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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当婚 完结-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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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卷 前尘 番外一 挽歌

    (安格前世的番外。)挽歌真人已经一百八十岁了。

    在修真界,挽歌其实还是很年轻的,外表看起来也就三十多岁。长得又是那么的玉树临风、卓尔不群,修真界不知道有多少女修迷恋着他,但他全都拒绝了。

    有人说他不解风情,有人说他骄纵自傲。

    事实上,挽歌真人是有自傲的资本的,一百八十岁的金丹修士,又是天灵根,受到师门看重,授予长老职责,不管是门内还是外界,都备受赞誉。但他对人其实极温和友好,不管是对内门的小辈,还是外门弟子,都和蔼可亲。

    说他自傲,那纯粹是妒忌。

    也有人说他痴情,在妻子逝去之后,他没有再娶,即使再美的女子对他示好,他都视而不见。

    挽歌觉得,自己其实对不起这两个字。

    他从前并不懂得拒绝。

    他的双修道侣,是同门师妹,挽清,很可爱的一个女子。她是那样天真单纯,目光清澈,和他完全不同。他选择她做自己的伴侣,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可那时候,即便和师妹如漆似胶,他依然和门内的一些女修关系暧昧。他喜欢那种被人恋慕的感觉,那让他飘飘欲仙,所以跟她们,他总是若有似无的牵扯着,而不会直接的拒绝对方。

    他以为自己做的很好,瞒住了师妹,可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

    她什么都不说,不代表她不知道。

    不争吵,不追问,她越来越像一个冰冷的瓷娃娃,每天就只知道修炼,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一闭关就是好几年。他起初不以为意,后来却发现,师妹对他越来越冷淡,越来越漠不关心。

    三十年前,师妹怀孕了,她生了他的儿子,一个漂亮的男孩,像他,也很像她。他看着儿子,不自觉地内心一片柔软。

    可师妹却和他大吵了一架,像个蛮不讲理的泼妇,对他不顾一切的破口大骂。他那时候才知道,她是多么的在意,他和那些女子的流言蜚语。

    那时他年轻气盛,一时气不过,干脆闭关修炼。

    三年后,他破关而出。

    那时他才知道,就在他闭关之后,师妹就丢下才出生的儿子,拖着虚弱的身体,参加了一次除魔行动,至此,再也没有回来。

    洞府里,有她留下的东西,他送她的飞剑、写给她的情诗、偶尔想起时给她买的一些小礼物,还有两人双修大典时,她穿过的嫁衣——都是她曾经视若珍宝的东西。

    有人将她的遗物还给了她——她的储物袋、她已经破碎的宝衣。

    储物袋里,空空如也,她什么都没有带走,都留在了他们的洞府里。

    分明就是抱着必死之心而去的。

    他从来都不知道,她是如此决绝的女子。

    没有人知道,他抱着那些东西哭了整整三天。

    他在掌门师兄那里看到了他的儿子,他已经三岁了,一双大眼纯净无邪。

    他给儿子取名清歌。

    把清歌交给掌门大师兄抚养,而后他便出门游历。在世俗界,他装扮成各种各样身份不同的男人,无一例外都是浪荡子。

    他纵情声色,身边一个个女子来来去去,可内心总是寂寞。

    世俗界的酒没有师妹酿的好喝,可是能醉人。

    他醉了一年又一年。

    偶尔他也会回到山上,回到师门,在师兄的院子外面呆呆的看上一会。

    清歌七岁,成功晋级到炼气期,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可爱男孩儿,很像挽清。

    清歌十五岁,在炼气期弟子中排名第一。御剑飞行,穿着内门弟子的衣袍,像极了年轻时的他。

    清歌三十岁,长成了一个英俊的青年,他待人温和,和他很像,却又不完全一样。

    他看着他,只觉得泪眼模糊,他出现在他的面前:“清歌,我是你爹。”

    清歌收起了笑容。

    他转过手,握着他的飞剑——挽歌认得出来,那是他当年一起交给掌门师兄的,挽清的遗物。

    清歌说:“对不起,这位前辈,我没有爹。”

