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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级狂魔-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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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不其然,叶锋才只在风清阳狂暴的攻击中散步了半柱香的时间,风清阳便瘫在地下,一脸无奈道:“我认输!”

    “此战,天衍宗少年天才,叶锋胜!”

    裁判大声的宣布了这个修炼界有史以来,划时代的战绩:一九打败二九的无敌神话!

    叶锋的名字从这一刻起,正式传扬天下,天衍宗天才的威名,顿如晴空之烈日,十五之皓月,炫耀天下,无可阻挡。

    “你是第一个没用脚踩着我的脖子逼我认输的少年,本龙承你的情,给你透露一个机秘:下一场你的对手还是一条来自大世界的龙,他的境界虽才只是一九高阶,却是真正的三星天才——能干掉第十二重的候级大能。

    而且他的聪明程度比我只少了四系法术,他会的法系是五行中最擅长攻击的金性——他的绰号是:东方不败;名副其实的平生未逢一败!”风清扬拍着叶锋的肩膀,一脸夸张道。

    十二重战力?叶锋心神顿时大震,他现在是六重初期,用一剑东来来搏命,也就将将能击杀二九低阶中的巅峰修士,也就是十二重巅峰大能。

    叶锋搏上老命的真实战力,与这位来自大世界的东方不败将将持平,但禁不住别人是一条打不死的龙啊!

    风清阳才刚友好的拍了拍叶锋的肩膀,忽又瞪着叶锋一脸凶巴巴道,“老夫虽对你敬老的风度极为欣赏,但你杀了老夫的爱徒,老夫绝对会跟你不死不休!”

    “风前辈,你那徒儿不但吃人还敢杀龙,实是一条无可救药的混账龙,跟您老的风度完全不是一脉相承啊。”

    被一条打不死的龙给缠上,这以后的日子想想都觉得恐怖,叶锋于是试着诱惑道,“冤家宜解不宜结,老前辈,我加倍赔偿您在您徒儿身上付出的栽培费,行不?要不您不妨自己提提条件,只要我能做到,定当尽力满足。”

    “人要吃饭,龙同样也要吃饭,人吃饭要下饭菜,龙吃饭同样也要下饭菜,人可以杀猪当下饭菜,龙为什么不可以杀人当下饭菜!”

    风清阳瞪着叶锋道,“人杀人杀得还算少吗?龙为什么就不能杀龙?你不但杀了我徒儿,还污蔑他是混账龙,还混账到不可救药,老夫对你的仇恨值,已经上升到无可救药了!!!”

    这家伙,好像不笨啊?弄巧成拙的叶锋,顿时哑口无言。

    “糟老头,快滚回你的大世界去!”

    小萝莉红通通的大眼睛气呼呼的瞪着风清阳,小手指不停的炫着刀圈,凶巴巴道,“你要是再敢纠缠我家锋哥哥,那就别怪本豆豆不讲龙族规矩,将此刀借给锋哥哥,让他当一回真正的屠龙勇士!”

第111章 研究屠龙术() 
风清扬瞄了瞄小萝莉小手指上炫着的那把小刀后,立马被吓得落荒而逃。

    龙族规矩,屠龙刀龙民可以有,外民不可以有,一旦有外人执掌了屠龙刀,必将遭至龙族无穷无尽的追杀。

    这原因,大家想想便能知道,请参考地球大国们生化武器防扩散处理手段。

    碰!

    修道联盟总部,道宗宗主狠狠的一巴掌甩在茶几上,甩得茶几上的杯具们全都破碎了。

    “苍天啊,大地啊,这些所谓的天才们啊,所谓的星级天才们啊,不是被秒斩就是被逼得跳高自杀,最不可思议的是,竟还会有这样的蠢家伙蠢得会在擂台上,将自己的法力当烟花放——大世界派来的天才,全都是渣到不可救药的废物废物废物!!!!!!!!!!”

    “宗主,除了那条笨蛋龙,非是天才太废物,而是敌人太天才!”

    一位道宗的长老摸着良心替大世界的天才们申辩了一句后,接着道,“但天衍宗的这个怪胎即便再天才,明天对他来说,也必将是一道很难迈过的坎。

    我敢断定,明天东方不败即便干不掉那小子,也能将他的老底摸个通透,只要摸出了这小子的真实战力,我们就能在适当的时机,给他真正致命的一击了!”

