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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尊圣剑-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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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飞,就是小火的亲人。

    小火正盼望着,云飞就来了,带着蹒跚的步子,缓缓地向小火走来。

    “小火,你怎么样啊,千万不要吓龙哥。”云飞看着小火,如一滩烂泥一样,倒在地上一动不动,遂大喊,希望叫醒小火。

    小火在迷糊之中,听见龙哥在叫它,它多希望答应龙哥,说自己没事,好让龙哥放心。奈何,小火一句话也说不出,连发出神识的力量都没有。

    受伤如此之重,叫人心酸落泪。

    云飞叫了半天,却不见小火有任何反应,急得都快发了疯。小火是他的亲人,是他的兄弟啊,万一出现了闪失,叫他如何活下去?

    伸出两根指头,在小火的鼻息前探了探。还好,还有呼吸。

    有呼吸就好,说明小火还活着,活着,就有希望。

    其实,这股气息,都是小火的求生意念在支持着它。要是没了这股求生意念,恐怕早已魂飞地府了。

    事实证明,求生的意念,是濒临死亡而又重生的关键。心中有生的渴望,就有希望。

    正是这股对云飞的不舍,才让小火一直坚持着,它相信,龙哥会来就自己的。

    云飞吃力的抱着小火,向着藤萝之地远去。此处全是一望无际的藤萝,不知里面还蕴含着什么凶险,如今自己和小火身负重伤,得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找一个僻静之地疗伤啊。云飞是这样考虑的,这个决定,真是高明。

    但是,他却心忧小火,忘了一个很重要的人,那就是秦永新。秦永新受云飞一击,只是重伤,根本就没有死,只是昏迷不醒而已。至于秦基恩,受了斯特全力一剑,虽当时没死,但落地后不久,一命呜呼了。

    一代先天强者,就这样死在了荒山野岭,人命有时真是不如草芥啊。

    留下了秦永新,为以后的云飞造成了莫大的麻烦。

    抱着小火,云飞一口气出了藤萝地,找了一个干燥隐蔽的地方,烧起火堆,烤起肉来。

    一晚的大战,又身受重伤,早已饥肠辘辘了。在路上,顺便打了一些小动物,就这样烤起肉来。

    吃完了烤肉,云飞见小火毫无苏醒的迹象,因劳累过度,沉睡了过去。

    一觉醒来,早已日上三竿。深林里又恢复了生机,走兽嘶吼,飞鸟清鸣,好不热闹。

    一晚上的休息,云飞身上的伤好的七七八八,并无大碍了。纯阳之体的修复功能,果真强悍。

    只是,小火还陷入沉睡之中,气息微弱,不见醒来。平时顺滑泛光的红毛,现在已经是东一撮,西一团,还有些都秃了,真是凄惨。

    小火伤势没好,不能赶路。所以,云飞找了一个偏僻的山洞,打了些猎物,天天陪着小火,用自己的光明属性之力替小火疗伤。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就是三天。三天以来,在云飞百般的照顾下,小火终于醒了过了,小命保住了。

    这样,又过了七天。小火身上的伤,好了七分,正常的走动已无大碍了。

    这十天云飞无微不至的照顾,小火都看在眼里,发誓要用自己一辈子来偿还龙哥,即使付出生命,也在所不辞。

    云飞算算日子,已是不早了。想必唐婉玉小姐他们,已经快到了天堑城,与大将军会合了吧。本来计划,与他们分开走,一起到达北地,剿灭匈奴异族。殊不知,半路出了如此意外,不仅自己和小火身受重伤,师父斯特还陷入了沉睡之中,可谓损失惨重啊。还不知师父什么时候能醒过来,一天?一月?还是一年?

