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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大隋-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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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这群人每个男人的腰上都挎着把长刀,身边还有一支粗大的长矛。而那些强壮骠悍的女子,则腰挎着稍小些的横刀,背上背着长弓,腰间还壶着箭囊。不论男女,他们都把头发在顶上挽成高髻,用红色的布带缠住。他们随便的坐在地上,围着营火互相笑闹,一边大口的吃着加了胡椒和羊肉,一边痛饮着麦酒。这副景象,在凌云的眼中显得格外的异常。他甚至想要摇摇头,希望自己只是没有清醒。
  高明月坐在他的另一面,穿着一副崭新的红色皮甲,腰间也挎了一把玉具宝剑。钱叔的儿子小钱管事和高伯的儿子小高管事坐在她的旁边,两人也同样是一副全副武装的样子,皮甲、佩剑甚至是弓箭。而正前面,则是一群完全不认识的男子,他们的装束则五花八门,显得混乱而无序,甚至他们的身上的武器也五花八门,拿刀拿枪拿矛拿弓箭的,男男女女,好像一群打家劫舍的山匪路霸。这临时营地的外围,还有许多影影绰绰的影子在走动,那是先前安排的警戒放哨的。那些人都跟原来高家庄中的护院一样打扮,人数也有四五十个。
  这些一大群人处于这里,是那么的异样,可却又好像十分和谐。
  凌云脑中一片混乱,置身于这样一片人群之中,他只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茫然和恐惧。
  哪怕凌云再神经大条,再怎么粗心大意,也早就看出来了,这些人既不是什么猎人,也不会是什么庄丁,更不会是什么山贼马匪,这些人明显就是北齐公主高浅雪殿下的人马。而且,这还只是其中的一小部份,一个高家庄都能有二百训练有素的庄丁,以高浅雪北齐公主的身份,若有心经营,怎么也会有一支不小的私人武装的。以凌云的观察判断,高浅雪居住在高家庄时,定然是早安排了这些武士们分散在高家庄附近,以随时保护高家庄的安全。而且看这集中起来的速度,很有可能这里出现的只是这支北齐势力的一部份而已。
  再一想想高浅雪先前对他所说过的,她们来江南时间不过一年,她们以往其实都是在北方活动时,就能判断出,她们真正的实力只会更大,眼前的可能仅仅只是这支不甘亡国的势力的冰山一角。
  北齐都亡国二十余年了,他们却还拥有这样一支势力。其意义不是很明显吗?凌云一路上心中自我安慰了无数遍,希望高浅雪只是北齐亡国公主而已,明显就是自欺欺人的。高浅雪不但是北齐的亡国公主,而且她们还一直在经营着一支势力,且势力不小。加上联系起高丁重伤而回,高乙外出一直未归,然后他们突然就要转移,迷雾渐渐揭开一角,凌云已经敢肯定,高浅雪他们在反隋,甚至有可能还在谋划复国这样的事情。一想到自己卷入到了这样的谋逆大罪中,他就心拔凉拔凉的。
  他可是一个现代来的人,谁能比他更清楚如今的形势。大隋帝国如今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开皇盛世之下,天下太平,大隋人口就有四千多万,东西九千多里,南北一万四千多里。大隋虽然承平数年,裁减了许多府兵。可常备的府兵就在六十万以上,战争动员能力更是惊人,随时能够全国动员高达一百五十万的兵马。
  凌云虽然也比所有人都知道,这个眼下如日中天的大隋帝国,其实即将到达顶峰,然后就是江河日下。可是再怎么就,大隋这样的庞大帝国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轰然倒塌啊。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瘦死的骆驼还比马大呢。杨广现在连太子都还不上,等他谋得太子,做上天子之位,大隋还要更红火几年,才会猛然爆发大乱。可真等到天下百姓反,最早也得大业七年,那离现在还有十三年。等到杨广江都被杀,更还有整整二十年时间。
  二十年啊,得黑了多少木耳,软了多少香蕉,又紫了多少葡萄啊。
  起码那个时候,凌云若是现在和高浅雪努力造人的话,二十年后,都差不多能当上爷爷了。
  所谓出头的椽子先烂,枪打出头鸟,现在这个时候,搞复国谋反?那不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吗?
