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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瞬芳华-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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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爷看着这本泛黄的古籍,神情慢慢严肃起来,终于还是放下了。长叹一口气,“沈先生,放下吧,那些东西不要在研究了,要是造出来,早晚会是个祸害。”

    少爷叹了口气,轻不可闻的声音在房间里弥漫开,“把那些东西拿过来毁了吧。”

    “都是罪孽啊!”

    一百多年前,有个叫娴雅的女子,是古老的家族的传人,掌握着神秘的机关木甲术,自小聪明伶俐,武艺高强,被选为家族的继承人。

    娴雅成年的时候,出世历练,遇见了当时的安王,安王姿容俊美,风神出众,娴雅一见倾心。二人相识,相恋。

    娴雅在江湖上拉起了一股势力,专门收集情报,刺杀敌人,一切都是安王的野心。

    安王得到娴雅掌握的力量,利用她的爱恋,与之结为夫妻,娴雅背叛了家族,为安王制造了一批攻击用的木甲。

    终于,安王起兵,将矛头对准了自己的兄长,当时的皇帝,王妃娴雅利用木甲术,攻其不备,制造了许多的机会。

    破城那天,整个京城血流成河,将军,士兵,百姓,文臣,女人,孩子……他们的尸体铺了一层又一层,堆满了大街小巷,他们的鲜血染红了街道,染红了城墙……地上三尺血,整座城无一生还。

    血腥气弥漫不绝,踩在地上不是人的尸骨就是弥漫过脚掌的血海,惨绝人寰……

    宫墙上,皇帝看着自己的子民,自己的帝国遭受如此凌虐,痛心疾首,看着自己身披玄甲的弟弟,“你要这天下,我又如何会舍不得?你这是何苦!”他指着满城的尸骨,“他们又何尝不是你的子民,他们又何尝不是生命!”

    “哈哈哈,舍得给我?你怎么会舍得?连我唯一在乎的都要抢走的你,又怎么舍了这天下!”安王满脸鲜血,眼珠赤红,状似魔鬼,死死的盯着皇帝身后的白衣女子,“看吧,你的子民都已经死了,你还在这里忙着花前月下,看吧,这不就是你抢走的吗?”

    “原来是她!”皇帝顺着他的手指看去,那白衣女子是前几年进宫的贵妃,他记得那是一个像诗一般的女子,总是素雅的让人吃惊,没有华服,没有金玉,那个出尘的女子竟然是安王的心头好?

    “皇上,奴生是您的人,死是您的鬼,如今城破,奴家先您一步去了,愿来世还能侍奉左右。”说罢,那不染鲜血的女子纵身一跃,跳下城楼。

    留下的只是一个绝美的背影,还有那一瞬芳华的回眸一笑。

    安王双目赤红,有鲜血溢出,提枪狠狠地刺入了皇帝胸口。

    帝崩,王弟登基,原来的城内无一人生还,新迁来的百姓对这位新皇帝也是讳莫如深。

    那一天,娴雅就在城墙上看着,看着自己深爱的丈夫一个女人,自己皇兄的女人,冒天下之大不韪,谋反……

    看着自己的丈夫因为一个女人的死,走火入魔……

    看着自己的丈夫登基后的残暴,看着他利用机关木甲镇压了一批又一批的起义军队,最终还是死了心。

    哀莫大于心死,发现往日的甜蜜都是利用,都是伪装,还若无其事的生活了这么些年。娴雅还是放弃了,带走了自己制造的木甲,带走了自己留在这里的心。

    新皇大怒,下令追击,娴雅把毕生所学以及自己的亲身经历都装在了这个盒子里,告诫后人,走向了死亡。

    后来,这个盒子被楼家所得,传为千机密藏。

第二十三章 四国朝贡 大商王朝() 
“少爷,另三国的使团都已经出发了。”黑衣的劲装女子冷漠的汇报着刚刚传来的消息。

    一年的时间,足够一个原本优秀的姑娘出落得更好,弦歌的身子也抽长了,常年习武的关系,身上也没有多余的赘肉,十五岁的姑娘看起来亭亭玉立。只是面容比以前更加淡漠了,这些日子风里来雨里去,踩着死人堆才爬上了如今的位置这个正值花样年华的少女学会了残忍和漠视生死。

