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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李世民-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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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旗子射下来就可以了。

随着一声令下,无数马匹潮水般奔腾而出,前路顿时烟尘大起,那气势犹如风雷迸发。鬃毛飘飘,马儿昂首长嘶,身上激烈抖动的健壮肌肉,有着一种原始而野性的美,马蹄飞扬卷起的尘土似乎把太阳也遮盖住了,草原显得更加朦胧迷人。

奔雷般的马蹄声和几乎在颤抖的草原使场上比赛的人热血沸腾,体内的鲜血已被万马奔腾的场面点燃了,个个拼尽全力策马奔跑着。

而周围的观看助威的人群则发出类似狼嚎一样的声音,那声音无疑是对场上拼搏的人们一种最震撼的鼓励。

我的骑术在江都的时候由宇文成都亲自教授,日夜操练,已是个中好手,普通人胜不了我,很快所有的赛马手都被我甩在身后。但却有一匹黑马始终甩不掉,一直与我并驾齐驱。

我偷空瞥了一眼,那确实是一匹好马,在阳光的照射下,它纯黑色的皮毛光亮耀眼。

是他!刚才的那个黑衣的蒙面人,他的马术显然不弱,只见他身体前倾,半伏马背上,双腿紧夹马腹,不时挥鞭策马,一点点地拉近我和他之间的距离。他完全不去看其他人,只是紧紧地跟着我,仿佛这只是我们两个人的竞争。

他追上来了!我不敢再看,转头专心致志地驾驭着。追风不愧追风之名,在转弯时居然侧过身子,前蹄腾空,后蹄用力朝后猛蹬,瞬间又将那黑衣人甩在了身后。

此时我什么也听不见,只听见马儿前进时发出的喘气嘶叫声,以及马蹄扣击地面时发出的哒哒声。

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加速,加速,再加速!

终点近在眼前,已经可以看见那旗杆了,我微弯身取过弓箭,拉弓搭箭朝那旗子射去。在这个瞬间,我忍不住地侧头看去,那黑衣人居然也在同一时间搭弓引箭,他的整个射箭的过程都是在一路飞奔的马背上完成的。

我有些吃惊,在奔跑中的马背上骑射本来就是难度很高的事情,而此人发箭的速度竟然如此之快,甚至连稍稍瞄准也不用,就直接将箭射出。

两只箭不偏不倚,同时射中旗杆,旗杆嘎吱一声,便倒了下来。

我不敢迟疑,催马上前,从马背上俯下身去,想拾起那旗子,黑衣人却在这个时候也赶了上来,分明已近到眼前,他却忽然从马上消失了,我定睛一看,原来他已俯身到了马腹之下。

他迅疾地伸出手来,却不是和我抢那落在地上的旗子,而是伸手扯掉了我的头巾。

我吃了一惊,一甩头,满头凌乱长发蓦然朝后随风剧烈舞动起来。

“混蛋!”我低骂一声,探过身去,手腕一翻,便将他脸上的黑布拉了下来。

但我这个动作却使两匹马靠得过近,眼看着我就要和那人撞在一起,他伸手搂住我的腰,抱着我一起滚落在地。

我被他紧紧地护在怀中,两人在草地上滚了好几个圈才停住。

“是你!”他将我压在身下,我顿时动弹不得,挣扎着抬起头一看,他也正低下头望着我,那双浅褐色的眼眸里透着野狼一样的光芒,他就是那日闯入江都皇宫的突厥人!

正文 第七十一章 突利与阿史那燕

“很高兴你还记得我……呵……”他大笑起来,将我搂得更紧了,“原来你也对我念念不忘。”

“你!”我又急又气,可惜此刻没心情与他斗嘴。我猛地一发力推开他,抬眼搜索了下四周,场上的比赛依然热火朝天,并没人注意到这边的动静。我迅速起身,五指成梳,利索地将长发挽好。

我跑回去拾起掉落在地的旗子,正想飞身上马,那突厥人却一把拽住我的胳膊,拦住我的去路。

“放手!”形势危急,我也顾不得许多了,清喝一声,使出压箱底的本领,运起十成力,左掌劈出,同时足下使出一个脚绊。

仓促间,他后退一闪,脚下一个踉跄,便往后栽倒。

“得罪了!”我一提气,往他肩膀上一踩,借力高高跃起,落到追风背上,双腿一夹,便朝前奔去。

追风风驰电掣般冲过了终点,我赢得了头名。

“勇士,做的好!”一大群突厥人立刻围了上来,向我道贺。

“多谢,多谢。”我边客套地应着,边在心里叹道,什么“勇士”,我方才险些就成了“烈士”,看来英雄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大哥!”萧然等人这时也冲了上来,“大哥,你没事吧?”

