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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的荣耀-第2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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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次谈论了民权、君权、众治、法治、责任、义务、权益方面后,徐茂诚接着把矛头一指,开始抨击陆家心学和程朱理学。

徐茂诚指出儒学本旨是“其行在孝悌忠信”,“其职在洒扫应对”,“其文在《诗》、《书》、《礼》、《易》、《春秋》”,“其用之身在出处、去就、交际”。”其施之天下在政令、教化、刑罚”。

徐茂诚引用宋元之际著名学者黄震对陆氏等心学的批评:“近世喜言心学,舍全章本旨而独论人心道心,甚者单摭道心二字而直谓心即是道,盖陷于禅学而不自知,其去尧舜禹授天下本旨远矣。”因此他指出,既然陆王心学是佛教禅学,背离了儒学修齐治平的宗旨,自当属摒弃之列。

接着徐茂诚又将矛头指向以“性与天道”为论究对象的程朱理学,“理学之君子是以终日言性与天道,而不自知其堕于禅学也。今日《语录》几乎充栋矣,而yin于禅学者实多,然其说盖出于程门。孔门未有专用心于内之说也。用心于内,近世禅学之说耳。今传于世者,皆外人之学,非孔子之真。”直接将程朱理学从孔子儒学中一脚给踢了出来。

刘浩然看到这里不由诧异了,徐茂诚出身江南,虽然上过南京大学的前身…江宁大学,但是也算是读程朱理学长大的,否定陆氏理学不算什么,将枪口直接对准程朱理学却是需要极大的勇气。这中间除了刘浩然对其的影响巨大之外,也说明他不是一个读死书的人。

这篇文章大约五千字,从字行中可以看出其根本思想,那就是否定当今盛行的陆学、程朱理学,以民为本,保护私利,强调法治和君权来自民权。这些都于刘浩然的观点非常接近,但是这其中还是有缺陷,例如,徐茂诚无法否定君权的权威性,在否定陆学和程朱理学之后,却不知道以何种学术思想去取代它们,也无法找到更科学更新颖的理论思维形式,只得在传统儒学的遗产中寻找出路,从而选择了复兴经学的途径:“以复古作维新”。

刘浩然知道,这种缺陷是因为徐茂诚身处这个时代受到的局限。在这个理学占据主流学术思想。民智又不开化的时代和社会,徐茂诚虽然提出了以民为本,提出了初步民主…众治的等新观点。但是这一切必须又要靠刘浩然手里至高无上的君权去推行,这是一个非常矛盾的问题。而且徐茂诚从小学的是儒家思想,以民为本也是从孟子等学说中引申出来的,他可以否定和批判陆学和程朱理学,却无法全盘否定儒学,因为这样他的学说就是“无根之学”了。

再说了,徐茂诚要是敢提出废除君权、建立民主制度的激进思想,先不要说刘浩然这个大明皇帝答不答应,依附在皇帝手下的文武百官以及各股庞大的利益集团会饶过他吗?

“昌信,你所书深合我心。”刘浩然的一句话让一直忐忑不安的徐茂诚放心了,他的这篇文章虽然是根据在刘浩然身边当国务秘书时所受熏陶和影响所写,但是言辞归言辞,写出来又是另外一回事,谁知道如此“尖锐”的文章会不会犯了皇帝陛下的忌讳。尽管徐茂诚知道皇帝陛下是一位极重民本,也非常开明的君主,但是他心里到底怎么想,却一直没有把握。能够将这篇文章呈现出来,徐茂诚的确鼓足了勇气。但是他明白,这样的文章,如果没有得到皇帝陛下的审阅和支持,贸然发表出来绝对是死路一条。

“只是你的眼界还不够广,所以立论还不够坚定,这样吧,你再好好读一读弘文院翻译过来的泰西等古人的书籍,开阔一下视野,然后再将这篇文章好好修改一下。修改好了,我给你注释,再刊行发表。”

“陛下,这万万使不得!”徐茂诚急了,历来只有臣给君注释,哪有君给臣注释的。

“昌信,就这么定了,学问只有高低之分,没有君臣之分。”

“臣遵旨。”徐茂诚好容易才平复心中的激荡,恭谨地答道。

“昌信,还有一个问题,你既然否定了陆氏心学和程朱理学,驳斥了他们理在气先,以理为本地心论,但是也要提出一个新的观点才行。”

理学的理在气先,以理为本是唯心主义论,既然把他批判了,就必须提出新的理论来取代,而刘浩然就是一位唯物主义者,当然希望提出唯物主义论,而且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中国春秋战国开始就有了朴素唯物主义理论,只是后来由于巩固君权,君权天授的需要,中国哲学思想就向唯心主义大步迈进,而随着心学、理学等唯心论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中国的专制和僵化的制度也到了顶峰。于是中国文人不再以事物的发展规律去探索世界,而是以所谓的“人心和人性”去感知这个世界,所以科学、民主在这片土壤中是发不了芽的。要打倒旧学术,就要从根基将其摧毁,那就必须从哲学这个制高点和基础开始。

“昌信,我此前一直强调,事物的运转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只能是去发展事物运转的规律,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回禀陛下,臣明白了。”徐茂诚略有所思道。

