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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境传奇-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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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水表的来了一茬又一茬!”爸爸挥舞着饭勺说,“要不是有维兰在!”
我紧张地咽口水:“你叫他维兰?这样好吗……”说完就看见维兰·德加尔站在我家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客厅里,脸上还挂着微笑。
——喂喂,妄想也该有个限度,你不觉得这样的画面很不协调吗?
一把陌生的嗓音在身后响起,我回头,发现是那晚在顶楼平台上讲解气旋问题的男同学,还穿着黑底红纹的骑装,领口的盘扣一丝不苟。
——德加尔怎么可能出现在你家?
我在心里反驳:他答应了要带消息给我爸妈的!我们还算有几分交情呢!他……会保护他们的!
——他随口说句话,你就信了?你是从哪儿生出的这股子信心?就算他真的去了,你能保证他会去得及时,而不是在你父母听说你的“死讯”十天半月之后才赶到?……你自己看看,你家里还能找到半个人吗?
我转过身,客厅空荡荡的,爸爸妈妈,德加尔,统统不见了;书房,卧室,都没有。房间中有风刮过。我万分焦虑,又跑出大门一看,外面也没有任何人影,临街的窗户看起来都黑洞洞的。
正彷徨中,身后突然飘来一阵诱人的肉香,我循着找过去,爸爸正在厨房里忙碌:“你去哪儿了?我做了你喜欢吃的炭烤羊排——”
“爸……”我叫了一声,视线顺着炉灶上烤得滋滋作响的肉往下滑,“你用的什么炭?”
“嗯?”爸爸奇怪地望了我一眼,“当然是你装包里带回来的那几块。”
!!!
我赶紧一摸身侧,包呢?——等、等一下!
第二十四章 绿帽子()
我猛地醒了,睁眼就看见脑袋旁边的背包,看样子还是鼓鼓囊囊的。可是,这不是能够稍稍放心的时候——空气中好像真的有烤肉味道啊!我挣扎着回头,看见,暗蓝色的晨光中,一块长满青苔的大石头,正压在离我不远的一小堆余烬前,上面戳着两根狼牙棒。
大石头的上半部分动了动,忽然露出一片白,并发出声音:“哟,醒啦,早上好。”
我使劲儿眨眨眼睛,终于看得分明了:那是一个浑身上下穿得葱绿葱绿的人,戴着一顶绿帽子,正盘腿坐在火堆前,手里拿着两支木棍,尖头各插着一块灰中透红的肉类,烤得香气四溢。
完全不认识的人。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心里只转着一个念头:喂!包里那位!睡着啦?不是说给我守夜的吗?你妹,这年头真是谁都靠不住。
“绿精。”脑中的声音平静地出现了,“没有什么恶意的举动,我就没叫醒你,还有,在人前就不要跟我说话了。”
然后他给我科普:绿精是半身人的一种,大多比较友善。
友善吗?……我的目光扫向那人手中的烧火棍,看上去很不错的样子。
那人注意到了,勾起嘴角说:“就快好了,稍等啊。”
我干笑了一下,默默地爬起来,感觉双腿酸痛的程度比昨天好了不少;抻了抻身子,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那人哪来的烤肉?该不会是……这样想有点“小人之心”,我不好意思直说,慢慢活动着双腿穿过空地分开草丛,走向昨晚设的陷阱。
土坑上铺的草叶已经七零八落,底下空空如也。
我不知该如何想法,盯着土坑发了一会儿呆,又拿草叶铺上,转身回到已经快变成全灰色的的火堆旁坐下。
他却主动开口了:“那边有个新坑,是你挖的?”
“嗯。”
“我昨晚差点摔进去,”他欢快地说,“不过你挖那坑来做什么呢?”
“嗯?”
“总不成是想捉小动物吧?”
