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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沃轩辕-第2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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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东西啊。”朱斌一边笑着,一边拿出了一根萝卜,只在衣服上擦了擦,放到嘴里就大嚼起来,边吃着边赞不绝口地夸道:“好吃,真脆,大家都来尝一尝……”
那几个老兵也不客气,一人拿起一个就着酒水大吃起来,满嘴都是萝卜的田泠含糊地说道:“以前我在家里的时候,实在饿得慌了。就去偷了财主家的一根萝卜,结果被吊起来打个半死,要不是好心人把我半夜放了下来,只怕我早就死了。”
看着王爷和几位大人吃得如此香甜,申老汉开心得笑了:“王爷,萝卜有的是,您想吃我下次来京再给您送来。您请恕老汉说句不知天高地厚的话。您,您这样子,可一点也不像个王爷……”
朱斌笑了:“那王爷应该是什么样子?”
“老汉没有见过王爷,那可说不好。”申老汉讪讪地笑道:“可我们那的县官出巡,也都是前呼后拥的。有次,我正好去衙门里,也带了些萝卜孝敬县太爷,可人家看都不看,就把那些萝卜扔给下人们了……”
“那不是父母官,那叫狗官。”朱斌放下了萝卜,笑道:“咱们有些当官的,寒窗十年,穷得和什么似的,可一旦当上了官,立刻翻脸不认人了,好像一个个祖上都是大财主。前些年咱们大明灾荒的时候,这萝卜可都是救命的东西啊。”
劝申老汉喝了几杯酒,那申老汉胆子也渐渐大了起来,话也敢说多了。原来,自从朱斌去了次申家村后,那顿时成了宾客络绎不绝的地方。每日里都有人来拜访参观,在村子里吃顿饭,走的时候总会扔下些散碎银子,这一来,申家村的百姓日子可好过多了。
朱斌听着笑得乐不可支,这就是所谓的名人效应吧,看来在古代也是如此。想到这,他忽然灵机一动,对申老汉神神秘秘地说道:
“老爹,我再给你们申家村一个发财的机会。你找些手巧的工匠,做些木头镯子什么的,将我的像刻在上面,只说全大明就你们申家村这么做得到我的许可,然后再卖给那些参观的人,我保证有人会买。最好再编点关于这镯子的神秘故事来……
恩,还有,再把你那屋子拆了,盖个酒楼出来,我给你,不,不,我的字拿不出手,我找朝里的岳大学士帮你题个匾额,然后再去你那捧捧场。嘿嘿,要不了多少时候,你申家可就是个小富之家了!”
申老汉欣喜不已,可随即又为难地道:“王爷,这办法好是好,可你也知道我们的情况。眼下日子虽然好过了点,可要弄个酒楼,实在是没这能力啊。”
“那就用股份制啊。”朱斌想也未想便说道:“等你回去之后,召集整个申家村的人开个会,就把我的想法告诉大家。看你们村子里的人都愿意出多少,一起盖这酒楼。等将来分红的时候,出钱多的拿大头,出钱少的就少拿一些呗……”
“王爷,我,我可真得替申家村的百姓好好地给你磕几个头了!”
申老汉正想站起来磕头,朱斌赶紧一把拉住了他。不过他心里对这想法也大是得意。一个是股份制将来可以在各地推广,解决了经商的资金的问题。还有个就是大明有那么多的官员名人,这笔资源浪费在那实在太可惜了。
至于这些官员名人平时给别人题字所要的润笔费,嘿嘿,看来自己这次只好霸道些了。润笔费那是一个铜板也没有的,了不起等他们题完了字,请他们吃上一顿也就是了。想到自己这个“天才”一般的主意,朱斌自己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闲聊了一会儿,朱斌忽然想起了一件事,问道:“老爹,最近官府有没有动员你们'。 ',一两年后搬迁到其它地方去?”