看着徐茂诚的背影,刘浩然心里暗暗感叹,自己此前一直在担忧一个问题,打倒了理学,那以什么学术思想来取代它?一个国家和民族不能没有自己的思想。想不到今日徐茂诚却给了自己一个惊喜。

经过三个月的苦读,徐茂诚将弘文院翻译的古希腊等哲学典籍通读了一遍,深刻地明白了刘浩然要他读这些书的用意。有了新的思维方式,徐茂诚对自己的文章进行了大幅修改,再一次摆到了刘浩然的案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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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称雄江南 第二百二十六章 《明知论》二

第二百二十六章 《明知论》二

徐茂诚首先将否定心学和理学的唯心论做为开头。提出了“理”并不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而是“气”的运动规律,认为“理乃气之表”,指出“气”只有聚散、往来而没有增减、生灭,所谓有无、虚实等,都只有“气”的聚散、往来、屈伸的运动形态。

徐茂诚进一步提出“无其器则无其道”、“尽器则道在其中”,他认为“形而上”的“道”与“形而下”的“器”所标志的一般(共同本质、普遍规律)和个别(具体事物及其特殊规律),两者是“统此一物”的两个方面,是不能分离的。

他提出“天下惟器而已矣”的命题,肯定宇宙间一切事物都是具体的存在,任何具体事物都具有特殊本质;又具有同类事物的共同本质;“道者器之道”,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终无有虚悬孤致之道”。徐茂诚通过论证“道”对于“器”的依存性,得出了“据器而道存;离器而道毁”的结论,驳斥了“理在事先”、“道本器末”的观点。

而刘浩然根据自己的唯物哲学知识对此进行注释道,气其实就是物质,世界的一切基础就是物质,并在徐茂诚的“天地之气;恒生于动而不生于静”推论出物质的状态是永恒运动,精只不过是相对的。

而对于物质永恒运动的原因,徐茂诚将其归结为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物有阴阳,而阴阳不孤行于天地之间。”刘浩然在其注释中推论出矛盾论和辩证法,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面,所以必须要有辩证的眼光去看待事物,即以对立统一的概念或范畴的形式来反映事物对象。

确定了自己的哲学观点之后,徐茂诚便开始结合这些观点开始对政治、经济等方面进行论述。

在前一篇文章中的众治观点基础上,徐茂诚还进一步提出了民主的观点,“何为众治,以寡服众,即为民主。”因此,要体现民权,就必须体现百姓的声音和意见,让他们参与到治理国家中去,这样才能体现民权。

当然,徐茂诚还不敢提出限制君权,民权大于君权。而刘浩然则在注释中指出,君权来自于百姓们的意愿体现…民权,而民权来自于每一个人的人权(个人权益),因此只能是有了人权才能民权,有了民权才能有君权,隐隐指出民权大于君权。

但是刘浩然也在注释中指出,君权本质上是治理国家的权力,也是保护百姓们权益的一种手段,所以说君权是民权的集中,刘浩然可不嫩干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事情。只不过他“偷换”了一个概念,将此前中国历朝历代所说的“专制君权”改为“授权君权”,这在孟子的“民为本。君为轻”的思想基础又向前迈出一步。

徐茂诚也指出,民主是一种容忍、合作和妥协,因为民主只能体现多数人的意志,那么就必定有少数人的意志无法保证,但是它有一个基础,那就是大家平等地遵守法律。徐茂诚吸收了古希腊柏拉图的思想,指出法律是以正义为基础的,而且是一种“诉讼正义”,即通过法律的公平运转而获得公正的判决结果。

刘浩然注释说,法律是规范所有人行为及人与人之间的一种规则,它的目的和作用只有一个:“最好的政治是难以实现的,而防止最坏的政治是可能的,所以必须运用至高无上的法律进行国家治理。”

刘浩然在注释中还说道,百姓们将民权集中在君权,用以治理国家,就好像互相之间以及与君主签订了一个契约,这个契约的外在形式就是国家,而这个契约的核心就是大家都要遵守法律。在这个基础上,刘浩然提出严以治吏,宽以养民。既然百姓们是这个契约的签订者,那就必须充分享受到足够的个人权益。而作为契约的执行者…官吏,则必须受到最严格的监督。

徐茂诚接着谈及私利,他在前一次文章的基础上明确了私利是每一个百姓的生命、财产和尊严。提出法律的本质就是保护这三项私利,因为国家的财富和主权就是由千千万万百姓的这三项私利组成的。可以看得出,徐茂诚受到古希腊哲学的影响,步子迈得更大了。

而刘浩然在注释中指出,人权是一切权力的基础,因为没有人权就没有民权,没有民权,君权就是空中楼阁,早晚要被推翻。所以人权是神圣不可侵犯,也就是大明百姓的生命、财产和尊严神圣不可侵犯。可见刘浩然的论点比徐茂诚更加激进,他不仅将君权延伸到治理国家的权力,更将君权至于国家三种权力的最底层,也是最受限制的一种权力。

