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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友曾奇葩-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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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我的女友曾奇葩的简介2012年6月3日我认识那个奇葩一样的女人曾奇葩在一起发生了许多奇葩的事情后我渐渐爱上了她刚开始我不能接受我怎么会喜欢这样的女人的残酷现实后来我渐渐丢掉了那个否定的靶子接受了我爱上了那个原始人的事实我说过是大自然的力量让我爱上了她可是我是一个混蛋我想我给不了曾奇葩一个完整的幸福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孩应该属于这个世界最好的人我没有告诉过她我爱她因为我其实是一个胆小鬼2013年的某一天天宇寄来了曾奇葩的日记2013年的今天我开始写下我们的故事曾奇葩我们的故事未完待续马上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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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 与曾奇葩的初次相遇1() 
我用余光瞄了一眼坐在我对面的女人,哦,对了,我其实很不喜欢来这家饭馆,但是突然有一天就喜欢来了,这个原因我估计忘记了,我是个忘性很大的人,我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好。

    我继续审视我眼前这个女人,她的发型是几百年前已经流行过时的爆炸头,夸张的顶在头上的头发,使得她的头看起来足以用四个字形容:遮天蔽日。我想我不喜欢这种发型的女人。她的脸上画着浓烈的烟熏妆,我想很少有女人能驾驭这种妆,如果画的好还行,只是她的妆用两个字形容:毁容。

    她的嘴唇涂着粉色的口红,她喝过水的杯子上印着粉色的唇印。哦,我想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正伸出舌头舔着杯子上的唇印。哦,我发誓我要疯掉了,我真怕会有人以为我们认识。

    对了,她穿着黑色如渔网般的丝袜,腿看起来有些修长,我说了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她穿着一件蓝色针织纱,我确定那件针织纱是冬天穿的,我的手机很准确的告诉我现在是夏季,因为上面显示的是2012年6月3日,哦,我相信一定是夏季,饭馆里的人都穿着短袖,我再次确定了现在真的是夏季。只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上身是冬天,下身又奇迹般的变成了夏天,她下身穿着粉色短裙以及红色凉鞋,凉鞋里面能看见那黑色如渔网般的丝袜。

    她开始掏出手机打着电话,触电般的笑着,肩膀随着抽搐,这样我勉强还能接受,接下来是,她的小声窃笑变成了爽朗的大笑,饭馆里的人再次把目光聚集到我们这桌,我说过:随时带着一本书绝对有好处,一来可以装成文人墨士,二来可以在遇到紧急的情况下挡住自己的脸。我赶紧举起我手中一本组织胚胎学挡在脸上,对了,我发誓我绝对不知道这本书里面写了些什么,连多少页都不知道,我只知道,这本书绝对是我所有书中重量最为轻的,其实,我看重的是它的重量。

    曾经有许多人问过我喜欢什么样的女人,我说我也搞不清楚,他们会说:温柔的?野蛮的?乖巧的?可爱的?性感的?酷酷的?帅气的?漂亮的?丑陋的?高的?胖的?瘦的?。。。我估计我无法例举完他们说的那些所谓的形容词。

    为了搞清楚我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人,我开始和各种各样的女人交往,有人说交往的女人多了,就证明那个男人是个花心的男人,于是,我得到了毫无理论根据的定位。有一天,我承认了自己花心,可是我并不承认我自己滥情,至少现在没有一个女人来找我要做人流的费用。

    在我所有女朋友中,我记忆比较深刻的是以下四位。

    第一个女孩是一个温柔如水的女孩,她总是羞答答的叫着我的名字,我从来没见她发过一次脾气,而每次我冲她发火时,她总是低着头一句话不说,这种人的缺点是你和她吵架时完全找不到氛围,哦,她甚至会担忧的叫我不要发火,这样对身体不好。我和她分手时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以后不要全心全意去对待一个人,因为没有一个人会全心全意去对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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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2 与曾奇葩的初次相遇2() 
第二个女孩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女孩,那时候她问我:喂,白辰熙,你有女朋友吗?我说没有,她说怎么会没有,你的女朋友不是我吗?就这样,我们在一起。我和她分手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不允许我的女人比我更有个性。

    第三个女孩是一个校花级的人物,所有男人看见都会脸红的那种,我跟她交往完全是出于挑衅,因为她走路似乎从来都是望着天的,这种高傲姿态的人天生就会引起我的挑战欲,我和她分手的最后一句话是:校花不过是一个笑话。

    第四个女孩是一个酒吧女,她长的很漂亮,尤其是性感,很多男人都喜欢性感的女人,至于原因,你去问弗洛伊德去吧。我和她分手的最后一句话是:你长得很像我的初恋。她说你的初恋是谁。我说我的初恋是一个妓女,她生气的大骂我混蛋,最后我们告吹。

    综上所诉:我的确就是个十恶不赦的混蛋,我很好奇的是我这种混蛋为什么还能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的如此逍遥。我最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这个世界上大多数女人都喜欢像混蛋一样的男人?是因为只有混蛋一样的男人才会让她们痛?满足了女人的天性:越痛越爱?