    “过了明天再说吧。”道宗宗主一脸凝重道,“我总觉得那小子,似乎隐藏着无穷的奥秘,是修炼界中有史以来最大的祸胎,很难这么轻易的将他干掉。”

    云庄某小院内,叶锋一脸的心事重重。

    明天,将是他重生异世后最大的一道坎,他将遇到练级以来最凶残的大boss,若仅只是一个大世界的三星天才,他相信在战力相同的情况下,最后的结果会是一死一晕死。

    自己最后的底牌一剑东来,绝对能将其干脆利落的碎尸。

    但令叶锋恐骇的是,对手是一条无法杀死的龙,可想而知,在自己晕死后,被碎尸再重生的东方不败龙,绝对只要伸伸小指头就能将自己轻轻的戳死。

    “除了屠龙刀,这世上当真再无它法可以屠龙?”

    叶锋烦躁不安中,突然想起一句伟人名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豆豆,过来,来陪哥玩一个小游戏。”叶锋对着正在嗑糖豆的小萝莉招了招手。

    汗,幸亏哥饲养了一条龙,否则哪能随手招到这么适宜的试验材料,传说中的神兽们都有些打不死的小强特征,哪天哥得再饲养一只凤才行,用来研究研究以防万一。

    无知的小萝莉一听说锋哥哥竟要陪她玩游戏,欢天喜地的跑了过来,浑然不知自己已被来自地球的练级狂魔,征用成了第一个活体试验材料。

    “豆豆,有没有什么末日灾难般的感觉?”叶锋随口问道。

    “哪有啊,暖洋洋的像泡着春天的太阳般,可安逸了。”小萝莉一脸安逸道。

    实践证明,春天的奥义对龙民们是一种很安逸的享受。

    “豆豆,有没有很恐惧的,像是小红帽撞见了大灰狼的感觉?”叶锋一脸希冀道。

    “哪有啊,冰爽爽的就像豆豆小时候躺在妈妈的怀里吃冰蛋,可安逸了。”看来冰意对龙民们来说也是一种很安逸的享受。

    “豆豆,有没有赴汤蹈火的悲壮?”

    “哪有?比豆豆第一次偷喝妈妈的千年醉感觉更火辣,可安逸了。”看来赴汤蹈火对龙民们来说比喝烈酒更享受,五行中的火意被实践为失败。

    唳

    一声凤鸣,响彻九天。

    “饶命,锋哥哥饶命!”玩得正开心的小萝莉,突然一脸惊恐的讨饶道。

    叶锋撤掉了火凤天的奥义后,暗自拍了拍自己的脑袋道:咱这脑子太笨了,地球上的生物科学表明,爬虫的天敌是飞禽。

    龙是爬虫中巅峰造极的代表,凤是飞禽中至高无上的存在,按生物相克的天敌论,凤凰当然能给龙民致命一击——凤息可以杀龙。

    “锋哥哥,我们再来玩好不好?”刚才被吓得一脸苍白,大叫饶命的小萝莉,竟然玩心重起。

    叶锋奇道:“豆豆,你刚才还没被吓坏,还有心思玩?”

    “我刚才只是感觉锋哥哥肯定可以杀死豆豆。”小萝莉一脸怕怕道,“但豆豆很乖很听话,锋哥哥肯定不会杀豆豆的,对不对?”

    “对,豆豆最乖最听话了,哥不会让任何人伤害豆豆的。”叶锋一脸心疼的抱着小萝莉的额头,狠亲了一口。

    小萝莉一脸幸福的笑了。

    人最重要的是什么?是有一个可以牵挂的人,孤独永远是智慧生命最致命的伤害。

    叶锋两世为人就只有小萝莉这么一个真正心疼的宝贝,他当真是宁愿自己死了,也不愿小萝莉受到任何伤害,这是一种潜移默化中烙印进心神的真情。

    此事并不奇怪,王八对绿豆而已,两人皆是执着于本性,我行我素,于外界甚少真正交流的懵懂中的赤子。

    唯赤子者,至诚至圣也。

    “豆豆,凤凰是不是你们龙民的天敌?”叶锋想确证一下。

    “锋哥哥瞎说什么啊?”谁知小萝莉却一脸不满道,“凤族可是我们龙民最亲亲的亲戚,古老的时候,我们龙民们相亲,凤族是排在第一位的,人族才只是排第二。

    那时候,龙龙都想生一个龙凤宝宝,可惜的是,我们最亲亲的亲戚,却被无耻的强盗们灭族了。”

    叶锋立马一脸懵逼,蒙了半天后,这才试问道:“那你们龙凤两族要是打架斗殴,谁更厉害些?”