    有什么东西破碎了,从胸腔里。

    挽歌再一次离开了山门,来到世俗界。

    他已经不想再扮演所谓的浪荡子了,他戒了烟酒,也戒了情爱。

    那一天,他御剑在都市里飞过,某个僻静的巷子里,传来一阵狗吠声和微弱的呻吟声。

    他一时好奇,便隐去了身形转了进去。

    那是一个身材消瘦的少女,十二三岁的年纪,小脸脏污地看不清五官,只有一双清冷绝望的眼睛,格外的明亮。一只手里抓着半只碎面包,上面还沾着黑色的污迹,指骨嶙峋,瘦弱不堪,身后是两个堆得满满的垃圾桶。

    她身上的衣物又脏又乱,一件看不出原本颜色的大外套,磨得到处都是毛边的裤子,在寒风里瑟瑟发抖。

    身前一群足有十来只的野狗狰狞的冲着她吠叫,作势欲扑。

    那一刻,他泪如泉涌。

    挽清……挽清……

    他显出身形,驱走了野狗群,女孩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忽然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

    他将她带回了师门。

    他救她,只是可怜她。将她带回了师门,是因为发现这个女孩有灵根。

    和他的挽清一样的三灵根。

    他将女孩带到清歌面前。

    “清歌,这孩子是我在俗世捡的,你找个地方安置她吧!”

    清歌看着女孩那可怜兮兮的模样,生平第一次,没有拒绝自己的要求,将女孩带了回去。

    他留在了山上,不再离开。掌门师兄任命他为金丹长老,他也没有推辞。这些责任他逃避了许多年,不该再逃避了。

    过了几日,他忽然想起捡来的女孩,于是就决定去看看她。

    女孩的资质不算好,但那双绝望的眼睛让他印象深刻。

    他摔门而去时,呆立在屋里,环抱着儿子的挽清眸中,也有同样绝望的悲怮。

    “你叫什么名字?”清歌如此温柔的声音,还是他第一次听见。

    “……风小雅。”女孩的声音很清脆,却有些木然。

    “你以后就是我的师妹了,按照我这一辈的排行,合该有个清字,以后,我就叫你清雅好不好?”

    “……好。”

    “好乖,我是大师兄,我叫清歌。”

    “……大师兄。”

    门外的挽歌,忽然笑了,也许,将这个女孩带回来,是一个无比正确的决定。

第一卷 起风 1。草牧区的贵族女孩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这是一片广大的草牧区,绵延数百里,入目皆是盎然绿意。盈翠的绿色在眼底跳跃时,给人以生机勃勃之感,让人不自觉地想要融入其中,化为一颗小小的草。

    数以千记的散养家畜悠闲的漫步其中,膘肥体壮肉质鲜美的铁甲牛,温顺无害绒毛细密的独角羚羊各自成群,护不侵犯的据守一方。偶尔动动耳朵,也只是为了驱赶停在脑袋上的蜜虫蚊蝇,毫无戒心。

    几条甩着灰色长尾的牧狼间或穿插而过,猩红的眸子看向周围的牲畜时便会荡起一丝光亮,光滑的皮毛与草叶摩擦间,偶尔有火光闪现。

    可它们却并不攻击家畜,只是警惕的守在四周。时而发出几声澈响天际的狼哞,以此警告周围所有心怀不轨的魔兽和盗贼。

    蔚蓝的苍天之上,零星散布着数颗棉白的云朵,沉沉浮浮之间,飘飘荡荡。

    正是难得的艳阳天,原本敌对的狼与家畜如此和谐相伴的情景也变得温馨起来,有如神眷。

    身为草牧区的牧民,却对如此美景视若无睹。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贫民们,根本无暇去欣赏这样的景致,为了填饱肚子而努力工作,身体早已疲惫不堪。哪怕有人问起他们对此有何感触,也不会兴起好好看一眼的兴致,只会疲倦的说一声:“少见多怪。”

    不过,这么灿烂的阳光,还是带给牧民们很好的心情。晴天代表着工作顺利,也就能更多的劳动,等到月末的时候,可以分到更多的粮食和钱币。因此他们的脸上无不带上了同样灿烂的笑容,年轻的男人们甚至哼起了粗犷的小调,为诸天神诋们歌功颂德。

    多么美好的一天啊!

