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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白反派的一百种方法[快穿]-第2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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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成泽的视线在那许久没有动静的小东西身上扫过,嘴角不由地微微上翘,转过头对身边的两个丫鬟吩咐道:“好了,去把那只死鸟拿去院子里埋了吧。”说完之后,也不去在意两个小丫头是什么反应,施施然转身离开。

    察觉到卫成泽那明显变好的心情,红笺和绿萝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茫然和不解,不明白他怎么就突然高兴起来了。难不成,欺负小动物能让自家小姐的心情变好?

    把心里那不靠谱的念头甩出脑袋,绿萝看了看缓步走远的卫成泽,走过去将某只备受打击的小黑鸟捡了起来:“你去跟着小姐,我去把这只死鸟埋了。”

    莫安凛:……

    红笺:……

    不要以为她看不出来,这只鸟还活得好好的阿喂!

    嘴角抽了抽,红笺最后还是没说什么,应了一声之后,小跑着追上了卫成泽,而绿萝则小心地捧着手里的小鸟,往院子里走去。

    原本以为绿萝刚才的话只是玩笑,肯定会在院子里寻个地方把自己给放了,所以没有挣扎的莫安凛,在发现绿萝居然真的去找下仆要了个小铲子,找了个地方挖起坑来之后,终于忍不住,扑棱着翅膀飞走了。

    虽然就算被埋了他也不会有什么事,但这种事情,能不经历,还是不要经历的好,莫安凛可没有折腾自己的爱好。

    看着那只看不出种类的小黑鸟扑扇着翅膀,飞快地离开的样子,绿萝空着的一只手托着下巴,眼中闪过若有所思的神色。

    虽然拥有灵智的灵兽并不像妖怪那样少见,但却也不可能多到哪里去,大多都是在机缘巧合之下才遇上的,哪有这样平白无故地送上门来的?再想想刚才那小黑鸟明显的讨好之意,以及卫成泽那不屑一顾的模样……绿萝摸了摸下巴,总觉得自己发现了什么。

    丝毫不知道自己先前那狗腿子一样的表现,让某个聪慧的丫鬟看出了端倪,莫安凛回到李云鹤挑选的歇脚之处,黑着一张脸化为了人形。

    “哟,看你这样子,事情进展得不顺利?”正抱着一壶酒,懒洋洋地坐在一根不算粗的树枝上的李云鹤瞥了莫安凛一眼,笑着问道,颇有点幸灾乐祸的味道。

    没办法,被欺压得久了,看到这家伙吃亏,他就从心里头发乐。

    尽管没有亲自接触过那个小丫头,但就凭对方之前的那些做派,李云鹤也知道对方不容易对付——要不然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有被人拿下呢?要知道,凭着对方的样貌与身份,别说这扬州城了,就是整个云国,想要追求的人也不少。

    只可惜,每个抱着这样的想法接近的人,最后都灰头土脸地回去了,连对方一个眼神都没有得到。真要比较起来,莫安凛现在的情况,已经是好的了!

    也正是因为这样,李云鹤才会想到让莫安凛以人形之外的形态,去接触对方。

    朝夕相处之下,想要摸清对方的喜好,简直是再轻而易举的事情不是?到时可以在恰当的时候化为人形,吐露自己的妖族的身份,亦可以另寻机会,以人形与对方相识。但是怎么的,莫安凛居然连第一步都没迈出去,就铩羽而归了?

    “……”知道这事不能怪李云鹤,莫安凛移开了目光,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话,算是回答对方的问题,“她把我当成乌鸦,打出来了。”

    李云鹤:……

    压根没想到会从莫安凛的口中听到这样的理由,李云鹤不由地一呆,好半晌之后才回过神来,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连身下坐着的树枝都被带得一颤一颤的,最后直接发出一声脆响,断裂开来。

    从书上跌下来,李云鹤又笑了好一阵子,才艰难地止住了笑,右手握拳,置于唇边轻咳了一声:“你的原形全身乌黑,不认得的人确实有可能错认。”一边说着,李云鹤的嘴角控制不住地上扬,他好容易才忍了下来,“而且小姑娘嘛,肯定更喜欢颜色鲜艳一点的东西。”他想了想,提议道,“不如你变个样子?”