    北上抗敌,刻不容缓。见小火伤势好了大半,而自己也已经痊愈,所以云飞打算,继续北上。

    答应别人,必忠其事。

    大丈夫一言九鼎,绝不变卦。

    云飞答应了唐婉玉小姐,一定就要北上抗敌,不管前途多么危险,多么遥远。这才是君子一诺,千斤难易。

    一人一狗,继续向着北方前进,途中全是原始大山,见不到人烟。饿了,打些猎物充饥,渴了,就饮山泉,日子过得清苦。

    但是,云飞与小火,丝毫没有怨言。因为,他们深知,天将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啊。

    一连走了两天,一人一狗累的够呛,气喘吁吁,风尘仆仆。尽管他们身怀绝技,但是在崇山峻岭之间急赶两天,也受不了。

    这一日,他们来到了一个小镇。小镇名为朱家堡,不大,只有数千居民。虽是小镇,但是人来人往,倒也热闹。

    云飞找了一家小店,靠窗坐着,叫了一些吃的喝的。小火则蹲在凳子上,大快朵颐。长久的在山里吃烤肉,嘴里淡的很。吃了小吃,喝着小酒,倒也惬意。

    “客官,你要的烤肉。”店小二用小车推着一大盘烤肉,走到云飞面前,谄媚的说道。

    这烤肉,除了是小火的,还能有谁吃得下这么多?在云飞赏了小二两个金币后,上菜的效率果然快了不少。

    一人一狗,尽情的吃着,喝着,一扫前些天的晦气。

    这时,就听见外面一阵吵闹,进来了五个身穿黑衣的劲装壮硕男子。人人佩刀带剑,杀气凌人,一瞅就知道是常年行走在江湖上的武士。

    五人进来,坐在了云飞旁边。几人看了看正在吃喝的云飞和小火,未出声。他们叫了一些酒菜,狼吞虎咽起来。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只听一个白脸的男子说:“大哥,你说这次金家的比武招亲是真的吗?好多江湖好汉和武林人物都赶去了。那金家的大小姐,听闻可是难得的美人啊。”说完,意*般的大笑起来。

    只见那被称为大哥的中年黑脸男子笑着说:“管他是不是真的,去看看不就知道了。江湖上最近传的风风雨雨,有鼻子有眼,想必差不了。要是谁能娶到金家的大小姐,那可是财色双收啊。”

    “是啊是啊,大哥说的对。”其他几人纷纷附和,脸上露出了希冀之色,看来他们口中的金小姐,可不是一般人物呢。

第三十六章() 
“比武招亲?”云飞觉得新鲜。

    在大山里面,婚姻风俗都是很单一简洁的,男方给女方一些山货,或者皮子衣服什么的,就算过门了。至于婚礼,请双方的亲戚吃一顿,做一个见证,从此二人便是恩爱的夫妻。

    这倒好,举行什么比武招亲,有趣啊。

    所谓好奇心*死猫,云飞的好奇心便被比武招亲这类不同的婚姻习俗所吸引,打算去一观究竟。

    其实,在大陆上,比武招亲是很常见的,尤其是对于江湖儿女而言。如果男女双方都是江湖人士,往往都需要比武来决定婚姻。女子希望找一个武力强大的男子为配偶,男子何尝不是这样呢?找一个武力胜人一筹的女子为内助,也是美事一桩啊。

    只是,云飞是从山里走出来的小猎人,哪知道这些啊。于是,就对这新事物产生了好奇之感。

    “小二,过来,有话问你。”云飞对着店小二道。

    店小二收了云飞的好处,屁颠颠的跑了过来。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就是这个理。

    “客官,您有何吩咐?”小二谄媚的低头哈腰,恭敬的问云飞。

    云飞压低了声音,“你可知道这哪儿有比武招亲的?”说完,摸出几个金币,在小二面前晃悠。“答对了,这些便是你的。”

    店小二两眼放光,露出贪婪的神色。他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多金灿灿的事物啊。于是,脸上的笑容更卑贱谄媚了。

