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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为卿狂-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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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凌玉的家里的气氛,却是另一番样子了。
期末考试凌玉拿着中游水平的成绩单回家,被继父给骂了个狗血喷头。如果不是顾忌自己的继父身份,怕别人说闲话,凌爸爸估计当晚会真的把她赶出家门吓唬一番。
虽然没有被真的赶出家门,但凌玉在家的日子却是真的不好过了。以前妈妈多少还是疼自己,继父为了面子也对自己比较好,至少面子上比较好。如今她成了一个自我堕落的不肖子,继父这下连面子都不用做了。而母亲对她,也只有失望。
在这个家里,凌玉已经成了最多余的一个。
不过,她并不在乎。父母不想看到自己,那就每天猫着身子缩在房间看书,尽量不出门好了。或者,出去找方思雅玩,尽量少在家呆着。
如此这般,两人度过了友谊的全盛时期——高中。
当然,虽然时间推移,同学们也渐渐见怪不怪,接受了她们两个的状态。毕竟学生时代还都是孩子,没有隔夜仇,女生们一旦接受了平凡的两人,也就愿意跟她们做朋友了。
凌玉是无所谓,她唯一在乎的,从来只有慕容春,也就是如今的方思雅。
但方思雅却很开心,因为终于有了更多的同学愿意跟她做朋友了。一时间,她的天地开阔了起来,整个人都恢复了开朗温和。
看到所爱的人开心,凌玉也跟着开心。不过,偶尔还是有点小担心,比如最近看小雅跟卓越就走得很近啊,那卓越也是个美女学霸啊,自己刻意考差后,她便渐渐接替了年级第一的位置。而卓越的美貌,也是为全校所称道的。甚至,学校有不少人都说今日的卓越就是昔日的凌玉。
而卓越,甚至比当时的凌玉更出名。因为她人缘很好,不止被男生追逐,在女生堆里也很受待见。人缘什么的,早已被她玩弄得信手拈来。如今,可不,已经成学生会主席了。
对于这样强劲的同性,说凌玉不把她视为隐形情敌,那是假的。
可是,方思雅似乎丝毫没有这样的自觉呢。
于是,有次放学回寝室的路上,凌玉忍不住了,趁着没人,问方思雅:“你觉得卓越怎么样?”
即便是穿越时空,也依然学不会绕弯子。
问得有些生硬。
好在方思雅跟凌玉相处也不是一天两天,对这位闺蜜的个性也有了了解,完全不介意对方问话的方式。只是想了想认真答:“她很好呀。漂亮,成绩好,人也好。”
于是,凌玉不说话了。
“怎么?”
意识到对方的不对头,方思雅询问。
毕竟,两人相交已久,很多情绪都是秒懂的。更何况,方思雅总觉得对凌玉,她有种隔世的熟悉感。仿佛,这个人本就该是最熟悉的,甚至曾熟悉如生命的感觉。
“没。”
凌玉闷闷回答了一声。
方思雅眨巴了眨巴眼睛,笑了:“其实,卓越没你漂亮。”
凌玉别过头去。
“而且,我始终认为,如果你发力的话,她的第一位置根本混不上去。”
“哼。”
凌玉哼了哼。
“最重要的,是我觉得吧,卓越那人有点假。”
方思雅试探着说,偷偷瞄了瞄凌玉的表情。
“哦?”凌玉的脸色果然明媚了很多,“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她跟很多人都是好朋友啊。”方思雅一半是哄,一半认真,“我总觉得吧,没有绝交,就没有至交,她跟任何人都能打得火热,说明她那个人有点虚。而真正的好朋友,一个足矣。”
凌玉的眼睛冒出了光。
方思雅难得认真地握着凌玉的手:“你知道吗,我每个阶段,都只有一个最好的朋友。而你,就是我高中阶段,最好的朋友。不会是别人。”
简单直接的话,带着难以言说的体贴,让凌玉很窝心。
“那高中之后呢?”或许是自己太贪心,但凌玉还是忍不住问,“我可不可以,做你一辈子最好的朋友?”
“这样啊……”
方思雅思考。
凌玉屏气凝神,仿佛等着最后的宣判。
想的时间并不是很久,可在凌玉看来却是滴滴答答半个世纪。
终于,方思雅开口:“到目前为止,你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只要不出意外,你应该就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了吧。”
“什么意外?”
凌玉紧张巴巴地问。
“嗯,比如说,我以后可能会遇到下一个最好的朋友呀。”方思雅认真地说,“如果在下一个人生阶段,我遇到另一个人,或许……”
看到对方的脸色渐渐转白,方思雅的心莫名一疼,赶紧笑呵呵:“开玩笑啦。你是最好的。我想,我不会遇到下一个人了。”
“嗯!”凌玉重重点头。
不会有下一个人。从此以后,她要守在春儿身边,不许再有其他的人。
第88章 早恋的高四()
高中生活,是凌玉在这个世界最开心的三年。
她们一起读书、一起上自习、一起逛操场、一起半夜去吃烧烤……高中岁月,激情流金。那,是凌玉和方思雅这辈子最璀璨的青春年华。
其实,不管未来如何,只因有这三年,凌玉的这一生,也值了。
当然,她还想要更多。
原本,她以为她们的美好会一直持续下去,甚至,会发生更多。
毕竟,凌玉不止想跟方思雅做朋友。哪怕,是最好的朋友。
但,天,从来都难遂人愿。
高考来得不知不觉,霸道无比。犹如一道疾风,狂卷而过,将满校毕业生吹得几多摇曳、几多凋残。
而方思雅,属于凋残的那一类。
离本科分数线还差十多分,只能走一个大专。
这对一直对女儿有所期望的方家父母来说,是无法接受的。思考再三,方家做出了一个决定:让女儿复读!