我瞥了他一眼,他笑起来:“草原上的小动物,哪里是挖个土坑就能捉住的?兔子啊,鼹鼠啊,都是会挖洞的,你要是想捉狼,坑也不够大。”
我这才明白自己的野外生存知识远远不够,又想到刚才对他的怀疑,不由得大窘,低声说:“呃……让你见笑了。”
“哈哈,你这人真有趣,”他笑着说,“对了,我叫皮克西,你呢?”
“我叫席拉。”
“席拉,兔子和鼹鼠都是聪明可爱的动物,最好不要伤害它们,”他半是轻松半是郑重地说,把其中一根烤**子递给我,“试试这个,烤乌鸦。”
我道谢后接过来,一看尖端上插着的果然是禽类,个头还不小,烤得喷香焦黄,惊讶地问:“你怎么捉到的?”
他一脸得意,挑挑眉说:“用石子儿打下来的。”
“哦!”我立刻表达了由衷的赞叹之情并不失时机地问他这是什么绝技能否传授一二。
他眼珠转了转,说我先告诉他我是什么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才会考虑教我,“附近村庄的小姑娘我都认识,没见过你。”他笑嘻嘻地说。
“我来自人境,进入灵境没几天,一直在草原上打转。”我含糊地说。
他故作惊讶地把嘴巴张成o型:“人境也有这么可爱的小姑娘!”
“如果这是赞美的话,我接受了,谢谢你。”我看着他嘴巴里嚼了一半的乌鸦肉,笑得灿烂。
“是赞美,更是肺腑之言,”他假装一本正经地说,然后挤了挤眼睛,“我还以为人境是个很可怕的地方,不过,既然能养出小姑娘们,应该还是有一些可取之处的。”
“看来灵境是个很不错的地方,我转了这会儿工夫,还以为到处都是荒凉的大草原呢。”
“怎么会?!”他急忙把嘴里的食物使劲咽下去,嚷道:“灵境可好了,尤其是咱们南方,到处都是漂亮的村子,这前面不远就有一座,长满了甜瓜。”
“不远?”
“不远,”他扫了我一眼,想了想说,“以你的脚力,走三天差不多就到了,往那个方向。”他指向西。
……这还叫不远?好吧,大概灵境居民对距离的概念跟人境不大一样。
“最近的村子?”
他一边啃乌鸦脖子一边点头。
“我很想去看看,可是要走三天啊,我带的干粮和水已经没有了。”
他笑了起来:“你还真是第一次来,是不是?有一种‘兜兜草’,叶子是这样弯过来的,”他半拢起一只手示意,“会收集露水,不过取水要趁早,等太阳升得高了,就会被晒干了。”
“草原是个很好生活的地方。”末了,他添上一句。
“嗯……”我不太信服地看了他一眼,决定不反驳,低头专心啃烤乌鸦。
说实在的,味道没有想象中好,略有点酸涩,不过经过野生枇杷果的历练,就算再酸也完全不在话下。很快我就啃出了一小堆干净的细骨头。啊……真是外酥里嫩。
我满足地舔着手指头,盛赞皮克西的烧烤技术。
他早已啃完了,正摸着肚皮打嗝,听到这话得意地挺了挺胸脯,朝我飞了个媚眼。这时天已经快亮了,我能看清他脑袋上斜扣的是一顶绿色带金边的小圆帽,一身同色系的短装,腰上系一条墨绿色的带子,上面有些暗纹,踏一双黑色小皮靴;圆帽下露出几绺金发,皮肤白白的,五官秀丽,一张桃子形状的小脸笑眯眯的,看上去有些稚嫩,十五六岁的样子。
第二十五章 银飞马弹弓很贵哦()
“能教我用石子打乌鸦的绝技吗?”