    “哟,客官您呐,算是问对了人,这事,小的知道。”在金币的引诱之下,还有什么可隐瞒的啊,于是店小二便娓娓道来,给云飞讲述了这前因后果。

    原来,在距离朱家堡三十里外,有一座偌大的庄园。而这庄园的主人,便姓金,乃是金家的家主。

    金家,是此地方圆千里的财主,财大气粗,富可敌国,主要经营矿产和药材生意。家族分支极广,蔓延到了大秦国各个角落,可以说,金家是一个名门望族,要财有财,要人有人。

    如此大家族,按理说没有任何的忧心顾虑,困难险阻。奈何,天有不测风云,这金家的家主金有钱,一生未得一子,只生了三个女儿。而且,两个女儿早年夭折,只剩下了一个掌上明珠,金家大小姐,金子兰。

    如此大家族,没有男丁继承,怎可长久不衰?富可敌国的家产,靠谁来继承?这是一个严峻的问题。

    说也奇怪,三个女儿生下后,不管金有钱纳多少小妾,都俱不生育。无奈之下,金有钱只好把自己的全部心思,都用在了独女金子兰的身上。

    金子兰真没让金有钱失望,不仅才貌出众,知书善理,而且武艺高深,谋略过人,远近闻名,莫不称赞。

    金子兰,为何取这个名字?因为金有钱盼子心切,却又不得男丁,所以只好把金子兰当做男子来养,有子男之意。

    十八岁的金子兰,出落得像是一朵雪莲,圣洁高贵,典雅美丽,让无数人为之疯狂。上门提亲之人,络绎不绝,几乎踏破了金家的门槛。但是,金子兰无心男女之事,对谁都拒之千里,专心练武,帮助父亲打理生意。

    如此的一个绝色女子,为何突然要比武招亲,这其中难道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听完了小二的讲述,云飞有了这样的一个疑问。

    百思不得其解啊。

    “小子,难道你也有意去那擂台,打赢金家小姐,好一步登天,抱得美人归?”旁边的黑脸男子戏谑的问云飞。

    其实,就在云飞问小二的时候,那五人就留意云飞了。可是见云飞稚气未脱,乳臭未干,就没有放在心上。所以,这才出言讽刺,好在喝酒之时寻个乐子。

    云飞听了那黑脸男子,也就是五人老大的话,摇摇头说道:“没兴趣。”

    的确,云飞对那金银之物没有贪念,更对美女没有非分之想。云飞追求的,可是武道的巅峰,寻求那传说之中的神仙境界。这些世俗羁绊,对他可没有半分吸引力。

    但是,那黑脸男子却不这么看,有谁是不爱金钱,不爱美人的?

    “小子,你这话谁信啊?要想去试试运气,不妨痛快的说出来,扭扭捏捏的真不是男人。不过看你那样儿,顶多就是一个小屁孩儿吧,不用金小姐出手,我就可以打败你。顺便给你说,那金小姐可是九级的大武士啊,提防她一不小心打爆你的卵蛋,哈哈哈。”黑脸男子说完,肆意的笑了起来,四个小弟也是前仰后合,乐不可支。

    对于这种眼高于顶,目中无人的家伙,云飞可懒得和他废话。顶多就是八级的武士,却在这儿自吹自擂,欺软怕硬,真是扫人兴致。

    云飞吃好喝好,付了酒钱,出了酒馆。

    身后的五人,还在那儿嚣张的大笑,惹得酒馆里的酒客一阵侧目。但是,他们都好像挺惧怕这些人一般,敢怒不敢言,低头喝酒。

    比武招亲,真是有意思,真想去会会这个金小姐啊。云飞想着在酒馆里的听闻,恨不得马上去见一下这个金小姐。

    沿着小镇的街道,听着四周的叫卖声,云飞走进了一家客栈。

    躺在床上,云飞又想起了在酒馆里的听闻。“那金小姐真的有那么漂亮吗?真的有那么厉害吗?”云飞胡思乱想起来。

    十八岁的九级大武士,还是一介女流之辈,想不让人注意都难啊。十八岁的九级大武士,不是天才是什么?