    坐在回廊上的俊逸清雅的青年抬眸看了看天,粉唇轻启,吟唱一般的优雅声调响起,“风起了,雷雨将至,花终归要谢。”抬手接住飘摇的落叶,“弦歌,进京吧!去找忠王,混进使团。”

    “是,属下领命。”弦歌微垂头,无声无息的告退了。

    身后传来几不可闻的声音,弦歌垂眸,就当是听错了好了。

    “素手引琴弦,朱唇启轻歌……”

    这天下除了燕国以外,还有位于东南的楚国,位于西南的赵国,以及最大最强最富有的大商王朝。

    楚国多水泽,国风温婉清秀,民风柔和。

    赵国多马骥,尚武,民风彪悍,兵强马壮。

    燕国富饶,近几年也是兵力强壮,只是与游牧民族相邻,保守其扰。

    至于大商王朝,那是这片土地上五冕的王,众国均以其为首,每年进贡朝拜。

    西方的游牧族以乌羌和莫颉相对而成,莫颉已归顺大商,乌羌仍是独立。

    在十万大山以南,最神秘的丛林深处,还有善于使用巫蛊之术,有着自然崇拜的南疆部落,那是从来没有人踏足过的危险地域。

    京都的吴千明大人受皇上器重,是这次进大商的使节,五皇子随行。

    忠王是帝王的宠妃赵贵妃所出,在众位皇子中排行第五,年纪轻轻便已在朝堂之上历练,受得多方器重,逐渐与太子形成对立之势,或许这也是皇帝乐于看到的,两虎相争,胜利的必须是最强的,最有谋略的。

    燕国边境处,我终于赶上了日前出发的使团。

    “参见王爷,王爷万安,恕草民来迟。”

    忠王今年二十有六,正是男人最好的年纪,在朝堂上多年的摸爬滚打,练就了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一袭深蓝色的常服,左右各绣着两团四爪金龙,背上绣着孔雀纹饰。腰扎紫金嵌报石的腰带,青丝用紫金冠束得一丝不苟,冠上镶嵌着代表地位的五颗饱满圆润的东珠,整个人也是风神俊逸,贵气逼人。

    “是幕先生派来的人吧!”低沉的嗓音带着一股迫人的气势,不愧是皇族中人。

    “是,属下弦歌,奉命前来。”我垂下头,不再看这个带着上位者气息的人。

    “好吧,扮作我的亲卫,随行。”

    “是。”

    京都——大商王朝的京都,不可谓不气魄,高高的城墙上就写着两个字——京都。天下唯一的京都。

    城门大开,迎使臣。

    每个国家都不想成为第一个或是最后一个,早早来的都在京都附近休憩了几天,今日一起入城,这也是往年的惯例。

    使团的依仗都是华丽无比,虽然是进京朝拜进贡,也要最大限度的凸显自己国家的富强。

    在城门口刚好遇见楚国的使团,楚国的车架依仗远远看着很是素雅,天青色,乳白色交织而成。车马也都是清丽秀雅,可是单看那车辕,便是上好的金丝楠木制成,车子上的帷幕也都是千金难求的烟月纱,从外向内看,看不到里面一丝一毫,从内向外看,如毫无遮蔽一样清透。别的也不用一一细数,这楚国的依仗也是低调的华贵。

    “原来是吴大人,多年不见啊!”楚国的使节抱拳打招呼。

    “原来是迟远迟大人,真是多年不见啊,近来可好?”吴千明大人看着楚国的使节,回礼道。

    双方正在寒暄之际。听闻远处传来一阵娇笑声,女子妖娆娇媚的嗓音在这里尤为清晰,循声看去,正是赵国的使团依仗缓缓而来,与楚国的低调和燕国的古朴不同,赵国的依仗就是两个字——嚣张。