  刚才一路之上,好几次,凌云都在想,也许自己该想办法一走了之。毕竟,他没有什么太大的野心,来到了这个时代又回不去了,那就努力的生存下来,想办法活的轻松一些就好。至于什么迎娶公主,当上驸马,做上大将军,成为皇帝,走上人生巅峰,名留青史,开创帝国,统一全球这样的想法,他一丁点儿都没有想过,一丁点都没有想过。
  可一路上汇集过来的人越来越多,先后有四支队伍半途加入,人越来越多,他跟着高浅雪的身边,直接就被护在了中间,根本没有半点机会离开。
  再说了,离开,又能去哪里,到现在他还没弄清自己的身份呢。没身份,又身无分文,他能去哪里。最关键的是,他都已经和高浅雪成亲了,三书六礼都走过了,以这古代的观念,他以后生是高家人,死是高家鬼。而谋反这种事情,更是诛连九族的,他想跑都跑不掉。
  他努力的想要保持着笑容,可脸上肌肉僵硬的要死,心里却不住的往下沉。
  “大郎,”木兰告诉他,“小姐请你过去。”
  “好的。”凌云闻言点头。
  其实刚刚凌云并没有睡多久,也就打了会盹。他们昨晚上走了大半夜,此时是黎明前的黑夜,队伍停下来休整,用食,然后,会去下一个他完全未知的地方。
  虽然出来的时候匆促,可食物并不缺少,那些中途赶来的人,准备的十分齐全。就在他刚才打盹的时候,已经弄好了许多食物。一盘盘的食物端至眼前,有香气四溢的烤肉,也有肥厚的香肠,甚至还有鲜美的鱼汤,以及咸蛋,火腿片。只是面对着这些,他却没有半点食欲,根本不想吃任何东西,胃里早饱了。
  高浅雪似乎理解他此时的心情,并没有多说什么,亲自帮他端来了一份精心配搭的饭菜后就不再打扰他。于是,凌云也只能感觉自己好像被棉花包裹着一样,根本无处发力。最后,他抢过高伯儿子面前的一个酒囊,举起来就猛喝了几口。一边喝,他心里一边想着,“车到山前必有路,我一定能逢凶化吉,遇难呈祥!”又狠灌了一口,他心中忍不住咆哮,“牛日的,老子从现代都穿越到隋朝来了,这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不可思议的事情吗。管他娘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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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同心

  (感谢小炮兵085、蓝董浩、srqg几位的打赏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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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云只想一口气喝个酩酊大醉,然后一醉醒来,发现自己还躺在南下扬州的画舫上,这里的一切的一切,不过都是他酒后的一场醉梦而已。
  不过高浅雪却不愿意看到自己的新婚丈夫一醉不醒,她伸手夺过酒袋,扔回给它的主人。凌云想要抗议,甚至想要大声冲着高浅雪嚷嚷。可一想到他那公主的高贵身份,还有眼下四周的那两百多骠悍的反-政-府武装份子,他顿时就泄了气了。
  高浅雪撤离高家庄,然后召唤她的追随者,他们便都纷纷应命前来。短短半夜,就已经有两百多名战士带着刀枪剑盾前来。而这,还只是其中的一小部份而已。刚刚高明月告诉他,他们在**县布有千名战士。而在扬州,能够动员武装起来的更能多达三千人,这些人平时都分布在各个高家控制的农庄和商铺之中,这些人表面上都有一个正常的身份,或者是农庄的庄丁佃户,或者是商铺伙计护卫。当然,除此外,还有一些高家的武士,则被安排在这扬州的河河道路要津附近,做着山贼水寇,用以打听联络消息,以及关键之时所用力量。
  上千名私兵,对于凌云来说是支极大的力量,可对于朝廷,甚至对于那些江南的高门大族来说,却并不稀罕。哪个大家族门下的私兵家丁加起来没有百千号人?若是在隋灭南陈以前,这些江南的豪强们更是家家奴仆家丁成千上万。
  “今晚过后,我们都不可能再留在扬州了。”高浅雪抿了一口蜂蜜水,一边轻声说道。
  小心驶得万年船,她们的身份让她不得不谨慎小心。也许高丁受伤,并不一定代表着朝廷已经发现他们的身份。但为了小心计,在这种情况下,高浅雪最终还是选择了立即转移。这一转移,如此大的异动,也必然无法一直隐藏,用不了多久,这里的异动就会被官府发现,进而可能被追查出更多的秘密。
  凌云有些心不在焉的随口道:“那我们去哪?”
