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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那些事-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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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毅的眉毛挑了挑,娇俏的面容却带着一股说不出的冷冽劲儿。她说道“告诉你的那个人有没有顺带和你说,如果遇上我,那些打断胳膊打断腿的攻击,也全都是些笑话?”
说话间,被女子靠住的粗大藤蔓猛然间枯萎了,几乎在短短两息之内,原本一个壮汉腰腹部粗细的藤蔓,萎缩到了只有一根尼龙绳粗细,而与此同时,龚离断掉的两条胳膊,则以同样的速度,从断肢处催生而出,就像放快了一万倍的发芽树枝一样,很快恢复到了原来的模样。
“他有没有和你说,精通木行的我,同时也精通治疗回复呢?”
“他说了。”
这短短三个字的回答,却不是从前方传来,而是从耳畔直接响起。而在朱雀原本所处的地方,那只绯红的鸟儿,已经不知所踪。
“小心。”
出声的却是场中的第三人,妘昌。原本按照立场应该助阵朱雀的他,在看到自画中走出的女子身陷险境时,不知为什么,不自禁地出声提醒。
也许,是因为她之前也救了自己吧。光头青年这样向自己解释说。
可是已经晚了,几乎是在光头青年出声提醒的同时,一蓬鸟状的火焰自龚毅的身后升腾而起,并在她反应过来之前,将她全身都包裹在内。众目睽睽之下,女子甚至来不及说出一句话,就被近乎白色的高温火焰,被烧成了一个痛苦挣扎的狂乱人影,最终融成了火中黑色的余烬。
狂暴的火焰散尽,倨傲而优雅的朱雀又重新出现,它低头看着脚边的一堆灰烬,轻蔑地笑了笑。
而一旁的妘昌,则目瞪口呆。
就这样死了?
那个眉目如画的女子?
那样匪夷所思的力量,操纵植物,可以在草木中穿行,却依然死在了妖族的手里,人妖之间的差距,真的无法弥补吗?
为什么,自己会隐隐地希望,这个画中的女子能赢呢?或者最起码,不要死啊。
前方的朱雀转过头来,它的眼角朝瘫坐在地的光头青年扫了一眼,这一眼,让妘昌想起了自己在双方激战正酣的时候,情急之下的那句“小心”。
这应该是死罪吧。
朱雀甚至没有朝这个方向看第二眼,它的尾羽轻摆,一道看不见的热浪向这里扑面而来,虽然没有颜色,但沿路相继焦黄的草木,勾勒出了死亡临近的脚步。
五步。
四步。
三步。
两步。
一步。
一只柔荑搭上了肩膀,就像一开始那样,一阵天旋地转,自己投入了一片漆黑。
耳边只剩下一声愤怒的雀鸣,淡淡的香味,以及女子自言自语的声音。
“最后一个,完成任务。”
第九十章()
遁术并不是瞬间移动,因此被人带着在藤蔓或树木里面急速穿行,虽然看起来很酷,却委实谈不上是什么舒服地体验。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就像从没乘过汽车的人有很大几率会晕车一样,体格健壮的光头青年也在各种快速的穿行变向中逐渐头晕脑胀,然后在露出想要呕吐的迹象后,被带着他的女子毫不客气地打晕了过去。
当他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完全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了。
不自觉地揉着依然有些疼的后脑勺,花了最初几秒庆幸了一下自己还活着的事实后,他然后开始打量起周围的情况来。
凭着从小在洪荒长大,把捕猎作为生存基本技能所积累的经验,光头的青年本能地感觉出,这里应该是比共工氏族的树城更加靠北的地域。
