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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侠系统-第2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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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一会儿,宋娅走到了沈夜,万鹏这个圈子,上上下下的打量着沈夜:“沈夜?”

    “对。”沈夜耸了耸肩。

    宋娅笑道:“你知道我刚才去女生圈子里面,大家聊得最多的男生是谁吗?”

    “不会是我吧。”付平生哈哈笑了起来。

    “去你的。就你现在这副大腹便便的样子,你认为可能聊你聊得最多吗?”宋娅笑骂了一声:“我们聊沈夜聊得最多。十多年前,沈夜在一众男生当中,并不算突出,也就是高一点。但是没想到,十多年一过去,沈夜就成为了最大的男神。真男神啊,啧啧,这身材这气质,我们一干女人都心动了。”

    沈夜现在,本来就极有气势,风范。特别是羊城这天又热,穿着一件衬衫,隐约可见内中的流线型肌肉,更是霸道。因为这个,万鹏,付平生等人快要群殴沈夜了。

    万鹏打趣道:“那我们宋大班花,有没有心动。我可是说好了,我兄弟可还没有结婚。你宋大班花,也还没有结婚吧,也许能凑一对。”

    宋娅的明眸滴溜溜的一转,笑着说道:“如果沈夜你不介意的话,也许我们真能凑一对。”

    这话,让付平生,万鹏,孙矮子,王海等人,都不由的怔住了。

    他们到也知道,沈夜现在的模样相当不错,气质更好。

    但是,沈夜现在好像没有正当的事业吧。

    而宋娅,却是一个中小开发公司的老总,身家最少也有几千万,甚至可能破亿。更不要说,她的容貌,她的颜值,她的身材,她的气质。

    简单的来说,就算是当年一起玩的老兄弟,老朋友,都认为宋娅的条件,比起沈夜要好得多。

    现在,宋娅居然应了这句话。

    这!

    而坐得近的那些人,当宋娅这最亮眼的美女走到这桌的时候,他们也不由自主的盯了过来。听到了宋娅主动找沈夜谈话时候,他们的心中都颇有几分妒忌。等宋娅这句话出口后,他们更是一个个的快要抓狂了。

    男人,犹其是三十多岁的男人。

    本来就是相当喜欢美女的时候。

    这种时候,因为美女而眼红,多正常的事情。

    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等着沈夜的回答。

    这么好的事,简直像是天降馅饼一般。

    就在所有人都这么想的时候,沈夜却在皱眉。讲道理啊,自己可是一心向武道,一心想要斩灭各种各样的罪犯。结果呢,先招惹了一个温秀婷,再是楚纤纤,接着是雷大掌门。好不容易稳定了下来,结果又招惹到了埃及那边的古世家大小姐公主级的克丽佩拉。

    气还没有喘一口,这边又是旧时班花宋娅,简直是一重接一重。

    苍天啊,自己可不想这么强的桃花债。

    “我已经有女朋友了,感情很稳定,快要结婚了。抱歉了,宋大班花。”沈夜感慨一声。

    “这样吗?还真是令人失望啊。”宋娅也不由的感慨了一声。

    宋娅又聊了几句,回到了女人圈子当中。她现在也是久经大场面之辈,刚才那些,真不算什么尴尬事,轻松化解了。

    而万鹏对着沈夜挤眉弄眼:“你可是错过了一段桃花运。”

    “你真行啊,柳下君子。”付平生亦是感慨着说道。

第二十四章 人难免于世俗() 
高三五班原来的教室当中。

    五十多个人,分成了几个圈子在聊着。

    万鹏,沈夜,付平生,王海,孙矮子这个圈子,一共也就是十个人左右。

    “说起来,还记得王利不?”