    “应该是平手吧?”

    小萝莉托着下巴道,“听我妈妈说,久远以前,龙凤两族为争霸权,打得可热闹了,凤是唯一能用自身能力杀死龙的存在,龙也是能凭自身能力推毁凤的不死烙印的存在”

    听到这里,叶锋终于一脸满足的笑了,然而

    “不仅如此,龙凤两族,还各自掌握一种对对方致命的外力,凭那两种克星般的外力,凤族雇佣的凡人士兵都可轻易杀死一条龙,而龙族雇佣的凡人士兵也可轻易射杀一只凤。”

第112章 豆豆有危险() 
听到这里,叶锋终于明白龙族不敢横行霸道的真正原因:这世上,绝对还有掌握这种力量的种族,龙族应该是跟他们达成了某种妥协。

    小萝莉继续道,“结果大家杀来杀去,杀得双方都快灭种了,最后龙凤两族最聪明的人建议,大家与其杀个同归于尽,还不如互结亲家,同归于好。

    于是第一个龙凤宝宝诞生了,他就是威震诸天万界的:鲲鹏。”

    鲲鹏?叶锋简直不可置信:不是说大鹏金翅鸟以龙为食么?

    叶锋再想想后,终于想起鲲鹏是华夏正宗的神话,大鹏金翅鸟是源自于天笠的舶来品,后人虽常将二者混为一谈,但阿三的谬论,显然并不可信。

    “鲲鹏将龙凤两族的优势催化到了极至,他的胃口比我们龙民还庞大得多,一口可以吞下一个汪洋;他的速度还远超凤凰,展翅瞬息就能扶摇直上九万里。

    他入水为鲲,冲霄化鹏,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他是天地间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真正杀不死的存在。

    鲲鹏成年后,瞬息便能穿梭万界,打遍诸天无敌手,那时候,是我们龙凤两族最风光的时候。”

    小萝莉最后一脸可惜道:“可惜鲲鹏哥哥太嚣张了,最后被一个不知从哪个旮旯里冒出来的无上存在,给镇压到哪个旮旯里去了,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

    除了鲲鹏哥哥,我们龙凤两族再也没能生出第二个真正的龙凤宝宝,只生出些像偏向龙性的饕餮、偏向凤性的朱雀等等。

    不过他们虽没有鲲鹏哥哥那么威风,却也在诸天万界闯下过赫赫威名,比我们单个的龙凤,还是要强出不少,所以后来龙凤两族一直乐意互结亲家。”

    要不要再试试找到那种能克制龙族的常规力量?叶锋想了想后,最终放弃,用凤息镇杀恶龙,龙民们应该能够接受。

    要是自己当真掌握了能让凡人屠龙的常规力量,不但自己,恐怕连栽培出自己的天衍宗,都会被龙族追杀得亡族灭宗。

    这世上并没有真正的克星,就像猫捉老鼠天经地义,但某些垃圾丰富的角落栽培出来的特大号老鼠,能将大猫们撵回主人的怀抱里求安慰。

    非洲雄狮似乎是食草动物们的克星,但经常有摄像头的资料表明出某些真相,强壮的水牛经常能将狮群们撵得像狗一样乱窜,还一不小心就会踩死一两只。

    农耕文明开发出来的强弓劲弩一直是原始土著们的克星,但抱成团的土著们,能从穷山沟里冲出来席卷天下,揍得数亿文明的农民地主们跪在地下叫主子。

    常规力量当然只能克制还未变强的普通龙民,否则身为顶级天材地宝的龙民们,早就被滥伐资源的修炼界屠宰得亡族灭种了,哪还能风光逍遥到现在?