冷,是最直观的第一感受。
不同于有熊氏族世居的洱海周遭的丘陵地貌,这里举目四顾,山脉绵延。山掩山,山连山,远远望去,云山罩雾。其中几座特别高的山头,云层都只到半山腰,就像是洁白的腰带一样,把那山头给拦腰环绕住了。
妘昌转过头,和另外五个被一同掳到这里的族人面面相觑了一会,大家想的都是同一个念头。
数不尽的高山,峰峦叠翠,这般地貌,像极了族里老人们偶尔说起的,地处东北荒蛮的凶恶之地。
十万大山。
这可算不上是积极向上的好消息。
如果真的是十万大山,那自己这几人,就是真正站在了从没有任何人类氏族踏足过的蛮荒土地上了。
当然,从四周的景象来说,“从没有任何人类氏族踏足过”显然已经成为了历史。附近树枝搭就的简易草屋、隐藏在林间隐隐绰绰的几处篝火、还有四周细碎的人声,全都显示着,在自己所处的这座山头上,有着相当数量的人类。
西北走向的寒风顺着山与山之间的裂隙呼啸而过,妘昌注意到,在约二十步远的地方,那个将自己六人掳来的女子正背对着这个方向,和一个国字脸的青年说着什么。他们并没有为了避忌什么而压低嗓音,呜呜的风声把他们的谈话吹得断断续续后,送到了集中注意力偷听的光头青年的耳中。
“差点回不来要不是那只鸟大意”
“大师姐但人族字典那边埋伏,让你不要去的”
“啰嗦!我怎么换了你们早死光了”
“大师姐说得是。”
谈话最终在国字脸的一脸苦笑中结束。娇俏的女子一脸不爽地回过头来,看到换了个姿势不自然地坐着的妘昌,“啊”了一声,拍了拍手。
“都醒了啊,过来吧。”
来自有熊的六位俘虏面面相觑了,最终还是妘昌迟疑了一下后,向着女子走了过去。他这一走,其他人也纷纷照办。
女子回头斜着眼睛看着一旁的国字脸。
“这六个你来?”
国字脸也不答话,向着妘昌问道“你们是哪个氏族的?”
妘昌满肚子的疑问,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有熊氏族。”
国字脸一听,又是一脸苦笑地看向女子。
“你看我干嘛?”
“大师姐,你又何必盯着仓先生和熊姑娘的氏族不放?”
“谁盯着了?刚好遇上了而已。难道我还要特意避开他们吗?”
“从二十万大军中抓来的五千人,有熊氏族的占到将近五百,这难道只是巧合?”
“当然。不然呢?”女子瞪着眼睛说,“你什么意思?是在说我故意报复吗?我是那种气量的人吗?”
你不是吗?
心里腹诽着,姜尚的脸上依然堆满了苦笑。
“所以即便我三番五次提醒会有埋伏,大师姐依然去了人族字典那边,结果带回的六位依然是有熊氏族的人,这也是巧合吗?”
“你真啰嗦!”被问得有些答不上来的龚毅,脸色不善地看着一脸无奈的师弟,“老三,我发现你最近胆子很肥啊。仗着师傅让你全权指挥调度战事,你就敢质问我吗?你忘了是谁小时候一天到晚流着鼻涕跟在我屁股后面要抱抱的?”
全权指挥?调度战事?被一句话戳破陈年囧事的姜尚一脸无语,恨不得仰天长叹无语凝噎。
共工氏族的最高战力就那么几个,又有哪一个是自己可以如臂指使的?
师傅是不用想了。
大师兄?呵呵。
大师姐?好言好语哄着倒是能使唤一下,但女人老是会搞些状况外的幺蛾子。
还是四师弟好啊!自仓老弟和熊姑娘离开后,这孩子就像受刺激了似的成了修炼狂人,总算是个比较稳定的战斗力。
哪像这个性格恶劣的大师姐,自己这个全权指挥对她非但完全没有威望可言,还动不动会被爆小时候的糗事来提醒“我是看着你长大的”这样的事实。
虽然被呛到了,但一脸黑线的姜尚,还是坚持把话说了下去,毕竟有些事,也不完全是面子的问题。就比如这次
“后果真的是很严重!擅自行动,还独自碰上了一头千年妖王。如果不是在树城那种木行占据绝对优势的地理环境,又或者对方没有麻痹大意被那招替身术骗过,我们现在已经只能替你举行葬礼了。大师姐!姐姐!姑奶奶!算我求你,以后不要这样乱来了行吗?真的会死人的!”