    “王利怎么了?”沈夜在自己的记忆当中,到是记起了王利的模样。这个王利,与王海是同一个镇出来的,据说两人还有些亲戚关系。记得他打篮球的水准还行,喜欢泡妞,但总泡不到。然后失恋之后,独自唱着黄昏这首哥。(好吧,他自个认为是失恋,其实压根就是单恋)。

    “王利啊,在羊城当程序员,写代码。听说收入还可以。而且千辛万苦的,在远离羊城核心的地方,供了一套房。娶了个媳妇,生了个小孩。结果天有不测风云,在路边一个店吃饭的时候,冲进来一辆卡车,人就这么报销了。”王海感慨了一声。

    沈夜也不由的一怔。

    人生,有时候就是这般的无常。

    突然的,就走了。

    一般九段武者的寿命,也就是一百年左右,对比起普通人,并没有什么增强。

    而超九段宗师的寿命,也就是一百五十年左右。

    而据说,天境尊者的寿命长些,但也就是二百五十年左右。

    二百五十年后,一堆枯骨。

    世间未见长生法,哪有仙迹降人间。

    其它人,到是没有沈夜这么多的感慨。他们很快聊到了另外一个话题:“说起来,你觉得我们当年高三五班。混得最好的是谁?”

    “谁啊。”有人问了一声。

    “是高子,高育林。”

    “咦,他不是混传销吗?当年我还被他骗进了传销组织。”沈夜刚才还在神游天外,感慨生命无常,听到了这个消息,不由的一怔。

    “是啊,听说他早年就是混传销的。但是他可精英得很,混进了大传销集团,把钱一捞跑路了。再转手回来,当起了开发商。现在是在羊城,都有小有些名气的开发商。那个票子,赚得爽极了。最少也有几个亿的身家。”付平生说道:“就算是高娅,与他相比,也很一般。”

    沈夜听了,也不由的嘴角一抽。这尼玛,还真是修桥补路无尸骸,杀人放火金腰带。高子这样的人渣,居然成了大老板,身家最少几个亿。当然,自己要捏死他还是很容易。不过都是十多年前的旧事了,懒得动这个手了。

    过了一会儿,突然,一个略有些肚子,戴着金边眼镜的三十多岁的男子,走了进来。

    他的身上,自带着一种气场。

    气势凌人!

    而见得了此人,在场的很多场面上混的人,都不由的喊道:“高老板。”

    “高老板来了。”

    “当年我们这些人当中,混得最好,气势最旺的,就是高子,不对,高哥了。”

    高子高育林,满意的点了点头。他听说了有同学聚会,其实挺激动的。毕竟他以前的家境很一般。而且前几年也确实混得惨,成了人人骂的传销人员。现在混成了大老板,大富翁,当然要好好的在原来的同学面前秀一秀。

    接着,他的目光横移,不由自主的落在了宋娅的身上,他哈哈一笑:“宋大班花,你也来了。”

    大家都是场面上的人,他可是早就认识了宋娅。她早就想把宋娅追求到手,来个财色双收。但可惜啊,宋娅对他一直冷淡无比。

    宋娅照样是冷淡之极的点了点头,这高子虽然有钱,但是宋娅还是感觉这人的行事风格不对劲,敬而远之。

    高子高育林,在宋娅那里碰到一个壁,也就没有再纠缠。毕竟他现在也是身家数亿的大老板,压根不缺女人。他再扫了下其它的女同学,感觉大多也就是中等水平。毕竟年纪大了,又没有青春。也就没有下手的目标。

    接着,他看到了沈夜,也不由的冷笑了一声,不过并没有马上过来。

    马上,便有大把人围着高子。

    人,在青春年少的时候,可以有傲骨,有傲气。

    但是年纪大了,在这浊浊俗世当中混久了,却也难免世俗一些。

    而恭维高子高育林这样的大老板,其实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

    万鹏抽了抽嘴角:“看看这些人。”

    他与沈夜是死党,自然知道沈夜当年被高子给坑的事,对于高子极看不上眼。

    再说了,他是烟草局的,老豆也是烟草局的一个头头,家里在本地也算是有根有基,国家单位,高子就算再有钱,也奈何不了他。

    “人活在世上,难免于世俗。很正常。”沈夜笑了笑:“你我,都是各有些凭仗,不用世俗。”

    “也对。”万鹏点了点头:“过会儿,去篮球场上来一局么?”