    于是,两天后,一只拳头大小的鸟儿落在了卫成泽房间的窗台上。它红喙尖爪,全身为亮眼的鹅黄色,唯有额上与双翅上覆着黑羽,点缀其间的白色勾勒出精巧的图案,看着煞是喜人。

    “金丝雀?”这一回,卫成泽倒是一眼就认出了这只鸟的品种,眼中似有亮光闪过。

    这般小巧可爱的小东西,确实是这个年纪的女孩儿最为喜爱之物。

    然而,就在莫安凛以为自己这一次能够成功地取得卫成泽的欢心的时候,卫成泽飞快地从桌上拿起一本书,故技重施地把朝自己飞来的小金丝雀“啪叽”一声打到了地上。

    莫安凛:……

    这次又怎么了?!

    只想靠近某个人,当个安静的小宠物的莫安凛感觉很心累。

    慢悠悠地收回了被自己用来当做武器的话本,卫成泽看了一眼边上两个神色古怪的小丫头,双手负在身后,一脸的高深莫测:“我听说鸟类无法控制自己的排泄。”

    要是他飞过来的时候,刚好想要那啥了怎么办?

    莫安凛:……

    红笺&绿萝:……

    小姐的思想,真是越来越奇怪了……呵呵。

    不过,这次这只金丝雀没有“被”死亡,而是放生了,也算是一个进步,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李云鹤努力憋着笑,给自己的好友出谋划策:“要不你就……别变成鸟了?”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每隔两天,卫成泽的房门外就会多出一只小动物来,从猫到狗到狐狸,统统都转了一圈,就连红笺这个做事大条的人都察觉到不对劲了。

    “有人想讨小姐欢心。”面对红笺的疑惑,绿萝只这么回了一句,就不再多说。自家小姐还没表态呢,她可不敢多说什么。

    红笺似懂非懂地应了一声,把怀里抱着的小黑狗放到了管事的怀里——小姐说了,让他养着看门!

    终于,在第二十一天,卫成泽亲自弯下身,抱起了在门外蜷成一团的小白兔。

209|第十三穿() 
坐在树下独自一人将满满的一坛酒喝完,依旧没有等到某个黑着脸回来的家伙,李云鹤不由地眯起了眼睛,脸上满是玩味的神色。

    这都三天了,那家伙居然还没有出现,实在是有点奇怪啊。

    “难不成这次成功留下了?”侧头看了看已有一半沉入了地下的日头,李云鹤摸着下巴,轻声嘀咕了一句。

    他还没看够热闹呢,居然这么快就结束了,啧。

    在这方世界中,灵兽算不得多么稀奇的东西,不过是稍微开了点灵智,比寻常野兽聪明了些罢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即便如此,突然一下子出现那么多种类不同的、通人性的灵兽,也是件太过古怪的事情,更别说那些“灵兽”每次出现的时候都乖乖地蹲在某个小姑娘的房门外了。要是有人没有察觉到这其中的问题,那才是真的奇怪了。

    只不过,不管是那个莫安凛看上的小姑娘,还是卫家的人,都没有对此有所反应,显然是默认了莫安凛的此种行为,只做出些不算严重的刁难,算是试探两人的心思。

    卫家的小姑娘毕竟也年满十六了,该找个好人家了。

    以卫家的权势,卫家小姐自是不必去在乎对方的身份地位的,唯一需要在乎的,也就是能不能入了卫成泽的眼了——那一家人对于这个小姑娘的宠爱,可是全国都有名的。

    歪着脑袋思索了一阵,李云鹤突然嘴角一翘,像是想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他将手中早已空了的酒坛随手扔到一旁,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衣襟,稍微变幻了身形,举步朝卫府走去。

    那只蠢鸟的热闹,他怎么能错过?