    陡然之间,风云变幻。天际仿若刮起一道飓风,不知从何处将无数的乌云卷拢了过来,掩盖了明媚的日光,天地黯然相对,沉了一沉。

    “撒穆,怎么回事?”牧民们不由吓呆了,纷纷看向村长,牧民中的长者适时的出声询问。

    村长也是和大伙一起工作的,别看他是村长,听起来很有权势似的,其实也同样只是贫民,否则也不会到这种草牧区来工作。草牧区的牧民是最低等的工作,有点办法的人都不愿在这里工作。得到的报酬很少不说,还特别的繁重。

    不过既然身为村长,自然有一定的特权,也比一般牧民更有经验,见识更丰富。

    撒穆停下了手头的工作,紧握在手中的镰刀停止切割,重重的落在地上,他望着天边那抹暗沉变了变脸色,回头对身后惊疑不定的牧民们说:“可能要变天了,大家回去把晒着的东西收一下,免得淋湿。”

    “可是牧草还不够……”有人犹犹豫豫的说道。

    “一会再干也没关系,”撒穆沉声道:“要是把东西淋坏了,让家里的孩子穿什么吃什么?还不快去,收拾好了再回来继续工作!”

    牧民们不再做声,拿着镰刀快步离开。也不是全部人都离开了,有几个精壮汉子还留在原地,见伙伴们回家,并没有任何羡慕,只是低头继续劳作。

    “你们不用回去吗?”撒穆扫了他们一眼。这么好的天气,牧民们都不会错过的。谁知道才过了半日,就忽然刮风,眼看要下雨了。

    身材最为魁梧的安德烈直起身,伸了个懒腰,咧着大嘴笑:“我家里那个懒婆娘嫌麻烦,今天没晒粮食,说不定现在还得意呢!”

    旁边的人善意的笑了笑,他们多半是同样的原因,不用回家。

    安德烈的婆娘叫莱茵,很美丽的名字,人也挺漂亮。就是太泼辣了,牧民们都听过她的河东狮吼。不过莱茵可不是什么懒婆娘,反而是远近闻名的能干女人。只是这女人极度讨厌晒太阳,这么大的太阳肯定缩在家里不肯出来。

    没一会,牧民们便陆陆续续的回来了,花费的时间都不长。没有人会借机偷懒,所有人都知道,撒穆非常的公正,从来不会偏袒任何人,哪怕是他的儿子,十七岁的小撒也是一样。而他们只能努力工作来换取口粮,偷懒一天,家里说不定就要断粮三日。

    “大家继续干吧!”撒穆大吼一声,震得人耳膜都隐隐生疼,“日落之前割好足够的牧草,就可以回去了,老婆孩子热炕头随你们干什么去!”

    男人们都哄笑起来,事实上这里也没有女人。牧草太过绵长结实,女人们的力量太弱了。

    笑归笑,手下的动作却都没有停止,甚至更加快速了。

    若不是这奇怪的天气影响,他们到了晚间还可以去做点别的活赚点零花钱,但今天只能算了。

    笑声传的极远。

    三公里外,阴云下。

    如果有人来到这里查看,定然会大吃一惊。

    在这片苍茫的草牧区,鲜少会有贵族到来。然而此时,竟然有一个小女孩盘腿坐在草地上,四周高耸坚韧的牧草仿佛被一股无形的风吹得向外偏倒,肥厚的叶片无力的抖动。

    小女孩生的白白净净,年纪大约四五岁左右,黝黑的头发怪异的束成一个奇特的发髻,盘在头顶上,一根树枝样的东西插在发髻中央,像是起到固定的作用。她面色沉静,双眸紧闭,双手叠放在盘起的膝盖上方,腰板挺的笔直。

