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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女神的日子-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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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她也不是什么不讲理的人,在一个人面前受了气,非要在其他人身上找回来不可。
只不过现在干什么事还是提不起劲,身上这点倦容要是修炼的话,很快就能恢复,但是她现在根本不想修炼。
在床上‘挺尸’了几个小时,宋时风回来了,还提着东西,累的满头大汗的。
他在学校里面还有点名气,在市里根本不算什么,来到首都更不算什么了。
所以他们一行人来的时候,开着好几辆车,有豪华大巴,还有商务车,但是他也和其他司机没什么交情,没有借到车,刚才去附近商场的时候,还是坐出租车去的。
来回东西都得自己提着,要是自己有辆车绝对会轻松不少。
说实话,原来他觉得自己混的还不错,大小也是个人物,这次出来可受了不小的刺激,他只能算是一个人,早就把后面的那个‘物’字去掉了。
这次的经历更加增加他往上爬的信念。
宋时风回来之后,首先看了看白露,发现她身上的倦色恢复了不少,虽然还没有完全恢复,但是绝对没有之前那么糟糕了,这才放下心。
“好,这样漂亮多了。那咱们赶快走吧。”
这会儿已经十点多了,他今天慌慌张张的,时间过的可真快。
白露点点头,上前也帮着他拿东西,宋时风也没有拒绝,他买的东西都是礼盒。
包装很精美,里面的东西很少,其中有一样,他都有些怀疑里面的东西有没有包装盒重。
两人去了门口大了一辆出租车过去了,几天可能是因为不是周末的原因,路上人不多,除了在红灯的时候,耽误了一点时间,剩下的路都很顺利。
不过也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到地方。
第五十二章 王家()
王梦雨的家也是在一条幽静的街上,或者说有钱有势的人都喜欢这样的环境,她只是其中一个而已。
她的家占地面积很大,但是住的只是一栋小洋楼,院子里面的其他地方都是花园,里面打理的很漂亮。
每季都会种上符合时令的鲜花,种的树也都是会开花的树,走到院子里面的时候,感觉好像徜徉在花海,各种花的味道汇集在空中,形成了一种很好闻的味道。
白露没有说话,要是在以前她不在意说上两句点睛之语,但是现在她没有任何的心情。
宋时风向来是个自来熟,他不停的夸着花园打理的好,带着他们进门的是王梦雨的助理。
王梦雨当年息影之后,没有结婚,一直到现在都是单身,不过她身价不菲,还成立了一个‘天使慈善基金会’,一直资助贫困上不起学的人,形象名声都很好。
她现在年纪大了,精力也不如以前,身边跟了好几个助理,每个助理负责一方面的事情,各有分工,把事情处理的井井有条。
接待他们的助理专门负责来拜访的客人,他显然带过不少的人来过这里,听了宋时风的话之后,有些得意的说道:“这当然了,所有的鲜花都是符合当季的花,而且这些花还是王夫人亲自整理的呢。”
“王夫人亲自整理的?”宋时风有些吃惊:“这么大的地方,就她一个人?”
虽然说这个院子也没有几亩地,随便一个农妇也能打理,但是王夫人可不像是做农活的人。
助理显然见多了人们的吃惊:“当然了,而且从栽种,到开花,到收拾,所有的一切都是王夫人亲自出的手,中间没有一个人帮助她。这是她的乐趣。”
就好像古时候,每到春耕的时候,皇上皇后也会下地耕田,为天下的子民做表率一样,都是乐趣。
只不过他们是偶尔一次,王夫人是天天做。
宋时风显然是个小人物,他的思想境界也没有高到哪里去,听到旁边助理的话,脸上闪过一丝的同情。
在他心中人在什么年纪就应该做什么样的事情,该上学就应该上,该结婚就应该结。
看看王夫人,该结婚的时候不结,现在就变成这个样子了,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只能养些花当自己的兴趣,夜里不定怎么寂寞呢。
还养了这么多的花,那肯定是养少了无法排解心中的苦闷啊。
要是生好几个孩子,养了一堆孙子,哪儿还有心情养什么花啊,光抱孙子都抱不过来。
不过他很快收起了脸上的怜悯,人家是大人物,衣食无忧的,哪还能用得着自己可怜她,自己可没这个资格。
说着他点点头:“王夫人确实挺不容易的。”
他和那个助理想的是十万八千里,但是到最后脑电波奇异的同频了,都觉得王夫人很了不起。
几人继续往前面走着,院子的一角立着一个狗窝,里面一只藏獒在那里拴着,喂的皮毛发亮,长的和一头熊似的,看着就让人害怕。
它隔的老远好像就能闻到生人的味道,离的老远就叫了起来,那叫声已经不是普通的狗叫的‘汪汪’了,而是类似大型野兽的‘嗷呜’的吼声了。
那气势让人震惊,如果有人有什么异动,相信这只藏獒撕人喉咙就像撕窗户纸一样,轻松的和玩一样。
白露明显的注意到藏獒叫的时候,听到的人身子都忍不住抖了一下,藏獒的脖子上栓着粗大的铁链。
宋时风倒也罢了,他和自己一样,都是第一次来这里,看到这样的凶猛的狗,即使它拴着铁链,心中害怕是可以理解的,可能他以前就怕狗,或者担心这狗的力气太大了,可能会把铁链挣断。
这狗要是扑到人的身上,那就不是去医院打疫苗的问题了,而是直接叫救护车的事情了,直接和人的生命问题相挂钩,他当然担心了。
但是和他们一起的助理就不一样了,他就是负责接待客人的,听他刚才的介绍,对这个地方也很熟悉,那肯定是经常进出这里,怎么还会怕狗呢?