    叶锋除了无可救药般的痴迷于练级打怪,其真正的心智,真心不笨。

    叶锋今天的比赛被安排在下午最后一场,但一大清早起来,叶锋就有种心慌慌的感觉,这种感觉还越来越浓。

    “莫非豆豆的道听途说并不正确,凤息并不能镇杀龙民?”

    叶锋仔细感应了一下心神,他发现这种感觉并不致命,而是一种很令人难过,难过到悲伤的感觉,就像

    叶锋终于想起来了,这种感觉,就像他当年第一次上学时,被同桌的小霸王烧掉了自己的那个全班最丑的丑书包的感觉。

    那个被烧掉的丑书包虽丑到让人恶心,以至于连本该是正义代表的班主任老师,对小霸王的恶行也无任何表示,反而轻责了前来哭诉的叶锋一句极其小声的“孬种。”

    那句“孬种”的声音虽小到正常人很难听得清楚,但却被天天防小强们偷馒头、把耳朵锻炼得连小强行窃的声音都能听得一清二楚的叶锋,听了个一清二楚。

    于是才六岁的叶锋,在班主任的激励下鼓起血勇,平生第一次打怪,将八岁的小恶霸揍得钻到桌子底下大叫饶命,叶锋从此迷上了打怪。

    隔壁班的小胖听说了叶锋傲人的战绩后,认为叶锋很有打怪的天赋,于是以一颗大白兔奶糖的代价,请叶锋帮其打怪练级。

    于是叶锋平生第一次接触了电脑,学会了网游,练级狂魔的事业开始正式起航。

    遗憾的是,班主任老师虽蔑视叶锋为孬种,却并不欣赏他后来的血勇,反而狠揍了他一通屁股板子后,再逼他上台作检讨。

    没办法,小恶霸把他那霸王龙级的老妈拉来了,这就是没娘疼的可怜娃的下场。

    孤儿院的义工教育过叶锋,老师才是世界上最好的人,自那以后,叶锋认为现实世界中全都是些坏人,于是把自己所有的情感,都寄托在了遐思无限的虚拟网游中。

    以至于他穿越到异界后,还习惯性的将真实世界的人们,视为系统中的npc,除了他认定要呵护的小跟班。

    叶锋的世界观至今仍是很不正常,一直沉沦在虚幻的游戏意识中未能自拔。

    叶锋的那个丑到让他遭受学生时代第一次不公正代遇的小书包,是他翻了好多个垃圾堆,好不容易才凑出来的一些干净的烂布条,亲自一针一线缝起来的,连针线也是从垃圾堆里翻出来的。

    那个书包虽丑,却凝聚了练级狂魔不少的血(针扎的),颇多的泪(劣质的蜡烛生产的浓烟给熏的),寄托了他对传说中的学校生涯最美好的向往。

    痛失了那个他亲手制造的最宝贝的小书包,是叶锋心中最永远的痛。

    “豆豆!是豆豆有危险!”

    终于找到第六感根源的叶锋,立马冲出了小院,朝兴冲冲的跑去打擂的小萝莉,以最疯狂的速度狂追而去

    第十八号擂台,战鼓尚未擂响,选手已经登台。

    左边的选手是来自天衍宗突然窜起的无上天才司徒荳,以五重初期的修为,擂遍群英无敌手,更令人恐怖的是,她还是一条杀不死的龙,最令人恐怖的是,她还是一条五行法系俱全的超级天才龙,曾一剑劈掉一九高阶。

第113章 龙的传人() 
右边的选手是来自道宗的天才杨风,杨风虽出自超级宗门,但却修为平平,才五重初期,战力平平,上一轮被一位四重巅峰的选手差点击败,最后靠一件坚不可摧的防暴马甲硬扛了对方的大招,这才险胜。

    无人看好杨风,人们只等着战鼓擂响后,看看天才龙少女是一锤子将杨飞擂死,还是一剑劈成两半。

    今天天才龙少女展示的是一把巨剑,看来道宗的天才比他的前任们要幸运得多,至少能得到两片残尸,而不是被雷成肉饼。

    咚咚咚,战鼓擂响。

    “记住,杀你的人真名叫蚩风,他真正的身份是龙族的克星——来自九黎族的屠龙士,我们九黎族的祖先,与你们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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