    她身上穿着丝质的粉色绸裙,裸露的左手手腕间系着同色的丝带,在飓风之下,却诡异的没有半丝颤动,只是柔顺的贴服在小女孩的身上。

    绸布是贵族们才能做成衣服穿在身上的布料,平民们只能穿粗布,但也只有低等的贵族会穿。每一个贵族阶级都有不同的服饰规定,十分严苛。一旦有人被发现违规,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甚至被夺去贵族的资格,沦落为平民,甚至贫民。

    若是仔细观察,还能发现小女孩的衣袖上有个凸出来的印记,是一只狮鹫的头像,凶狠狰狞。只是绣的太过细小,并不是那么显眼。

    这是家族标志,小女孩显然还没有资格佩戴家族徽章,因此为了显示她的身份,她的每一件衣服衣袖上都会绣上类似的标志性印记。

    这个狮鹫头像的标志,便是这片草牧区的主人,格兰芬多世家特有的印记。

    只是格兰芬多家的小孩子,这个时候怎么会孤身在草牧区?

    但此刻并没有人会来管这种无聊的闲事,没有人会傻乎乎的往乌云聚拢的地方跑,万一被雷神降下的雷电劈中,那就真的欲哭无泪了。

    此时,小女孩的头顶上方,乌云越聚越浓,好像片刻就会有暴雨倾泻而下。她却仿佛没有丝毫察觉一般,一动不动。而奇怪的是,乌云却只是急剧增多,并没有半点要下雨的样子。

    良久之后,小女孩的睫毛颤了颤,翛然之间,便睁开了双眼。

    那是一双极其黝黑的眼睛,如同她的发色一样沉郁,且深不见底。黑色的瞳孔中闪过一丝金色的亮光,速度极快,哪怕只是眨下眼睛,都不会发现它的存在。而在金光完全隐去之后,她的眼睛便诡异的从墨色变成了海蓝——那是格兰芬多家族标志性的海蓝色。

    在这一刻,聚拢在女孩头顶之上,浓黑如墨的乌云也顷刻间诡异地散去,就如同它来的时候一样,消失的极快,几乎是须臾间,天空便显露了出来,阳光重新照耀向大地。

    “赞美温蓝。”小女孩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习惯性的感谢了一下祝福女神,却未必有多少诚心。这样的信徒,女神多半是不会眷顾的。

    女孩动作熟练的将发髻打散,让发丝披在脑后,伸出右手随手一抽,将丝带取在手中,才拢了拢膨开的黑发,灵活的将头发束在一起,还顺便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

    做完这一切之后,小女孩站起身,拍了拍身上沾染的牧草碎片,小心翼翼的检查了下周身,却发现身后的衣裙不知何时竟然沾上了一大片绿色的污迹,不禁哀嚎一声:“完了!”

    愁眉苦脸沮丧莫名的女孩这时候才真正的像个四五岁的小丫头,盯着柔嫩粉色上那道显眼的绿痕泫然欲泣,仿佛这是她什么生死仇敌似的。

    这片草牧区所种植的牧草叶片最为肥厚、鲜美、营养,是最适宜草食类牲畜的口粮,因此贵族们的封地中,但凡有草牧区,种植的都是这种牧草,廉价易生长,虽然总是长得太快,但随着牲畜的增多,也不会成为太大的问题。

    可衣料一旦被这种牧草的汁液染上,就极难洗掉。平民们或许不在意穿沾了牧草汁液的衣服,贵族们却是不敢穿的,真要穿出去了,会被人耻笑的。

    “哎呀,好几年不能用,我都差点忘了!”女孩的眸光乍然一亮,用力的拍了下自己的脑门,沮丧的苦瓜脸顿时消去不见,还十分得意的笑了起来。伸出手,对着衣服上的绿痕嘟嘟囔囔后,随手一指:“……除尘术,着!”

    随着她细嫩的话音落下,分明已经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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