不对,不是怕狗,而是这狗对他怎么还怎么凶?
王夫人既然敢养这种大型犬,那这狗肯定是被训练好了,而且通人性,怎么还会出现这种情况?
白露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这狗是刚牵过来吗?”
“不是。”助理小声的说道:“这是王夫人养的狗,从小就抱过来了,一直养到现在,不过只亲近王夫人,和其他人都不亲近。”
他说着还有些羡慕,自己要是也有这么一个只亲近他的宠物该多好啊,只可惜自己养不起,只能羡慕一下。
“那它叫什么?”
“藏獒。”
“我当然知道这狗是什么品种,我问的是它的名字。”
“我说的就是它的名字。”
“那它就是没名字了?”
助理一愣:“它有名字啊,藏獒就是它的名字。本来我刚开始听见这个名字的时候也有些吃惊,但是现在已经习惯了,觉得它也挺好听的。”
“哦。”
“咱们走快一点,前面的风景也挺漂亮的,咱们到了客厅里面在休息。”
助理恨不得拉着白露他们离开,等他们离开的老远了,还能听见后面的狗一直在叫。
白露不经意的说道:“这狗每天见了人都这么叫,别人不会不习惯吗。”
助理耸耸肩:“这地方太静了,平时就王夫人一个人在,也算是一个保镖了,而且藏獒很听王夫人的话。”
几人来到了房子前,白露闭上了嘴,也不再打听什么了。
进到大厅里面之后,除了王夫人之外,还有几个媒体的人在采访她。
王夫人穿着一身暗花的旗袍,头发已经挽了起来,戴着一顶蕾丝的风格相似的帽子,把白色的头发盖住了。
衬着她红润有光泽的脸庞,就好像三十多岁的贵太太,差了一辈的人。
一个记者正在采访她,一个摄影师,还有其他打灯干其他事的人。
助理把他们带到一边的藤椅上面,让他们先等一会儿,然后就离开了。
白露两个人也没什么事,直接坐在那里看采访,采访应该是已经开始很长时间了。
白露听到问的都是关于王梦雨基金会的事情,问到最后才开始说问起王梦雨的容颜,还问她是怎么保养的。
王梦雨也没有多说,只是笑道:“生活中存在着很多美,我们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而我的眼睛却可以发现美。”
两人说着又把话题转向了养生方面。
不到半个小时,采访就结束了,王梦雨把人送走之后,才笑着对白露两人说道:“等急了吧,今天来只是认认地方,以后还可以过来。”
“您客气了,明天我们就该回去了,以后有空一定过来。”
“之前我晕倒的时候,是白露救了我,那时候我身边的人查了一下白露,知道了白露家里面的情况,白露,你可别生气。”
白露摇摇头:“没什么。”
王梦雨松了一口气:“你这样说我就放心了,白露,我就直说了,我之前调查了你家的情况。你也知道我现在开了一个基金会,我觉得你挺符合的。这也是缘分,我可以支持你。”
“谢谢,不过我家里的情况还好,就把机会留给需要的人吧。”
宋时风拉拉白露的袖子,这可是好机会啊,怎么能拒绝呢?