    反正我不会喜欢我眼前这个正吃着面条,发出唬噜噜声响的女人,我可以确定。

    “老板,再来70个汤圆。”她的口红已经被她吃掉了。

    “你确定是70个汤圆?”老板惊恐的看着她。

    “废话,尽管拿,我有的是钱,我什么都没了,就是有钱。”她大吼道。

    接着,她开始吃刚端上来的汤圆,她一口吃进去一个,吃相不堪。我绝对没有勇气再吃我眼前的那碗粥,因为我对面这个女人在吃掉一碗面后,又再次吃起七十个汤圆来,而她对面的堂堂男儿,居然就吃了一碗粥,哦,这些不是重点,重点是我怀疑饭馆里的人会真的以为我认识她,哦,天哪,我怎么可能认识这种:奇葩?

    接下来她开始使出浑身解数,层出不穷。她开始放声大哭,被咬烂的汤圆从嘴里喷出来,粘在嘴角,我的胃在翻腾。饭馆的人全部再次把目光移到我们这桌来,我继续拿起组织胚胎学。

    我绝对是在3分钟内见证了世间反差最大的两种情绪:笑,哭。

    她越哭越厉害,隔着那本并不厚的书,我清楚的感觉到此时那些人的目光一定转移到了我的身上,天哪,他们一定以为我跟这女人有一腿。我根本不认识她。

    我拿开书,现场的一幕如我想象的一样,我开始快步迈出座位,准备逃离。

    “你女朋友都这样了,你都不劝劝她吗?”

    我说过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吃饱了没事干的人,于是他们渐渐赋予自己一种职业叫做:管的宽。

    “她不是我的女朋友。”我转过头回应着,那女人的哭声比之前更为惨烈。不,可以说是壮烈。

    “死汤圆,我要吃死你,我要踩死你。”她站起身来指着我,我现在就是跳进长江都洗不清了,可是我现在分明是站在黄河。

    然后她将自己碗中剩下的汤圆倒在地上,挥动着脚在上面使劲的踩着,饭店里发出震耳的声音,她重重的摔倒在地上。

    接下来的一幕足以让我窒息,她躺在地上开始大笑起来。

    这家伙绝对是精神病,以我的初步诊断。

    2012年6月3日,如你们看到的一样,便是和曾奇葩的初次相遇,而我们的故事也从那一天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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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3 属于朋友1() 
有人说一个人的一生如果想要不寂寞,那就至少得有一个真心的朋友。朋友我到是有两个,不过我并不知道他们真不真心,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在我的世界走着走着,我认为他们可以在里面跑来跑去了,这样就足够了,有些事,有些人,本来无需证明,喜欢证明的人都是庸人自扰之。当然,我并不针对哪个数学老师。

    我走在校园里,手里拿着那本组织胚胎学,我想我得去上课,因为是上解剖课,每个人都必须去做实验,而且只有一节课,石原说如果我不想下次和学弟学妹们一起做实验最好还是去,我想为了保住我的面子,我的豁出去。

    来来往往的女生会偷偷的把目光转移到我身上,从高中开始,我就是被这样的目光注视过来的,我想我跟齐天宇站在一起,就是万众瞩目的焦点。哦,我并不认为我自己长得有多么好看,只是被认为长得好看的次数多了,所以我渐渐接受了大众的审美观而已。这是集体无意识吗?一个人这样认为不算数,两个人这样认为勉强算数,三个人这样认为就是真理。哦,她们似乎一直都在将这个真理进行实践。

    齐天宇我们管他叫大圣,看过西游记的人应该都知道这个人物,但是此大圣绝非彼大圣,所谓的那个尖嘴猴腮的家伙。齐天宇有着俊美的五官,成绩一级棒,那家伙似乎什么都很强,我目前对他的评估是无懈可击,他是我高中的死党,我不知道像我这么个混蛋怎么会有那么优秀的朋友,大圣说是因为我也有优秀的一面,这话听起来也不错,好听的话我也爱听,因为我也是人,虽然我并不认为我是什么好人。

    继续转到石原上来。你看吧,我的跳跃性思维又来了。他也是我高中的死党,与其说是死党还不如说是闺蜜,因为我曾经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来辨别这家伙的性别,他的生理的确是男的,可是他带着一张女人的嘴,每次他被甩,为了一些利益,我会在咖啡馆听他讲一大堆的废话,因为白峰那小子很多时候会断了我的生活费,我从会说话的时候第一次叫他是叫:爸爸。于是我接受了这个我并不想接受的现实。

    我不再叫他爸爸的时候是他带着一个女人到家里来陪他睡,于是,我亲眼见证了我妈妈在他们和一个10岁的孩子面前跳下楼去,那个孩子现在长大了,他叫做白辰熙。

    我之所以选择在这家咖啡馆,是因为这家咖啡馆的人并不多,石原这家伙发起疯来我不会太丢脸,做一个旁观者来倾听石原的倾诉,我每个小时会获得100块,哦,这种待遇我还能接受。

    我记得有一次他沮丧的告诉我们说他女朋友怀孕了。齐天宇吓得将自己口中的饮料喷了出来。我淡定的问他是谁的?他说不是我的。我说所以我才这样问的。他绝对是一个有贼心,没贼胆的家伙。

    有一个甩了他的女人曾经告诉我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跟他分手吗?他妈的,我打架也打不过他,我吵架更吵不过他,我还能做些什么?我这样会活活被他气死知道吗?