感受到师弟唠叨责备中的关心,女子心里也涌起了微微的暖意。她伸出手来,使劲揉了揉对方的头发,“知道啦知道啦!整天啰里啰嗦的,有这功夫多去修炼一下啊。你这个靠嗑药筑基的家伙。”
姜尚面无表情地拨开了龚毅的手。
“不客气,我感受到了你的谢意。”
而表达方式就是替自己取个新的绰号?很好,这很大师姐。“靠嗑药筑基的家伙”,这个称号如果流传出去,可以预见,自己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要成为氏族高层们的打趣对象了。
“还是说正事吧。既然又是有熊的人,那就并到四师弟那里一起好了。”
“小四那边已经有三千人了吧?再塞人过去是不是不太好?”
“这种关心人的话,从大师姐你嘴里说出来特别违和。”
“什么话?当师姐的关心一下师弟有什么不对?”
“如果没记错的话,我也是你的师弟。”
龚毅的柳叶眉微微翘起,看了姜尚一眼。
“小四是十二岁的小男孩,而你是三十多岁的老男人。”
被要害攻击的姜尚撇了撇嘴,“我以为大师姐喜欢老男人呢。比如说师傅那样的。”
龚毅一脸鄙夷“你能和师傅比?”
姜尚无语地摆摆手“算了算了,既然这样,那就扔给大师兄吧。”
“洪涛那家伙?”
两人皱着眉头对视了一会,突然一同回头朝妘昌六人看了看,后者心里顿时浮现出不太好的感觉。
姜尚耸了耸肩。
“那就这样,算你们倒霉吧。”
第九十一章 心结()
在许多许多年后,由于度过了太过漫长的岁月,对于在洪荒中那些光怪陆离的经历,晓拍已经无法回忆起很多事情的具体细节。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但总有那么一些让人印象深刻的片段,在时间的打磨下越发清晰。这些片段并不一定多么得新奇、恐怖或令人惊讶,它们之所以让人无法忘怀,要么是触动了内心深处的某根情弦,要么是引发了对于人性本身的认知和反思。
正如眼下生活在有虞氏族的日子。
熊灵的病情看起来还算稳定,络腮胡的小腿也康复得不错,而在这个物资匮乏的蛮荒时代,不用在寒冬冒着生命危险外出捕猎就能享受食物和柴火供应的软禁生活,对于天水部落全体成员来说,简直就是梦中才有的欢乐时光,以至于拉齐长老更加坚定地认为,他的英招大人已经安排好了一切。
除了这段时日以来一直打不起精神的晓拍,所有人似乎都很满意。
而这正是困扰了晓拍的地方。
他们被软禁的地方,位于驺吾的有虞氏族。这个氏族拥有三万人口,无论是在生产力水平、生育水平、教育水平还是其他各方面,全都和洪荒其他同样人口规模的氏族半斤八两因为没有哈吉的缘故,有些方面甚至还要差一些,但是如果单论精神富足,他们简直要超过二十一世纪的瑞士人。
乐观、好客、爽朗,这就是这些天接触下来,这个氏族的族人给晓拍的全部印象,即便他们的生活状态,并没有比蛮荒时期的其他人们好到哪里去。
负责接待和监管天水众人的,是一位饱经风霜的猎人,叫做郎达。在平均寿命五十多岁的蛮荒时期,这个五十岁的老人,已经半个身子埋进泥土里了,在三十多年的捕猎生涯中,他接连失去了自己的左腿和右臂,萝莉的医术保住了他一条命,让他没有因为“外邪入体”伤口感染和失血过多而死亡。相对应的,他对萝莉感恩戴德的程度,简直到了狂热的地步。
再比如,有虞氏族按驺吾要求,把氏族原本就很紧张的口粮,分发给不从事捕猎劳作的天水众人。这凭空多出来的一百多张嘴的消耗,让族里许多人都再也吃不饱,甚至要因此而饿肚子,但是据晓拍的观察,竟然没有一个人对此有任何微词。
在这个时代,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只要对比一下当初在有熊时因为浪费粮食而差点杀掉自己的络腮胡就知道了。