徐茂诚最后提出法治,他指出法治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应该从童学开始就要让百姓们意识到自己的权益,意识到法律不仅是规范他们行为的规则,更是保护他们权益的规则,所以他们必须尊重法律,捍卫法律的尊严,只有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私利”。他甚至提出了遵守法律就是最好的道德。

刘浩然在注释中指出,法治就是一种制约、妥协和宽容。制约不用说了,就是在保证每一个人人权的基础上禁止去侵犯他人的人权;妥协就是在法律范围里必须对自己某些权益做出让步,这是遵守法律、保证自己基本权益的代价;宽容就是在法律的范围里必须足够地尊重他人的权益,这有这样才能得到别人对自己权益的尊重。

在注释中,刘浩然还初步探讨了一人统治、少数人统治和多数人统治三种政治制度的优缺点,在“最好的政治是难以实现的,而防止最坏的政治是可能的”的基础上指出。防止最坏政治的原则应该有两点,一是分权制约,二是调和互补。隐隐点出对古希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人提出的混合政体的重视。

经过刘浩然、徐茂诚几经修改和定稿,这篇有徐茂诚撰写、刘浩然作序注释的《明知论》于明历八年十月十五日在《大明邸报》上用四个版面全文发表。此文一出,震惊了整个大明。

这篇文章可以说是大明一些有见地的文人在经历了前宋灭亡、暴元统治等痛苦历史后的深刻反思,也可以说是他们在接受了刘浩然不少“先进思想和言论”,再吸收了传入的古希腊哲学、政治学等思想做出的一次勇敢探索而。此前罗贯中主持的中国历史为什么总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大讨论其实就是拉开了序幕,这些文人在对中国历朝历代的历史总结不断地反思和发现问题,加上其中一些人跟随刘浩然身边数年,深受熏陶,而且随着大明的海外贸易昌盛,古希腊、古埃及等思想学术不断地涌进,使得他们在反思、困惑中试图去寻找一条新的出路。

毫无疑问,刘浩然此前为大明埋下的种子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不是他做出的一些尝试并取得的巨大成功,这些文人也不会意识到分权制约、以私利为主的工商业会有这等功效,也不会进而去进行探索研究。

而且刘浩然治下的大明,思想学术界是非常自由和活跃的。虽然他不喜欢理学,但只是在政治上打压,不让它掌权,却没有禁止它。尤其在各所大学,学子们的思想是非常活跃的,理学、心学、法家、黄老学、兵家。甚至功利学、古希腊哲学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市场,各种思想在这里发生碰撞。而刘浩然还给大明带来的是武以勇武报国,文以才学报国,每一个学子都心怀一颗报国之心,以天下兴亡为己任。真是这种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得如徐茂诚这样的才子敢于正视和反思自己此前所学,吸收其他思想,探索新的学术来。

《明知论》一出,首先在大明各所大学引起了极大的反应,不管你是反对还是赞成,都先去买一份当期的《大明邸报》回来细细研读。

首先出来反对的是奉行程朱理学的江南学派和奉行陆氏心学的江西学派,《明知论》算是一竿子将这两派都打翻了。赞同的自然是太平学派。这个学派一直在努力建立起一套适合工商业发展的新思想理论,此前也做出一些比较零散的尝试和探索。《明知论》的观点很大一部分即投他们所好,又适应他们发展工商业,废除“腐朽”旧思想的诉求,因此受到极大的追捧。

出人意料的是以刘承志为首的北方学派新生代也出来力挺《明知论》,对于这些以功利为主的北方新生名士们来说,《明知论》中既有他们赞同的,也有他们反对的,但是最关键的是这篇文章是大明皇帝做注释,这已经说明一切问题。北方学派要想重新崛起,必须跟随“时代的潮流”,把握住每一个机会。而这一次对于刘承志等人来说是一个绝佳的机会。

而对于姚枢、孔克坚等北方学派老一辈来说,他们的心情却是极度的复杂。《明知论》抨击和否定了他们一辈子所学的理学或者心学,但是他们也明白弟子和子侄们的用意。一边意味着师门学说的没落,一边意味着家门势力的复兴,纠结啊,纠结。不过孔克坚没有那么多纠结,《明知论》抨击和否定了理学和心学,但是却没有否定儒学,相反还从古儒学中找到了许多论据。尽管从孟子学说中找的论据要多些,但是这位孟子不是孔圣人的再传弟子们,而且以亚圣的身份配亨在孔庙里。

大明的邸报便开始热闹起来,各方文人名士纷纷在各自控制的邸报上发表言论,或批判,或赞同,各自引经论据,争得不亦乐乎,比此前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大争论热闹数十倍。云南战事、南海战事等军事胜利的消息甚至都被挤到邸报的某些角落去了。

胡惟庸秉承刘浩然的意思,放由这种争论,只要你不进行人身攻击等过激言论,一律准予刊登。

十一月初十,徐茂诚辞去礼部侍郎一职,就任弘文院院士和国史馆院士两职,并就聘于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一职,全身心地投入到对《明知论》新思想理论的完善以及与反对方的辩论中。

徐茂诚也是熟读四书五经之人,他虽然吸收了刘浩然和古希腊不少思想,但是却能够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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