    华丽的鎏金车架,祥云环绕的华丽车盖,绣着金凤的红色帷幕,膘肥体壮的赵国汗血马……无不体现着赵国的富有和狂妄。

    鲜红色帷幕被风微微吹起,露出了里面香艳淫糜的一幕,身穿薄纱的美颜女子无骨蛇一般的倚在年轻强壮的男人身上,娇媚的笑着。

    那男子是赵国摄政王,也是赵国最骁勇善战的将军,年幼的赵君的叔叔——赵沅封。十五岁上战场,十八岁统领威虎卫,二十二岁统领三军,二十六岁先帝驾崩,年幼的新帝登基,赵沅封摄政,在整个赵国的影响力可见一斑,至今已有四年。

    “我当是谁呢,原来是燕国的忠王殿下啊!”赵沅封推开身上的美人,结果一边女奴递过来的湿帕子,仔仔细细的擦着手,“忠王爷可真是姿容俊逸啊,自从上次渝州城一见,我可一直是念念不忘啊!”

    弦歌只觉得自己胯下的马都有点驾驭不住,从身侧车厢里传出的冷气实在是逼人得很,传闻这位阴晴不定的摄政王男女不忌,大庭广众之下,王爷遭受此侮辱,也难怪会是这样的反应啊!

    忠王殿下长相虽是清雅但绝对谈不上阴柔,这赵沅封明摆着就是侮辱人啊!

    “是吗?难得摄政王挂念,只是本王实在是记不起何日里见过摄政王,实在是失礼!”老成的忠王爷也不是轻易动气的人,这些唇枪舌战自然也话下。

    “这样也无妨,现在记得了也好,改日还请忠王到舍下小叙。”赵沅封身子微微向前,似乎是对忠王爷极为感兴趣一般。

    “摄政王相邀,本不该拒绝,只是此次前来,大家都是有公务在身,这叙旧还是下次再说吧。”忠王爷冷冷的开口,嗓音就带着一股不可接近的冰冷感,到说不上是失礼。

    二人正你一言我一句的交锋时,大商前来迎接的臣子已经到了。

    两名身着杏黄色蟒袍的男子骑马并肩而行,在一群士兵护卫,文臣官员之中格外显眼,鹤立鸡群一般,通身气度就不是寻常人可比。

    二人都是杏黄色的皇子礼服,华贵却又不繁琐,丝毫不影响骑马。左边的一人年岁稍长,白面青须,身上的气质儒雅不突兀,看样子就是大商的二皇子皇甫逸。右边的青年哪怕是一身礼服也挡不住那浑身的阴煞之气,面色也是冷峻刚毅,估计就是九皇子皇甫清了。

    “各位远道而来,我兄弟二人奉皇命前来迎接,在下皇甫逸,这是舍弟皇甫清。”指了指身边的男子说道,“还请各位使者先入城休息,驿馆都已经安排好了。”