他一跃而起,在空中转了个圈双脚才又落回地面,蹦?了几下,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我这绝技,不光能打乌鸦,连天上飞的鹞鹰都能打下来,咳咳,如果技术纯熟的话。”
我也站起来,发现他身材矮小,比我还要低上好几公分;他打扮得像个大号蚂蚱,站在原地也一弹一弹的就更像了,看着眼晕。
他夸张地向后一仰:“呃,你居然这么高大。”
我有些哭笑不得——要知道我身高还不到一米六,出生到现在的十九年间,还从没有人说过我高大。是了,包里那位说过,绿精是半身人的一种。
“不过,你这高度我还能接受,”他摆摆手说,“起码不像精灵他们,高得离谱。”
“你好像不太喜欢精灵?”
他皱着眉想了一会儿,说:“说不喜欢好像又有点过了……我其实没跟他们打过多少交道,不是一路人罢了,他们总是端着架子,看见你也跟没看见一样,超没劲的。”
“我还以为,精灵的人缘很好呢。”
“那是以前,”他撇撇嘴说,“听老人家说,以前精灵王克拉门苏统治时期,精灵们都老老实实地呆在东都,现在不一样了,各自为政,不光把东都分裂成了好几个小国家,连西南的魔法森林都不放过,彼此之间打打杀杀的,受苦的却是矮人和咱们半身人。”
“为什么?”
“说来也讽刺,矮人本来受灯神族的奴役,苦不堪言啊!后来大灯神雷萨与精灵王大战,矮人临阵倒戈,结果灯神是败退了,矮人却没得到自由,接着受精灵驱使。”
“境遇跟以前有什么不同吗?”
“哼哼,为精灵挖矿,和为灯神挖矿,有什么区别吗?还不止这样。矮人么,挖矿就挖矿罢,反正几千年来干的都是这个;可是现在有好几个领主,管辖着不同地域的矮人,他们互相看不顺眼,藉口都是这家的矮人挖了那家的矿,所以要让矮人们先干一仗——依我看,目的就是为了把别人家的矿山抢过来——而且矮人啊,又是很喜欢打架的,其实他们人不坏,就一个毛病,太爱喝酒,喝多了动作就粗鲁,跟炮仗似的,一点就着。”
我想了想,说:“你不是说精灵已经四分五裂了吗?这样还能统率矮人?”
“矮人的部落和部落之间也不是很团结,和平时期也常常你一榔头我一板砖的,要不然怎么会被精灵管着?精灵的数量可比矮人少多了。”
“你说的那个精灵王……提拉米苏……”
“是克拉门苏……”
“对,他怎么了?”
“大战之后,他就销声匿迹了,有传言说他跟大灯神相爱相杀最后殉情了,又有人说他们一起浪迹天涯了……反正快两千年前的事了,也没个准。”
“他们中有一个是女的?”
“谁说的,都是男的。”
“……好吧。”我叹气,又问,“你说的这些,与半身人有什么关系呢?”
年轻的绿精看上去十分愤慨,他挥舞着小拳头:“最不公平的就是这一点!我们半身人,既没有参战,也从来不招惹谁,祖祖辈辈一直在这片大草原上和西南的魔法森林里生活,现在可好,西南也被精灵占了,还大有往草原扩张的架势,冲着我们这些原住民,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所以,你们的生存空间被挤压了。”
“何止挤压空间这么简单,是屈辱啊!你知道吗?我爷爷的爷爷是葬在魔法森林里的,那里才是我的根啊!可是我却不能随意回去,因为那里已经是‘夜莺之森’的领地……”
说到这里,他声音小了下去,似乎有所忌讳似的,看了看我:“……不好意思,我好像太激动了……那啥,你跟精灵应该没啥交情吧?”
