵是刚才已经哭干了眼泪,把心中所有的委屈都哭了出来,她的心情好了些。至少,愿意搭理李狗娃了。
李狗娃将她背在背上,就这么走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不知不觉间,他们便已然回到了城里。
水儿姑娘没有骗他,她确实住在乌衣巷里。
乌衣巷里的那些人,都认识这个小女孩。
虽然他们的眼中都写着冷漠,但至少是将她视作这乌衣巷里的一份子的。她不像李狗娃,李狗娃是逃难来的,就算住在附近的土地庙里,他也不属于这里,只是个外来者。
小女孩有家,而李狗娃这个贱命的种,却是连家都不配拥有。
他送别了她,但不知为何,舍不得离开。
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便过去了几个月。
旱灾,终于过去了。
灾民的日子渐渐好了起来,李狗娃这个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可怜种,居然也像路边的野草一样,顽强地活了下来。
不仅如此,他还捎带着养活了水儿姑娘。
水儿姑娘靠着乌衣巷里那些人的救济,也靠着李狗娃那几个黑乎乎的馒头,艰难地撑过了最艰难的岁月,像一株狗尾巴草一样活了下来。
乱世里,能活下来,便是一种幸运,也是一种恩赐。
而李狗娃之所以将这个活下来的机会恩赐给水儿姑娘,是有私心的。
他喜欢水儿姑娘。
从他见到她第一眼起,便有些喜欢。不然,他也不会费那么老大劲将她从那个乱葬岗里背回来。
这是一个少年的情窦初开。
在乱世凶年里,这份情窦初开很贵重,它值许多个能让人填饱肚子、活下来的黑馒头;这份情窦初开也很廉价,因为这几个黑馒头在一些人眼里,根本值不了几个钱。
乱世凶年里,那些岔开腿接客的暗娼曾无数次诱惑着李狗娃。
她们倚在逼仄的巷弄内,衣着暴露,衣不蔽体。
李狗娃见过许多大人和他们交易做事。他知道,要享用她们的身体,只需一个黑馒头,他只需将他手中的那个黑馒头给了她们其中一个,那个还算风韵犹存的女子便会随他折腾,任他舒爽,让他明白做男人的真正滋味是什么。
少年的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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