“没事。”我目光一转,那红衣女子拨开人群来到我面前。

“小姐,荣耀是属于你的。”我轻笑一声,双手奉上那旗子,有风度地将胜利献给这位高傲的突厥女子。

“哼……”红衣女子撇了撇嘴,一副很不情愿的表情,她犹豫了下,最终还是慢腾腾地伸出手来,接过我手上的旗子。

“嘶……”周围的人忽然发出阵阵抽气声,他们一个个睁大了眼睛望着我。

“恩?”为什么他们这样吃惊?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仍是笑着对那女子说道,“小姐,我赢了头名给你,我们就互不拖欠了。”

“哦?互不拖欠?风兄弟,你可真是无情。”身后忽然响起一个低沉的男声,我回头一看,是那个棕色眼睛的突厥人。

我皱了皱眉:“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呵,风兄弟,你是中原人,所以可能不清楚突厥人的习俗。”他将双手抱在胸前,嘴角挂着一抹浅笑,“突厥勇士若是赢得了荣誉,而又将这荣誉献给一个女子,那便是向这个女子求爱。倘若这个女子收下了,那便是默许这个男人成为自己的入幕之宾。”

“啊?”我大吃一惊,随即侧头看向那个红衣女子。

她偷瞄了我一眼,脸颊忽然飘起两朵可疑的红云。

糟糕,我心里暗叫不好,看来这习俗是真的,没想到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却为自己惹来大麻烦。

“大哥,你叫他风兄弟,你认识他么?”红衣少女走到那黑衣男子身边,抱着他的胳膊问道。

“呵……当然认识,我们可是旧识呢。”他轻佻地抬眼望了我一眼,“风明?哦?”

谁和你是旧识?我连你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少套近乎!我狠狠瞪了他一眼,并没有答话。

他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解释道:“这是我的妹子,阿史那燕。”

阿史那燕?突厥公主?后来也成了李世民妃子的那个阿史那燕?我心中一震,她不是电视剧中虚构的人物么?为什么在我所处的这个时空会真实存在呢?等等,他说阿史那燕是他的妹子,那么他就是突利了。他本名应该叫阿史那什钵,突厥的王子,后来的突利可汗……

阿史那燕……李世民的妃子……突利……

有些人,你这一生都不愿去想起他,可是却始终无法将他忘记。为什么……我蓦地闭上眼睛,为什么无论我逃到哪里,总会遇见与他相关的人或事?他就好像空气一样,总会弥漫到我的空间来,渗透我的呼吸,或单薄或厚重,压抑得我喘不过气来。

“风兄弟的脸色为何如此难看?”突利踏前一步,紧盯着我,“身体不适么?”

“我,我没什么……”我摇了摇头,眼前一阵发黑,脑子忽然一片空白,若不是突利敏捷地伸出手扶住我,恐怕我就一头载倒在地了。

突利搭着我的肩,轻声问道:“你,怎么了?”

“我,我没事……” 我轻推开他,闭上眼睛等那阵眩晕过去。这些日子不到深夜,我都无法入睡,加上来到突厥后水土不服,方才的赛马我又竭尽了全力,所以如今身体才会这样虚弱。

“我看你脸色苍白,气息不稳,还是去我的穹庐里休息一下好了。”突利大手一伸,揽着我的肩大步往前走去。

“不,我不去……”我低叫一声,想挣脱他的手。

“虽然突厥当前与中原暂时修好,但是你们几个汉人在此行走,还是很不方便,跟着我,你们会安全许多。”突利不理我的反抗,仍是搀着我,在我耳边低声说道,“你再挣扎,我就当着大家的面抱着你走。让我抱着,还是被我搀着,你任选一样吧。”