“有啊。”申老汉放下了筷子,抹了抹道:“我们虽然不知道官府为什么这么做,可王爷,我也不想瞒您,要是遇到了灾荒年,实在没吃的了,那咱们才会出去找条活路。现在日子渐渐的好过起来了,还有谁肯离乡背井的,到自己不熟悉的地方去啊。”
朱斌默默点了点头,这点自己倒从来没有想到过。中国百姓最有恋土情节,不是逼不得已的话,无论如何也不肯离开故土的。要想顺利完成这规模庞大的迁移行动,看来还要另外想法子。
“督帅,我们几个也收到了家里带来的信。”田泠接口说道:“您说,我就想不通了,这好好的谁肯离开自己的家啊?朝廷的个项政令什么都好,可唯独就这么一条,反正我家是不走的……”
朱斌现在恨不得在他屁股上狠狠踹上一脚,然后大声告诉他,这主意是老子想的。恶狠狠地看了部下一眼,可怜的田泠也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就听朱斌对他们说道:
“朝廷的这项决定,关系着一个很庞大的计划。现在我不能明确和你们说什么。但我可以告诉你们大家,这次搬迁,朝廷非做不可。而且,咱们绝对不会让百姓们吃亏了!”
第369章 草原
狂风呼啸着吹过草原,进入冬季的草原,猎物已经越来越难打了。吴三桂带着他的亲兵们,在草原上来回奔驰了快一天了,可收获却还是寥寥无几。这里是多尔衮册封给他的封地,谁想到居然会如此的贫瘠!
不过这对于吴三桂来说已经很知足了,毕竟,他是第一个被大清朝廷给予封地的汉人。只要有了属于自己的地,悉心发展上几年,什么都会有的。而这,也许就是自己和自己的军队,重新东山再起的机会。
“这是什么鸟不拉屎的地方!”雷大同策马追了上来,愤愤不平地叫道:“王爷为他们立下了这么大功劳,可这些人却如此小气。今天打了一天的猎,才打到这么点东西。我算过了,这块封地里全部加一起也超不过一千个人!”
“大同啊,你看这块地大不大?”吴三桂用马鞭指着前面说道。
雷大同嘀咕了声:“大是大,可光大又有什么用……”
“看到了吗,广阔的草原。我已经在这看到了无数的帐篷,看到了肥美的水草,看到了来来往往的牧民,看到了川流不息的牛马,看到了雄壮的军队。”吴三桂的嘴角露出了微笑,让一边的雷大同觉得这位王爷是不是疯了。吴三桂却带着笑告诉他:
“是的,现在这里的确什么都没有,荒凉,贫瘠,可是我来了,我来了……一切都会有的。大同,我向你保证,刚才我所说的一切都会有的。给我五年,不,只要三年的时间,我就会把这便成整个清朝最让人向往的地方……”
雷大同叹了口气,但愿吧,但愿王爷所说的一切都能够实现。可是,不知道王爷想过没有,就算这里真的实现了王爷所描述的美景,但那些女真人,会容许一个汉人继续统治着这里吗?他们汉人的身份,在女真人的眼里永远也都无法改变……
天色已经渐渐黑了下来,吴三桂兴致很高,笑道:“看来今天是回不去了,大同,方彪,把篝火给我生起来,咱们今天打了几只黄羊,让弟兄们好好吃一顿!”
方彪闷声闷气地应了,他看起来粗豪,却手脚麻利。不一会,一堆篝火已经生好,那只黄羊被放了上去,很快,阵阵的香气飘了出来,让那些士兵们大口大口咽着口水。
“来,兄弟们,放开肚子吃啊。”吴三桂笑着招呼着他的部下:“我这还带着好酒,今天咱们不醉不归,谁都别像个娘们似的啊!”
士兵们爆发出了放肆的欢笑。他们喜欢自己的长官,又害怕自己的长官。这位平西王爷,在训练的时候,严厉得根本就不近人情,谁要是被他发现了有一丝偷懒,轻则罚他不许吃饭,重起来还会挨上一百军棍。
可要是在平时,他待兄弟们就如同自己的亲兄弟一般。有好吃的,好穿的,总是第一个想到自己的手下人。要是自己旗里的兄弟被人欺负了,甭管对方是汉八旗的还是满八旗的,第一冲上去的一定是这位平西王爷!