    因着本就存了想办法结识卫成泽的念头,李云鹤前些日子就制造机会认识了卫家二少爷卫久安,处得甚是不错,此时上门拜访正正好。

    这么想着,李云鹤双眼一眯,原本空着的右手上,就多出了一坛香醇的美酒。

    不多时,成功地进入了卫宅的李云鹤拉着卫久安一起,在后院中浅酌,醇厚甘冽的酒香被风一吹,就飘到了屋里抱着兔子的卫成泽鼻子里,勾得他肚子里的馋虫蠢蠢欲动起来。

    或许是因为某种遗传,卫家传承这么多代,卫家子弟中,就没有一个不好酒的,曾经还发生过卫家的人在重病卧床时,被一丝酒香勾得奔赴十里,痛饮一夜后大病得愈的事情过,一时被传为笑谈。

    不知道是这具身子的原因,还是被原主残留的意志所影响,原本算不上有多喜欢喝酒的卫成泽,对这东西也上了几分心。

    侧头朝酒香传来的方向看去,卫成泽想了想,抱着怀里的兔子,朝卫久安的院子走去。

    和大少爷卫长安那张狂的性子不同,卫久安的脾性更温和,虽也爱酒,却并不会贪杯,若是见了卫成泽,也不会吝啬分给他一些,而不像卫长安那样,跟见了贼似的,拼命把酒往自己的嘴里灌。

    想到自己那死无全尸的状元红,卫成泽鼓着腮帮子,似是有些气恼。

    他扁了扁嘴,泄愤似的用力捏了捏怀里兔子的长耳朵,把手里拿着的一根胡萝卜凑到了兔子的嘴边,恶狠狠地开口:“吃!”

    莫安凛:……

    作为一只无肉不欢的大雕,莫安凛感觉很忧伤。

    他抬头看了看眼带威胁之意的卫成泽,默默地把属于食肉动物的尊严给踩到脚下,捧着根胡萝卜,小口小口地啃了起来。

    ……真不是一般的难吃。

    莫安凛第一次发现,原来胡萝卜这东西,是这样一件凶残的武器。

    看到莫安凛的样子,卫成泽的双唇微微弯起,脸上露出了一个满意的笑容。

    收回落在某只兔子身上的目光,卫成泽抬起头来,笑容灿烂地和自家二哥打了个招呼:“二哥!”

    听到动静,坐在院中的两个人一起转过头来,李云鹤一眼就看到了那个有过几面之缘的小姑娘。

    不得不说,这个小姑娘的长相真是不错,身材娇小,姿容俏丽,一身鹅黄色的衣裙,更将她衬托得充满了生气。只见她的怀中抱着一只毛色纯白的兔子,那兔子不过比她的手掌大上些许,一双红色的眼睛圆润剔透,有如上好的宝石,一对长长的兔耳竖起,看着格外喜人。

    小姑娘的另一只手中拿着一根脆嫩的胡萝卜,上头还沾着些许未干的水渍,那只兔子用两条前腿支着那根有自己一半大的胡萝卜,正小口小口地啃着,一对兔耳跟着一颤一颤的,竟给人一种莫名的委屈的感觉。

    嘴角不受控制地上扬,李云鹤用力地咳了两下,以掩饰自己的笑声。

    说真的,李云鹤有时候真的很怀疑,这小姑娘是不是知道了莫安凛的身份,所以才这样变着法子折腾他?

    见到李云鹤的样子,卫成泽不经意似的扫了他一眼,对他的身份有了大致的猜想。

    要知道,初次见到莫安凛的时候,对方的身边,可还是有着另外一人的,而后来,他也不止一次见到两人一起行动。眼前的人虽与记忆中的样貌不同,但对方刚才那憋笑的样子,以及时不时地落在某只正在可怜兮兮地啃胡萝卜的兔子身上的目光,却告诉了卫成泽答案。

    不知道李云鹤这是怎么了,卫久安有点疑惑地看了他一眼,而后温和地朝卫成泽笑了笑:“今天没有去城南的集市?”对于自家小妹那坐不住的性子很是了解,他的话里不乏揶揄。

    “懒得动弹。”吐了吐舌头,卫成泽抱着兔子进了院子,看着李云鹤的目光中带着几分好奇。卫久安见状,出声给他介绍了李云鹤,这才又遣人拿来一个酒杯,放到他的面前:“来一杯?”