在那个年代的s县,复读并不少见。或者说,有很大一部分学生,在考不到理想的学校,又觉得自己还有潜力的话,都可能选择复读。有的学校复读班人数甚至比应届班还多。
尽管复读的人不少,但要说没一点羞耻心是不可能的,毕竟,复读重来,就代表自己是第一轮高考被刷下来的loser。方思雅惴惴不安,很是纠结。
凌玉得知消息后,却握着方思雅的手:“放心,没什么好丢人的。我陪你一起。”
方思雅回望着凌玉,脸上终于露出了些许舒心的微笑。
任何事、任何境况,都有人陪,这种感觉,很好呢。
当然,她不知道,为了陪她复读,凌玉付出了怎样的努力。
毕竟,凌玉是在继父家里,复读这种事怎么说都是再浪费家庭的人力财力。继父嘛,能把正常的责任担起,就不错了。要他额外再管孩子一年的学费和各种关照,肯定会让他不爽。更何况,那孩子以前进高中时是什么成绩,如今居然要混到复读的程度,很丢脸啊。
所以,复读这件事,是凌玉在家里跟父母狠狠斗争过的。也是为此挨了父母一顿k的。
不管怎么说,还是再跟方思雅在一起了,当两人同时去复读班班主任那报名的时候,凌玉觉得无比幸福,为之斗争的一切,都值得了。
原本以为,高四是纯粹学习的一年。
但,越是高强度高压力的生活,越容易让人的灵魂想逃避。如方思雅这样意志力虚弱的学渣,更是被打击得几乎喘不过气,不得不寻找别的发泄口。
十七八岁的年纪,最好的发泄口,自然是——爱情。
其实,懂不懂爱情并不重要,甚至,爱不爱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个年纪,在这样高压环境下,偷偷摸摸谈恋爱,有一种小孩偷糖吃的愉悦感。
那个男生姓杨,是个白净温和的男生,有着很文学范的名字——杨帆。
这孩子是个偏文科的理科生,而高四的高压生活已经完全把他体内的诗意全给逼了出来,写诗写词甚至用古文给方思雅写情书,迷得方思雅天天捧着脸蛋冒红心。
复读班的班主任往往有魔鬼之称,但即便在这般严厉的班主任眼皮底下,两人依然甜滋滋地将恋情进行了到底。
从炎热的夏季,到第二年微热的六月,两个人不知不觉竟谈了一年的恋爱。当然,因为学习繁重时间紧,两人基本没什么拍拖的时间,也就趁下午吃完晚饭后去校门口偷偷溜达一圈,而这点时间也少得可怜。因为班主任规定晚自习前还有半小时的背书时间。也就是说,下午五点半放学,六点半就要开始背书,然后七点准时上自习。所以,在这短短的一个小时里吃完饭还得跑来回路,也没剩下多少自由时间了。
高考过后,方思雅原本以为两人有更多的时间可以相处了。毕竟,她的高考志愿是照着杨帆的填的。
但,高中毕业散伙饭后,杨帆竟再没找过她。
那个散伙饭本来方思雅是盛装出席的,虽然高四短短一年时间,大家谈不上太多感情,但,这里,有她的男朋友。
而同样盛装出席的,还有凌玉。
当天晚上,凌玉穿上了高质量雪纺连衣裙,纯白如天鹅公主,孤冷、高洁,让在场的所有男生差点窒息。
一时间,所有或哭或笑或放纵的毕业生们都停了下来。
“凌玉,想不到你这么有料哈,以前怎么没见你秀出来呢?”
有点油嘴滑舌的同学先开口试探冰山。。
凌玉没有回答,只是礼貌微笑。
方思雅与有荣焉地过来揽着闺蜜的肩膀,万分自豪:“切,那是你们平时有眼不识泰山。我们玉啊,在我们高中时就是全校校花了。这两年只是懒得打扮而已。”
果然是懒得打扮……而已。
所有女生都倒抽了一口凉气:这得多精心不打扮,才能掩饰住这样的绝世容颜啊!
凌玉只是微笑,眼神有意无意瞟了瞟杨帆。
而杨帆感受到对反飘过来的眼神,才子诗意瞬间迸发,端着酒杯就走了过来,喃喃感叹:“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方思雅听了大笑,推了推杨帆:“就你有才华!”