    云飞快十六岁了,在名师斯特的指点下,修行最好的功法,接受最好的教导,才是九级的大武士,这就是差距啊。

    仔细想想,要是云飞没了那些,算个什么?不服不行啊。

    迷迷糊糊,云飞睡着了。梦中,他牵着一个绝色女子,乘着飞龙,遨游九天。而那女子,自称是金子兰……

    小火在一旁,轻声的打着呼噜,安然入睡。

    一转眼,就是新的一天。

    向小二问了去金家的方向,云飞和小火吃罢早餐,便沿着小路,往金家庄园走去。

    一路上,行人渐渐多了起来,全是佩刀带剑的武林人士。有年轻俊秀的公子,手中提着宝剑,身后跟着随从,不知是哪家的公子哥儿。有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扛着大砍刀,一步三晃的走着。有儒雅的中年男子,手里扇着折扇,轻抚须髯,显得温文尔雅,仪表堂堂。而更多的,则是歪瓜裂枣,闹哄哄的组团在一起,高谈阔论,而谈论的不外乎什么暧昧绯闻之流。

    云飞跟在大伙儿后面,带着小火,静静地走着。

    行人越汇越多,不下百人,乱糟糟的向金家庄园走去。

    三十里路,几乎不到一个时辰,云飞他们便到了。只见金家庄园,果然大气磅礴,占地广阔。仅仅是住宅,就不下数百之多。果然是财大气粗的财主,难怪那么多人想做金家的乘龙快婿啊。

    只要做了金家女婿,可谓一步登天。

    金家大门前,高书:金府两字。龙飞凤舞,铁画银钩,一看就是出自名家手笔。

    大门右侧,摆了一个巨大的擂台。擂台方圆数十丈,上面有三面大鼓,十余张交椅,旁边还有一条白色的布幔,上书:比武招亲。

    擂台最吸引人的,就是它的高度。高三丈,要是一般的七八级武士,想上擂台打擂,也只能从旁边的阶梯上去。试想一下,一个美女在上面叫阵,然后一个猥琐的男子,扛着大刀,一跃而起,结果在擂台半腰摔了下去。紧接着,他丝毫不气馁,顺着阶梯爬到了擂台上。终于到了啊,大喝一声后,就要对美女动手。

    这是何等滑稽的场面啊。

    打擂之人脸面何存呢?

    这个擂台,宣告着,没有实力,你连擂台也上不去,还是好好掂量一下自己,放弃吧。

    擂主真是用心良苦。

    擂台之下,此时聚集了不知多少人。人山人海,摩肩接踵,你挤我,我推你,混乱不已。你踩到我的脚,我踢了你的腿,你辱骂我娘,我问候你妹,真是热闹之极。

    午时刚过,就听见擂台之上鼓声大作,有人高呼:“家主到,小姐到。”

    只见擂台上,一个五六旬老者,带着一个蒙着面的窈窕女子,在数名老者和护卫的簇拥下,坐在了擂台的椅子上。

    鼓声停下后,那名五六旬老者迈步走上前台,高声说道:“感谢各位武林朋友的厚爱,前来参加小女的擂台。小女自幼喜欢枪棒武术,也曾受过名师点拨,所以自恃武艺超群。今天斗胆,擅做主张的要比武招亲,欲寻一位英雄与小女结成良缘。如果哪位好汉技高一筹,胜了小女,那么小女便嫁给他为妻,绝不食言。从今以后,他就是我金家的东床快婿,但有所求,莫敢不应,他的事,就是金家的事,倾尽全力,也要支持他。”

    老者刚说完,台下便想起了惊天的叫好声。

    “好啊,好啊,快开始吧。”

    “金家主,我就是你们家的女婿啦。”

    “如此好事,岂不能错过。”

    说什么的都有,就是没有一个说人话的,全是恬不知耻,贪得无厌,看上金家万贯家财的败类。

    这么好的事,打着灯笼也难找啊。要是赢了金小姐,那金家的所有,还不是自己的囊中之物,哪还用得着自己刀口舔血,卖命挣钱啊?成了金家的女婿,就是给皇帝也不换啊。

    所有人都是打的这种龌龊心细。

第三十七章() 
五六旬老者的一番话,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擂台下各怀心思的人都忍不住了,跃跃欲试,恨不得一拳打败金小姐,好做金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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