  “回北方!”高浅雪回答。
  “高丁为什么会受伤?”凌云扭头望着高浅雪,不管他愿不愿意,此时他都已经陷入到了这个泥潭之中。凌云不想怨天尤人,毕竟当初高浅雪救了他,而且后来也是给过他离开的机会的。是他自己选择了离开,如今面临这样的局面就谁也不能怪。况且,他也不是那种喜欢后悔的人。事到如今,能做的不是埋怨后悔,而是如何解决麻烦。既然如此,他希望自己能够参与进来,哪怕是做个谋反的乱臣贼子,哪怕是明知道自己可能会死,他也希望做个明白人,而不是糊里糊涂的掉了脑袋。
  凌云的表现落在高浅雪的眼中,让她有些意外,也有些惊喜。
  “事到如今,妾身也不打算再瞒着夫君。其实我们南下江南,就是为了联络江南的豪强一起反隋。一年来,终于有人愿意和我们合作,这次高丁就是去迎接那位朋友的使者前来的。高丁带了五十名庄丁前去接人,此事极为隐秘,却不成想,最后居然是高丁重伤而回。妾身担心走漏了风声,高丁他们被朝廷拦截了。”
  凌云点了点头,“也有可能是你们的那位朋友最后出卖了你们?”
  高浅雪赞赏的看了眼凌云:“夫君说的也有道理,不管是官府发现了他们,还是他们出卖了我们,现在情况未明之下,我们都不能坐以待毙。转移地点,集结人马,就是在做最坏的打算。”
  “嗯,我很高兴你把这些告诉了我!”凌云伸手握住高浅雪如玉般的纤手,玉手微凉,柔嫩似无骨。虽然两人名义上已经是夫妻了,可除了那天人口呼吸时的接触,这还是凌云第一次与她的亲密接触。高浅雪并没有表现的很羞涩,而是很大方的任由凌云握着她的手,她微微的松了一口气,她原本还很担心凌云知道她的身份之后会有很坏的反应,甚至知道如今的处境之后,会有更更的反应。没想到,他只是失落了一会,然后就已经转换了心情,甚至开始认真的思考和处理这件事情。
  “其实,你本来不必承担这些。我与隋室有国仇家恨,而你不同。这是提着脑袋的事情,你大可不必冒这个险。你现在若是想要离开,我绝不会强留你。虽然三书六礼以过,可还没有正式拜堂,也没有进过洞房。你要走,我可以把婚书退过给,这桩婚事也就不算数。我会让其它人把你忘记,就当你从来没出现过。就算将来我们万一落在朝廷手中,也绝不会牵连到你。”
  凌云直接低下头,一下吻住了高浅雪玫瑰花瓣般的红唇,将她后面的话给挡在了嘴中。
  这突然的吻让高浅雪措手不及,她有些懵住了,甚至不知道要如何反应。长这么大,这是她第二次和男人接吻,其实,这是她清醒的情况下,第一次和男人接吻。上一次溺水时虽然也被凌云亲过,可她也只是事后听木兰说给她听,她自己根本没感受到。而现在不同,那是实实在在的一个吻,就那么突然的吻住了她,她能感受到,他那带着男子气息的呼吸,那带着男子体香的味道,甚至能感受到他鼻翼间呼出的气息扑打在她的脸上。
  那湿润的,暖暖的感觉,这就是吻。
  心跳急剧的加速,那白皙无比的脸庞迅速的飞起两朵红霞,整个身体开始僵硬,然后又开始酥软,她感觉自己马上就要站立不稳,马上就要倒下去了。
  她不由的伸出双手抱住他才让自己不至于软倒在地,然后她马上想起来,天啊,这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啊,虽然眼下是大晚上,可这篝火的火光下,也跟白天没什么区别了。一想到,两个人在这么多人的目光下做出这样亲密的事情,她顿时羞的快要钻进地里去了。此时的她,再没有了刚刚的落落大方。有的只是小女儿的娇羞,她努力的喘息着,向凌云道:“不要,不要这样。。。”