杨帆也笑,只是作为方思雅的男朋友,这一次,他的眼睛看都没看方思雅。
不止是他,那一晚,所有男生的眼睛,都没离开过凌玉。
甚至,女生又何尝不是?
兴尽之后,凌玉有点微醺。男生们自然都巴巴要送凌玉回去。
凌玉醉眼迷离地环视全场,然后笑指杨帆:“还是让这小子,先送完小雅,再送我吧。”
“好!”
杨帆和方思雅异口同声。
前者是迫不及待。而后者,完全的没心没肺。
按照约定,杨帆先送方思雅回了宿舍,然后送凌玉回家。
方思雅看着两人相互搀扶着离开的背影,心里很满足:有这样美的闺蜜,和这样好的男友,真是幸福啊。
只是,她不知道,自那晚之后,那男朋友就成了过去式!
其实,没有一句解释,甚至没有一句关于“分手”宣判,杨帆就直接走出了方思雅的生命。
方思雅不是没找过对方,但那时候大家还没有手机,她又不会上网,只能打他家里的电话,羞怯地报上姓名后,却总是被告知对方不在。
一个暑假,对方都不在。而方思雅明明记得自己在同学录里留过自己家号码的,可杨帆也一个电话也没给她打过。
方思雅虽然单纯,但也不傻。她知道对方摆明不想理自己了……一切,就仿佛一场梦,梦醒后什么都没留下,就仿佛,原本就没存在过一样。
一切,结束得如此云淡风轻,又让人哭笑不得。
不是没有难过的,尽管,连失恋的资本似乎都没有。
但,还是难过。
难过的时候,是凌玉陪着她,告诉她:“他那样的人,根本就配不上你。你还有我。”
她确实还有她。
在她关注那个男生,并且跟他选填一个志愿的时候,凌玉默默填了跟她一样的志愿。
就这样,三个人进了同一所大学。
只是,那个男生,已经在方思雅的心里完全不存在了。
她有的,只是闺蜜。那个不离不弃的闺蜜。
她想,这个世界,女人比男人靠谱。
第89章 大学社()
大学的生活,是真的逍遥。
可怜的方思雅,被中国式教育荼毒了十来年,一朝进来大学,简直如鱼儿进了大海,鸟儿飞上天空!
即便是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凌玉,也被感染了情绪,跟着欢快了很多。
大学里,有形形色色的各种社团。
笨笨理科生方思雅选择了一个文学社团,做了学校文学社团的小记者。社团比较正规,每学期会固定出刊物,让成员投稿。而过往的期刊,团长也发给了新成员们学习。
于是,方思雅抱着杂志在寝室看得如痴如醉,大赞化名“丹青”的团长文章写得好。
再度努力成为她室友的凌玉斜眼过来看了看,然后默默不作声。
为什么说是努力成为方思雅的室友呢?
因为分宿舍原本是随机的,方思雅和凌玉本不在一间宿舍,但凌玉不惜专门去找辅导员,陈述了自己与方思雅的同学情深……最终辅导员点头同意了换宿舍。
看着凌玉离去的背影,辅导员还在心中赞叹:如今这样珍惜闺蜜友情的女孩,还真是不多呢。
那个时候,“闺蜜”还没有各种内涵。那个时候,老师们还不知道有种生物叫“拉拉”==
闲话不说,只说凌玉做了方思雅的大学室友后,更能近距离与她接触了。
看着对方渐渐鼓胀的胸部,以及越来越修长的腰肢,凌玉能感觉到对方越来越像慕容春了。唔,自己与春儿第一次见面时,她差不多也是二十岁左右呢。
如今,小雅终于长大了。我的春儿,也快回来了。
春儿回来了,春天还会远么?
抱着这样的心思,凌玉很偷乐地等待啊等待,仿佛等着一株自己种下的花树慢慢长大啊长大。
而在长大的过程中,自然不能给别人家将花苞先摘了去。
所以,当晚方思雅夸赞完丹青团长的文章后,凌玉第二天就立刻也加入了文学社。
而在入社考试里,她随性写的文章更是得到了社长的大大夸奖,被直接认命为校刊杂志的编辑之一。
这本校刊,名《春芽》,很普通又很有受众的名字。
而在刚入学校没什么追求的方思雅心里,这杂志就如春芽一般,需要她百分百的呵护与栽培。所以,她认真地听从团长的安排,在大热天去运动会现场采访,做运动会专题报道。
看她如此卖命,凌玉也受了感染,决定认真地写一篇小说。
杂志是一学期出一期,也不算厚,所以自然容纳不了太长的文章。凌玉咬着笔杆想了很久,终于提笔写下了一个中篇……
最终,方思雅的运动会专题报道发了,而凌玉的中篇小说也发了。
坦白说,作为一个大一新生,能发中篇小说是很困难的。毕竟,一学期才一本,页面有限。而像丹青团长这样的真正文学高手,社团还是有几个的,她们一般都是直接发短小说。
凌玉作为一个刚进社团才三个月的新人,能被安排发中篇,确实是因为故事太吸引人。至少,吸引了团长。
丹青自认不是一个泪点太低的人,但看了凌玉的那篇小说,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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