    每次,他都会数落他的女朋友,应该是前女友了,你看吧,他又开始了。她凭什么甩我?她身材如肥猪,相貌赛东施。走路像蛤蟆,谈吐似李魁。笑声震天地,哭声泣鬼神。满脸青春痘,青春都死了,青春痘犹活。真是让我不能理解,随时随地让人作呕。。。

    我记得前两天他兴奋的向我介绍这个女人的时候,我们有这样一段对话。

    我:那女人身材不咋样。

    他:你不懂,这叫丰腴。

    我:她脸上有青春痘。

    他:你不懂,这叫可爱。

    我:她笑声太。。。

    他:你不懂,这叫爽朗。

    我:她动作太。。。

    他:你不懂,这叫活力。

    只不过才几天的时间,他被甩,然后我们的对话完全被颠覆。

    他甚至叫我去帮他报仇,让他前女友爱上我,然后再让我把她甩掉。哦,这绝对是一种既无聊又无奈的报复行为。

    我说你怎么确定你前任女友会爱上我?

    他说就凭白辰熙甩过的女人围起来能绕地球两圈。

    我问他:妈的,你以为是香飘飘么?

    有时候为了转移目标,我会叫来齐天宇,我们俩并排坐着,听着他一遍一遍的将自己的前任,前前任,前前前任往死里掐,然后再用土将她们埋起来。或许会立碑:被我掐死的一群女人。然后他就可以仰天大笑,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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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4 属于朋友2() 
是什么使得我们不再相信爱情?一次次的背叛?一次次的伤害?一次次的抛弃?

    爱情这种东西在古代我相信是存在的,因为那时候有着梁山伯与祝英台的传说,现在我没听说过有什么关于爱情的传说了,所以我对它的存在抱着质疑的态度。或许是因为这个世界太快了,每个人都在追求快速度,快一点,稍快一点,再快一点,至少你在上网的时候发现网很慢,你会恨不得将电脑砸掉。这就对了,对于爱情,我们也开始追求快速度,所以爱情在无数次更新中被淡化。

    天宇说我有一天会遇到那个属于我的爱情,然后我会只为她一人活。那件事之后,我再也不敢开车,我一年没和一个女孩交往过,我将那个有着灿烂笑容的白辰熙关起来。我对她不会有爱,有的是愧疚,我干什么都不会是为她,去那家她常去的饭馆《有缘》,也不是为了她,是为了。。。你看吧,我忘记了。

    然而天宇的感情却是很真实,那家伙是个痴情的家伙。我说痴情的人总是被无情的人伤。他说比起我这个无情的人,他比我好上一千倍。

    高中的时候,他只和一个女生交往过,我只记得那女生看起来有点可爱,除此之外,足以用两个字概况了:平凡。后来那女孩出国了,他们俩维持了近三年的感情也就画下句号,他颓废了一段时间,我见过他暗淡的望着远方,然后情不自禁的说:英国的时差和我们相差7个小时。那家伙是个好学生,从来不去酒吧那种娱乐场所,可是那次他却在酒吧把自己灌醉,然后哭着对我说:稀饭,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都是狗屁。接下来就是石原拍着他的肩膀,把他那个可爱的前女友数落得一分钱不值。

    对了,因为我名字带了个熙,所以他们常常叫我稀饭,我一点不喜欢这名字,后来被石原定了个新的含义后,我发誓我再也不喜欢这个名字。他说:你知道为什么那么多女生喜欢你吗?因为你的名字就叫做喜欢《与稀饭同音》。

    我们三个组合起来,变成了中国一个很著名的画家:齐白石。天宇说齐白石是一个人,所以我们三个就是一个人,最重要的是我们三个要一起考进同一所学校。于是,在他的帮助下,我和石原跟他一起上了医学院,我发誓我对什么都不感兴趣,进医学院完全是被他们俩拖下水的。于是,天宇以全校第一考进我们现在的学校。我和石原刚刚过录取线,填了个服从专业调配,天宇满意的去学临床了,我被调到了心理学,石原则调到了信管。

    在高中校园的最后一张合照我要求站在中间,天宇不高兴了,他说喜欢我的女生又不比你的少,凭什么你站在中间?我说了一句话让他们俩屏住了呼吸:因为齐白石的白字在中间,这个解释还算满意?

    后来,那张照片被石原那家伙卖掉了,据说还是打了很多张去卖,高价卖出,有很多女生买,那家伙赚了一大笔。我和天宇正准备揍他,他说:这叫资源的充分利用。最后我们叫他分点model费来,那家伙居然把钱全拿去给他那时候的现任女友买项链了。我想我该为这家伙算一算他的死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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