    沈夜打量着万鹏的肚子:“以你们几个现在的厚肚皮,我感觉吧,我再与你们打篮球,真是欺负你们。”

    “废话,现在还不知道你身材好,体能好。我们这群人,都向中年大叔进化,就你丫还是这样。所以啊。我已经决定了,过会儿真要打篮球的时候,我得坚决和你在同一边。就凭你现在的身材,力量,都可以打爆我们这群中年男。”

    “鹏子说得有理。”孙矮子也坚决的说道:“过会儿如果打篮球,请务必带上我一边。”

    万鹏斜眼看向了孙矮子:“矮子,你现在这都快成球了。还打篮球?”

    “切,哥技术无敌好不。”孙矮子自然不服气。

    “呵呵,跑都跑不动还技术。”

    正在聊着,高子高育林走了过来,到了这个圈子。

    他与万鹏,付平生等人客套了几句,才转入正题,对着沈夜说道:“夜子,当年我带你进传销组织,你说我坑你。我可没有坑你。传销锻炼一个人的口才,团队协作能力,团队领导能力。而且,真的传销做得好,还有大笔大笔的资料。简直是最好成功的途径。”

    “当年,张主任被杀之后,我们那个传销团伙,就那么解散了。我当时就说,要继续干传销,才能发财。你不听我的话。”

    “现在看到了吧。我已经发财了。而你呢,唉。”高子似乎是在感慨着,但是他说话的时候,其实带着淡淡的得意。

    沈夜也笑了笑:“高子,当年你坑我一把,我没有和你算帐,你也就走运去吧。现在,少在我面前来装大尾巴狼。”

    高子听得了这一句,他不由的一怒,他发家已经有几年时光了。除了见某些权势极大的人,其它人见他,无不是相当的恭敬。而现在,他却被沈夜给狠狠的落了脸:“你敢这样和我说话?”

    “和你说了又怎么了。”沈夜的唇角,带着轻松的笑容,手腕在轻松的活动着,发出了一阵子噼哩啪啦的响声。

    高子见得了沈夜这模样,再看看沈夜现在的身高,以及那一身肌肉。再想到自己的保镖并没有在身边。他也不由的一阵子后怕,最后面上显出无奈:“算了,我们也是老同学,我懒得与你计较,懒得与你计较。”

    说罢,飞快的走到其它圈子那边去。

    而那边,也传来了一些对高子的恭维,以及说沈夜是无业游民的讥讽声,说什么现在又不是过去,现在是脑子时代,是经济时代,靠肌肉再能打,也就是当一个保安之类的。

    沈夜听了,也哑然失笑。

    万鹏竖了一个大姆指:“威风!”

    “这一身肌肉没有白长。”付平生也赞了一声,不过他马上提醒道:“但是你也要小心一些。高育林这家伙现在是开发商。开发商的手底下,一般都会一伙马仔啊什么的,小心找你报复。”

    “有马仔就来呗。”沈夜耸了耸肩,不以为意。连美帝的大炮导弹,都轰不死自己。一群混社会的小混混,能伤自己半根寒毛,真算他厉害了。

    ……

    一群人在教室里坐了几个小时,眼看就要到晚上五点了。

    班长李俊说道:“接下来,我们去吃饭,吃完饭去唱歌怎么样?”