“你……”我如今全身无力,根本也抵抗不了,只能被迫靠在他身上,被他半挟持着往前走。而萧然他们见我走了,当然也只能跟了上来。估计在外人看来,我和突利两人勾肩搭背,宛如一对感情很好的哥们,倒也不觉得有何怪异。

“来。”突利先将我放上马背,而后自己也翻身上马,坐在我身后,大手揽着我的腰。

从突利身上,我可以清楚地感受到突厥人强悍的作风,既然明知道抗议无效,也就只能选择沉默不语。

“你看,”突利策马缓缓前行,他指着眼前的景色,不无骄傲地对我说道,“这里,那里,全是我突厥族人的,东至辽海,西至西海,南至沙漠,而北达北海,这五、六千里的土地,都是属于我们突厥的,我们才是草原的霸主。”

我倒是不以为然,突厥帝国是强大,但在以后的十年间仍被李世民征服了,成为大唐王朝的附庸。应该说,这个在欧亚平原崛起的突厥民族确实英勇,可惜他们遇上了盛唐和李世民这样的人物,运气也实在是太差了。

我懒洋洋地说道:“我知道突厥此时东拒中原西攘波斯,国力确实强大,任谁都不会小瞧了你们,但我对你们的国土大小丝毫不感兴趣。”

“你对我们的国土大小不感兴趣?那我就说说突厥的的风土人情好了。”突利非但没有被我的冷漠扫了兴致,反而滔滔不绝地说道,“我们突厥子民豪迈不羁,不像你们中原人那样娇贵矜持。我们不用读那些圣贤书,自然也就没有那些繁文缛节。突厥男儿个个骁勇善战,平日不是打猎便是出征,当然,我们也有玩乐的时候。女人们可以放牧歌舞欢唱,男子们或射箭摔交、或赛马驯兽……”

“够了,你不要再说了……”我的头愈发的痛了,只得出声打断了突利的话。

“你看到那座高起的平台么?”突利沉默了一会,忽然又开口说道,“那是我们祭天拜地的宗祠。”

我顺着他的手指的方向看去,在城中央果然竖立着一座高耸巍然的七层玲珑宝塔。

“宝塔右侧可纳数百人的穹帐是可汗的宫帐,在后方那用石墙砖瓦建立起来的是可汗宫殿,”突利又说道,“但宫殿那只是象征意义上的,并不实用,可汗通常都是住在前面的宫帐里。”

“呵……”听到这,我不由轻笑了声,“因为你们是游牧子民,所以才不愿居住在有梁有柱的房屋内么?”

“是,住在砖瓦房里,这的确有辱我们的传统,游牧是我们绝不可以忘却的生存方式。 ”突利傲然道,“左侧由大至小排列的是各个部族受封行赏的行帐与住处,而那些环绕在王公贵族外的,便是军队的穹庐了。”

“到了,前面便是我的穹庐了。”突利猛地勒住马,自己先跳下马,而后才将我扶下马。

我的意识依然昏昏沉沉,身体轻飘飘的,仿佛踏在云端一般,也就懒得去在意周围众人投来的惊讶目光。

突利还真不亏是王子,他的行帐虽然没有前面可汗的宫帐那般庞大,但也有数百丈那么长,前后左右大大小小围在栏中的大小帐篷,少说也有数十个。

“你家有多少人,用的着这么多间帐篷么?”话才问出口,我立即觉得不妥,忙又改口道,“用的着这么多间穹庐么?”