我只跟一个快变成化石而且已经流离失所的精灵有点交情,不过这话是不能说的,而且皮克西提到夜莺之森,我无论如何也想套出更多消息,于是立马情真意切地撇清,表示自己连精灵具体长啥样都不知道——这是真的,什么美貌啊尖耳朵啊都是听说而已又没有亲见——可是不管我怎么旁敲侧击,他都不肯吐出关于夜莺之森的半个字了。
我只好暂时放弃,催他教我投石击鸟;他好像也很乐意转换话题,伸手在腰带里摸了一会儿,掏出一个弹弓——我顿时岔气,你妹啊,原来是需要工具的么。
皮克西看见我一脸“什么啊原来是这样一点都不惊人”的表情,显然很不服气,哼哼着说:“你、你别小看了我的绝技!就算是有弹弓,也得技术好才能打下鸟儿来的!不信你试试!我先示范。”
他在地上摸了半天,抠出一粒葡萄大小的石头,右手捏着压在皮筋上,凑到眯缝着的眼睛前,似乎瞄准了几十米外的一群鸟儿;皮筋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做的,竟然越扯越长,最后左臂都能完全伸直了,我生怕皮筋会断,谨慎地挪开了一点;就在这时!皮克西帅气地松开右手,石子咻地射了出去,端的是又快又远,带着口哨般的尖锐声响,直接穿过了鸟群,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最后落进不知几百米外的草丛中,再也不见。
那群晨起之后正在草丛上空扑腾嬉闹的鸟儿,唧唧喳喳地散开,巧妙地避过了飞石的路线,很快又重聚在一起,继续唧唧喳喳,仿佛刚才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就像下课时聚在走廊上八卦的中学女生们,时而安静下来,给路过的老师让出一条道,等老师走远了,又快乐地继续起刚才的话题。
皮克西小脸通红,却一本正经地看着远处石子落下的地方点点头,仿佛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似地说:“就用这个力度,能把石子打得很远。”
我大概绷不住笑了,他有点气急败坏地跺脚,一边又在空中转圈子:“我只是意思一下给你看看我的弹弓能打多远!”
“我不是在怀疑你的技术,皮克西,”我笑着说,“早上那两只乌鸦可是货真价实的。”
他可能已经准备好了继续辩解,此时听我这么说,顿了一下,最后又飞了个媚眼,把弹弓塞在我手里,说:“哼……你试试吧。”
我在他拍腰拧肩的指导下拉开弹弓,却不敢拉得太开,他在身边攥着两个小拳头吼:“用力——张开——用力——使劲儿啊——”
我一下子泄了气,苦着脸道:“别这么吼行不行,又不是生孩子。”
他刚刚恢复正常的脸色刷地又红了,结结巴巴地说:“说、说什么呢,不过你啊,怎么不用力呢?我这弹弓是用银飞马的蹄筋做的,可耐抻了,轻易断不了。”
哦!原来是个高级货!我肃然起敬,原本不起眼的弹弓忽然显得熠熠生辉了,我拿在手里左看右看。
之前听包里那位说过,飞马是一种有灵性的动物,长着翅膀可以飞,以银色为最佳品种;不过,灵境的飞马跟传说中诗神缪斯的坐骑珀伽索斯不是一回事,在这里,飞马甚至可以作为食材,变成肉饼填进矮人们无底洞般的肚皮。当时,听到他用一种轻蔑的语气谈起矮人永不餍足的食欲,我不禁好奇地问,精灵吃些什么?他矜持地报了几样,都是x果x豆之类的,光听名字我就兴趣缺缺:木有肉,不幸福啊。
话说我努力压下啃一口试试咬劲儿的念头,把弹弓举在眼前研究传说中的高级蹄筋,但灼灼的目光暴露出的一丝野望显然让皮克西十分不安。他紧张地搓着手转圈子:“你想干什么……很贵的哟,它可是很贵的哟。”
我一笑,索性把弹弓还给他,说:“你先收着吧,我得去找你说的那个‘兜兜草’,不然今天一整天都没水喝了。”
他倒扭捏起来,小手往身后一背,做出很大方的样子,说:“你先收着,等学会打鸟了再还给我。”
我让了两回,他还是不肯接过,我便不再坚持,顺手把弹弓塞进背包侧面的网兜里,猫着腰钻到草窠里寻找兜兜草。
这种草并不很多,我找了十几分钟才发现了一株,幸好半人高的植株够大,茎上对生的碗状叶片够深,积攒的夜露也够多,一片就有一小碟的水量,让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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