    “没问题。”一个个的应和着。

    同学会吗,这种东西,不论用什么形式,但是吃饭喝酒是绝对少不了的。

    至于钱的问题,早先大家就一人出了一千块,多退少补,AA制。

    “今天都决定好了吗?不过,同学会都是吃饭唱歌,略有些无聊。”高子说道:“这样吧,我明天联系一个马场,到时候大家明天都去骑马怎么样。”

    “行。”

    “高老板仗义。”

    “说真的,我还没有骑过马。这一回也借着高哥你的风,尝尝骑马的滋味。”

    高子被这些人恭维的哈哈大笑。不过他今天吃了两个闷亏,一个是宋娅继续冷淡的对他,二则是沈夜对他的无礼,他打算事后,叫手下马仔,教训沈夜一次,也叫他知道,什么人惹得起,什么人惹不起。

    一行人马上去了预定好的酒店,开喝。

    在席会上,大把人要与高子喝酒,那边人头攒动。

    至于沈夜吗,安静而悠闲的坐在一个角落,与几个玩得好的,慢慢的喝着酒,到也快意。

第二十五章 意外() 
过了一会儿,曹云云端了一杯酒杯过来。

    “来,沈夜,我们也是高中几年的同桌,一起来喝一杯。”

    “好啊。”沈夜笑了笑,给自己倒了一杯啤酒。

    “还记得当年,我们坐在一起,你经常在桌子底下看小说。没想到转眼间,就十多年了。”曹云云也略有些感慨:“当年的时候,我们梦想仗剑走天涯,到繁华的大都市去闯。但最终还是回到了宁县,在这里当老师,过着一日重复一日的生活。”

    她的目光当中,也颇有些感慨,以及疲乏。

    是啊,她感觉这样的日子,太无聊了。

    “平凡的生活,其实挺好的。”沈夜真诚的说道。

    曹云云到也感觉到了沈夜的真诚,也许,在沈夜的身上发生了很多很多事情,这使得他感觉平凡的生活是好事。

    同学会就这样,喝开了,大家越喝越兴奋,最后都有不少人半醉。

    接着,去KTV唱歌。

    那些喜欢唱歌的麦霸,已经上去唱歌了。

    沈夜坐在角落上,看着这些昔年的同学。

    正在此时,万鹏走上了台去,用手指了指沈夜:“来,夜子,上台,我们来唱一首兄弟。”

    “唱兄弟。行啊。”

    “有今生今生做兄弟没来世来世再想你。

    漂流的河每一夜每一夜下着雨想起你。

    有今生今生做兄弟没来世来世再想你。

    海上的歌飘过来飘过去黑暗里的回音。

    忘记吧若可以也算是一种幸运。”

    ……

    第二天。

    休息够了之后,一行人坐着高子安排的中巴,到达了一个骑马场。

    本来高子说是全包,所以沈夜就不怎么想来。

    而且,还有一部分同学也感觉不怎么好,所以最后还是改成了AA制。

    这样沈夜才同意来。

    当然,大家会同意AA,还有个原因,发现骑马的消费其实相当的低。人均也就是三百多罢了。比想象当中便宜不少。

    这马场在离宁县不算太远的地方,占地面积相当的宽广。一片辽阔的景象。

    人走到了这里,看着蓝天白云草地,心胸也不由自的开阔了起来。比起拘束在那高楼大厦的城市中,要舒坦得多。

    一个个的在教练的指导下,翻身上马,开始了练习。不过大部分人,平时都没有怎么运动。这下子骑上了马,人也有些傻了,不知做啥好。还好马场的马,都是特别找的温圳种,又经过了训练,特别的温圳,没有把这些人给掀翻在地。

    不过,其中也有一些骑马骑得好的。比如说宋娅,高子,这些人骑马就骑得挺好的,显然以前没有少骑马。

    高子看向了沈夜。

    沈夜可没有空理会他,以前自然没有骑过马,但是吗,对于自己这样的身体协调性而言,区区的骑马又算得了什么。轻松的翻身上马,双腿一夹马腹:“驾!”

    那只棕马生物的本能,感觉到了沈夜的可怕,也就老老实实的任由着沈夜骑着,不敢有丝毫的反抗。

    骑着马在平原上,心自然而然的辽阔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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