有次一个久随阿济格的亲信部下,喝醉了酒,因为争风吃醋的事情杀了一个汉红旗的士兵。平西王知道后,什么话也没有说,冲到了满人的军营里,抓起那个阿济格的亲信,一刀就割下了他的头,然后从从容容的回到自己的大营,用那人的头颅,祭奠了自己的兄弟……
阿济格知道后大怒,带着手下冲到了汉红旗的军营前,扬言要杀光所有的汉红旗士兵为自己的亲信报仇。平西王却做了一件事,他把自己的脑袋凑了过去,告诉阿济格,人是自己杀的,要想动他的兄弟,先从自己的尸体上踏过去。
阿济格怔在了那里,他不敢杀吴三桂,因为多尔衮还必须要利用他。最后官司打到了多尔衮那,摄政王整整考虑了一个晚上,等到了天亮的时候,他把吴三桂和阿济格都叫到了身边,告诉他们这件事情到此为止,谁也不准再追究下去了。
有这样的主帅,将士们哪还有不为他卖命的道理……
士兵们尽情地吃着羊肉,大口大口喝着酒,毫无顾忌的笑声,在草原的夜空响起,吴三桂含笑看着自己的兄弟们,他们就是自己未来的希望。失败根本算不了什么,只要他吴三桂没死,只要他吴三桂还在,终有那么一天所有的人都会因为自己的存在而震撼!
“金菊花,穿绿衣,梳妆打扮归娘嬉。妹妹看到笑嘻嘻,哥哥看到坐坐起,妈妈看到忙下厨。嫂嫂看到脱面皮,关抽屉,锁大橱。勿食嫂嫂娘家饭,勿穿嫂嫂嫁时衣,有娘有爷要来嬉,有娘有爷勿来嬉。前门出青草,后门出狼衣,再也勿来嬉。牛耕田,马食谷,穷卖命,富享福,爷食骨头儿食肉……”
不知是哪个士兵,喝多了酒,唱起了这首家乡的民谣。这人嗓子颇是动听,一唱起来士兵们的笑声顿止住。到了后来,有些士兵想起家乡的亲人,竟然呜呜哭泣起来。
雷大同见那人乱了军心,大怒,正想站起来训斥,却被吴三桂拦住:“随他们去吧,他们都是随我们从山海关败退下来的。谁还没个家人在那边?这么长时间了,别说是他们,就连我都思念得紧啊……”
这首民谣在那士兵的嘴里被唱了一遍又一遍,听者无不伤心落泪。接着,就好像接到了命令,又有更多的人唱了起来。一曲跟着一曲,延绵在这空旷的大草原上……
“弟兄们!”等到歌声稍稍停止,吴三桂端着酒囊站了起来,他擦了擦眼角,竭力在嘴角挤出了一点笑意,对着他的部下说道:
“你们都是从宁远开始,一直跟到我山海关的老部下了。是我吴三桂无能,让你们背井离乡,来到了这里。我吴三桂对不起你们啊……”
“王爷,这不怪你,真的不怪你……”
吴三桂挥了挥手,制止了士兵们的说话:“可是我告诉你们,咱们早晚都得回去,回到自己的家乡去。吴三桂这辈子从来没有骗过自己的兄弟,这次也一样不会骗你们!回家,回家!就算死了,我也要让自己和兄弟们的骨头葬在家乡!”
“王爷!我们愿誓死跟随王爷,除了王爷我们再没有第二个主人了!”
吴三桂用力点了点头,他发现自己的眼角湿润了。回家,这是对士兵们的承诺,也是自己的一个誓言。这里不是自己的家,在山海关的那边,才是……
他的面前忽然渐渐浮现出了一个人影,而后这个人影在他的眼中愈发地清晰起来。他就像自己在边关时认识的时候一点也没有改变,还是依然那么的少年。嘴角边,总还是带着有几分油滑的笑意。
朱斌,是的,就是朱斌。我的兄弟,你还好吗?我们现在的确是必须要分出个死活的两个阵营,但在我的心里依然把你当成自己的兄弟。所有被我称为兄弟的人,其实都是我利用的棋子,只有你。只有你,才是我真正的兄弟……
吴三桂发现自己已经不再恨朱斌了,任何的人做任何的事,为了一个目的总会耍上各种各样的手段出来。如果把自己放在他的位置上,也许做得更加过分。只是现在的吴三桂,心中只有一个心愿,那就是哪怕死,能一定要死在朱斌的手里……
“王爷,王爷,抓到两个探子!”