这原本应该是一个声誉美好,威望崇高的洪荒仁兽的光荣事迹,但问题是,自从上次了解了破屋里的萝莉那诡异到令人脊背发凉的能力,晓拍就再也无法正视郎达那满是皱纹的笑脸了。
谁知道这是不是被修饰过的笑容呢?谁又知道自己的情绪有没有被动过手脚呢?当自己的情绪波动都不能掌控在自己手中时,这是多么悲哀的事情?而面对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你甚至连选择愤怒的权力都没有。
晓拍并不知道有虞氏族的人们是否知道驺吾的秘密,但在此刻的他眼中,这个祥和的氏族就像是生活在一个巨大泡沫里的幻影。这里的人们对于自己的图腾大妖生活在远离氏族的偏僻破屋中丝毫不感到奇怪,也对破屋里终日残尸遍地臭味弥漫的情况熟视无睹。他们每日平静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平静,但是喜乐。
现在想来,老狐狸会选择有虞氏族作为软禁天水众人的处所,也许是早有考虑的。虽然四周没有物理的樊墙,但是脑中却拷上了情绪的枷锁,这又何尝不是另一种形式的戒备森严呢?
烦闷之下,无处倾诉的晓拍,跑去找了拉齐长老,为了确保这个老疯子的人生经验能够派上用场,他甚至不得不假借英招的名义,声称自己需要他的帮助。
这也是病急乱投医之下的无奈之举,至少和昏迷的熊灵以及一根筋的络腮胡比起来,拉齐长老更像一个靠谱的商讨对象。
这位老人在听完晓拍的苦恼后,脸上犹如陈年橘皮般的皱纹舒展了一下,摇了摇头。
“我不明白你在担忧什么。”
“我在担忧什么?难道你不怕吗?如果我们和外面那些人一样呢?一辈子生活在一个虚幻的泡影里,从此看不到真实?”
“什么又是真实呢?”老人的眼睑吃力地抬起,露出略带浑浊的眼睛。
晓拍一时语塞。
“我们都在各自的人生中同时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在你面前,我是英招大人的使者在族人面前,我是威望最高的拉齐长老在大妖面前,我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贱族蝼蚁。如果一个人或一件事,能够每次在你面前出现的时候都永远保持同样的样子,那个样子是不是真正的样子,又有什么关系呢?你又怎么确定,自己一定比外面那些人活得更加快乐呢?”
他的眼神平静,完全没有了提到英招时的狂热,反而闪烁着几十年人生积淀下来的智慧之光。
“所以,先生啊,如果能被一个谎言骗一辈子,那个谎言,就成了真相本身。如果非要去穷究所谓真正的真实,也许反而是自寻烦恼呢。”
晓拍沉默了,他明白了拉齐的意思。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若是当时身便死,千古忠奸有谁知。
是这样的道理吧。
虽然不是完全认同,但是这种老人特有的“人生难得糊涂”的逻辑,让晓拍的心里好受了一些。
驺吾当然是没有权力随意剥夺别人的情绪的,但是晓拍也没有迂腐到要去和这个萝莉解释什么是天赋人权,只是对自己的情绪被随意剥夺的事实忌惮之下,心中有些郁结而已。
于是,因为这番谈话的原因,当络腮胡出现小腿痊愈后遗症时,心结稍解的晓拍,决定还是带他去萝莉那里复查一下。
其实说起来,一开始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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