“我虽然不济,却也是王子,奴仆还是有几个的。”突利面带微笑,语调欢快,“平日里总会有许多的应酬、有宴会,那最大穹庐便是用来接待客人,剩下的有些用来祭祀、寝处、家族居处等等,总之一定不会闲置。”

我望着那在帐篷前一字排开前来迎接的突厥女人,揶揄道:“恩,想必你的女人住的穹庐一定也很可观。”

“我的女人?”突利稍稍愣了下,“那些都是我的奴仆,不是我的女人。”他忽然伏下头在我耳边柔声道,“不过,我的穹庐确实需要一个女主人了。”

我耸了耸肩,不置可否,回身招呼萧然他们跟上。

阿史那燕这时也下了马,她冲我们喊道:“大哥,你带风明先去休息,我晚上再来看他。”说罢,她朝我挥了挥手上的旗子,眨了眨眼睛,便转身朝前去了。

这个女孩……我颇感头痛,只能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不用理她,来。”突利掀开一个穹庐的帘子,让我先进去。

我也不与他客气,大步跨入帐内。

才迈了一步,我便心生警兆,抬头看时,有个大汉已扑到身前,他挥动手中的弯刀,向我迎面劈来。

正文 第七十二章 与虎谋皮

我刚入帐篷,一道耀眼的刀光便挥斩下来,危急之中,我只能向头一仰,身子一转,躲过这致命的一击。

而对方用力过度,一刀不中,身子便有些前倾,失了重心,他抬眼望见我,惊讶地咦了声:“你,你不是突利?!”

我还来不及直起身,眼角一瞥,只见寒光一闪,那个偷袭的人已迫到我面前,当头一刀劈来。

我暗叫不好,凭借本能,迅疾地侧过头去,刀锋从脸颊旁呼啸而过,划破了我肩头的衣服。

那人连续两刀不中,又接连劈出三刀,又快又狠。

我足尖一点,连退数步,顺势抽出腰间长剑,转身、掠起、出剑,一气呵成,接下了他如奔雷的刀。兵刃相碰,火花四溅,发出沉闷的撞击声。

我这几年先由秦琼提点,后经宇文成都指导,又经历了大大小小数次实战,剑法精进不少。这人的刀法虽然不错,却不是我的对手,方才他是因为偷袭才占了上风,而今我的长剑已出鞘,便再无所顾忌,眨眼间连刺出七剑,剑剑连环,化作数道剑影,逼得他只能招架躲闪。几个回合过后,趁他手忙脚乱、行动迟缓之际,我瞅准一个空档,欺身上前,刷的一声,长剑已架上了他的脖子。

“明!”突利这时候才上前来,不知是被什么拌到了,或是过于慌张了,他脚下一个颠,强壮的身躯重重地撞上我的右手。

我一惊,却来不及收手,长剑借力往前一送,抹过那人的脖子,一股殷红的鲜血瞬时喷洒出来,溅了我一身。

缓缓垂下手,我怔怔地望着那人缓缓倒地的身体和喷血不止的脖子,“我……我又杀人了……”我把头转向身后的突利,这是我第二次杀人,第一次是因为情况危急,秦琼握着我的手杀了一个盗匪,这次是因为突利的误打误撞,我失手又杀了一个人。

突利却脸色如常,平淡地问道:“明,没事吧?”他回身唤了几个奴仆过来,“你们,把这尸体抬下去。”

“大哥!”萧然他们这时也冲了进来,望清帐篷内的情形,他们也惊骇得说不出话来,“这,这是……”

“明,你的衣服上全是血,赶紧换下来吧。”突利上前来拍拍我的肩。

“是你……”我渐渐冷静下来,厉声质问突利,“你方才是故意撞我的吧?!”

“你们先出去。”突利却没有回答我,他冲后面的人摆了摆手,那些个奴仆便立即退了下去。

“大哥……”萧然等人则忧虑地看着我。

“你们也先下去。”我慢慢平顺着呼吸,“不用担心,我没事。”

“是。”他们见我如此说了,也不好违抗,施礼后便全都退下了。

帐篷中瞬时就只剩下我与突利两人,他冲我微微一笑:“坐。”

短短一瞬,原本平静的穹庐内已充斥着浓浓的血腥味。我默默地坐下,低头看去,衣服上沾染的鲜血慢慢风干,变成红里带黑的奇怪颜色,还散发着阵阵难闻的腥臭味,那味道不断冲击着我,使我作呕。

“那人是来刺杀你的吧?”我强压下怒气,平静地问道,“不问清楚谁是幕后的指使人,就这样把他杀了,不是有些可惜么?”

“呵……不必了。”突利抚额大笑,“他们是什么人派来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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