    卫成泽为什么会在这时候过来,卫久安自然心知肚明。

    “就知道二哥最好了!”顿时,卫成泽眉开眼笑。

    卫成泽本就是开朗爱热闹的人,李云鹤又有心结交,没一会儿,两人就熟稔了许多。

    “听久安说,你这只兔子是灵兽?”聊了一阵,李云鹤主动将话题带到了卫成泽怀里的那只兔子上,见卫成泽点头,他沉吟了一阵,开口道,“据说灵兽的饲养与野兽不同。”

    ——来了!

    知道这个和莫安凛一伙的家伙,不会在这种时候无缘无故地就上门,卫成泽的嘴角几不可察地一勾。

    因为喝了些薄酒,卫成泽的脸上泛着些许晕红,但一双眼睛却明亮异常,没有一丝醉色:“有什么不同?”

    “灵兽的豢养要更讲究一些。”李云鹤伸出一根手指头,说得煞有介事。

    “与未开化灵智的野兽不同,灵兽的心思剔透,与人更为相近,因此也更敏感,更容易受伤。”看到卫成泽睁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听得无比认真的模样,李云鹤顿时说得更起劲了,“所以不能虐待打骂,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肆意杀害。”说得有些渴了,李云鹤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喝下。

    “灵兽聪慧,害怕被冷落厌弃,要时时带在身旁,”看了一眼笑得意味深长的卫久安,李云鹤咧了咧嘴,继续说道,“最好晚上也能同睡一屋。”

    听到李云鹤的话,某只兔子的眼睛顿时一亮,看向李云鹤的双眼闪闪发亮。

    微笑着揪下了一根兔毛。卫成泽再次兴致勃勃地追问:“还有呢?”

    “还有就是吃食方面!”李云鹤说着,伸手一指卫成泽怀里的兔子,“你看他,这么一小根胡萝卜,这么久都没有吃完,显然是不喜欢啊!”

    卫成泽闻言眯了眯眼睛,脸上的笑容更大:“那李大哥觉得他喜欢什么?”

    “卫姑娘有所不知,”像是没有察觉到卫成泽笑容里的深意似的,李云鹤摇了摇头,“寻常的兔子喜欢吃脆嫩爽口的胡萝卜,但开了灵智的兔子不一样,他们更喜欢——”说到这里,李云鹤故意停顿了一下,看到卫成泽那目不转睛的样子,才得意地说出后文,“胡萝卜的叶子!”

    卫成泽:……

    莫安凛:……

    卫久安:……

    睁眼说瞎话也不是这么说的啊喂!

    原本还对李云鹤抱着感激之情的莫安凛,现在只想给这个家伙来一招穿心爪。

    被李云鹤那出人意料的答案给弄得一愣的卫成泽飞快地回过神来,继续摆出一副认真听夫子讲学的乖学生的模样:“胡萝卜的叶子!我记住了!”

    莫安凛:……

    他突然觉得,胡萝卜其实挺好吃的。

    “还有呢?”卫成泽的双眼熠熠生辉,其中隐约可见对李云鹤的崇拜之情。

    “还有啊……”李云鹤肃着一张脸,一本正经地将“豢养灵兽的一百条注意事项”缓缓道来,听得卫成泽双目异彩连连,卫久安干咳不止,险些憋笑不住。

    就是不知道那个不知从哪儿弄来那么多灵兽,想讨卫成泽欢心的家伙,知道自己用来打探消息的灵兽被这么折腾,会是什么心情?

    见那两人一时没有说完的趋势,卫久安招手让人将桌上的酒换了下去,又添了几个小菜。

    李云鹤带来的酒好虽好,但后劲太足,卫成泽尝尝也就是了,若是真的喝醉了,反倒不美。

    看了一眼正侃侃而谈的李云鹤,卫久安的唇角抑制不住地上扬。

    他原先还以为这家伙对自家小妹有意呢,结果合着是给别人探路来的!之前的布置都白费了,有点心疼啊……莫名地叹了口气,卫久安仰头喝了一杯酒,没有加入另外两人的谈话当中去。

    风清景明,正是春日好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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