  看到了高浅雪如此小女儿态的另一面,凌云突然心情大好。他没有再让她为难,终于放开了她。其实这只是一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吻,甚至只是两唇相接而已,他连舌头都没有伸出去,更不用说两人湿吻,舌头缠绵。不过看直到此时还把头快缩进胸脯中去的浅雪,他也终于意识到,自己刚才有些忘记了时空的转换。这可是大隋朝,哪怕隋唐时代的风气开放,可这样当众接吻的事情,还是过于奔放了一点,哪怕他们是新婚夫妇也是一样了。他作贼心虚的偷偷把余光瞥向旁边打量几眼,果然发现那些家伙虽然表面装着什么也没发现,可还是能看到火光照耀下的他们脸上的微微不自然。甚至有些家伙憋的很痛苦,都快要忍不住喊出来的样子。
  凌云假意咳嗽了几声,算是应付过去。
  伸手抓着一直低着头做鹌鹑状的高浅雪,凌云柔声道:“不要再说那些傻话了,也不许你再说了。你是我三书六礼正式迎接过门的妻子,以后不管什么时候,你也都是我的妻子。而我,也一直会是你的丈夫,永远不会变。不管你是高家庄的小地主婆,还是大齐的公主殿下,你都是我的老婆,此生不离不弃,相约白首不分离。”
  “你才是地主婆呢!”高浅雪低声轻斥一声,伸出玉手轻锤凌云的胸膛,那状态,哪还有半分公主的高冷模样。“还什么我是你的老婆,哪来的怪话,不正经。”
  “老婆,就是你以后成了没了头发,牙齿掉光了老婆婆,我也会一直在你身边陪着你。那个时候,你是老婆婆,我就是老公公,你叫我老公,我叫你老婆!”
  “老公,老婆!”浅雪轻轻呢喃。
  “老婆!”凌云低声唤道。
  “老。。。老公!”
  “哎!”凌云高兴的应下。
  “你也叫我一声。”高浅雪低声道,语带娇羞。
  “老婆!”
  “嗯!”
  简单的称呼,却让两人立即拉近了许多的距离,这一刻,两人亲密无间。
  老公和老婆这两个简单的称呼,此时在浅雪的心中,却远远胜过公主和驸马的称呼。这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真正只属于夫妻两人的。
  一阵马蹄的疾驰声打断了这对新人的你情我浓。
  在外围警戒的几名战士带着一骑飞奔而来,“是高队头回来了。”
  “哪个高队头?”篝火旁有人站起来喊道。
  “高乙,高乙队头!”
  话未落,高乙已经策马冲到了篝火旁,他急勒停战马,黑色的大马前蹄扬起,长嘶一声。马一停,高乙已经飞身而下。
  凌云已经和高浅雪跑了过来,高乙满身灰尘和夜露,一见到高浅雪立马叫道:“大小姐,我回来了。”
  “回来就好,现在外面什么情况,找到和高丁一起的兄弟们了吗?”
  “找到了,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大小姐要先听哪一个?”
  ps:又到周一,新的一周开始,上周排名止步二十四,这周兄弟们再加把劲,咱们再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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