忽然,几名士兵的呼喊让吴三桂从梦境中醒了过来。他就见部下推搡着两个人走了过来。可一见之下却不禁让吴三桂哑然失笑。一个十六岁左右的大姑娘,一个十来岁的孩子,穿着褴褛,满脸的害怕之色,这样的人,又哪里有是什么探子。
吴三桂笑着说道:“胡说什么,我看你们可比他们像探子多了。回去喝你们的酒,吃你们的肉。以后再报这假消息,我非打你们的军棍不可。”
见到那男孩子看到肥美流油的羊肉,大口大口咽着口水的样子,吴三桂拉过了他:“怎么,饿了吗?我请你吃羊肉好不好?”
这男孩子显得有些胆小,想把手抽出来,可又忍受不住羊肉的诱惑,恰逢肚子不争气的咕咕叫了几声,便把目光投到了那少女的身上,他这一副可怜的样子,让人看了都心疼。
“看来你们饿坏了,来,吃!”吴三桂转过身子,从才烤好的黄羊身上撕下了一只羊腿,用刀分成了两半递给了这两人。
这两人显然是当真饿坏了,再也忍受不了肉香的诱惑,接过来就大口大口啃了起来。油顺着嘴角落到了他们本就肮脏的衣服上,他们也完全顾不得了。不多时,一只肥肥的羊腿,竟然被他们吃了个干干净净!
吴三桂又让人拿了一皮囊水来,让他们喝了,这才问起了他们为何到了此地。
原来,这两人是姐弟二人,而且居然是蒙古索伦部的人。当日吴三桂带兵平叛,洛莫果尔兵败,索伦部立刻遭到了汉军正红旗的洗劫。这姐弟两人却被父母藏到了草里,这才逃过了一劫。但他们的父母却终于遇难。
其后,姐姐带着弟弟在大草原上四处流浪。又怕再次遇到那些凶神恶煞,白天不敢出来,只敢在晚上出来找点吃的果腹。这次正好经过这里,闻到肉香想悄悄来看能找到什么吃的没有,却被吴三桂的亲兵抓了个正着。
吴三桂听了后心中叹息不止虽然和这姐弟俩并不认识,但他们的家终究还是毁在了自己的手里,这对姐弟落魄到今天这个地步自己要负很大的责任。
又仔细问了下去,姐姐今年十六岁,名叫萨日郎花,是山丹花的意思;弟弟才十一岁,名叫乌兰巴日,这却是红色老虎的意思。
吴三桂随后告诉了他们自己的身份,一听对面站着的竟然是自己灭族的仇人,姐姐眼里含泪,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那乌兰巴日却猛然从怀里掏出了一把短刀,一刀向吴三桂刺了过去。
可吴三桂这样的人又怎么可以让一个幼童伤到?轻巧的往边上一躲,接着一把便握住了乌兰巴日拿着刀的那只小手。
“凶手,凶手,你这个凶手!你杀了我爹娘,杀了我的族人,我一定要杀了你为他们报仇!”
士兵们笑嘻嘻的看着这个孩子,一点也没有要过来帮忙的样子,这个单薄的孩子想杀平西王实在是在那里做梦了。
吴三桂松开了他的手,叹息了一声说道:“你现在还杀不了我,起码还得等几年。这样吧,你们住到我那去,就当是我对不起你们。等你将来长大了,再来杀我好不好?”
“不,我宁可被草原上的野狼吃掉,也绝不住到你这个凶手的家中!”
那乌兰巴日年纪虽小,但却颇有骨气,想也未想便愤怒地叫道。
吴三桂把目光投向了他的姐姐,萨日郎花轻轻搂住了自己的弟弟,说道:“我们要是死在这大草原上,爹爹妈妈的仇便没有人报了。住在他那更好,我们随时都有机会能杀死他。听姐姐一次话,好吗?”
乌兰巴日犹豫着,终于点了点头,但看着吴三桂的目光却依然充满了仇恨。
萨日郎花松开了弟弟,走到吴三桂的面前,咬着嘴唇对他说道:
“你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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