宋时风恨不得直接替她答应,这是直接资助,又不是什么助学贷款,根本就不需要还。
而且还不像其他的企业资助,需要她大学毕业之后,在他们的公司里面干满多少年才行。
没有一点代价,最多在记者采访的时候,多说王梦雨两句好话,有什么不同意的,这可是大大的好事啊。
他脸上急切的表情让王梦雨看的很透彻,王梦雨看到白露脸色平淡,没有一点激动,反而是她身边的宋时风这么激动,没有一点不高兴,反而笑了。
“哈哈,我今天只是简单的说一些提议,这些事就等以后再说,白露今年不是才高二吗,离她上大学还有点时间,慢慢想她会想开的。”
王梦雨也没有在意白露的冷淡,或者说她自以为她很了解白露这样的人,出身于单亲家庭,受了不知道多少的冷眼,是个经常受欺负的角色,在自己蜕变之后,她把自己的心紧紧的封闭了。
不过这样的人向来都是外冷内热的,要不然自己那次晕倒的时候,她根本就不会救自己了。
只要把她的心敲开一点小缝,她的心就会完全向自己敞开,而且很单纯,到时候就会完全的相信自己,王梦雨非常有把握让白露也这样对待自己。
第五十三章 刘青珠()
这样一对比,反而显得白露小家子气,王梦雨十分大度了。
就好像市长和你一个小市民说话,不说是你的荣幸,也能说是你的骄傲吧,你可倒好,还爱理不理的,没有这机会的别人看见你竟然这个样子恨不得打你一顿。
然后取代你的位置,对着来人各种讨好。
别说王梦雨这边的人看着白露不顺眼了,就是宋时风也觉得白露太不懂事了。
不过他心里也没有厌恶,白露还是个学生,学生本来就在象牙塔里面,什么都不懂,怎么可能会像他们这些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面侵染很久,都已经变色的人。
“好了,我们先不说这件事,今天我让厨师做了一桌拿手好菜,等会儿你们尝尝,看看怎么样。”
王梦雨让人把桌子摆在外面的花园里,就在几棵桂花树的下面,现在桂花树已经过了花期,但是桂花的香味浓郁,现在还能闻到一股清香。
这个地方离狗窝很远,不过要经过狗窝,里面的藏獒看见他们正准备叫,王梦雨只是轻轻的呵斥一声,它就不叫了。
“我养这只狗本来就是为了防身的,就不想失了他的野性,当初买的时候,卖家说了要喂生肉,尽量不喂熟食。我一直都是这样养的,不过它很听话,你们不用害怕。”
听话?是怪听你一个人的话的。
配着周边的环境,摆上来的是一套藤桌藤椅,全部是用木藤编制的,东西都看着圆圆的,这套东西放在一起看着就像,一只肥硕的母鸡带着带着几只胖乎乎的小鸡,只不过颜色是灰白色的。
坐下的只有他们三个人,不停的有厨师推着小车过来,把做好的菜肴放到桌子上面。
吃饭前,王梦雨离开一下,亲自去给藏獒喂饭,她提着一个小桶,里面全是刚剁碎的带肉的骨头,看见食物一过来,藏獒马上吃了起来。
王梦雨摸摸它身上的毛,它也乖乖的一动不动。
宋时风看着奇怪:“还真是的,只亲近王夫人一个人,就是花的心血太大了,干什么都得亲自动手,一般人根本就没有那个耐性。”
王梦雨梳洗一番才过来:“刚才真的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不过藏獒干什么都是由我办的,我都已经习惯了。”
“没事。”
“就是,一般人养宠物都是刚开始那几天热,之后都没有那个耐性了。”
“哈哈,你说的不错,我也没别的本事,就只有耐心不错这点了。”
王梦雨和宋时风都是会说话的那种人,有他们在主导,白露只是偶尔说两句,这场面的气氛就挺好的,没有一点冷场。
最后吃完水果之后,王梦雨让人去上了茶和糕点,茶和糕点的香味都很浓郁,不是添加了什么化学香味,而是食物本身的味道。
“尝尝这小点心,还有这茶。刚才咱们吃的食材都是外面买过来的,这糕点可都是我这院子里面种的,毕竟我这里种的都是花草,也能做些点心,味道绝对要比外面卖的好。”
白露拿起来一个好像盛开的花朵一样的糕点,尝了一下,味道和外形一样,都是玫瑰的味道,换了另外一个,味道马上又不一样了。
能看出做出这东西的人,有着很奇妙的想法。
吃起来味道清淡,一点也不腻。
几个人的话题就围着花卉转了,突然前院传来了争吵声,王梦雨最是喜静,要不然也不会住在这么安静的地方,除了必要的人也不要人服侍自己了。
没一会儿就有人往这边走过来的声音,听脚步声,来人还挺多的。
来人好像问了王梦雨在什么地方,所以一进来就往这边走。
靠近这边的时候,藏獒也不吃自己的东西了,反而开始大叫起来。
还向着来人做出扑过去的姿势,把自己脖子上的铁链都拉的直直的。
来人是一个女人,身后带着好几个穿着黑西装的保镖,看到这只凶狠的大狗,竟然没有一点惊慌,女人摆摆手,身后的一个保镖掏出了一个木仓一样的东西。
“嘿嘿,王姐姐,你要是不让你这只宝贝狗安静下来,我就就让它安静一会儿了,你放心,里面的麻醉的药剂,绝对不会伤到你的宝贝狗一根毫毛。”
王梦雨死死的盯着她,到底还是开口了:“藏獒,安静点!”
正在疯狂嚎叫的狗听到了她的话,连忙安静下来了,只是一双眼睛还凶狠的盯着他们。
女人一笑,带着身后的保镖走了过来。
这个女人穿着一套裙装,保养的很好,满头的黑发整齐的盘起来,没有一根银丝。
脖子上的皱纹出卖了她,她应该和王梦雨差不多大,相差不到两三岁。
不知道是不是白露的错觉,她总觉得眼前这个女人特别的眼熟。
要是她问了出来,宋时风肯定能回答她,眼前这个女人叫刘青珠,也是个明星,还是和王梦雨同时代的明星,当时就是属于竞争关系。
因为当时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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