    一行人相互介绍,浩浩荡荡的车队依仗往驿站的方向行去,等到了驿站,人的身份也都差不多清楚了。

    赵国的使节是魏然魏大人,摄政王赵沅封同行。

    燕国的使节是吴千明吴大人,忠王方琛同行。

    楚国的使节是迟远迟大人,同行的不是朝中亲王贵戚,而是楚国的安阳长公主,楚王的亲妹妹。

    还有后来赶到的莫颉的使节竟然是多年未见的赫连祁。

    “父皇会在三日后举行宫宴,为各国使臣接风,还望诸位倒是出席。”两位商朝皇子在将一行人送达驿馆后就自行离去了,作为邻国邦交,这样的举动可不是一般的失礼。

    大商王朝的驿馆实在是豪华宽广,每个国家都各自分开安排了,自然也少了互相见面的机会,这不见面麻烦自然就少了,作为东道主的大商自然就省心许多。

    霸主的位置谁不想要?虽然现在四国都没有能力或是胆量把矛头直接对准大商,可是那高位确实人人都惦记着的。

    燕赵楚三国互有接壤,哪怕没有直接爆发大规模的战争,可是小股的骚扰还是不断,更何况重兵的赵国和马背上的莫颉。

    除莫颉以外,三国鼎立,互相牵制,牵一发而动全身,在没有绝对的把握能吃下其余的两国还不会被西边的游牧民族钻了空子的情况下,不会有人轻举妄动。

    大商虽然不参与其余四国的战争,恨不得四国互相消耗,可也绝对不会允许某一家独大,威胁到自己的地位。

    楚国地处东南,位置偏僻,自给自足,清雅秀丽,一向不参与战争,更何况这次来的是安阳长公主,与这次来的几人不同,平日里也是自己待在驿馆,安静的出奇。

    燕国忠王爷方琛,赵国摄政王赵沅封,莫颉左将军赫连祁,这些都是在战场上整日里打交道的老对手,整日里想着的就是如何黑对方,驿馆里闹得是鸡飞狗跳。

    看着飞到我手里的小黑鸽子,我的心倒是放下了一半,小黑是我养大的鸽子,比一般的信鸽更为灵活聪明,而且不起眼。来之前我把小黑留在了少爷身边也算是物尽其用。

    拆了小黑脚上的信件,我倒是放心了,家里那边一切安好。

    把这里的局势简单的用暗语写了下来,绑到了小黑脚上,再一次把他扔了上去。

第二十四章 梦魇 和亲献计() 
弦歌看着面前的人,向来是波澜不惊的脸上面色沉重,那风光霁月的男子脸上冰冷,目光阴狠,弦歌心里抽痛,却也定定地站在那里,说不出话来。

    “噗嗤”一声,是利刃穿透血肉的声音,这声音弦歌熟悉得很,现在能感觉到腹部冰凉一片,那柄绝世的宝剑透着阴寒,就这样刺进了自己的身体。

    “少爷,少爷……”弦歌迟痛,说不出什么完整的话来,只是一下一下的叫着眼前的人,她毕生的信仰,她唯一的目标,也是不知道何时住进了他心中的男子。

    “你必须去死,弦歌,必须去死……”可是眼前的男人神色癫狂,恨恨的说着让弦歌的心坠入无情地狱的话。

    “少爷,为什么?弦歌此生都不会背叛您的,为什么?”

    没有答案,没有人会给这个可怜的女子解惑。

    披着白色寝衣的女子从梦中惊醒,眉头紧紧皱着,一阵冷风吹来,弦歌打了个哆嗦,只觉的浑身冰凉,原来不觉间自己的寝衣早已经湿透。

    弦歌取了件外袍披上,缓缓的踱步到窗边,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雨,不时传来的隆隆雷声也是闹得人心里发闷。怎么又做了这样的梦?

    自从一年前,弦歌意识到自己少爷的身影不时的出现在自己的脑海中,便已觉得事情不对,这决计不是该对自己的主子有的反应,自己又怎么配得上那举世无双,仙人一般的男子?意识到自己的心思之后,弦歌也是在若有似无的表现出自己的孺慕之情,只是少爷那样的男子怎么会有回应,还是埋在心里不要说了吧,不要再去想了,就这样做好自己该做的,为他要做的事情献上自己最沉挚的忠诚好了!

    偶尔的孤寂长夜,那男子也会入梦,有时是初见时的疏离有礼,温文尔雅;有时是教习自己是的一本正经,严肃认真;有时是坏心眼的调笑自己,腹黑欠扁。更多的时候是从来没有过的温柔,那种属于男人对女人的温柔,还有他的无情,他的阴狠,他的不择手段。

    一直都知道,自己的少爷不是如表面上那般的与世无争,不是如表现出来的那般清雅绝世,他的温柔,他的优雅,他的淡漠都是给自己带上的面具,只是带的久了,已经成了一种习惯罢了!

    对待敌人绝对不能手软,这是他的信条,一直都知道他就是那样阴狠无情的人,只是把那份无情用到了自己身上的时候,心脏那里就像是撕裂一般的疼痛。哪怕,只是一个梦……

    破晓前的天气,并不显得沉闷,下着雨的缘故,反而带了几分通透。夹杂着雨水的寒风从大敞的窗户刮进来,弦歌紧了紧身上的外袍,再无睡意。

    第二日清晨,弦歌离了驿馆,直到午后才回来,心中烦闷不已。

    “弦歌姑娘,别来无恙啊!”身后传来阴阳怪气的声音,回头一看,正是莫颉得使臣赫连祁。

    “原来是赫连将军,有何指教?”这人也已经多日不见,自从上次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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